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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延安市“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

时间:2019-09-01 10:44:03 来源:陕新发布

8月28日上午11时,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延安市“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黄宇杰介绍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立损害赔偿制度等工作情况,并实地观摩、现场采访。

发布会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少婷主持。

主持人李少婷.jpg 

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少婷: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发布。

今天的现场发布共有有四部分内容:一是实地观摩,二是情况介绍,三是现场采访,四是展板介绍。

刚才,我们已经实地观摩了下寺湾清洁文明井场。接下来,请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黄宇杰先生,介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立损害赔偿制度等工作情况。之后,大家可以围绕新闻发布会主题及媒体朋友所关注的问题现场提问、采访。最后,听取展板宣传介绍,深度了解我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的具体措施和成效。。

下面,请黄总工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发布人黄宇杰.jpg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黄宇杰:

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向长期关注和支持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及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情况,做简要通报。

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源头管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防治结合”的原则,围绕“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注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圣地蓝”成为延安一张靓丽的名片,全市水环境质量呈整体改善趋势,荣获“2018年中国美丽山水城市”称号。一是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我市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先后出台了《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一2020年)》《延安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推进气化延安建设,实现大唐延安热电厂对市区12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完成市区235台燃煤锅炉改造和533家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全面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治理责任,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购买扬尘治理设备,基本实现城区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和城市无尘式清扫保洁降尘。2018年底,我市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15天,达到历史最佳。今年上半年,在气象条件非常差的情况下,优良天数达到146天,保持在全省第三位,省考主要因子PM2.5改善位居全省第一。二是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通过实施“控污、截污、清污、减污、治污”五大工程,先后编制《黄河流域(延安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多项治水方案,出台了《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投入20多亿元,启动164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目前建成69个,在建61个,前期筹备27个;新建污水处理厂(站)46座,水体达标项目59个,每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88万吨;完成277个规模养殖场配套治污施设建设,完成267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扎实开展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水源地专项整治等10项工作,完成安塞、子长3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市污水处理厂等9个污水厂提标改造正在建设;完成延川县雨污分流工程,其余县区正在建设;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处在全省前列,特别是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受到国家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创新开展了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工作,有效遏制了企业偷排、暗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我市从2018年开始启动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580个,完成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 100个,共回收农膜、反光膜10209.18吨,建立废弃膜回收网点、垃圾兑换银行326个。组织开展“净土”专项检查,重点在今年开展了一场以清洁井场、清洁矿井建设为重点的油煤气开发生态环境综合大整治,这场大整治开展的轰轰烈烈、扎扎实实。截止目前,全市建成清洁井场25492个,建成率69.17%,清洁矿井13个,建成率27.7%。四是青山保卫战全面打响。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完成《延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确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8761.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3.7%;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全市7个自然保护区3个完成勘界工作,2个已签订勘界合同;启动生态环境质量评估,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线一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推进自然保护区居民搬迁,杜绝非法养殖,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严禁“乱批乱建” “乱采乱挖”。

在四大保卫攻坚战中,今年1-8月,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470人次,检查企业2436家次,检查治污设施1460台套,立案处罚312件,同比增长39%,罚款4032.96万元,同比增长324%;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3件,拘留28人;追究部门相关责任人6名,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23名。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情况

(一)制度建立的依据及背景。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个省市部署开展改革试点。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从先行试点阶段,推进到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的新阶段。该方案明确提出,从2018年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我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情况。我市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脆弱,历史欠账较多,明显制约着延安的经济社会发展。打破生态制约,推动延安绿色崛起,对于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延安人民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1999年以来,延安率先在全国实施大规模退耕还林,在黄土地上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绿色”革命。虽然,近年来延安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客观地讲,全市生态环境脆弱的面貌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延安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扭转我市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我市通过不断研究探索,于2018年11月27日,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制定了《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9年6月26日,出台了《实施方案》的相关配套制度,即《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制度》《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制度》《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制度》和《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个配套制度。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为随意损害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上了一道“紧箍咒”,对提升排污者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意识,倒逼排污单位主动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是我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二是制定了工作原则。明确了“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四项工作原则。三是划定了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了5类适用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以及2类不适用情形。四是明确了工作内容。规定了赔偿权利人、义务人范围、赔偿范围、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诉讼规则、执行监督、赔偿资金管理等事项。五是制定了保障措施。规定了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经费保障、公众参与、督查问责等事项。明确规定了各重要节点时限,以及2019年底构建完成责任明确、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的目标任务。

