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举办《2017年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情况》例行新闻发布会 实录

时间:2018-03-28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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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保厅举办《2017年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情况》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先生、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征收稽查处处长蔡山坡先生、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先生。发布会由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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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为推进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冬防期间,省环保厅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方案》,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8个市(区)进行为期4个月的巡查执法,督导各市(区)认真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先生、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征收稽查处处长蔡山坡先生、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先生,向大家通报本次巡查执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蔡处长介绍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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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征收稽查处处长蔡山坡: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17年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情况。

为推进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按照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总体安排和巡查执法要求,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由厅领导为组长,组成8个巡查执法组,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八个市(区)开展了四轮巡查执法工作。本次巡查执法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主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物源头控制和污染综合整治展开,重点巡查燃煤总量削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禁土令"及扬尘管控、错峰生产、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生物质焚烧等工作落实情况。巡查执法组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铁腕打击"与"规范监管"并重,分析研判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巡查,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

8个巡查执法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调查问询、卫星定位技术支持等方式,实现了关中区域巡查全覆盖。巡查期间,共查阅各种资料9340份,检查企事业单位3943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737家,占检查总数的44.05%。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1220家,立案处罚259家,停产116家,关停取缔186家,查封3家,约谈18家,挂牌7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2家,追责83起。

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办公室先后在《陕西日报》、省环保厅网站,"陕西环保"微信、微博平台分四批公开了1668起环境污染问题,其中西安市528起、宝鸡市187起、咸阳市213起、铜川市127起、渭南市248起、杨凌示范区79起、韩城市93起、西咸新区193起。

  3月13-14日,8个巡查执法组分别召开巡查执法反馈会,向被巡查市(区)通报巡查执法情况,移交未整改到位的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传导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压力,推动铁腕治霾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3月15日,冬防期巡查结束,针对关中8市(区)96个未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再次移交督办各市。其中西安市27个,宝鸡市14个,咸阳市12个,铜川市4个,渭南市7个,韩城市16个,杨凌示范区2个,西咸新区14个。

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冬防期间(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全省10个设区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5.2%,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41.6%。其中,西安市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最大,PM2.5浓度同比下降29.7%,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51%,两项指标下降幅度均位居全省第一。

2018年1~2 月,全省10个设区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8.8%,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41.3%。其中,西安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28.1%,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53.6%。

一、对西安市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180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1034家,存在环境问题566家,占检查总数的54.7%。责令整改216家,立案处罚122家,停产41家,追责43起,关停取缔96家,查封3家。存在主要问题:

(一)扬尘治理及管控措施不到位,"禁土令"落实不力。部分工地扬尘管控不严格,工地路面未硬化,土方、物料未完全覆盖,未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36个施工工地,在冬防"禁土令"期间,仍然进行土方作业。

(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5月1日前,建成区内汽修企业和4S店维修车间要完成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确保达标排放。抽查的72家汽车维修企业,均存在喷漆房的吸附棉和活性炭更换添加不及时、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抽查的15家印刷企业,7家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有机废气长期直排;8家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到位,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

(三)"散乱污"企业摸排底数不清,清理取缔不彻底。"散乱污"企业存在界定标准不清,摸排不全面,整治措施不明确等问题。鄠邑、长安、经开、港务、未央、灞桥、临潼、雁塔区成为"散乱污"企业的聚集区重灾区,主要涉及废旧塑料加工、小木器加工露天喷漆、石材切割、小化工、小机械制造喷涂、小食品加工、小干拌灰厂,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四)部分地区散煤治理存在盲区。乡镇集市经营户、一些加工作坊仍使用燃煤炉,甚至有小型燃煤锅炉。《铁腕治霾行动方案》明确规定建设清洁煤销售中心,所有的散煤必须在清洁煤销售中心购买,但调查发现,秋冬季从清洁煤销售中心销售散煤量比较小,市场上居民和小型企业使用的煤炭来源不清问题突出。

二、对宝鸡市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66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395家,存在环境问题192家,占检查总数的48.6%。责令整改160家,立案处罚55家,关停取缔25家,约谈2家,挂牌1家,移交公安机关1家。存在主要问题:

(一)"散乱污"企业排查不严不细,取缔不到位。在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中,工信部门监管责任担当不够,应当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未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排查不严不实,底数不清,"两断三清"不彻底。

