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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渭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闻发布会(二十七)

时间:2022-08-26 15:40:33 来源:陕新发布

8月23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七场),邀请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通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祖亮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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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祖亮: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渭南市第二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

市应疫办副主任、市卫健委党组书记  张荣岗同志

市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副组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玮同志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李宁同志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全市人民团结一心、连续奋战,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整体态势持续向好,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在,请张荣岗同志介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市应疫办副主任、市卫健委党组书记张荣岗: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下面,我就全市8月22日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有关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疫情基本情况

截至8月22日0-24时,我市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经开区1例、临渭区2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经开区2例、临渭区1例、高新区1例、蒲城县1例)。其中:

本土确诊病例1,男,53岁。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2,女,57岁,为8月20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3,女,81岁,为8月20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女,41岁。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男,32岁。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男,33岁。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女,13岁,为8月21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4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女,53岁,为8月22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2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临渭区、经开区、高新区、蒲城县分别发布。

在最近几轮核酸检测中发现的新增病例均在集中隔离范围内,社会面未发现病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疫情处置情况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渭南疫情防控工作,省委书记刘国中,省长赵一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春临先后来渭指导疫情处置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琳坐镇指挥,安排调度疫情防控工作。渭南市委、市政府按照要求,争分夺秒做好流调排查、核酸筛查、隔离管控、医疗救治等工作,以最短时间控制住社会面的疫情传播。

(一)及时应急响应,快速应对处置。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天深入一线开展督导,现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召开分析会、调度会、推进会,会同省市两级专家针对防控工作的风险点,及时安排部署,即刻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

(二)做好流调溯源,坚决遏制疫情传播风险。至8月23日9时,我市现已集中隔离密接3030人,次密接5212人,已全部落实相应措施。离开我市的风险人员均已向相关地市发送协查信息。

(三)加快核酸检测进度,做到应检尽检。8月17日开始,在全市开展3轮区域核酸检测,8月20日起,在主城区继续开展了3轮全员核酸检测。积极对接省人民医院和第三方机构,转运核酸检测样本,加快检测进度,做到了6小时完成采样,10小时出检测结果。

(四)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做到应管尽管。根据疫情流调信息,组织专家对阳性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疫情传播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划定风险区域。截至8月23日0时,全市累计划定高风险区39个,中风险区49个。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按照既定的各项措施,全力打好本轮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保持前一段的工作成果,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工作。对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流调工作实行病例负责制,每个病例的流调工作分别由1名公安和1名公卫同志负责,安排专人专职进行审查,确保活动轨迹完整,无时间断点,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判定和集中隔离,做到不漏一人。

(二)继续做好三天后主城区核酸检测工作。一是从8月24日7时起,在渭南主城区继续实行三天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措施;二是23日和25日不再对主城区低风险区安排全员核酸检测,由社区防控组对各个社区进行再摸排、再梳理,进一步核实社区人员底数;三是24日和26日对主城区再实施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四是中高风险地区按规定持续实行全员核酸检测。

(三)继续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对高中风险区域管控措施力度不减,对隔离酒店的管控持续加强,严防疫情外溢。同时,在隔离酒店增设心理咨询室,对管控人员进行心理疏导。

(四)严把外防输入关。一是加强“两站一口”的检查;二是对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渭人员加大社区的排查力度,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

(五)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对在市级定点医院收治的病例,进行规范治疗,加强人文关怀,做好院感防控,必要时启用方舱医院。

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祖亮:

谢谢张主任的通报发布。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围绕今天发布令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新闻单位,谢谢。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主任,你好,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近期,听身边不少人在讲“社会面清零”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请问如何正确理解社会面清零?实现社会面清零后,我们还要注意哪些事项?

市应疫办副主任、市卫健委党组书记张荣岗:

答:社会面清零是针对疫情的社区传播来说的,指除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高风险区居民、闭环管理重点人群之外的人员中没有新增新冠感染者,相当于社会面是安全的,就可以称为社会面清零。社会面清零说明已经初步阻断了新冠肺炎的社区传播,是逐步解封的一个前提条件。

要实现“社会面清零”,需要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之后,将密接和次密接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面消除一切潜在的可能的传染源。通过把密切接触人群转运到隔离场所,对个人来说,可以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发展到重症;对于家庭来说,可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的传播。对于社区内部的传播也能达到有效的阻断。

实现社会面清零后,不代表彻底解封,居民仍需加强防范,主动、自觉地落实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健康监测等措施,防止疫情出现反弹。即便解封,也要做到‘解封不解防’,保证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渭南日报记者:

刘主任,你好,我是渭南日报记者,请问群众应怎样配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市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副组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玮:

答:群众在参加核酸检测时:

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带好手机或身份证,可携带适量酒精湿巾、备用口罩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要中途随意取下口罩,或将口罩拉下来。

排队时:提前准备好“陕西一码通”,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前后左右排队人员均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全程尽量少交谈、少打电话,不大声说话。

采样时:采样前取下口罩,采样后立即戴好,不要用手直接接触操作台上的物品,不要触碰采集人员防护服。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放在台面上。减少吞咽、清嗓子动作。

采样后:采样完后请立即离开采样地点,不要在采样地点周围吐痰、呕吐、抽烟、逗留。及时进行手部消毒。

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故意不参加、不配合区域核酸检测的,将承担法律后果。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的人员,不能在社会采集点采样,应及时报告社区、村组。

华商报记者:

李支队长,你好,我是华商报记者,当前,疫情防控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咱们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李宁:

答:自本轮疫情以来,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下沉社区、坚守防控一线,和广大防疫工作者、志愿者并肩战斗,努力保障城市有序运转,积极为市民群众排忧解难。目前,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在此,我代表全市公安干警,对市民群众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我市目前还存在不少中高风险区域,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中高风险区域高等级巡逻防控勤务,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社会面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尽最大努力保民生、解民忧,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注意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坚持参加核酸检测。全体市民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出门、不上街、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积极配合防疫人员,落实入户采样、应急管控、现场管制等措施,不得采取撕毁封条、跳墙、翻越栅栏或其他方式脱离所在小区、村组。

截止8月22日,公安机关共办理疫情刑事、行政案件7起。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对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阻碍调查工作,故意不参加、不配合区域核酸检测、测温验码、劝返等防疫措施,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利用扫码、团购实施诈骗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保持高等级巡逻查控勤务,对夜间流散人员、违规聚集人员及时进行劝阻,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速查处,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监督,凡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10举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祖亮: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我们将在后续的发布会上陆续发布大家关注关心的问题。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的关心支持。

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出席。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