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延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6-03 11:38:55 来源:陕新发布

5月31日上午11时,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延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延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鲁志华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进展情况。并与延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苗延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雷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国彪,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赵军政一起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少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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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少婷: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为了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充分展示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新进展、新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为此举办“延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进展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延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鲁志华先生,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进展情况。应邀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延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苗延宏先生,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雷钧先生,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国彪先生,延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赵军政先生。一同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鲁书记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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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鲁志华: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

感谢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2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向大家介绍了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今天,我再次向大家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战果、工作进展、工作亮点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最新战果通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对构成涉黑涉恶犯罪立案侦查433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26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53人,收缴涉案枪支3支,子弹91发;检察机关累计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6件236人,起诉37件158人;审判机关一审判决15件94人,二审判决2件29人,经审理后认定涉黑涉恶案件7件55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162起,处理19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3人,移送司法5人。截至5月30日,全市共摸排和收集线索2061件,已查结1569件,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8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近2.16亿元。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聚焦政治站位,高起点谋划推动。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履职台账,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动员。今年持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宣传走访动员活动,中省市主流媒体刊发稿件2474篇,各类自媒体发稿2518件,印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20余万册,举办宣讲会1千余场次,2019年第一季度群众对扫黑除恶知晓率达到98.06%。

三是聚焦依法严惩,打击质效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线索排查、信息报送、案件会商等制度,加强涉黑涉恶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梳理重点线索和问题,向县区进行点对点交办,由县区委书记包案,市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包抓,限期解决。市公安局成立50名业务骨干组成的专业攻坚队,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收网、“紧急拉动”等专项打击行动,在侦办大要案件上取得明显突破。

四是聚焦“打伞破网”,深挖彻查不断深入。健全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坚持“一案三查”,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查处情况每月梳理一批、交办一批、督办一批、查办一批、通报一批。2018年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2件,处理19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3人,涉及充当黑恶“保护伞”问题4件4人。

五是聚焦综合治理,整治领域不断延伸。今年以来,住建、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重点问题。

六是聚焦组织建设,村“两委”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组织部门在村“两委”换届中取消177名候选人竞选资格,在换届“回头看”中清理不合格不胜任村“两委”干部101人。今年以来,坚持问题导向、“一村一策”,对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逐步整顿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七是聚焦组织领导,工作力量不断增强。建立领导包抓、定期述职、履职台账、履职承诺、签字背书、定期督导、考核问责等多项制度。今年以来,市上6个专项督导组对县区和成员单位进行了督查和整改“回头看”,市扫黑办每季度组织开展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每月通报战果、每周编发工作动态,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县两级举办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和专题培训等400余场次。3月份,市扫黑办召开了全市扫黑办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台账、线索管理培训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量不断增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在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中,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出一些具有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

亮点做法一:率先推行线索摸排“签字背书”制度压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书记、派出所长对辖区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实行“签字背书”和“双向承诺”,既对上级承诺又对群众承诺。另外在省上确定的涉黑案件“保护伞”查处情况“签字背书”的基础上,将“签字背书”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恶势力集团、团伙案件。

亮点做法二:创新建立“双向承诺四级包联”机制夯实公安机关职责。市公安局实行“双向承诺四级包联”机制,民警与群众、派出所与村组(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就不参与不包庇黑恶违法犯罪活动作出双向承诺,各级公安局局长对扫黑除恶工作总负责,局党委成员包联所队,所队长包联民警,民警包联群众,层层夯实了包联责任,明确了办案职责。

亮点做法三:严格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制夯实政法部门直接责任。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六个督导组,分别由市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督导组领导包抓责任制,督导组三年内固定包抓2-3个县区和若干成员单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对所包县区、部门整改成效“回头看”,限期整改定期通报。

亮点做法四:率先建立开通公安局长微信二维码举报“直通车”让举报渠道更加畅通。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延安市公安局局长线索举报“专用微信二维码”,各县区公安局长也相继开通,公安局长直接受理举报信息,打造扫黑除恶线索征集“直通车”,打消了群众害怕泄密、不敢举报的顾虑,提高了线索收集的安全性、便捷性和时效性,开辟了侦查办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的新途径。

亮点做法五: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的治理模式开展“三个清零”专项行动。将所有村组社区、行业领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各乡镇(街道办)通过“网格化”管理手段摸排线索,重点行业领域通过“专项化”治理集中整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市县两级通过“专案化”攻坚推动黑恶积案办理和线索核查。通过“三个清零”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线索摸排、乱象整治、黑恶积案攻坚工作。