(二)扬尘管控问题突出。建筑施工工地普遍未落实"6个100%"要求,道路未硬化、未湿法作业、车辆未冲洗、四周围档不严;部分商砼站和一些工业堆场,物料露天堆放、抑尘措施不到位;有的施工工地,还违反"禁土令",擅自动土作业。

(三)工业污染源监管存在漏洞。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运行不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力。岐山县岐星热力有限公司4号锅炉排气烟囱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脱硫旁路未封堵,5、6号锅炉部分未脱硫烟气无组织排放;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3家水泥厂,在宝鸡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仍然顶风启用水泥磨生产水泥约7.1万吨左右;科瑞星照明电器公司,地处渭滨区禁燃区内,无环评手续,无任何烟气治理设施,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每天融化玻璃约30吨。

三、对咸阳市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133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710家,存在环境问题220家,占检查总数的31%。责令整改191家,立案处罚29家,停产17家,关停取缔12家,追责2起。存在主要问题:

(一)"禁土令"未有效落实。共抽查54家建筑工地,有8家违反"禁土令",擅自动土施工。

(二)"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不彻底。许多应当清理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未列入清理取缔名单。一些已列入清理取缔名单的企业,"两断三清"未能落实到位,巡查时有的正在非法生产。

(三)错峰生产的执行力需要加强。少数企业未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渭城区的长庆石化分公司,以与生产工艺设计不符为由,未按要求落实50%的限产任务;渭城区1家建材厂、三原县3家陶瓷厂和3家砖瓦厂、彬县1家建材厂、长武县1家建材厂未按错峰生产要求停产。

(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缺乏有效监管。咸阳市部分县、区在餐饮油烟和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日常监管中,仅以是否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作为排污达标的依据,对污防设施安装后是否正常运行、收集处理效果疏于管理。抽查的61家餐饮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现2家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31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

四、对铜川市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93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212家,存在环境问题128家,占检查总数的60%。责令整改104家,立案处罚11家,停产21家,关停取缔8家,追责4起。存在主要问题:

(一)基层单位治霾工作推进不力。各县(区)铁腕治霾相关部门对冬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冬防措施落实不力。对辖区内手续不全、未建设封闭仓储、防扬散措施不完善的煤炭经营户疏于管理,对已取缔的煤炭经营户未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煤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对"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界定不清、划分不细、责任不落实,清理中将服装经营类、网吧等与环境污染无关的经营户列为"散乱污"进行整顿;印台区和新区未按期完成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部分商砼企业未进行密闭作业、未建设物料贮存封闭仓储、未建设规范的车辆冲洗台;新区石仁坡、野狐坡区域内多家石材加工、机械加工、车辆维修等"散乱污"企业,未建设污防设施,普遍采用露天作业,影响周边环境。

(二)"禁土令"执行不力,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住建部门环保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对建筑工地管理粗放。辖区内建筑工地普遍未设立扬尘监管信息公开栏,施工区域大量黄土裸露,施工道路未硬化、周边未围挡、车辆冲洗台设置不合理,各种垃圾随意堆放,无任何防扬散措施,"六个100%"、"红黄绿"牌管理流于形式;市政建设工地施工未采取任何防扬散措施,大量黄土裸露,渣土、砂石露天堆放,周边区域积尘严重;部份建设项目,违反"禁土令",进行挖掘、打桩、倒土作业。

(三)部分涉气企业未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环保意识差。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2月19日仍在违规生产,铜川三力陶瓷有限公司12月18日才停炉,擅自使用燃煤和木材烘干燥塔,大量未经处理的烟气直接外排;陕西大秦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熔炼炉收尘设施布袋损坏,密闭不严,未处理的烟尘通过屋顶排风扇外排;耀州区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消极应付,厂区和北侧围墙外空地,露天堆放大量熟料、原辅料、砂石,未采取防扬散措施,厂区道路积尘严重。

五、对渭南市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195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476家,存在环境问题260家,占检查总数的54.6%。责令整改235家,立案处罚21家,停产10家,关停取缔16家,追责16起。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涉气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部分用煤大户,重点涉气企业,存在污染物排放量与处理物料用量不相符的问题;131家工业企业管理不规范,场区物料、燃煤、炉渣乱堆乱放,煤棚等储存场所密封不严,扬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个别企业设有烟气旁路,部分企业在线监控设施未进行有效性比对监测。

