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2019年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8-28 10:26:32 来源:陕新发布
2019年8月22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举行“榆林市2019年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依法公开发布本单位本行业诚信“红黑榜”名单,并就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谢 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诚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日常社交必需的荣誉名片,更是一座城市宝贵的金字招牌。为扎实推动“诚信榆林”建设,按照2019年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2019年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张新民同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肖晗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常华同志;市人社局副调研员白红波同志;市扶贫办总农艺师冯建兴同志。各“诚信榆林”建设合作单位的负责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省级媒体驻榆林报道组、省级网络媒体榆林频道以及其他中省在榆有关媒体和市级新闻媒体共计20多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六项议程:
首先,请市法院张新民同志发布2019年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关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 张新民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人民群众能明显感到法院执行力度、强度上去了,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认同感大大提升,说到底我们的工作还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为标准。各新闻媒体对执行工作越来越关注,宣传报道的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对“失信曝光、悬赏公告的转发”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创造了很好的舆论环境,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关于“执行难”的界定,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因此,我代表全市法院600多名执行干警对各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2019年,我们开启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征程,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最高法院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今天,我们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九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 171个案件、250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 1.1401 亿元。同时本院将限制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50名被执行人出境。相关数据将在 2019年8月底报送榆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入库。这一批名单主要通过“榆林诚信网”、“榆林法院网”、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以及各行业部门网站、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媒介等向社会公布。
这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同步通过“信用榆林”等各类平台公开共享,届时各级市场监管、金融机构等征信协助单位将在企业登记注册,政府采购、银行贷款等征信环节对其进行限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一旦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履行了义务,相关单位仍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信用惩戒。我们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也将及时利用“总对总”查控平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特别是微信红包转账记录,涉嫌拒不履行犯罪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财产及线索举报电话是0912-3232805 。
历时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要始终坚持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这个重要抓手。虽然我们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但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缺乏退出机制
据统计,全市法院目前几年来积累下来大量的未实际执结的案件,其中多数处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状态。加之每年新收和恢复执行的案件中约有40%的案件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制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范性意见,对此类案件加强了管理,但这些案件仍滞留在执行程序,每年积压,两级法院已经不堪重负。该如何消化积案、终本以后对有关人员高消费的限制期限及解除条件等,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对新型规避执行行为缺乏有效打击手段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不断丰富、力度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方式方法也不断翻新。比如,有的将自己的存款存到他人名下,或将企业资金存到个人账户中;有的跟法院“躲猫猫”“玩失踪”,隐匿行踪;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诉讼““假破产”来逃避债务;有的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老年亲属或司机等人员,导致惩戒措施难以奏效;有的企业股权被查封后,变卖企业财产或增资扩股,导致股权价值受损;有的滥用执行异议、复议权,不断提起执行异议或复议拖延执行等。对这些新型规避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还缺乏有效的打击手段。
(三)人民法院付出的努力与人民群众的认同感之间存在差距
近年来,两级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认同感之间还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人民法院自身的原因,也有当事人、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属性缺乏了解、期望过高等原因。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胜诉了,人民法院就应该执行,而且要执行到位,不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也不考虑自己面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有些当事人缺乏证据意识,提出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导致法院未能及时控制或追回责任财产,反过来又责怪人民法院没有尽力。有些当事人对法律关于执行行为的限制缺乏了解,一味要求法院采取这样那样的执行措施,不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四)执行强度与文明执行、善意执行之间的分寸很难把握
执行中,既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制执行,又要注意文明执行、善意执行。执行力度偏软,可能导致执行不力、消极执行;执行力度过大,可能违背了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要求。由于执行强度的界限比较模糊,分寸很难把握,处理不好容易导致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不满。把握好执行分寸、执行强度,达到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需要执行法官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政策水平,但目前队伍的整体状况难以达到这一要求,提高执行队伍的综合素质乃当务之急。
(五)查控系统还有短板,查人找物能力还需提升
网络查控系统功能还要进一步完善,很多财产形式未能实现“查、冻、扣”一体化处理;对土地、房屋等主要财产形式,仅覆盖了国有划拨土地和有房产证的,目前我市“小产权”土地房屋还没有规范;针对保险理财、金融理财等当前社会重要的新型财产形式还没有联网查控。此外,网络查控体系并非万能,面对被执行人通过多开企业账户、大量线下交易等方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往往难以奏效,需要借助委托律师调查、审计调查、悬赏执行等线下财产调查手段,形成线上线下强大合力。这些线下手段,十分必要也非常实用,但目前还未全面推广。
(六)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还不完善
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两级法院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格局基本建立,但还处于起步阶段,效能还未有效发挥。就执行联动机制而言,联而不动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联动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尚未充分实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助打击拒执犯罪存在力度不足以及配合拘留被执行人障碍较多等问题。
