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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高新区)

时间:2019-10-12 10:52:15 来源:陕新发布

2019年10月9日下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请榆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石浩岐同志、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一服务厅副主任朱娜同志、榆林高新区招商局马滔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税务局副局长孙光飞同志介绍高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白海波主持,高新区管委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高忠胜,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李鹏程及5名高新区营商环境观察员和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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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白海波: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按照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整体安排,今天举行榆林高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由高新区相关部门介绍今年以来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和成效,并接受媒体采访。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石浩岐同志,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一服务厅副主任朱娜同志,榆林高新区招商局马滔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税务局副局长孙光飞同志。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内容。

下面进行第一项,由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牵头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成效。

首先请榆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石浩岐介绍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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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石浩岐: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榆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向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真诚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榆林高新区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全国上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关键时刻,榆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行了。这是管委会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主题教育取得的一项重要实践成果。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榆林高新区政务服务改革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以及下一步安排,然后接受大家提问。

一、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2017年8月份,我委被定为陕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市编办。2018年4月,榆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挂牌运行。目前,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新体制、新职能开展工作,通过整合内设部门政务服务职责,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榆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程

(一)筹建榆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提出,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体政务大厅,在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上成效突出,企业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建设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目的和意义

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构建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重要抓手,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提升高新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布局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261平米。共设置8个办事专区,分别为税务专区、不动产专区、市场监管区、交警专区、公共服务区、自助服务区、部门联审区和住房公积金区,前台窗口共80个。另外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有电子监察室、百姓问政室、12345热线接单室、母婴室;三楼是创咖书吧和会议功能区。

三、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运行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进驻代表负责”的运行模式。大厅分区域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进驻审批部门选派进驻科长并充分授权,由进驻科长全权负责政务中心进驻事项的审批办理。同时,政务服务中心将办一件事涉或互为前置的事项进行“一揽子”整合,大力推进申办材料共享,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打造“套餐式集成服务”,切实让企业群众办一件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跑一次”。

四、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进驻事项

目前,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进驻部门23个,其中管委会内设部门6个,分别是安监局、教育局、榆横工业区规划建设局、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榆横实业集团公司;派驻机构6个,分别是工商分局、食药分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榆横交警大队;区内11家企业,分别是供排水公司、汇通供热、国电、地电、榆川天然气、中燃、广电、一卡通、金融服务,商务中心还有免费印章刻制公司、免费EMS邮寄公司。进驻事项共536项,其中行政管理类190 项,公共服务346项。今后,根据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进展,仍将积极推进其他派驻机构及其审批事项进驻,逐步扩大事项进驻率。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支撑

为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榆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之初,就积极对接市智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公司,连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使用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系统,因此能实现与全市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和办理信息的实时交换。同时,政务服务中心着力打造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同步建设运行,实现线下业务受理与在线服务平台对接,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集成融合。企业群众办事可线上预约、线下办理,申请材料线上提交、线下调用,补齐补正线上增补、线下审验,办理结果线上查询、线下送达。

中心设有“互联网+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配置了电脑终端、电子填表机、打印机、扫描仪、发票领取自助一体机等智能化软件和硬件设备,企业群众可自助办理工商、税务等多类事项。

六、下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举措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亲民、为企、廉洁、创新”的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为民服务的优质平台、流程再造的高效平台、审批改革的支撑平台和公开透明的廉洁平台。

(一)政务服务信息化全面覆盖

“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络平台进一步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功能更加完善,网上申办操作更加便捷、顺畅、高效。明年全面开通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实现高频事项“指尖办”“身边办”“随处办”,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网上办事领域全面拓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上操作“一目了然”,企业群众更了解、更熟练、更习惯于网上办事,真正实现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政务服务上水平高效顺畅

“一窗受理”审批运行模式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不断加强,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套餐服务”,切实实现审批服务高效、审批时限高速。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的平台和途径更加多样化,“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不断扩大,切实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快捷,做到“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最后,我们将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素质的服务,打造智能、便捷、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创建高新区的营商环境高地。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白海波:

下面请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一服务厅副主任朱娜解读系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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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一服务厅副主任朱娜: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大力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解决百姓住房困难而制定的互助性住房保障制度,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改变就成了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将近期以来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做简要介绍。

一、出台新政的初衷

随着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归集、提取和贷款额度也在逐年增加,截至2019年6月末,全市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72亿元,归集余额12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49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亿元。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一直是舆论关注的话题,在媒体上常会出现相关报道,其中有反应百姓对住房公积金存在质疑的,认为住房公积金提取难、贷款难,明明是自己的钱用起来很费劲!近期,为了改善民生,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降低沉淀资金比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中省住房公积金政策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近年来我中心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降低了贷款门槛,提高了贷款额度,扩大了提取范围。这一系列政策的调整,就是为了让缴存职工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减小购房压力,让缴存职工真正获益。

二、新政策内容解读

下面我对几个重要政策的调整作如下解读:

1.关于租房提取。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缴存人夫妻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住房产证明和本人一类银行卡。最高提取额由每年2万元提升为每年3万元,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打入本人一类银行卡内。

