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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提升司法案件公平公正

时间:2017-11-28 09:26:00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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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升司法案件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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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宏斌介绍情况。

西部网讯 (记者 赵昊) 11月23日上午,陕西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宏斌就陕西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向媒体做了介绍。

自2015年4月,陕西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以来,陕西法院在陕西省委、省人大的统一指导下,与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按照“组织好、选任好、使用好、管理好、落实好”的总体要求,指导督促渭南市中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安康市汉滨区法院、渭南华阴市法院、宝鸡市岐山县法院5个试点法院立足实践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效显著。

严格陪审员选拔 扩大女性陪审员比例

目前,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已由组织推荐、个人申请方式向随机抽选与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转变。通过采取新的选任条件和方式选任,改变了以往陪审队伍中政府、企事业机关人员居多,普通群众参与陪审率较低的实际情况。

在选拔过程中,试点法院与人大、公安和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提取选民和常住人口信息,确定“海选”人员范围,并把“海选”、“初选”工作交由基层司法所和社区共同完成,确保了参选人员范围的广泛性。并通过公开抽选过程,细化审核标准,确保选任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截至目前,全省6982名人民陪审员中女性陪审员占36.3%,达到2534名。改革试点开展以来,试点法院女性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806件,对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发挥了独特作用。我们将继续扩大女性陪审员比例,并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效果,提升女性陪审员的陪审公信力和社会认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宏斌介绍说。

创新参审机制 健全各项庭审规则

试点过程中,5家试点法院适应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的重大改革,结合实际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办法规则,通过“示范法庭”效应固化了参审模式和流程,实行预先通知制度,告知当事人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和申请回避的权利,保障当事人权益。

两年来,各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共计13199件,较好的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优势,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息诉服判率达到92.8%,高出全省平均值3.94个百分点,促进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将在探索总结中进一步推进,建立完善各项参审机制,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陪审顽疾,强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实效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