综合以上情况,执行工作容不得我们有丝毫懈怠和放松,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执行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于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全市两级法院广大执行干警仍将满怀热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松劲,不歇脚,再接再厉,坚定工作信心,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运行、良性循环”,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下一阶段,全市法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执行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将全面深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用好执行指挥值守系统和移动执行单兵,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传统的一人一案执行工作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执行工作要有转变必须进行执行团队化模式机制改革,发挥信息化、集约化优势,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实现“综合团队”和“实施团队”的有机结合,促进执行工作体系信息化的现代化。二是将进一步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县区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使全市两级法院之间信息上相互沟通、行动上相互配合、工作上步调一致。三是开展“三秦飓风2019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启动“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对涉黑涉恶财产行案件,依法及时立案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手段,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经济基础,打断犯罪分子的财路,使执行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为“打财断血”的利剑。四是突出强制措施的运用,加大强制执行措施多元化使用,强力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等现象,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今年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市法院对那些拒绝到庭,拒不配合核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司法拘留,努力形成执行高压态势。五是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深入做好查控基础上,加快资产处置速度,不断提升财产变价效果。六是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暂存款进行了督办,8月底完成案款清理工作。
朋友们,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的法定职责,榆林法院将继续攻坚克难,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进一步抓好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肖晗同志发布2019年榆林市文化市场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肖 晗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好! 很高兴与大家见面并发布违法失信文化经营单位“黑榜”名单。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快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和《陕西省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我局结合“红黑榜”发布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未经许可从事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将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及“谁负责、谁列入,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
2018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校园周边、中高考期间、暑期、网吧涉赌牌类网络游戏、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推进“十个没有”平安网吧创建等活动;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开展“扫黄打非”、舆论环境整治、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境外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黑广播行动,文物和长城巡查等活动。通过各类专项整治和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在创新监管模式上,不断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诚信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一是建立惩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二是全面推行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应用陕西省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共随机抽查266次,抽查经营场所515家,并公开了抽查结果,做到了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溯源、责任可追溯。三是加大旅游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通过开展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整治力度,重点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截止8月份,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7次大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活动,并多次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星级饭店29家A级景区42家、旅行社及分支机构 184家,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78余人次。四是推行文化经营单位分级分类和信用监管。印发了《陕西省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与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应用陕西省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系统,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了基本数据录入,设置了一级、二级、三级和黑名单四个监管等级,及诚信、警示、失信、黑名单、红名单五个信用等级。执法人员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和动态监管。全面实现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到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平台,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五是加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都对网吧、娱乐、影院等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六是开展“文明网吧”创建活动。制订并发放了《榆林市网吧行业文明经营守则》,倡导创建文明网吧;为全市文化经营场所公共区域制作1520块图像指示牌,督促场所安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设置文明创建等内容的电脑桌面,悬挂禁毒标语等。七是利用高科技术强化网吧行业监管。为全市所有网吧电脑终端全部安装了“净网先锋”管理系统,对网吧实行24小时监控,对违规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八是及时受理维权投诉。安排专人负责全市文化市场12318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受理工作,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举报及时受理并安排落实。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重点监控,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监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华同志发布2018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红名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常 华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很荣幸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感谢领导和媒体朋友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方面。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是我们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同时也需要媒体、企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红黑榜”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企业的质量安全综合评估,将企业列入“红榜”或“黑榜”向社会公布,实施消费引导或风险预警提示,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力度,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榆林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我们将五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诚信红榜:一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守法遵规,诚信经营,最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年度信用评定为诚信企业;二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因为诚信守法受到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三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在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行业组织表彰和奖励;四是企业无偷税欠贷,法定代表人无刑事和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五是企业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引发群体性矛盾。
