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1-28 10:31:00 来源:陕新发布
1月24日上午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庞涛先生,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调研员武鹏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开始之前,我先向大家通报一个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布工作,形成新闻发布合力,省生态环境厅现向社会公布各市(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名单,这是我省首次对社会公布各市(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名单。
公布各市(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名单,目的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媒体和公众提供环境信息、解读环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各级环保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履好职、尽好责,及时通报当地环保工作进展,回应环境热点问题,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为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把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9月,我厅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明确要求各市(区)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媒体和公众提供环境信息,解读环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在刚刚闭幕的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李干杰部长再次强调,要不断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冯振东厅长多次强调,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好新闻发布制度的正面引导作用。2017年7月,我厅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2012年12月我厅开通官方微博帐号;2014年4月开通官方微信;2017年11月,全省12个市(区)环保局双微全部开通。今年6月5日前,全省所有县级环保部门将全部开通“双微”,形成省、市、县三级环保新媒体矩阵。此次公布各市(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名单,是进一步加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力度的重要举措。
名单包括各市(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姓名、职务及新闻发布机构的电话和传真等内容,将在“陕西生态环境”微博微信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上公布。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市(区)环保局继续完善每月一次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欢迎大家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
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厅在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力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庞涛先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调研员武鹏先生,将向大家介绍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庞处长介绍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庞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我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庞涛,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很高兴能与各位见面,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这是省生态环境厅首次就环境应急工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相继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指出:“要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
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和这些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也是我省今后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遵循。近年来,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理念,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力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一、机构体制健全,应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一)健全组织机构,应急体系不断延伸。
截止目前,安康市成立了副县级规格的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编制16人),宝鸡市成立了环境应急行政机构(编制3人),西安市成立了环境应急中心(编制18人),延安市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编制3人),榆林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科(编制5人);其余咸阳、渭南、汉中、铜川、商洛、杨凌6市(区)环保局成立了环境应急事业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合署办公的体系。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风险源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等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切实提高。
(二)完善应急机制,预案备案率逐年提高。
积极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2015年6月,我厅编制了《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施行并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报道,2018年,我厅对《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组织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积极探索环境应急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模式,取得很好的经验。环境应急管理是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目前,全省1675家企业完成了环境风险评估,1881家企业完成了应急预案备案。另外,积极推进尾矿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对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的应急预案分类指导,备案率逐年上升。
(三)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我厅先后制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方案》、《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办法》、《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以来,加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及时对甘肃锑污染事件、汉中宁强嘉陵江铊污染事件原因、韩城市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件、性质等组织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对肇事企业、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问责。
二、注重预警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数量逐年下降
(一)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按照省政府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始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每个工作日按时参加省政府总值班室视频点名,汇报值班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2015年以来,我厅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近1000期,向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及时报送应急值守专报信息累计280余期。无一起错报、迟报、漏报现象,做到了准确、及时、全面。按要求填报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并通过省厅网站按季度主动公开突发事件应对情况。
(二) 提前预防预警,突发环境事件趋势下降。