亮点做法六:公安机关聚焦大案攻坚建立专案侦办机制。市公安局成立50名业务骨干组成的专业攻坚队,对重大案件线索一律组建专案组侦办,由主要领导挂帅,采取提级侦办、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全力攻坚。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收网、“紧急拉动”、“大冲刺40天”等专项打击行动,在侦办大要案件上取得了明显突破。

亮点做法七:检察机关聚焦提高效能建立“三个三”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建立推行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三个一律”、“三个一体”、“三个效果”的“三个三”机制,“三个一律”即市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批捕起诉一律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县区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向市院扫黑办报备,县区院对涉黑涉恶案件作出的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一律向市院报告;“三个一体”即深度融合“捕诉一体”“上下一体”(市县两级检察院形成纵向协作配合的整体作战局面)和“左右一体”(检察机关主动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搭建横向沟通协调平台);“三个效果”即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亮点做法八:审判机关聚焦提升审判质效建立“五定一包一律”等制度措施。市中院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五定一包一律”制度,强化“两从”“两不”“两建议”工作措施,“五定”即定办案人员、定督办领导、定办案期限、定目标责任、定奖惩办法,“一包”即领导抓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律”即要求涉黑涉恶案件一律上审委会讨论研究,同时从严落实“两问”即案件首问制、案件最后一问制,“两从”即对涉黑涉恶案件从快从重审理,“两不”即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两建议”即针对涉黑涉恶线索和“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两方面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等措施。

亮点做法九:全面推广“两说一联”工作机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全面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便民联动机制,在农村(社区)逐级建立“调解库”、“说法库”和“包联库”,通过群众说事,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了基层自治水平;通过法官说法,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提升了依法治理水平;通过干部包联,有效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黄龙县政法各部门还建立了“四警包村”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这些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力推进了农村社会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发展,不断探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化、机制化的有效途径。

亮点做法十:“十个没有”平安创建活动密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防控网络。我市将扫黑除恶与平安创建相结合,把“没有黑恶势力、没有治安乱点”作为基层“十个没有”平安创建的重要目标,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密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域推进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发展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紧盯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全力推动我市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1、深化三大活动,在政治站位上抓高度。一是深化“大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真正掌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深化“大宣讲”活动。深入开展宣讲“进社区、进村组”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提升宣传实效,使扫黑除恶深入人心。三是深化“大承诺”活动。将履职承诺范围由党委政府、政法机关、成员单位领导向一线干部、干警延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既要向上承诺,也要向下承诺,对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线索,认真对待深入调查,做到群众反映问题有承诺、有回音,扎实做好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的保密和接访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2、推行三项举措,在大案查办上抓进度。围绕“两个清零”目标,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线索大清理,全面开展案件核查质量评估,对尚未查结和重复举报的线索一律由县区委书记包案、市级政法各部门领导包抓,确保问题解决到位、线索核查清零;二是旧案大起底,对近年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再进行排查梳理分析,从中发现一批漏网之鱼;三是积案大清理,组织公检法专业化办案团队对黑恶积案进行全力攻坚,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坚决完成黑恶积案清零目标。

3、完善三项机制,在“打伞破网”上抓力度。坚持刀刃向内,把“打伞破网”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以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和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工作成效,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坚定立场和决心。要进一步完善细化三项机制:一是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深挖幕后“保护伞”“关系网”;二是完善专案侦办机制,用好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对中省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线索,一律组建专案组侦办,不断扩大战果;三是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涉黑案件和恶势力集团案件一律推行“保护伞”查处情况签字背书制度,由市纪委对查处保护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4、加强三项工作,在综合治理上抓深度。一是加强基层治理,深化村级“两委”换届“回头看”,积极推动“三治”融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针对行业乱象深入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扫黑除恶治乱的实际成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三是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深化“两说一联”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总之,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李少婷:

感谢鲁书记的情况通报。下面,请大家围绕新闻发布会主题及媒体朋友所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先报所在单位名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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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记者:

我是陕西日报记者。请问截至2019年5月28日,延安市两级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总体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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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雷钧:

延安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扭住办案主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又快又好的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5月28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9件147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4人,涉恶案件28件123人;已审结15件94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24人,恶势力犯罪4件70人。现在向大家通报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十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1、闫宏伟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闫宏伟先后纠集其狱友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打砸、威胁的方式控制吴起县地下赌场,通过强占干股、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聚敛大量财富,逐步形成以闫宏伟为组织、领导者,窦红昌、汤宏彪、张德成为积极参加者,许志洋、赫俊繁、尚保磊、孙立军、林玉、董小峰、苗旭、邢征、杨勇、雷金彪、胡玉柱、张保军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开设赌场、提供色情服务、承揽工程、开办公司放高利贷为主要获利手段,多次有组织的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插手民间纠纷,扩大组织影响。被告人宗佰顺、田韬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被告人尚保磊、赫俊繁及杨勇系闫宏伟组织的成员,仍收受好处费,在三人开设赌场时提供查处信息情报,并提供非法保护。黄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11个罪名,分别判处闫宏伟有期徒刑二十年,宋福安、窦红昌等2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罚,没收犯罪所得、犯罪工具。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宗佰顺、田韬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宣判后,闫宏伟等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对闫宏伟等被告人的一审判决。

