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奋进新时代 聚焦“次核心” 建设新渭南——2018追赶超越看秦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时间:2019-01-03 17:34:18
2018年12月20日上午9时,中共渭南市委外宣办、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在渭南广播电视台召开新闻发会。邀请渭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袁广荣就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情况作一通报,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赵羲、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曹黎明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渭南市委外宣办副主任祖亮主持。
中共渭南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祖亮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和感谢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全面展示我市2018年发展成就,提振各级加快追赶超越的信心和干劲,汇聚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强大精神动力,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开展“奋进新时代 聚焦‘次核心’建设新渭南——2018追赶超越看秦东”系列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渭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袁广荣、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赵羲、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曹黎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陕西广播电视台、渭南日报等20多家媒体。欢迎大家的光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请渭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袁广荣就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情况作一通报。
渭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袁广荣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下面,我就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情况向各位作以介绍。
一、督察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投诉信访问题103件,2018年11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是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进行为期1个月的“回头看”, 其中11月9日-16日对我市开展下沉督察工作。督察期间,调阅我市相关资料共18批64项任务586份。资料主要涉及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等有关领导关于生态环保方面的批示精神、意见的落实情况,《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全市减煤、双替代等工程的开展和实施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组织实施情况,农村地区的减煤和居民取暖情况以及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03件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完成情况等;我市共受理省委转办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投诉案件30批次179件,其中来信68件,来电111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87件,占比48.6%;水污染问题33件,占比18.5%;噪音污染问题16件,占比8.9%;生态影响7件,占比3.9%;其他问题36件,占比20.1%,截至12月7日22时,所有案件按照中、省督察组要求全部办结,较省委督查室要求的办结时限提前1天时间完成。
二、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为了扎实做好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望”配合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安排,切实保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我市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回头看”配合保障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做细做好配合保障工作,严查快处督察组交办案件,立行立改督察组指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折不扣将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快速高效整改到位。11月2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渭南市配合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原常务副市长张建军同志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樊存弟同志为总协调人,市委副秘书长王杰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坤刚、市环保局局长张永等同志为副总协调人的专门协调联络机构。设立综合协调组、资料材料组、信访督办组、现场检查组、舆论宣传组、服务保障组等6个专门工作组配合保障督察组开展工作。综合协调组主动发挥统筹联络和沟通作用,承上启下,积极配合督察组在渭一线工作的顺利开展;材料资料组有序调度,严格把关,确保报送资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信访督办组建立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将案件交办相关县(市、区)限期办结,办理情况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渭南日报进行公示,确保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有序、顺利和高效运行;现场检查组围绕重点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及时开展现场核实调查,走访周边群众,解答疑惑和问题;宣传报道组在渭南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协助陕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市立查立改、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实时报道;服务保障组做好住宿、会议、车辆调派、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抽调59名业务骨干全力配合督察组下沉期间的工作。
督察期间,李明远书记、李毅市长多次深入临渭区、华阴、大荔、高新区等县市区督促检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李毅市长深入华州区连霍高速华州西出入口驿站、310国道华州段绿化工程现场、柳枝镇张桥村,华阴市连霍高速罗敷出入口、连霍高速与新310国道交汇点宽幅林带绿化现场,调研美丽渭南建设。郭勇格主任、张建军副市长、郭永峰副主任陪同省人大领导抽查了渭南工地扬尘管控、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治理情况,实地察看了金堆城钼业公司硫酸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情况。张建军副市长和樊存弟书记陪同黄润秋副组长调研检查了富平县庄里镇污水处理厂、金鹏陶瓷有限公司、闽泰陶瓷有限公司和渭河煤化工集团等企业。王建平副市长带队对城区建筑工地“6个100%”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杨武民副市长赴高新区检查良田街道办兰三公路上庄村段西侧沟里关于露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整改情况,赴临渭区检查交斜镇街道东头煤场整治和秋丰村花生脱壳加工厂整改情况。
三、扎实办理信访投诉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市信访局局长为组长,市环保局、市委督查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共16人组成的渭南市配合保障工作信访督办组,负责统一调度全市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市委督查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案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确定专人负责案件的接收、转办、查处、审核和上报等工作,确保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有序、顺利和高效运行。为了确保省委转办的信访投诉问题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转办和第一时间上报,首先,我们在全市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案件办理微信群,第一时间对省委督查室转办的信访投诉案件,在微信群中通知相关县(市、区)立即办理落实,随即通过市委督查室正式文件下发限期落实,并按照统一格式上报结果。其次,由市环保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案件督办组,负责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办理进展进行督办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把关。三是对各县市区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返回重报,直至审核通过,办理结果由案件组整理后,按批次以市委办公室文件上报省委督查室。