为及时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重大节日、敏感时间汛期及暴雪灾害环境安全监管,每年下发了专项通知,并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要求各地加强值班值守;高度重视各种生产活动进入活跃期的风险,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油气管道、尾矿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风险企业名录和隐患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尽可能地防止各类事故发生。2015年至2018年,我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60起,2018年27起,同比2015年58起、2016年42起、2017年33起分别下降了53% 、35%和18%。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影响范围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科学规范处置,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
强化应急处置,妥善处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2015年11月,甘肃省陇星锑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原环保部发来《感谢信》。2017年1月23日,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20吨粗苯泄漏,受到原环保部的充分肯定。2017年5月5日,嘉陵江广元段发生铊污染事件,原环保部下发《关于妥善处置嘉陵江(广元段)铊污染事件情况的通报》予以表扬。2018年4月24日,汉中市留坝县过境罐车破裂粗酚泄漏事件,2019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在处置汉中留坝粗酚泄漏事件中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发来感谢信。8月6日安康市岚皋县罐车侧倾致柴油泄漏事件、12月8日商洛沪陕高速甲醇泄漏等多起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生态环境部、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三、环境风险排查深入扎实,隐患整治成效显著
(一)持续开展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
近年来陕北地区原油泄漏频发,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及媒体的高度关注。特别是2015年3月以来,我厅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延安、榆林两市政府及长庆油田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及时排查安全隐患。2016至2018年,我厅分别组织对长庆油田、延长集团各涉油气企业等采输油气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截止2018年底,省生态环境厅参与调度处置事件3起,与2016年、2017年相比,事件数量和负面影响明显下降,联防联控作用显现。
(二)扎实开展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环境风险排查。
近年来,扎实开展了涉重金属危险企业“三级防控”建设和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全省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及矿山企业、尾矿库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基本情况,掌握环境风险底数,实现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组织各地严格按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指南》组织专业人员对全省尾矿库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统一的标准做好立案建档工作,330座尾矿库按照 “一库一档”进行台账管理,完善了全省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组织开展嘉陵江流域尾矿库污染和生态风险评估,制定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风险防范方案,提升了流域应急防范能力。
(三)强化以饮用水源安全为主的水环境监管。
为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目标要求,组织对关中地区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了污染源调查及安全评估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关中地区11个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检查。向6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关中地区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检查情况的通报》。并对水源地存在突出环境问题下达了监察通知,要求立查立整,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四、应急保障坚实有力,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一)建设全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针对全省应急物资短缺的实际,我厅按照“覆盖全省、区块保障,调运便捷”的原则,集中采购吸油毡、活性炭、抽水泵和收油船等应急物资。
按照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完成了渭南、铜川、榆林、商洛4市以及宝鸡省级应急库应急物资的设点工作,针对区域主要污染物,购买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试点建设。开展区域内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的收集、登记和管理,构建区域环境应急物资紧急配送体系数据库。
(二)务实开展环境应急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围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及典型案例分析与应急处置措施、新媒体背景下突发事件信息应对与媒体沟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与风险评估等内容,对市、县及部分企业环境应急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逐年分批次共400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2018年10月,组织10个地市应急管理人员组成推演小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行桌面推演,并接受专家点评。通过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培训,提高了各级环境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促进了我省环境应急工作持续推进。
(三)筹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
我厅注意加强环境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省级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资源调用。现已组建了由67名环境监测、安全工程、制药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辐射与核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领域组成的环境应急专家库,并制定了《陕西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2月,分别依托陕西省地矿集团和中陕核集团,共同组建成立了“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和“陕西省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队”,建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快速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提升我省环境应急救援能力,为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生态环境改善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下一步,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确保全省环境安全。
(一)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前提,坚持治标和治本并重,全面推行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标准化建设,确保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及产生的后果。坚持“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开展事件调查、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新闻发布,严格依照风险等级和程序,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对敏感信息、预警信息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跟踪研判、迅速处置。加强流域上下游联动协作,建立与周边省份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处置跨界跨省污染应急合力。
(二)建章立制,依法监督。加快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环境风险排查评估与管理标准规范。组织开展陕北地区输油管道隐患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试点工作,对环境安全隐患,厘清责任单位,夯实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整治,督促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的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法严格风险源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三个不放过。对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加大对肇事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力度。