本案是我市第一宗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是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取得的初步战果,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为我市今后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点打击拉开了序幕。 

2、井山虎、杨有有等13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2015年6月至2017年年底,以井山虎、杨有有为首的13名被告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成立公司对外提供高息贷款,在收取非法利息及债务过程中,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多次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黄陵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判处井山虎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有有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其余1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四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是我市法院审判的第一宗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本案快速、准确的审判,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违法行为的坚强决心。

3、白晓峰、白小龙等8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晓锋、白小龙利用家族势力及白晓锋担任村干部的影响力,经常纠集被告人王波、白煜、黄凯、韩沐桦、齐鹏飞、吕浩等人,在甘泉县多次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宝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白晓锋十年六个月,对其犯罪所得及孳息由公安机关依法查清后予以追缴;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判处白小龙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对其犯罪所得及孳息由公安机关依法查清后予以追缴;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4、刘乐等5人犯寻衅滋事罪案

2017年9月,被告人刘乐为提升自己入股车队的客运量,指使被告人赵东东纠集被告人杨凯、梁宝宝、雷飞飞等人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在运营时随意殴打他人,多次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宝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均判处刘乐、赵东东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杨凯、梁宝宝、雷飞飞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三年四个月、三年。宣判后,刘乐等5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对刘乐等被告人的一审判决。

这是我市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判处的第一宗典型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有效的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极大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5、杨亮、靳明明犯敲诈勒索罪案

2018年4月至9月,被告人杨亮、靳明明冒充国家新闻工作者,以在媒体上曝光对他人不利的信息为要挟,多次结伙向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勒索,严重扰乱区域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杨亮、靳明明有期徒刑五年,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5000元,责令被告人杨亮、靳明明向被害人退赔剩余赃款 33300元。

该案系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判的首例以“假记者、假媒体”形式敲诈勒索企事业单位的涉恶刑事案件,肃清了部分混迹于新闻媒体队伍中的不法之徒,为企事业单位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6、袁秦龙等4人恶势力犯罪案

被告人袁秦龙、贺文瑞、王鹏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之实。在对外借款时,提前收取“保证金”和“利息”,虚高债务。在贷款人无力清息时,采用“虚增债务”、“转单平账”、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在索债过程中,被告人袁秦龙、贺文瑞、王鹏多次采用滋扰、纠缠、胁迫、恐吓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袁秦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贺文瑞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高洋有期徒刑八个月。

本案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次审理的以“套路贷”为敛财手段的恶势力犯罪案。“套路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段,因其犯罪手段隐蔽,方式多变,成为黑恶势力组织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惯常手段,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以“套路贷”为手段的犯罪亦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对该案的审判,充分显示了人民法院对新类型涉黑涉恶犯罪给予坚决打击的决心。

7、朱慧军等1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2016年8月起,被告人朱慧军、吴浪涛、高王宁、史磊等人相互勾结,在宝塔区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宝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朱慧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其犯罪所得赃款由公安机关查清后依法予以追缴;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浪涛有期徒刑十一年;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判处高王宁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判处史磊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徐鹏、苏二毛有期徒刑七年;杨军军、谢万轩等8人被分别以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8、王怀忠等5人涉恶犯罪案

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王怀忠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鑫诚中介行,并雇用被告人王五虎、张永亮以被告人王龙的名义从事非法放贷活动,期间因索要非法债务,先后对10余名被害人进行了滋扰、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殴打,并将作案时间专门定在清明节、除夕等传统节日,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扰乱正常社会生活秩序。洛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怀忠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各判处被告人王龙、张永亮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五虎有期徒刑2年6个月。

9、屈子弘等4人犯敲诈勒索罪案

自2015年起,被告人屈子弘、高云国、韩向伟、霍文龙在榆林及延安境内,冒充新闻工作者,以向环保局举报或网络曝光相关企业污染情况为由,多次对工矿企业等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作案次数多达21起,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子长法院经审理,以诈勒索罪判处屈子弘有期徒刑六年、高云国有期徒刑四年、韩向伟有期徒刑三年、霍文龙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4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