2.关于装修房屋提取。申请房屋装修提取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的装修合同或物业公司开具的装修证明及装修相关票据,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提取额由最高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

3.关于放宽特殊提取条件。将原贫困子女上大学提取变更为子女上大学提取,提取需要提供户籍关系证明、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子女上大学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定额为1万元。

4.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执行标准是5年(含5年)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为3.25%。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应的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标准。

5.关于异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国家住建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由缴存地出具异地贷款缴存及使用证明,由购房地办理公积金贷款。

6.关于直系亲属公积金互用。借款人用子女或父母购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任意一项能确认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逻辑上无法确认直系亲属关系的,需经公证机构确认直系亲属关系。

7.关于按月冲还贷业务。为了缓解借款人还款压力,借款人可在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后,携带相关资料在我中心各服务网点现场签订《榆林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月冲还贷委托协议》,协议签订后月还款本息将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8.关于组合贷款业务。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可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并以同一套住房作为抵押,由同一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同时发放。

9.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办理和使用。为支持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强化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我中心制定了《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就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公积金、如何提取等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关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信用评价业务。此项政策是通过对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相关信用信息采集,客观公正、分类分级判定,根据单位和职工相应的信用等级适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三、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充分发挥我市红黑榜作用,依法依规曝光恶意骗贷、蓄意逾期案件,形成威慑力。同时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试点取消了市本级贷款纸质资料传递,将电子审批权限下放,有效提高贷款业务审批效率。

(三)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全部做到了现场即时办结;以前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兑也实现了电子支付,几分钟内到账,并短信即时告知。

(四)开通网上办理平台,很多业务事项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逐步实现不见面办理,尽量的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开通了手机APP、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终端、短信、12329服务热线等。这为下一步综合服务平台的全面运行提供了扎实的保障。

(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增量变化、逾期还贷人员构成和风险规律的分析和评估,严格贷款风险管理,严控贷款风险,将通过完善担保机制、引入担保险等形式增强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推动电子政务,打通信息壁垒,扩展网上业务服务范围,尽快实现多元化网上业务自助办理,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服务,为榆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白海波:

下面请榆林高新区招商局局长马滔介绍高新区招商引资情况以及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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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招商局局长马滔: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的安排,下面由我将高新区招商引资情况,结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向各位作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榆林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把榆林市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陕甘宁蒙晋最具有影响力的城市、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总体思路,以建设成为全市人才洼地、技术高地、项目孵化地、改革试验地和生产要素聚集地为总体目标,以“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不断创新招商工作思路、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升招商引资服务意识,切实优化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深入、高效、健康发展。

2019年上半年,高新区共完成签约项目20个,投资总额163.68亿元。分别涉及高端能源化工、高新技术、精细化工、环保材料、互联网+等领域,在项目数、引资额等方面基本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调研,科学包装策划。向企业提供准确的园区基础信息与投资要素资料,节约企业前期调研的人力和时间成本。通过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结合园区在投资环境、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方面的优势,广泛调研摸底,整合园区综合信息和专家建议,精心制作了《高新区招商引资投资指南》、《高新区包装策划项目册》、《榆横工业区产业基础调研报告》等资料。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扩大对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为意向企业深入了解园区及周边地区基本情况提供了便利,对园区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竞争力起到了显著作用。

二是开展精准招商,突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增强项目对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大型会展与小分队招商结合,有计划、有方向、有目标的上门服务招商。今年以来,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赴日本、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地区,与日本三菱化工、高化学株式会社、永旺株式会社、上海东硕集团、上海德必文化、星动力、香港嘉瑞集团、香港铜锣湾集团、西柳服装市场、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博实自动化等重点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洽谈合作;通过这一系列招商活动,积极促成了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建设。招商局与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化工报、中科院、榆林市驻外办事处等机构所及各地商会办事处,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组成灵活的精准招商小分队积极开展对接洽谈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提供了上门服务和政策引导,并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

三是成立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落地。为了更好的统筹各方面资源,协调推进中煤二期深加工基地项目、中石油兰州石化80万吨乙烷制乙烯项目、营口风光抗氧剂、催化剂项目等重大实战项目的前期工作,成立了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切实解决项目遇到的问题,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确保重大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四是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制度,形成高效联动的服务机制,实现了企业少跑腿、项目快落地。为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充分对接来访和引入项目企业,全面推进已签约项目落地进程,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采取灵活简捷的会议模式,现场介绍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项目跟踪服务联系人,使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阶段,及时、准确的掌握经发、土地、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园区水、电、气、热等投资要素的成本和具体使用情况,利用高效联动的政府服务手段,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坚强保障。2019年共组织召开了十余次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投资客商对联席会起到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大大缩短了项目前期落地的研判时间,有效解决了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园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公用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榆林高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出台,从项目供地、要素保障、财税奖励、总部经济、人才引进、融资上市、中介奖励等多方面给予投资企业扶持,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很多企业了解优惠政策后,主动上门对接,洽谈合作事宜。同时,通过广泛征集已签约项目企业与意向企业的配套需求,园区统筹规划公用配套设施,拟建设公共管廊、转换站、有机污水处理厂、公用消防站等配套设施,集中配送项目生产所需的各类资源,减少企业在有机污水处理和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切实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行成本。