(三)摸清底数,分类管理。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与评估,全面摸清我省环境风险源底数,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风险管控责任,由“重事中应对、轻事前防范”向“重事前防范,事中及时应对”的应急管理方式转变,注重经验积累和补齐短板,持续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库在应急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一河一案”,建立流域防控机制,完成二级支流水环境安全保障预案编制试点。开展嘉陵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建立企业应急物资生产、储备,专业人员以及救援力量管理体系,作为政府应急能力的有效补充,全方面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建设。
(四)创新驱动,综合施策。坚持科技创新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中的支撑和驱动作用,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加快淘汰环境风险高、治理难度大的落后产能。开展各设区市域环境风险评估,进行应急资源调查,提升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对较大风险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和公众参与,营造良好的风险防控环境。不断改善和提升风险源管控手段,推进在线监控与事故预警信息化建设,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以上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感谢庞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三秦都市报记者:从材料里看到,2015年至2018年,我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60起。近年来我省发生过哪些环境应急事件?处理情况如何?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调研员武鹏:
答:谢谢你的提问。据统计,2015至2018年,全省共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160余起,其中绝大部分突发环境事件都是一般级别环境影响事件。其中近年来影响较大的有4起。
1.甘肃省陇星锑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泄漏流入陕西事件
2015年11月23日,甘肃陇南发生了陇星锑业公司尾矿库泄漏事件,造成346公里河道锑浓度超标,这个事件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甘陕川三省政府全力以赴,采取“甘肃断源截污、陕西降污减荷、四川保障供水”等有效处置措施应对。经过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全力抢险,截止2015年12月31日,陕川交界断面锑浓度达标,实现了原环保部确定的应急抢险目标,确保了广元市自来水供应和嘉陵江沿线群众饮水安全。原环保部向省政府发来《感谢信》,对陕西省工作给予肯定和表彰。
2.2017年汉中宁强铊污染事件
2017年3月,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处理铊含量高的原料,含铊废水排入其尾矿库。5月2日至3日,宁强县境内出现强降水天气,导致尾矿库高浓度含铊废水与雨污混合水经溢流井集中外排,在嘉陵江形成污染水团,造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事件发生后,陕西省政府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连夜组织对涉重金属采选、尾矿库、化工企业等排污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确定污染源。通过迅速清理污染物、封堵排污口,快速阻断含铊废水,消除污染隐患,保障了嘉陵江水质安全。事件发生后,肇事企业被依法关停,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018年甘肃省泾川县柴油泄漏事件
2018年4月9日,一辆载有31吨柴油的油罐车在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翻车。大约12.35吨柴油泄漏进汭河,流经甘肃省平凉、庆阳两市后,进入我省咸阳市长武县境内。
4月10日,我厅接到事件通报后,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响应机制。原环保厅组成工作组赶赴彬县、长武、永寿县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我省在长武、彬县、永寿等地设置5道拦截坝,并及时调运应急物资和抢险设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截止15日,经过连夜奋战,泾河各监测断面石油类稳定达标,实现了污染物不进入渭河的目标。
4.汉中留坝“4.24”粗酚泄漏事件
2018年4月24日,一辆载有32吨粗酚的危化品罐车由重庆方向驶入陕西汉中留坝途中,车辆罐体底部突然发生破裂,槽罐车内粗酚全部泄漏污染北栈河,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汉江水质安全。
事件发生,我厅立即赶赴现场,会同汉中市、留坝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昼夜开展处置工作。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调运环境应急物资,通过吸附拦截、工程引流、留置治污等措施,科学应对处置。截至4月30日,污染物被控制住北栈河内,褒河干流全部达标,褒河石门水库库区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汉江水质未受到影响,人员未伤亡,事件得到及时控制。2019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在处置科学应对,妥善处理这件事情给予肯定,并发来感谢信。
总体来看,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当地政府全力协作和积极配合下,各起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理,有力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其中甘肃省陇星锑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泄漏、甘肃省泾川县柴油泄漏等多起上游输入型污染事件、汉中留坝县过境罐车破裂粗酚泄漏事件均受到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通报表彰。谢谢!
陕西日报记者: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还存在哪些环境风险安全隐患?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庞涛:
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从区域上看,陕西省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区域特点明显,中部关中平原是主要的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教育基地,区域内化工企业比较多,尤其是制药企业还有一些化工厂,由于关中地区人员居住相对密集,跟随着城市扩张,城市已经把企业包围了,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环境风险也比较大,所以这些企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会直接影响到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北部黄土高原是煤炭、石油、天然气富集区,陕北资源禀赋特点,石油开采、煤化工、油化工企业很多,陕北地区本身就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环境风险也很大,同时也面临着开发与保护的难题。南部秦巴山区是我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的主要发源地和主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十分重大,不但不能有企业污染,还有防止交通运输、拉运危化品车辆翻车泄漏带来的的环境污染。从行业上来讲讲,全省有五大类环境风险。
一是原油管道泄漏的风险。我省陕北地区有长庆、延长等多家石油开采企业,共有集油管道2万多公里、长输管道3000多公里。油气管道线长、面广、点多,纵横交错,且管线数量较多,存在原油管道老化腐蚀刺漏的风险。
二是尾矿库环境安全的风险。据统计,全省共有尾矿库330座,主要分布在关中和陕南三市,商洛、安康、汉中,商洛最多,部分尾矿库地处南水北调涵养区,环境安全尤为重要。同时在监管上,例如一些停运、闭库、建成未运行或因市场原因停产的尾矿库大多疏于监管和维护,存在环境风险较大。
三是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的风险。经排查,我省仍有多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围堰设施、气液泄漏侦测、事故应急池等措施建设不到位,应急总体能力偏弱等问题。
四是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风险。据统计,全省因交通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占突发事件总数 30%。其中108 国道、312国道、316国道等是高发路段,且我省毗邻四川、河南、湖北等省,容易造成跨界污染。刚才通报了一些环境事件,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防不胜防,而且极难处理,发生时间不确定,发生地点不确定。我们省是资源大省,一些化工产品要往西南方向,四川、重庆方向包括山东、河南方向运输,那么就要经过一些高速或者是一些国道,交通事故也避免不了,如果发生泄露直接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和对环境造成影响。
五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风险。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风险源成为威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重要隐患。如一些国道沿水库盘绕而行,铁路穿水库库区而过,对水源地威胁都很大,安全风险系数较高,易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以上这些生态环境风险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环境事件,极难处理。我们也经常分析研判和防范。谢谢!