10、宗廷仁等3人恶势力犯罪案

2016年5月,被告人宗廷仁刑满释放后,纠集被告人李海江等人从事非法放贷及开设赌场活动。为索要赌债,被告人宗廷仁、李海江、王宝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虐待被害人,并伙同他人通过举报、威胁、游街及摆放花圈等方式向他人索要高利贷款,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吴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宗廷仁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李海江犯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王宝有期徒刑一年。

以上案件的审判,精准有力地打击了延安辖区内的涉黑涉恶势力,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地净化了社会风气,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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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记者:

我是华商网记者。全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参与扫黑除恶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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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国彪: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扫黑除恶三个一律、三个一体、三个效果“三项机制”,从重从快严惩黑恶犯罪。截止目前,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6件118人,已和去年全年的批捕人数持平;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9件62人,占去年全年96人的65%;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批捕率为95%,比普通案件高出15%;起诉率为97%,比普通案件高出5%。

始终牢记“依法”二字,坚持案件质量是专项斗争生命线的理念,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已召开涉黑涉恶案件专题检委会60余次,听取县区院不捕不诉案件汇报10余次,审查县区院报备案件材料100余份,保证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中运行。

深化“捕诉一体”,在逮捕环节更加注重对案件的整体把握,在起诉环节更加注重对前期发现问题进行审查;用好“上下一体”,强化对下的个案参办、督办和类案指导,对5起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派员同县区院组成办案组全程协同办案;用活“左右一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协调联动会商座谈,提高办案效率。

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延伸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加强与行业部门协作配合,逐案分析涉案行业、领域是否存在易发问题和管理漏洞,并综合问题成因、表现形式、危害后果等情况形成针对性检察建议,助力行业“治乱”,已发出检察建议11件次,均收到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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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记者:

我是延安日报记者。群众看公安,首先看破案。请问我们延安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都侦办了哪些重点案件?取得了哪些打击成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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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赵军政:

好,首先感谢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说的很对,群众看公安,首先看破案。我想,这个问题应该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突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侦查打击、监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警动员,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纵深,目前已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

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强化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全程督导等措施,强力攻坚,先后侦办了吴起闫宏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洛川杨建华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吴起宗廷仁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洛川王怀忠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宝塔刘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志丹贺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安塞高兴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子长韩向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富县常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黄陵井山虎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大批极具社会影响的黑恶大案,一大批横行乡里、欺压良善、为非作歹的黑恶分子落网伏法,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摸排和收到涉黑涉恶线索2061条,通过对线索的深度核查和侦查打击,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6个,查办恶势力犯罪团伙5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26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53人,收缴涉案枪支3支,子弹91发,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4490万元,扣押涉案借据折款2.16亿元;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3条,查处公职人员23人,其中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6人。当前,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线出击、深挖细查、严打高压的整体压倒性打击态势已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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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记者:

我是西部网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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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苗延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以及市委各项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职责,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查快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截止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162起,处理199人,党纪政务处分153人,移送司法5人。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批13起20人。一是强化使命担当,精心谋划推进。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了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县区制度,督办重点案件,带动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站到打“伞”惩腐斗争最前沿。我们坚持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村霸”“沙霸”“路霸”相结合,重点查处党员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暴力敛财等行为,坚决挖出背后利益“输送链”,坚决扫除恶势力“保护伞”,并把扫黑除恶列入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的重要内容。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加大问题线索摸排收集力度,市县两级纪委统筹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建立工作台账,快速运转,优先处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2016年以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已侦破的黑恶案件逐案过筛。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13条,全部进行了核查。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了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和反馈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建立了与政法部门常态化会商机制,先后5次召集检察机关及公安部门及时就有关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会商研究。截止目前,全市政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6条(其中市级层面移送8条)。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增强工作成效。通过督促指导、抽查复核、通报问责的方式,层层夯实责任。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坚持除恶和“挖伞”同部署、同推进,在移交公安机关查办的同时,纪委监委同步介入调查,结合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情况,分析研判案件背后是否存在腐败行为。对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查处阻力大的案件,实行跟踪督办,确保查处效果。截至目前,共对16件问题线索进行了督办。五是突出打“伞”破“网”,形成有力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梳理一批、交办一线、督办一批、查办一批、通报一批的“五个一批”原则,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震慑。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坚决问责追究。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并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吴起县公安局民警田韬、宗佰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对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黄陵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张华龙、刘世龙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黄陵县公安局副局长和看守所所长、教导员、副所长等5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中央提出的“两个一律”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个方面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李少婷: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