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咸阳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媒体通报会
时间:2020-10-09 15:40:01 来源:陕新发布
9月28日9:00,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咸阳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媒体通报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鲲同志通报全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重点任务进展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科科长李永主持。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科科长李永: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咸阳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媒体通报会。
今天媒体通报会,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鲲同志通报全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重点任务进展有关情况。
参加今天通报会的新闻媒体有: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西安晚报、阳光报、陕西科技报、各界导报、文化艺术报;咸阳日报、咸阳广播电视台;中国丝路频道、陕西网、环球网、新浪咸阳、群众新闻网、咸阳视听网。
下面通报会正式开始!
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刘鲲同志对全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刘鲲: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首先感谢大家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作以简要通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和任务,积极推动《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年度方案实施,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1-8月份,全市8条河流设置监测的20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16个,占比80%,高于年度目标16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6个百分点。其中11个国省考核断面优良比例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1-8月份,4个国家“水十条”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渭河的兴平、咸阳铁桥水质均为Ⅲ类,黑河(泾)的张家桥水质为Ⅱ类,均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泾河的泾河桥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中省水污染防治目标,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了《咸阳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一是在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方面。不断加强渭河等河流水质管控,围绕清河、泔河流域实施“一河一策”、“一断一策”,加强污染源管控,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减轻河流负荷。1-8月份,泔河泗沟、北屯桥水质均为Ⅳ类,泗沟断面同比提升一个类别,达到考核目标。清河李家桥达到Ⅴ类。
二是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完成全市1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评估,评估分值均达到优秀等级。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全市54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严格取用水定额管理,严把用水总量关口,截止8月底全市用水总量6.8亿立方米(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目标14.47亿立方米),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三是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按照陕西省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安排,对我市建成区内水体进行全面排查,目前未发现黑臭水体。3个县级黑臭水体中兴平市、三原县已对照方案,基本完成整治;礼泉县采取截污纳管措施已完成河道南北两岸共计5742米管道铺设,正在将积存的污水抽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
四是在工业水污染防治方面。全市无新增焦化、水泥、钢铁、电解铝和平板玻璃产能及化工园区,未审批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咸阳高新区、三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加强了实时监控。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信息登记工作,累计核发59个行业、4个通用工序共742张排污许可证。
五是在城镇水污染防治方面。全市现有16家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72.1万吨/日,1-8月实际处理水量约13440万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61%、91.17%。主城区4家污水处理厂1-8月份产生污泥约5.87万吨,全部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和综合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全市排查出工业、生活、混合(含雨水溢流口)入河排污口117个,其中城市、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45个。
六是在“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面。按照《陕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技术大纲》,启动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状况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存在问题,确定了“十四五”工作方向和目标,初步完成咸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
七是在信息公开和执法监管方面。坚持按月监测、通报全市河长制相关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组织开展了2020年涉水重点排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1-8月份共查处涉水违法行为10起,行政处罚187万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调度考核。按照《方案》规定,严格坚持月调度、年考核制度,加强信息调度公开,按月通报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按年度对各县市区(管委会)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夯实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年度目标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督导帮扶。对照《方案》和任务清单,严格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对已经完成的重点工作,建档立卡,认真核查,及时总结,整理归档;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强化措施,帮扶指导,督办落实,确保按期完成省市目标要求。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开展重点用水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湖库)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移送司法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是科学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刻领会“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坚持“两手发力”,一手抓污染减排,一手是抓生态扩容。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刚才,刘局长对全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重点任务进展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相信大家对全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也将适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陆续进行发布,请各位记者朋友予以持续关注。
再次感谢各新闻媒体朋友的支持和参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