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风尚·欢乐祥和过新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四)
时间:2018-01-30 17:40:00 来源:中共渭南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新春佳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新春佳节生活安排的关怀、关心和体贴,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新年,经市委领导同意,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拟于2018年1月26日至2月5日,召开“新时代新风尚·欢乐祥和过新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今天召开第四场。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魏伟。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三秦都市报、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等20多家媒体。欢迎大家的光临!
今天新闻发布会共两项议程,首先请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魏伟,就春节期间即将开展的为期两个半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亮剑”行动情况作一通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长期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标,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依法监管、科学检测、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思路,创新监管举措,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合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了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春节将至,食品药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下旬起至2018年3月初,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亮剑”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有八个方面:
(一)加大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整治。以消费集中的大中型
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便利店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等为重点,重点检查米面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调味品、果蔬、水产品、各类散装食品等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加大对散装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大餐饮服务环节整治。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特色街道、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年夜饭承办单位、农村自办家宴等为重点,着重检查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料采购和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等问题,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药械生产流通环节整治。加强对医院药房、诊所用药、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强化药品购进、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的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保健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以节日保健礼品、保健用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对声称具有缓解疲劳、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增强免疫力等功效的保健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五)持续强化“三小”综合整治。加强对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原材料购进、半成品及成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较为集中的区域、群众消费量高的食品及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
(六)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以生猪产品、水产品、豆制品、果蔬、熟食制品、饮品、调味品等食品为检验重点,以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大中型餐馆为主要抽检对象,加强食品抽检,提高食品质量管理水平。
(七)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广大群众若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欢迎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拨打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按照“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八)加强宣传,形成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我们要求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和食品药品从业者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合理消费。我们也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形成良好的共治共享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4家,经营企业54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4650余家;检查药械生产企业16家,经营企业750余家;责令整改400余家,立案121起,后续工作正在开展中。根据目前检查情况来看,食品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日常管理、制作加工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散装食品包装标识不清楚;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健康意识薄弱,店面环境卫生不整洁,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部分食品摊贩没有“亮牌”经营等方面。药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部分诊所供货单位资质不全、部分药店驻店药师不在岗,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记录制度不完善、部分中药饮片包装不合格等问题。我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已按职责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新春佳节将至,借此机会,我局提醒大家在选购食品和外出用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请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去购买。选购食品时还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标准等内容;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购买感官异常、包装破损和受到污染的食品和原料。
二、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
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
三、家庭聚餐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冰箱冷藏食物最好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四、网购熟食或半成品时,要选择正规的网络平台,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件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确保包装无破损、食物无污染;拒绝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食品。订购成品餐点时,应选择网络好评度高、送餐及时的网络平台和网上食品经营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或食药监部门投诉。
五、外出就餐应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卫生环境良好、管理规范、店内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门店就餐,并索要正规票据。建议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无证小摊就餐。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食药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的韧劲,坚守职能定位,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推动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热忱欢迎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工作。在这里,我谨代表市食药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各位在新的一年里家庭幸福,工作顺利,阖家欢乐,万事如意!谢谢!
渭南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刘玉陆
谢谢魏局长!下面进行第二个议程,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谢谢!
问题一:魏局长,您好,我是陕西农村报记者王军锋,请问在新年伊始,在2018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有哪些重点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继续秉持“依法监管、科学检测、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理念,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监管,促进餐饮行业提档升级,开展保健品虚假宣传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二是加大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力度,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形成震慑食药违法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快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化建设,推行“零跑路”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五是强化食药安全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共治共享食药安全社会氛围的形成。六是深化“三小”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水平。2018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把好关。
问题二:魏局长,您好,我是华商报二三里记者寇倩。近年来,网络餐饮外卖发展迅速,网络订餐和网购食品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选择。请问食药监部门对网络订餐和网购食品安全有哪些保障措施?
嘉宾:近几年,网络订餐和网购食品已成为常态。对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国家食药总局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落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明确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开展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监测,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我市也在2017年开展了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相关方案,规定网络订餐平台的备案登记由各县、市、区食药监局完成,各进驻平台的经营单位备案由各基层监管所完成,现已备案网络食品经营平台28家,各类网络食品经营单位3300余家。
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如发现无证经营、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超范围经营、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造成疑似食物中毒、食品腐败变质等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或者向涉嫌违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我们将及时做出处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问题三:魏局长,您好,我是西部大开发记者辛岭。您的发言中提到了加强食品检验检测,那么目前我市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或者说能检验哪些种类的产品呢?
嘉宾:检验检测是我们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手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已于2016年10月30日通过国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成为我市唯一一家专业食品检测机构,也是全省地市级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职能最完善、检测服务最专业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在西北五省地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中首屈一指。该中心目前可承担小作坊发证检验,经营企业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食品生产企业比对、型式、出厂检验等检测工作。
检测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食糖及糖果、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类、豆制品、蜂蜜等食品27大类,53小类,1942个项目。涉及产品理化指标、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等各项食品安全指标。
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食药监管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全市人民吃的放心。
渭南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刘玉陆:
感谢魏局长的回答。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在报道的时候,要切实把市食药监局下一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行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疏漏放在前面,以形成监管震慑;另外在春节期间,对于大家在外选购食品和外出用餐的注意事项方面,也可以择要进行重点宣传,暖心提示。为保障广大市民节日里“舌尖上的安全”添薪助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