(二)施工扬尘管理缺位。一些施工工地长期挂黄牌违规作业,甚至挂红牌施工;一些挂绿牌的工地,土方、物料未覆盖,周边不围挡、道路不硬化、作业不洒水,"红黄牌"挂牌管理流于形式。个别企业违反"禁土令"违规施工,甚至有工地已被当地政府挂了红牌,但仍然擅自进行土方作业。

(三)"散乱污"清理取缔进展缓慢。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2017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11月15日前,全市应清理取缔已核实"散乱污"企业总数的30%。截止2017年12月2日,全市共摸排"散乱污"企业844家,清理取缔82家,仅占摸排总数的10%,"散乱污"企业排查、核实及清理取缔工作进展迟缓,"两断三清"措施落实不力。

(四)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排放治理执行不力。按照渭南市实施禁限行管理措施要求:2017年11月25日-2018年3月15日,渭南市区的310国道和107省道全段限行大、中型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但巡查发现限行区域有大量大、中型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通过,禁限行路段未设置检查点,禁限行通告流于形式。

六、对韩城市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79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263家,存在环境问题96家,占检查总数的36.5%。责令整改95家,立案处罚9家,停产21家,关停取缔1家,约谈3家,挂牌1家。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业污染源监管需要加强。陕西龙飞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冬防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产要求,仍然继续生产。部分焦化企业炉头烟气收集处理未改造,存在跑冒滴漏、冒黑烟现象;一些工业堆场,物料、原煤覆盖不到位,封闭式煤仓、料仓建设缓慢,扬尘治理效果不佳。

(二)扬尘管控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长期挂黄牌违规作业;一些挂绿牌工地,施工土方、物料未覆盖,未开展湿法作业;部分商砼站及砂石料厂物料露天堆放,道路未硬化。

(三)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监管存在短板。部分汽修企业未建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不规范,大量废漆渣、机油滤芯、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部分汽修企业喷漆尾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过滤棉、活性炭等耗材更换不及时,物料购买台账混乱,VOCs治理设施未进行监测;部分餐饮企业未安装、未运行油烟净化设施。

七、对杨凌示范区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55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362家,存在环境问题80家,占检查总数的22%。责令整改64家,立案处罚1家,追责5起。存在主要问题:

(一)规模以上企业燃煤削减任务未完成。经核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燃煤量不降反升,实际增加23万吨;陕西中兴林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蒸吨锅炉未拆除,无法完成燃煤削减任务。

(二)"禁土令"及扬尘管控落实不到位。西桥村、田园新都市北侧等部分拆迁工地存在围挡不完善,覆盖不到位、焚烧垃圾等问题;神农景苑C区、自贸大厦扬尘治理措施未落实。

八、对西咸新区巡查执法情况

共查阅资料1330余份,检查企事业单位491家,存在环境问题195家,占检查总数的39.7%。责令整改155家,立案处罚11家,关停取缔28家,停产6家,约谈13家,挂牌督办5家,移送司法部门1家,追责13起。存在主要问题:

(一)"三同时"制度落实不严,监管不力。多数商砼站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沣东新城28家商砼站,仅1家有环保审批手续;个别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对一些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长期违法生产的企业,不检查、不处理,监管走了形式过场。

(二) "禁土令"执行不严格,扬尘管理有漏洞。部分建筑工地未执行"禁土令",擅自动土作业;部分路段清扫、洒水不及时,道路积尘严重。

(三)"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取缔不到位。对未列入名单的"散乱污"企业监管缺失,随机抽查的7家"散乱污"企业,均未列入当地"散乱污"企业名单。群众反复投诉的西安欣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但工商部门仍为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主管部门长期未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取缔。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污染防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今年国家将京津冀周边、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三大重点区域和三个主战场。2月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铁腕治霾工作会议,发布2018-2020三年铁腕治霾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铁腕治霾工作。下一步,省环保厅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要紧盯冬防期巡查执法发现的问题整改,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全程跟踪督办。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全面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努力为全省追赶超越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蔡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西安晚报记者:

我是西安晚报记者。污染企业可能一年四季都在进行生产污染,为什么我们要选在冬防期期间进行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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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

