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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陕西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12-18 16:27:12 来源:陕新发布

12月18日下午3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师建平先生,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姚会芳女士,陕西省司法厅法制监督处处长梁云波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安广文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安广文: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师建平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姚会芳女士,请他们向各位介绍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司法厅法制监督处处长梁云波先生。

下面,首先请师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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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师建平: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介绍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情况,为深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示范创建组织情况

一是安排部署示范创建工作。去年10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标志着我省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开始。

二是加强示范创建的指导。原省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示范创建工作,确定专门处室负责,采取会议推进,实地调研,请示答复等多种形式,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三是实施创建检查验收。成立由原省政府法制办、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验收,历时一个多月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二、创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第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按照中央要求,亲自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或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五年法治建设规划,逐年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在人、财、物各方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需要。

第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从检查验收情况看,申报检查验收的45个创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指标完成率都在90%以上。

一是政府职能履行更加全面,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局或建立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网上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大部分创建县区设立了市场监管局,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多证合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惩戒违法失信。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在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度。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规定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加强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是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涉及民生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强和具有潜在风险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

四是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加快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机制,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突破口,规范行政执法。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推进执法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平台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予以保障。

五是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效。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规定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推进审计全覆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

六是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社会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逐步落实。加强行政复议,积极履行复议和应诉职责,强化行政机关解决纠纷能力。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行“阳光信访”模式。

七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每年至少组织3次领导集体学法,将宪法法律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法治专题培训班。推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部分单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第三,法治考核督查持续推进。将依法治理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督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市县和省级部门对示范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力度不大,个别县区和部门工作落实不够系统。

三、示范单位名单

经严格检查验收并结合平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委、省政府确定了30个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分别是: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延安市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市:铜川市

行政决策示范市:安康市

行政执法示范市:咸阳市

行政复议示范市:渭南市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石泉县、富县、白水县、丹凤县、黄龙县、镇安县、铜川市王益区、澄城县、西安市新城区、宝鸡市渭滨区、汉中市汉台区、铜川市印台区、西安市莲湖区、咸阳市渭城区、城固县、岐山县、杨陵区、汉阴县、武功县、神木市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司法厅、省民政厅

以上就是我省建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谢谢大家。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中国网记者:

你好,可否谈谈我省为什么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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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姚会芳: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省法治政府取得的成就有你们的付出和心血。我很乐意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您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简单的说,一方面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另外一方面为了解决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弥补不足。借此机会,我想多介绍一些情况,也是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以及示范创建活动的一个宣传。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今天上午国家层面召开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客观的说,我省的法治政府建设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依法行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建立;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序展开。初步形成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格局,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离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比如法治政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行政执法执法不公正、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就难以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因此,我们一直在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摸索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力抓手,就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这个活动起步于2008年,活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2008年到2016年,以省政府名义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活动。有3个设区市、10个省级部门、21个县级政府、20个镇政府,共54个单位被省政府命名为示范单位。第二个阶段从2017年到现在,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的“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的要求。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升级版,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先进典型,有利于形成“头雁效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各地掀起法治政府建设新热潮,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有利于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引领、支撑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优化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进人民群众便利,为全省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西部法制报记者:

请问,我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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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法制监督处处长梁云波:

非常感谢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对我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关注。我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总共分五个步骤:

一是制定安排意见。制定印发《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以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名义下发,对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作出总体安排。二是进行部署动员。2017年11月29日召开全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出席,副省长张道宏主持会议,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动员。三是开展示范创建。全省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按照《纲要》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安排意见和创建指标具体要求,加大力度、查漏补缺、提高质量,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四是实施检查验收。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由原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省政法委、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等部门成立检查验收组,制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依照创建指标制定评分标准,对申请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提出示范单位建议名单,报省委、省政府确定。五是交流示范经验。召开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经验交流大会,交流推广示范工作经验,通报表扬示范单位并发放标牌。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安广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