列入诚信“红榜”的企业可享受褒奖措施一年(自发布之日算起)。一年后,重新参加“红黑榜”评价。公布期限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由首次发布单位撤销其“红榜 ”资格。
本次发布的红黑名单均是由我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依据《榆林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规定,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来确定的,“红榜”涉及食品药品领域企业共10家,分别是食品企业3家,药品企业7家(具体名单附后)。
食品药品安全为了人民,也必须依靠人民,在此,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之中,与我们一道提高食药安全意识,共建诚信产销体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谢宏:
下面,请市人社局白红波同志发布2019年以来全市规范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维护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有关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白红波
各位媒体朋友们、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近年来,为彻底根治欠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监察督导和考核力度,欠薪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日前,由于受国际环境和国内市场的影响,我市一些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个别劳动者在讨薪的过程中由于情绪激动,甚至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极易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造成社会不和谐、不稳定。
为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按照国家提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完善了体制机制、夯实了工作责任、强化了监察督办、加大了惩戒力度,目前已基本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维护”,进一步加大了监督监察力度,及时受理了各种举报投诉,快速解决和办理一些劳资纠纷和欠薪案件。截止目前,我市未发现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未向我局推送失信企业名单,我局也未收集到应纳入“黑名单”失信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陕西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榆林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规定及要求,对查处的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布;对应纳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将做到应纳尽纳;对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将实行联合惩戒,要让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治欠薪、促进“六稳”工作和新中国成立70年贡献榆林人社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扶贫办冯建兴同志发布2018年以来全市脱贫攻坚“红黑榜”管理有关情况。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总农艺师 冯建兴
近年来,农村一些地方出现不良风气,公序良俗受到破坏,少数村民为了争取国家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有人为把在同一户籍上的老人独立分户,出现“啃政策”的老人户;有把共同生活子女突击分户;有争当扶贫户、低保户等。2018年我市提出了扶贫扶志6+6工作法,在全面推行全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村规民约、文明创建、公益救助、司法保障”的“扶志六法”基础上,全面推广以“贫困户培训全覆盖、树立反面典型、生产奖补、劳务补助、退出奖励、孝老敬老”的六大举措。为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各县市区推行了村民道德“红黑榜”做法,“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约束,以“榜”塑人心、扶正气、聚人气、立规矩、促善治。2019年上半年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3739场次,发布诚信红名单674人,发布诚信黑名单169人。具体做法如下:
(一)抓典型,实现三大转变。通过对扶贫正反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发掘、宣传,充分发挥道德“红榜”的示范引领和“黑榜”的舆论警醒作用,推动形成政府参与指导、乡村自主管理、群众积极响应的良好局面。一是推动乡风持续转变。对农村关心集体、孝敬父母、文明诚信、讲究卫生、勤劳致富等正面典型进行“红榜”宣传,对破坏公共财物、不孝敬父母、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等不文明行为,以及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攀比随礼等不良现象进行“黑榜”曝光,获得了广泛民意支持,推动农村形成崇德向善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勤劳致富之风、文明健康之风。二是实现政府作用转变。在道德“红黑榜”评议过程中,突出村民理事会在组织宣传、收集民意、参与建设、强化监督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由村民理事会自己推选、自己投票、自己管理、自己监督,政府工作人员主要做好指导和佐证材料收集工作,提高了评议的公信力和公平性。三是促进群众态度转变。村民理事会在“红黑榜”公布后,通过网络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道德“红黑榜”影响,引导群众自觉向“红榜”看齐。
(二)抓规范,严把三个环节。为确保道德“红黑榜”评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事前、事中、事后三关,做实做细情况摸排、人员推荐、信息采集、民主评议、教育劝导、审定公示、张榜公布、网上发布、抓好转化、界定奖惩等环节。尤其严把事后奖惩关,在道德“红黑榜”公布后,对改正错误的“黑榜”户,各村以发布道德“进步榜”的形式予以肯定,对改正错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受到村民称赞的,可以推荐为下一期“红榜”人选。
(三)抓建设,强化三项保障。将道德“红黑榜”作为乡村治理中的一项持续性、常态性工作,形成依据“条例”、“红黑”双促、村乡县三级发布体系,力促“红黑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强化政策保障、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经费保障,结合各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对定期评选出的“红榜”典型进行表彰和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脱贫攻坚中道德“红黑榜”推出以来,登“红榜”“进步榜”的比例越来越高,上“黑榜”的人数越来越少,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村民道德和乡风文明的“排行榜”、“监督岗”和“曝光台”。特别是道德“红黑榜”通过发挥乡规民约的硬性约束力,完善了褒扬惩戒机制,形成了强大舆论压力,有效破除了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改变了过度依赖政府的现象,扭转了“不赡养老人而致贫”的倾向,成为加快脱贫攻坚进程的“助推器”。
“红黑榜”形成弘扬优秀传统价值观的强大舆论,村民道德“红黑榜”的核心价值,体现了传统文化中的“榜样”文化、“诚信”文化,具备了可推广、可持续的道德基础和文化基础。既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又进一步获得了广泛的民意支持,以爱憎分明的荣辱观,破解了“陈规陋俗”,传播了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弘扬和发展。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既立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又着眼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形成2020年后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举措,把道德“红黑榜”从“道德”层面向“制度”层面转化提升,将道德“红黑榜”打造成乡村治理体系中村民自治的制度化、长效化政策举措,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着力点,通过加大宣传引导,推进新民风建设,强化文明创建等形式,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用“扶贫扶志”这汪活水,引导贫困群众真正从思想上跳出“桎梏”,从根本上跳出“困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助威。
谢宏: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全部进行完毕。新闻发布会后,请各发布单位按照陕西省信用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尽快将“红黑名单”信息录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并在信用中国(榆林)、榆林文明网等进行公示。请广大媒体和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意见》和市委宣传部等3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
“红黑名单”信息可登陆榆林文明网或市政府新闻办公共邮箱下载。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一直以来的不懈努力和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媒体记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