冬防期开展巡查执法,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一是数据分析的结果。分析近几年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数据,每年的冬防季都是雾霾高发期,都是我们空气质量最差的时候。比如2016年关中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13,而冬防期(1-3月和11-12月)关中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46,污染程度较全年严重32.6%。以污染天气来计,2016年全年西安市有174天,冬防期间(按120天统计)有84天,占总数48%;宝鸡市127天,冬防期间有75天,占总数59%;咸阳市196天,冬防期间有82天,占总数42%;铜川市156天,冬防期间有71天,占总数45%;渭南市193天,冬防期间有81天,占总数42%;杨凌区150天,冬防期间有84天,占总数 56%;西咸新区200天,冬防期间有91天,占总数45%;韩城206天,冬防期间有81天,占总数39%;

  二是外部条件不利。冬季易出现逆温现象,一般情况,地面温度高,越往上越冷,冬季由于地面降温快,导致近地面大气温度反而比高空的低,不利于污染物向上和水平方向扩散。

  三是人为活动干扰。仅以冬季采暖为例,2014年我们对西安供热企业做了个调查,120天的采暖季里,西安市当时有26个集中供热站(不计算灞桥电厂、户县二电厂、西郊热电厂)一个采暖季的煤耗量为126.1万吨。按西安市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600多万吨数量计算,在供暖季,供热企业煤炭使用量至少占到当季西安市煤炭使用总量的52%以上。这还不包括未纳入统计的散煤。

  四是冬防期间,人们的身体抵抗力相对较弱,易得呼吸性疾病。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不采取积极措施人为大力干预,此问题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早在2014年省上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就组织开展了涉气重点污染源驻厂监管员,部分行业错峰生产等制度,随后又组织实施了“禁土令”、“禁燃令”、机动车限行等一系列规定。为保证这些措施落地生根,打通最后一公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省上决定在此期间开展巡查执法活动,督促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所担负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新浪网记者:

我是新浪网记者。这次巡查执法形式和重点有哪些?

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

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综合攻坚行动巡查执法方案,简单说此项工作有以下形式。一是3个数字。8、4、120。为了不干扰各地工作,所有检查人员均从省环保厅系统内抽调,组建8支巡查执法组,入驻关中8市(区);共开展了4轮不间断巡查;巡查时间长达120天。二是“查企”与“督政”相结合。巡查执法对象主要以涉气企事业单位为主,就是常说的“查企”,以查企存在问题倒查行业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即进一步“督政”,持续传导压力。巡查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随机抽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将巡查着力点延伸夯实到重点乡镇、街办,每轮巡查执法范围实现了关中所有市、县、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区域全覆盖。三是强化整改。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当晚转交当地政府,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巡查办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现场组还要逐个核查,确保问题得到真正整改到位。每轮转办问题都通过厅网站进行发布,并在陕西日报公示,全程置于公众监督下。

  巡查重点内容是:对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1+9”总方案中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联防联治等专项行动子方案落实情况,以及对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涉气重点污染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三秦都市报记者:

我是三秦都市报记者。在巡查执法发现大量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

对于这些问题,省上根据问题类型和程度,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分类要求处理。一是责令整改(责令整改1220家);二是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立案处罚259家)。三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实施问责(追责83起);四是停产停业(停产116家)(查封3家),关闭取缔(关停取缔186家);五是涉刑事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2家);六是媒体曝光,公众监督。(约谈18家,挂牌7家)

西北信息报记者:

我是西北信息报记者。今年春节期间发现西安天气不错,但是从前几天环保部发布的空气质量状况来看,西安排名倒数第五,是不是由于禁令解除后,工地工厂开工造成的?后期如何加强执法检查,使严格执法作为常态化。8个地市中有5个存在散乱污企业摸排不到位清除不彻底,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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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

全国74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2017年西安市排倒数第七,今年1月份排倒数第一,西安的数据可以说代表关中水平,其他各市的数字上下差距幅度不大,说明我们这个地方大气问题十分严峻。空气质量指标PM2.5浓度数据特别容易反复,比如今天PM2.5浓度是50微克/立方米,可能一夜之间就达到100微克/立方米,因此建立长效机制是很严肃的话题。还有一个问题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中,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是重点,我们区域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不能和那两个区域比,面临的形势是产业结构偏重,一二产业比重过大,能源结构偏单一。全面实现产业转型,短期内局面扭转难度比较大,关中的大气指数降下来是个艰巨的过程。