目前,我市办理的30批次179件信访投诉问题占全省1711件的10.46%,信访投诉量全省第四,其中西安357件、宝鸡195件、咸阳186件。市级直接办理14件,交由相关县市区办理165件(11件属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问题,39件属中央督察组重点关注问题)。信访投诉问题中,经现场核查属实问题145件,占比81%,不属实问题34件,占比19%。各县市区按照问题数量由多到少依次为:富平县34件,占比18.99%;临渭区31件,占比17.32%;蒲城县20件,占比11.17%;合阳县18件,占比10.06%;华阴市13件,占比7.26%;潼关县13件,占比7.26%;大荔县12件,占比6.70%;高新区11件,占比6.15%;华州区8件,占比4.47%;澄城县8件,占比4.47%;白水县8件,占比4.47%;经开区3件,占比1.68%;卤阳湖0件;华山景区0件。办理结果全部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渭南日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严格环保执法检查
为了扎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涉气企业在线设施专项检查、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焦化、煤化、火电、冶炼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活动、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建设项目年度专项执法检查、建设项目专项督查、地热井及秦岭北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大排查等多项执法活动,全市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1月30日,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共出动人员13732人次,检查企业4139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6183台套,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74件,实施行政处罚430件,收缴罚款2012万,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0件。另外,还实施查封扣押278厂次,对61家企业实施了限制生产,移送公安机关31件案件,因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25人,4件案件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办理,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11件。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高压态势,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排污者责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反映出的问题,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制度,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和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设施的实时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偷排、超标排放行为。
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方面的政策制度,统筹规划农村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科学布局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场所,鼓励农村集约化、科学化养殖。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进一步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6个100%”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控尘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城市餐饮油烟和社会生活污染防治,严格禁止在居民楼下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时进行清理维护,确保处理效率。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歌厅、商场、广场舞要严格限制时间,减轻设备音量,防止扰民。
规范散煤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快燃煤“双替代”工作步伐,切实解决边远地区群众生活用电、用气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取缔力度,严格“两断三清”标准,防止死灰复燃。
渭南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祖亮:
下面进行第二项内容:请媒体朋友提问。
西北信息报记者 乔刚:
此次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问题中,涉及我市都有哪些方面的投诉问题?
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赵羲:
各县市区信访投诉问题中,属此次重复投诉的问题18件,重复投诉率占到10%以上,其中富平县8件、华阴市3件、合阳县3件、潼关县2件、蒲城县和高新区各1件;我市实际办理信访投诉案件161件,其中涉及工业企业污染问题36件,垃圾固废污染问题31件,社会生活噪声油烟污染问题26件,散乱污企业问题17件,建筑扬尘污染16件,畜禽养殖污染15件,散煤问题8件,其他问题30件(其中涉及1个投诉信访件反映2-6个问题情况)。
渭南青年网记者 王露:
目前,我市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问题办理中,都进行了哪方面的处罚和追责工作?
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曹黎明: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共立案10起,处罚93.19万元,责令整改93家,约谈问责70人,查封扣押23起,限产停产8家。
阳光报记者 杨月锋:
请简要介绍一下2018年环境执法情况?
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曹黎明回答:2018年以来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在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望”、环保部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查等重点工作的同时,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涉气企业在线设施专项检查、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焦化、煤化、火电、冶炼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活动、ODS物质执法专项行动、建设项目年度专项执法检查、建设项目专项督查、地热井及秦岭北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大排查等多项执法活动,全市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1月30日,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共出动人员13732人次,检查企业4139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6183台套,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74件,实施行政处罚430件,收缴罚款2012万,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0件。另外,还实施查封扣押278厂次,对61家企业实施了限制生产,移送公安机关31件案件,因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25人,4件案件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办理,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11件。
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高压态势,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排污者责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正义网记者 杨军:
2018年我市环境监察“双随机、一公开”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赵羲回答: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管理,强化污染源企业事中事后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2018年初,我们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制度的通知》,对全市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了执法人员数据库、企业主体数据库和随机抽查事项等 “一单两库”内容进行了调整。全市共14个单位建立了数据库,入库执法人员249人,入库污染源家数456个,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63个、一般排污单位271个、特殊监管对象22个。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双随机抽查,有效落实抽查计划,对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截止11月份,我市对456个入库污染源企业落实了“双随机”抽查,全市共进行“双随机”监管1301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403家次、一般排污单位723家次、特殊监管对象90家次、其它执法事项监管85家次。全市共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75起,其中对23个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52个违法行为下发了限期整改督办函,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
渭南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祖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