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举办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11-08 15:02:51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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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先生,请他向各位介绍我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戈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今天是记者节,首先祝各位记者节日快乐。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情况。这几年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包括我们媒体朋友的宣传、支持、监督、推动下陕西养老取得长足发展,在这里感谢大家。但是农村的养老依然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从今年开始作为民政厅把工作的重心和我们的注意力向农村倾斜,向这个地方发力,也希望大家能够持续的关注。

一、基本现状

截至2017年底,我省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4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81%;65岁以上人口414万人,全省有农村老年人约280余万人,按照老龄人口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90万人,呈现出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加快、未富先老的特点。

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不断加大农村养老投入,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124个、建设床位8.3万张,覆盖全省48.65%的行政村。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8000万元,又支持新建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全省建成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24个,可用床位5.1万张,县级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92家民办养老机构,主要面向农村老年人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农村养老需求。2016至2017年,省级资助6113万元,用于122个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护理设施改造,全省20%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合并建设,有效整合了农村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全省有1.76万个农村老年协会,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积极开展空巢、留守、失能老年人关爱服务,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2016年,我省被国务院表彰为“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6个省(市)之一;2017年,我省又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工作成效提升幅度大的6个省(市)之一。

二、主要特点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政策文件,民政厅作为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抓手,农村养老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政策体系日渐完善。近年来,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内容、标准、资金保障、工作人员配备方面进一步细化,从政策层面推进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完善、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农村互助幸福院绩效考核方法》《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以奖代补办法》等政策,不断强化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资金监管和运营规范,有力促进了农村养老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是兜住底线,困难老年人保障逐步提高。近年来,我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政策,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47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5500-600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其中全自理人员每人每月138-168元,半护理人员每人每月207-252元,全护理人员每人每月345-420元,有效保障了全省 12.2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三是加强幸福院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自2013年以来,我厅对建成运营的农村幸福院每个补助8万元,支持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标准。目前,宝鸡、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实现了行政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全覆盖。西安、宝鸡、铜川、榆林、杨凌、韩城建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增强了运营的活力。今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开展农村幸福院绩效评估,评选了2个市、18个县的1000个优秀农村互助幸福院,对考评优秀的每个幸福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1万元。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今年6月,民政厅会同公安、卫计等9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推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开展。各级建立了由民政牵头,公安、司法、财政、人社、文化、卫计、扶贫、老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民政厅还在韩城市召开了全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化管理现场推进会,充分发挥农村养老关爱服务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的整体发展。

虽然我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取得了阶段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农村养老依然是我省养老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当前农村养老的主要问题是养老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与城市相比,农村社会养老起步晚、底子弱,服务市场尚未形成、服务设施和服务供给较少,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最大短板;农村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发展滞后,缺少为老年人提供适合他们特点和需求的专业团队开展专业服务;护理型床位数量不足,老年人护理需求与护理供给还不匹配;养老护理员福利待遇偏低、护理员短缺,养老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制约我们全省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

三、下一步关于农村养老的工作。今年我们在韩城市召开了全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推进会,民政厅等9个部门关于下一步农村的养老工作在文件上也做了规定,农村养老今后的重点是五个方面:一是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二是强化家庭主体责任。三是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服务作用。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这是今后农村养老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为了保证这些工作任务和重点的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是坚持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发力。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认定方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低保范围。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合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二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19年,省民政厅计划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6亿元,支持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2000个,同时要求市、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本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的投入,积极整合村委会撤并后的闲置用房等资源,改建扩建幸福院,确保到2020年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80%,实现“十三五”确定的目标。

三是建立多元服务机制,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指导各地推进与陕西移动公司的合作,推动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积极融合为老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机构等,采取互联网+智慧养老、智能化呼叫、APP等多样化信息化手段,为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六项服务。省民政厅将于今年底前建立全省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针对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积极在生活照料、医疗卫生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服务、安全防护和紧急救援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六项服务方面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服务水平。

农村养老依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工作的难点,我们将持续推进。可以说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全省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农村养老下一步究竟怎么推进,我在这里给大家简单概括一下。居家养老永远是我们养老的重点,90%以上都是居家养老。一是在政策上提供支持。二是提供公共服务。三是引导市场和社会介入养老。四是兜底保障。五是搭建平台,建立台账。六是大力培育为老服务和提供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组织、专业化团队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七是加强监管,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八是协助维权。我们今后工作在养老的工作上,把居家养老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作为养老机构收住的重点,政府的补贴也要向收住失能半失能的机构进行倾斜。

农村养老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和谐稳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实现追赶超越,努力使我省农村养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谢谢大家!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陕西农村报记者:

老年人养老中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医疗保障问题。对于农村养老的老年人,政府如何保障他们的医疗服务需求?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

今天参加我们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卫计委司法厅的有关处室的负责人,我先来回答,如果回答不全面请他们作为补充。

关于农村医疗保障问题,我们现在养老的最主要的问题,老年人最需要的就是医疗问题。我们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在养老机构办卫生室,在卫计部门备案,这个已经打通。二是鼓励医疗机构腾出一部分闲置的床位,举办护理院,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对于农村大部分留守老年人怎么做,我们主要是采取四个方面的方式。

一是通过乡镇(社区)卫生院对农村养老机构实行医疗托管的方式。二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方式对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三是由乡镇卫生院每年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四是通过医疗机构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的方式,强化医疗的支撑作用。医疗卫生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开设就医绿色通道,提供挂号、就医、检查、治疗、住院五优先。对农村的失能失智的怎么办?明年开始我们把机构养老的重点,收住的重点放在失能、失智和半失能,不能拒收,由专业护理团队对他们提供服务。

 中国报记者:

你好,能否介绍一下我省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哪些服务?另外,刚才您提到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那么,目前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的建立情况怎样?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

我说了我们今年年底以前要把农村台账建立起来,现在根据摸底,从推进和各地实施的养老关爱行动看,我们目前对农村的养老主要是开展这几个方面的服务。一是生活照料服务。发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互助幸福院平台作用,为农村特困老年人、高龄、留守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互助养老。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三是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互助幸福院与村卫生室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长期护理服务。这几年我们开始实施“民康计划”,为农村贫困尤其是失能失智的老人配置假肢、矫形器、轮椅、助听器等康复器具,提高他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四是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服务。五是安全防护和紧急救援服务。六是文化娱乐服务。

今年7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对各地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乡镇政府为每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信息卡,准确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以县为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由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季度上门走访,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刚才我发布的时候今年我们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台账建立后为下一步准确实施这个文件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省的榆林、安康、商洛、杨凌、西咸新区已经建立了信息台账,其他各地正在摸排和登计,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台账建立工作,为明年我们全面推进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陕西日报社记者:

刚才您在下一步措施中提到了要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请问,能否介绍一下我省目前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现状是什么?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

特困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的是最困难、最脆弱人群的基本生活,谋求的是“无依无靠”、无人照料的城乡“三无”人员的福祉,这个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

2017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明确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内容、标准、形式。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以及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应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目前,我省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5500元/人年,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6000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是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全自理特困人员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38元-168元/人月;半护理特困人员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207元-252元/人月;全护理特困人员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5%,345元-420元/人月。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有些人状况比较好或者由于习惯问题不愿意到供养机构去,这个就分散供养。有一部分人到敬老院里进行集中供养。服务人员由供养服务机构根据供养对象人数和照料服务需求按一定比例配备,原则上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的1:10,其中,与失能、半失能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目前,我省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2.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9万人,分散供养9.3万人,全省已投入使用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共424所。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