(三)生态损害赔偿具体案例。《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涉及我市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共2起,一起为由省政府作为权利人提起的“4.18”北洛河水污染事件,另外一起为由市政府作为权利人提起的“5.27”北洛河水污染事件。

4月18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石油化工厂设备水管断裂,致使系统内循环水外泄,通过雨水管网直排洛河,造成洛河跨市水体污染。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指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调配抢险物资和人员,全力开展污染物的拦截、消除、监测和事故调查工作,在省市县三级协同努力下,污染事故得到成功处置。对涉事企业进行限产停产并处以行政处罚17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司法移送和行政追责。本事件造成跨市污染,由省政府作为权利人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18”北洛河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通过磋商,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达成一致协议,目前赔偿义务人已经开展赔偿工作。

5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将钻井废液偷排至北洛河,造成我市北洛河部分河段水体污染。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污染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在延安市境内得到全面控制控制。目前已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100万元,并对本次污染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时,我局委托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次污染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调查评估。8月20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项目部“5.27”北洛河富县段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在延安市检察院的共同参与下,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市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现场签订了延安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双方约定赔偿金额共计462.73万元,由赔偿义务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支付。“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该协议的签订,是在延安市检察院和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共同推动下完成的,这是对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履行赔偿责任的有力惩戒,也是贯彻践行“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担责”这一基本原则,把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的最好体现。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紧跟全市发展升级的大势,紧盯市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我市正在开展的“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抓制度落实。持续抓好以大气、水、土壤、油煤气开发等为重点的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好《实施方案》,用好相关配套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态损害赔偿事件发生。二是统筹协调抓机制建立。积极探索横向联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以及公检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协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事项,评估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督管理成效等重大事项。加强纵向业务沟通,确保各区县生态环境损害案例办理工作推进有序、依法合规。 三是严管资金抓赔偿保障。逐步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损害赔偿资金的分配管理,对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生态红线区、环境敏感区等区域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强化赔偿资金保障,切实落实生态修复责任。 四是依托案例抓警示教育。依托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起到处置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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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我是华商报记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和赔偿范围有哪些?谢谢。

黄宇杰:

市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指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水务、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按法定职能开展损害赔偿具体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作为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五个方面: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2.在国家级、省级、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

3.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发生环境污染、违反《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破坏生态事件的;

4.发生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

5.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不适用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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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延安记者:

我是微延安记者。请问我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中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黄宇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责任。2018年11月27日,市政府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协调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长任副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

二是开展前期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意见征询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制度》《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制度》《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制度》《延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实施;要建立健全机制,加强与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中的配合协作;要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三是依规实践,让改革成果切实指导工作实践。今年,“5.27”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在应急抢险的同时,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国内实例不多的情况下,多方征求意见,聘请专家指导,依据《方案》实施了我省首例地级市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让改革制度指导于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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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网记者:

我是腾讯大秦网记者。我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下一步将怎么抓?谢谢。

黄宇杰:

我市将以案例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实践,对构成生态损害赔偿情形条件的案件,全部要进行生态损害赔偿。以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为人民权益的坚实保障,充分发挥制度和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相信,只要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这项政治任务,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就一定能开创延安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展现延安和谐发展的勃勃生机,给子孙后代留下山绿水清天蓝的美好家园,让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

李少婷: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