西北信息报记者:我省在环境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中有哪些特点?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调研员武鹏:
答:谢谢你的提问。针对全省环境风险较高的实际,我厅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方面是抓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第二个方面是抓应急队伍硬件装备建设,并且这两方面我们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2017年12月,我厅依托陕西省地矿集团,组建“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提升我省环境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和能力,这一做法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尚属首例。该队伍是一支分布全省各地的整建制专业应急队伍。救援队从成立以来参与了2017年宁强县“5.5”铊污染事件、2018年留坝“4.24”粗酚泄漏事件、2018年甘肃省泾川县柴油泄漏事件等应急处置,并且都取得很好的效果。
目前,各市(区)正逐渐完善自己的应急队伍,商洛市依托公安消防支队组建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队,汉中市环保局已经与陕西省地矿集团汉中第二地质队成立了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其它各地市也在积极筹建,全省“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的决策,成立专业救援队伍的格局正在形成。
另外,我们注重应急救援队伍的硬件装备升级改造。积极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加大环境应急工作经费投入,近年来共投入1200余万元,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省级应急救援队配套完善应急硬件装备、交通工具、防护装备、取证设备等。按照“覆盖全省、区域保障,调运便捷”的原则,集中采购一批吸油毡、吸油索、吸油垫、活性炭、发电机、帐篷等应急物资。配发至宝鸡、铜川、西安、汉中、商洛、榆林、渭南等市,基本构建了我省应急物资防控体系。
全省环境应急救援队的成立和现代化硬件装备技术的充实,是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我省环境应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有益尝试,将大力推进全省环境应急工作。谢谢!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围绕今后陕西省环境应急工作思路,我省设立了哪些具体目标?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庞涛:
答:感谢你对我省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的支持。生态环境安全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怎样少发生污染事件;第二个是发生以后怎么样能使污染危害最小。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我省环境安全,我厅也经常对环境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步我们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制度体系。积极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按照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有效监控、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调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有力支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需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结合省以下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改革,重点健全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应急监测装备。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开展检测、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新闻发布。加强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强化责任落实,畅通信息报送和获取渠道,确保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我们将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协调行动的要求,合理设定一整套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措施,继续坚持“三不放过”,即事件发生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落实应急管理的监管责任,形成能够高效运转、快速反应、规范有序的应急行动程序,从而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建立流域上下游联动协作,建立与周边省份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处置跨省跨界污染应急合力。
三是要进一步化解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我省目前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与此同时造成污染事件发生频率较高。我们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法律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能力和救援能力,降低污染事故发生几率。实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等审批管理,强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整治,全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要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与装备能力。根据我省实际需求,结合应急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对我省环境应急硬件装备、交通工具、防护装备、取证设备、指挥系统建设等评价指标进行提升改造。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工业企业在环境安全技术研发方面的协作合作,开展环境安全科技攻关。尽快按照“配精省级、配强市级、配齐县级”的原则,加快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和环境应急响应系统,提升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到2020年,我们将完成对全省环境风险源的排查评估与等级判定,并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完成对重大风险源的整治和严密管控,对其它类别风险源实施严格的日常管控,将环境风险发生率降至最低。采取强有力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壮大绿色循环产业,严格限制高环境风险生产建设项目准入。初步建立起以生态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预计到2035年,绿色循环生态的现代经济体系基本建成,重大环境风险源基本消除,较大或一般环境风险源得到全面有效管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在全国保持较低水平,环境应急管理处于全国较高水平,全过程、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完善,形成生态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谢谢!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各位媒体朋友,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此,感谢各位在过去一年里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提前祝大家猪年大吉,阖家安康!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