通过这次巡查执法,主要有四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扬尘管控,二是"散乱污"企业监管,三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监管,四是企业错峰生产。其中扬尘的问题属于管理水平问题,尤其是公路、道路扬尘,当然也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散乱污”的问题是技术标准不够,真正要取缔一个“散乱污”企业要有工商手续,需要严格的程序。据工信部门的统计,全省在册“散乱污”企业,取缔大概46%左右,还有54%没有取缔,这还不算我们没有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对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特别分散,比如喷漆房、加油站等,监测、执法很不到位,跟其他污染物不一样,这个问题令人非常担忧。企业错峰生产,从去年12月的数据来看,错峰生产的效果非常好,去年水泥企业全部停下来以后关中地区情况马上好了,有半个月左右两个指标都下来了。

总体来说,我的看法是关中地区燃煤总量或者是耗煤总量降不下来,要实现空气质量的好转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耗煤非常集中的规上企业。

因此,我们要客观认识形势,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空气质量达标,我们压力很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2月24日召开了全省治污降霾工作会议,107个县市长全部到场,三年规划确定之后会及时向社会发布。

中国环境报记者:

我是中国环境报记者。这次巡查只发中发现了四类问题比较突出,对这四类问题原因是什么,下一步是否有细化的执法检查方案?

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

通过梳理,巡查执法发现四类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扬尘管控问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建筑施工工地落实“6个100%”措施不力,部分建筑工地长期挂黄牌违规作业;一些挂绿牌的工地,施工土方、物料未覆盖,道路未硬化、车辆未冲洗、未开展湿法作业、四周围档不严。道路扬尘主要是清扫、洒水不及时,道路积尘严重。二是“散乱污”企业摸排和清理取缔问题不到位、不彻底。“散乱污”企业主要涉及废旧塑料加工、小木器加工露天喷漆、石材切割、小化工、小机械制造喷涂、小食品加工、小干拌灰厂,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巡查发现,各市(区)“散乱污”企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界定标准不清,摸排不全面,整治措施不明确,清理取缔不彻底等问题。三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问题。主要包含三个方面。汽车维修行业废气治理、餐饮油烟治理和印刷行业废气治理。巡查发现,大多数汽车维修企业、4S店维修车间,存在喷漆房的吸附棉和活性炭更换添加不及时、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部分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到位,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印刷行业废气长期直排,西安市抽查了15家印刷企业,7家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有机废气长期直排;8家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四是部分涉气企业未落实错峰生产问题。刚才已经向大家公开了这些违法企业。分析原因,我们感到最主要的是主管部门环保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各部门的环保职责有规定,有要求,很具体。下一步最主要的是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明确“责任制”,落实“销号制”,实施“公开制”,严格“追究制”,增加常态化巡查的密度,加大点穴式专项督查的力度,开展铁的督察,实施铁的问责,夯实铁的责任,层层传导治霾责任和压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陕西日报记者:

我是陕西日报记者。从通报的情况来看,各地市大多都存在扬尘问题,省上针对这个问题采取了不少措施,请问我们省在下一步扬尘污染防治有没有好的举措?

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

扬尘污染管控是个动态的过程。通过巡查发现,扬尘治理难的问题,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扬尘治理涉及住建、市政、交通、城棚改办、环卫、水利、地铁办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对扬尘防控认识不一、措施落实不一,易出现监管盲区;二是许多扬尘产生源涉及民生工程,如应急抢险、市政建设,时间紧、工程急,容易疏于监管;三是扬尘治理的特点是点多、面广、范围大,无论建筑工程还是市政工地、拆迁工地,都有一个期限要求,导致一些治理措施跟不上,违反“禁土令”问题也时有发生。

  治理扬尘污染问题,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下一步我们有以下设想:一是在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之百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和监管的标准要求。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扬尘治理”的原则,全面推广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加强城乡道路,物料堆场、扬尘治理和渣土车的运输监管。三是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对扬尘污染突出问题,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停工的要依法停工;同时对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加强宣传,推行有奖举报,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扬尘管控工作中来。

  巡查执法坚持全面部署、系统推进,将冬防期大气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和攻坚行动,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以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连续昼夜奋战,使污染物排放实时可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时有效,污染影响降到最小,大气质量明显得到好转。

通过省市巡查执法,层层传导压力,多方面精准施策,关中其它各市区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可以肯定地讲,经过大家努力,蓝天保卫战取得初步胜利成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蓝天成为常态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