六是拟成立投资环境110办公室,与行政服务中心并轨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高新区投资环境,着力解决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考核优化提升投资环境相关工作。

女生们、先生们!近年来,榆林高新区配套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策扶持逐步强化,今后,高新区招商人将继续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勇担园区转型创新发展之责,全力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筑巢引凤,广聚人才,使园区成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热土、兴业洼地。借此机会,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一直以来对高新区招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广泛发挥媒体优势,进一步扩大我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宣传力度,共同掀起高新区新一轮的投资热潮,推动高新区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白海波:

下面请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税务局副局长孙光飞介绍减税降费和全面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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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税务局副局长孙光飞: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就榆林高新区税务局工作有关情况作一说明。

2018年全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原高新区国税局和原市地税局榆横分局合并,成为当前“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主要承担辖区内各项税收、非税和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合并后的新机构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人合、事合、心合、力合”的总要求,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划转征收等各项重大改革任务,狠抓税费组织收入,深入开展破难查漏,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绿色高效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以来,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全面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是我们工作的两条主线。

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税务部门“1号工程”,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年初,我们通过各类媒体、载体,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在辖区内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针对降税率、降费率、扩大税收优惠范围、企业加计扣除、加计抵减、高科企业延长弥补亏损期限等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辖区内纳税人开展大规模集中培训辅导,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企业税负只减不增,通过税收调节职能,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项目,进一步降低普通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全面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打造便民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今年以来,我们借助纳税人学堂,已经举办了10场大规模的纳税人培训,纳税人反响良好,收效显著。落实7大类267个事项的“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进同城通办、全省通办服务。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在容缺办理、发票领用、注销迁移等各个方面放宽政策,提供便利。大力推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大厅办税兜底”的业务办理模式,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和自助办税机办理大多数日常业务,使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了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厅服务能力,榆林高新区办税服务厅于8月19日顺利进驻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目前已正式对外开始办理所有涉税、缴费业务,并向全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高新区办税服务厅进驻过程中,高新区管委会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极大的支持,有力保障了高新区办税服务厅顺利进驻。在此,我代表高新区税务局党委,向管委会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理解、支持高新税务工作的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届表示崇高的敬意!

高新区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最多、人员最多的服务单位,目前共设置业务窗口16个,服务人员37名,自助办税机3台,自助办税电脑8台,为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税务登记、注销、税费缴纳、发票领用、代开、认证等各项涉税业务和不动产业务办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力度,增加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成效,也希望社会各届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高新税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持续加以改进,通过百分百的努力,赢得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十分满意。

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同时,高新区税务局不忘税收主责主业,加强征管,破难查漏,积极组织税费收入,截至8月底,区局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20多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建设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下一阶段,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积极发挥税收职能,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强化征管,挖潜增收,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同时区局将借助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大厅的有利形势,优化、细化各项便民办税措施,努力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将办税服务厅打造成为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标兵部门与明星窗口,为高新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白海波:

下面进行第二项,答记者问,请新闻媒体记者就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各界导报王科:孙局长您好,刚才您提到区税务局实施了多项便民办税举措,我想纳税人关心的还是如何让涉税业务办理更高效快捷,请问在这方面区税务局下一步有什么新的举措?

孙光飞:便民办税方面,一是我们将在现在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自助办税渠道,目前我们已经有13台自助办税机开展服务,下一步,区局将建设24小时自助办税场所,全天候为纳税人服务,纳税人随时都可以前来办理日常涉税业务;二是大力推广移动办税。目前手机客户端办税业务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年龄偏大和不经常发生业务的纳税人在使用手机APP时依然有一定难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手机客户端办税业务的推广,让纳税人随时随地都能办理涉税业务。

榆林传媒中心何思抒:《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带来了哪些便利?

马滔:通过召开项目联席会,使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阶段,及时、准确的掌握经发、土地、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园区水、电、气、热等投资要素的成本和具体使用情况了,大大缩短了项目落地前期的研判时间;在落地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通过调度,利用高效联动的政府服务手段,快速研究出解决方法,并保证了有关部门开展服务工作的无缝对接,确保各招商引资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达到了企业少跑腿、项目快落地的效果。

农业科技报记者张慧:据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限定在“五年内”,请问是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还是以不动产登记出证日期为准?

朱娜:感谢您的问题,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这也我中心上周刚刚确定的又一项新政,考虑到榆林实际情况。经我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我市提取条件,让缴存职工权益最大化。首先明确的是不再只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作为提取时限判定依据。在此项新政发布后将按以下两种方式判定提取时限。一是对还未领取不动产证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是对产权证已经出证的,以不动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白海波: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高新区管委会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创建营商环境高地所做出的积极工作,感谢各位新闻媒体对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