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11-06 09:30:00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6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介绍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情况。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杨丕功、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高生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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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欢迎光临省政府新闻办今天的发布会。

今年是第30个“6·26”国际禁毒日。为了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解决毒品问题,今天我们邀请了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先生向各位介绍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杨丕功先生、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高生玉先生。

下面,首先请麻仁伟副厅长介绍情况。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

在第30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陕西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介绍当前禁毒戒毒工作的形势和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基本情况,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参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为建设法治陕西、平安陕西,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努力。下面,我重点介绍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正处于毒品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各地掀起了防范打击毒品犯罪的热潮,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也迎来新的挑战。

一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任务艰巨。陕西省登记吸毒人员已达10万多人。2017年3月,国家禁毒委在对陕西毒情形势分析时指出,陕西近年来吸毒人数呈增加态势,禁毒戒毒工作形势严峻。陕西省现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13个,收戒量8000人,目前收戒10905人。省委省政府要求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到“十三五”末,收戒量要达到18000人,需要我们积极争取增加警力,加大投入,扩容升级,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

二是教育戒治难度加大。吸毒人员中滥用新型毒品、合成毒品的人数急剧增加,占到收治戒毒人员总数的60%以上,因此导致精神严重异常、患各类传染性疾病、负案在戒人员和自伤自残、寻衅滋事的占相当比例,教育戒治难度和执法风险不断加大,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新情况,提出新的举措,不断提高戒治质量。

三是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显现。与当前面临的禁毒戒毒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还存在场所布局不合理、设施陈旧,信息化程度不高,医疗条件欠缺等问题,需要通过加快场所改造提升和加大资金投入来解决。

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的主要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按照中、省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综合落实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三大教育戒治手段,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服务全省稳定大局,全力实现满员收戒。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吸毒人员要实现应收尽收、满员收戒的要求,克服种种困难,想方设法挖潜扩容,收戒量由2013年的3000余人上升到今年6月的10905人,累计收戒30000余人。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及陕西省《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戒毒场所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了具有陕西特色的“三三三”戒毒管理模式。坚持安全防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位一体”的安防体系,全系统连续8年实现安全稳定无事故。

三是突出教育矫治中心地位,戒治质量稳步提升。牢固确立教育矫治中心地位,规范教材体系,创新教育方法,深入推进“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优质课程项目,建立“场所、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开展“三秦文化”进场所系列文化教育,扎实开展体能康复、心理康复和劳动康复三大康复训练,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到100%。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省就业培训范围,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达到95%以上。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综合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基本经费支出标准和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戒毒工作的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完成省渭南强戒所迁建任务,省眉县强戒所改扩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省汉中强戒所、省女强戒所迁建项目已开工建设。为有效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省眉县强戒所设立病残吸毒人员专管病区,病床达118张,为戒毒人员创造了良好的戒毒医疗条件。

五是自觉践行忠诚奉献精神,打造一支能打硬仗的戒毒队伍。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民警职工自觉服从安全稳定大局和禁毒工作需要,在收治人员大幅增加和一线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广大戒毒民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敢于担当。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单位将紧扣教育矫治这个中心不动摇,牢牢把握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两个重点,努力实现满员收戒、场所建设、完善戒毒模式三个突破,着力构建大安全、大规范、大戒治、大提升四大工作格局,主动担当起禁毒戒毒工作任务,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加快发展,提高水平。我们将积极协调公安、发改、财政、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补齐制约戒毒工作发展的“短板”;加快“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戒毒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大数据、互联网+戒毒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戒治质量,打造陕西戒毒“升级版”。

三是扩大宣传,形成合力。戒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我们将组织戒毒人员“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现身说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强大力量,大力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讲好陕西“戒毒故事”。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毒品的良好局面。

谢谢!

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戒毒是世界性难题,你们在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方面是怎么做的?效果如何?

麻仁伟:

戒除毒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吸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期间完全可以戒断毒瘾。一方面,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为戒毒人员创造了一个无毒的环境;另一方面,我们通过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等一系列手段,帮助吸毒人员戒除对毒品的依赖和“心瘾”,帮助他们恢复身体机能,促进身心健康。另外还开展学习教育,帮助他们从身体、胜利上恢复身体的机能,这些都是吸毒人员从整个身体和生理上得到提到,所以在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戒断率能够达到100%。但是,吸毒人员经过强制隔离戒毒后,如果回归社会处在一个有毒的环境之中,抵抗不了心理上的诱惑,就有可能再次复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禁毒戒毒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无毒的大环境,形成共同防范毒品的良好局面才是最重要的。

陕西日报社记者:

法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期限为2年,请问有没有提前或延长强戒期限的情况?如果有,要具备什么条件?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杨丕功:

有。《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强戒期限为2年;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出台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满一年后,由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进行诊断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等四个方面;如果评估符合规定,可以提前解除强戒期限;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要对其进行综合诊断评估,评估合格的,应当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评估结果中有一项以上为不合格的,要延长戒毒期限3至6个月,对行为表现评估结果尚未达到合格的,要根据其情况延长戒毒期限,但不得超过12个月。

三秦都市报记者:

吸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保障怎样?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高生玉:

首先感谢你对戒毒工作的关注。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在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全由财政负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根据陕西的物价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陕财办政[2015]197号),明确了戒毒人员基本支出标准,省财政每月拨付给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和传染病查治费,省戒毒局拿出200多万元,建立了戒毒人员危重病急救基金,用于戒毒人员突发疾病,需要外诊治疗经费不足的问题。为了确保戒毒人员有病得到及时治疗,我们在每个所都设有医院或医务所(科、院),开展戒毒治疗,减轻毒品依赖,促进身心康复。各所均与当地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戒毒人员就医“绿色通道”,保证戒毒人员随到随看,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如果戒毒人员患有严重疫病可能危及生命的,经省戒毒局批准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另外,通过政府购买医疗服务,我们还在省眉县戒毒所设立了特殊病专管区,利用社会医院的专业技术力量对患乙肝、丙肝、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戒毒人员进行隔离治疗。谢谢。

安广文: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