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2018年杨凌示范区环境质量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2-01 15:07:00 来源:陕新发布

2019年2月1日上午10时,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新闻办公室在管委会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局长薛增召、副局长成鸿伟介绍杨凌示范区2018年环境保护主要做法、亮点等情况并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新闻发布会由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管委会新闻办主任张小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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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管委会新闻办主任  张小明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示范区管委会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示范区环保局局长薛增召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18年示范区环境质量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杨凌示范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成鸿伟先生。

首先,请薛局长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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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局长    薛增召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就2018年杨凌示范区环境质量情况向大家做以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杨凌示范区目前有2个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分别位于秦川节水公司楼顶及农业创新园内,均由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监测数据与陕西省空气质量监测联网管理平台联网并实时向社会公布。

2018年杨凌示范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3天,其中优39天、良204天;轻度污染94天;中度污染16天;重度污染11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6%,在关中地区排名第二;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5.22,较去年同比下降13%,下降幅度为全省第一;优良天数较2017年增加16天,增加幅度位居全省第二,关中第一;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减少13天,减少天数全省最多。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

从具体监测指标来看,全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细颗粒物(PM2.5)(58微克/立方米)下降27.6%,二氧化硫(SO2)(14微克/立方米)下降21.4%,二氧化氮(NO2)(34微克/立方米)下降11.8%,一氧化碳(CO)(2.4毫克/立方米)下降29.2%,臭氧(O3)(168微克/立方米)下降4.8%。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幅度为全省第一。但可吸入颗粒物(PM10)(113微克/立方米)上升3.5%。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2018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陕环办发[2018]8号)及《2018年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示范区境内共设有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3个。具体为渭河杨凌出境断面、漆水河入渭河断面和小韦河入漆水河断面。其中渭河杨凌出境断面和漆水河入渭河断面水质监测由省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和咸阳市环境监测站联合监测;小韦河入漆水河断面水质为水质自动站监测,自动站的运行维护管理也由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3个省控断面数据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开。

2018年渭河杨凌出境断面水质平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25项指标),主要指标平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水质COD平均含量为12.25毫克/升,氨氮平均含量为0.382毫克/升,总磷平均含量为0.098毫克/升,同比2017年分别下降31.9%、48.5%和45.3%。

漆水河入渭河断面水质COD平均含量为14.33毫克/升,氨氮含量平均为0.612/毫克/升,总磷平均含量为0.031毫克/升,同比2017年分别下降35.7%、29.8%和90.1%,水质平均达到Ⅲ类,实现了水质类别的提升(2017年为平均达到Ⅳ类)。

小湋河入漆水河断面COD平均含量为30.2毫克/升,氨氮含量平均为0.73毫克/升,总磷平均含量为0.4毫克/升,水质主要指标接近Ⅳ类标准,水质总体稳定。

2018年示范区3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标准,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位居全省第一。

除此之外,从2017年5月份起,示范区还根据辖区地表水现状,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高干渠、渭惠渠、漆水河设置了示范区级的水质监测断面5个,分别是:高干渠李家坡断面(上游)、高干渠下川口断面(下游)、渭惠渠营西村断面(上游)、渭惠渠入漆水河断面(下游)、漆水河川云关断面,每月由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对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并发布河渠水质监测情况通报。

从监测情况来看,2018年高干渠水质COD平均含量为15.09毫克/升,氨氮含量平均为0.631毫克/升,总磷平均含量为0.106毫克/升(其中2018年12月份因施工断流缺测);渭惠渠水质COD平均含量为13毫克/升,氨氮含量平均为0.712毫克/升,总磷平均含量为0.124毫克/升(其中2018年3、6、7、8、9月份因施工断流缺测);漆水河川云关断面COD平均含量为13.33毫克/升,氨氮含量平均为0.841毫克/升,总磷平均含量为0.15毫克/升;水质较2017年总体呈改善趋势。

以上就是我今天向大家发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张小明:

谢谢薛局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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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老百姓对生态环境治理特别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19年示范区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局长薛增召:

2019年,示范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将以“两下降(即大气污染PM10、PM2.5两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双下降)、一消灭(即消灭污水直排现象)、一巩固(即巩固当前示范区土壤环境清洁水平)”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省及管委会《污染防治四场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扎实抓好示范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确保示范区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

在“两下降”方面重点抓好4点:

一是继续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重点以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的落实和湿法作业制度执行为抓手,控制PM10浓度。

二是继续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以无组织排放气体、堆场等为重点,有效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巩固2018年成果。

三是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以石油化工、加油站点及汽修行业为重点,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深度治理的同时,督促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夏秋季错时错峰生产,降低臭氧形成前体物浓度,减少臭氧超标天数,提高优良天数比率。

四是认真做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主要以工业企业、道路限行、工地、禁烧为突破口,尽最大努力降低污染天气对群众的影响。

在“一消灭”方面重点抓好4点:

一是加快推进排洪渠截污工程建设,确保排洪渠污染水体早日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减轻污染负荷。

二是进一步加强河长治河渠管理,持续开展小微排污口整治归零,消除污水直排问题。

三是加强各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

四是持续推进跨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推动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在“一巩固”方面重点抓好3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控体系,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控土壤环境新增污染。

二是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禽畜粪便、农膜、秸杆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的工作原则抓好农用地污染防控。

三是完成土壤污染详查、重点企业用地调查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并有针对性的加强防控措施。

另外,还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环保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更加关注支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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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记者:

刚才在发布词中注意到,2018年示范区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多项指标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请您谈一谈这些成绩的取得,你们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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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成鸿伟:

2018年,示范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战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大气、水污染治理,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举措。

(一)注重强力攻坚,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扎实开展涉气企业综合整治,全年开展涉气企业整治1032家次,下达整改通知94家次,落实整改94家次,基本做到问题归零。二是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全年完成全区59个村18075户和1239家餐饮店煤改气、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三是进一步实施燃煤锅炉清零行动。拆除燃煤小锅炉和燃煤设施23台,实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四是狠抓点源污染综合治理,完成区内53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六是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建筑(拆迁)工地6个100%管控,严查渣土沿街抛洒行为。七是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7座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38家汽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并落实夏季错时错峰生产,2018年臭氧污染天数较去年下降8天。八是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计划,督查区内58家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次。冬防期间(10月1日—12月10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9.7%。九是开展机动车污染综合整治。淘汰高排放车350辆,更换了8辆纯电动公交车。十是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二)多措并举,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狠抓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提标调试工作,加装总磷、总氮等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运行,进一步消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开展河渠小微排污口专项整治,推动解决渭惠渠、高干渠、小湋河违规排污问题5处,拆除高干渠沿渠厕所10余处,清除河渠飘浮物400余方。三是加强重点涉水企业监管。对区内21家涉水企业进行排污口专项整治,实现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全覆盖,确保了排污情况的实时监控。四是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4个村实施以农村污水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6个村厕改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五是积极开展跨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联合取缔了漆水河、渭河沿线4家向河内直排洗砂废水的违法采砂洗砂企业。六是开展每月对河长制河渠水质进行监测通报,及时传导水环境治理工作压力,发现解决河渠水污染突出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配合做好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查组保障工作,截止目前,督查组检查点位1072个,发现并整改问题5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查处。督察组交办的16起群众信访案件,现已按要求全部办结,并在相关媒体公示。扎实推进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止目前,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杨凌反馈19项问题,11项已整改完毕,8项正在积极推进。

(四)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示范区环境执法监察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处理环境信访件428件,检查工业企业412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9件,处罚金额323万元,其中落实四个配套办法中,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6件、停产限产14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2件,形成了环保执法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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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记者:

众所周知,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汾渭平原开展了督察工作,对示范区也开展了督察,请您介绍一下示范区强化督察情况?

杨凌示范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成鸿伟:

从去年8月开始的汾渭平原强化督察工作,是生态环境部针对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地区组织的专项攻坚行动,督察人员由生态环境部统一从全国各地环保系统抽调,直接进驻各地市县以上单位开展督察活动,督察人员每2周一轮换,截止目前,强化督察组在示范区已经完成了12轮次督察,检查点位1072个,列入国家督办问题53个(含双替代11个和4个未执行应急预案),问题率为4.9%,在全省属于问题率较低的两个地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问题24个,占比45%;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11个,占比21%;扬尘综合治理7个,占比13%;秸秆(垃圾)焚烧5个,占比9%;未执行应急预案4个,占比8%;其他非工业污染类型1个,占比2%。燃煤锅炉整治1个,占比2%。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含双替代11个村煤改电)。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管委会新闻办主任  张小明: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