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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10-31 13:09:00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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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上午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先生,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李国兆先生出席,介绍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主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我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先生、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李国兆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李强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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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媒体朋友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关心、关注、支持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净土保卫战顺利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面,我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机制建设情况

我省建立了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36个省级部门、科研及金融单位参与的省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从2017年起,围绕土壤污染防治总体目标和要求,我省每年都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全面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逐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省政府与各市(区)分别签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明确目标任务。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对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显示全省各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基本良好。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省要于“十三五”期间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我省于今年7月启动了综合评估工作,在10个设区市分别选取1个县开展试点,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现场查验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2020年我省将完成所有县(市、区)的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7年起,我省组织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省级生态环境、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5部门联合组建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组,出台了《陕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建立了国家级、省级、任务承担单位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和土壤样品库、样品流转中心等设施,先后组织开展25次详查技术培训,累计培训详查技术人员700人次。省级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省市县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有序实施。

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面,聚焦已有调查发现的土壤点位超标区、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在全省布设覆盖了表层土壤点位14681个、深层土壤点位1491个,并在关中地区五个地市布设1589个小麦协同调查点位。2017年10月,我省土壤详查样品采集工作正式展开,2018年10月,完成点位的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分析测试。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调度及通报情况,我省农用地土壤采样点位偏移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属于全国六个比较好的省份之一;土壤和农产品测试进度、质控数据统一监控样、密码平行样合格率等也处于全国前列;我省还被国家列为首批8个成果集成试点省份之一,2019年3月形成的“一图、一表、一报告”等技术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三部委组织的专家会审,审查意见认为我省详查工作技术路线和方法符合国家技术规定要求,查明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和分布,基本掌握了土壤污染对小麦质量的影响,分析了污染成因及变化趋势,详查结论总体可信。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目前已基本完成,整体工作进入国家第一梯队。

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2018年初正式启动,我们先后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农药、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近4000个企业信息进行了核实,确定需要调查的重点企业约2000个。2018年10月完成了第一轮的现场调查。截止目前,我省已完成所有调查企业的调查表填报及审核工作,企业调查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收官。在国家定期的质量抽查中我省的合格率一直高于85%,其中尾矿库的抽查合格率一直保持100%。空间信息整合文件作为全国第一批上报的五个省份之一,2019年10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详查办组织的形式审查和会议审查。企业调查第二阶段的风险筛查纠偏工作已全面启动,第三阶段的入场采样工作也在紧张的筹备工作之中。

三、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众所周知,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危害大、治理成本高。我省在长期的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化进程中积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逐渐显现。从2017年开始,我省在西安市鄠邑区等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县(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印发《陕西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在产、停产、未纳入环境统计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齐全及2014年以后已关闭的5类涉重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活动,确定我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182家。重点针对涉镉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的通知》《陕西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13个省级工作组对各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现已完成全部254家涉镉企业的现场调查排查工作,确定涉镉重点污染企业38家,建立了排查整治清单。

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陕西省2019年-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区)依据“2012年普查”结果和今年3月完成的农用地详查结果,逐步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在我省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的潼关县、勉县、汉滨区等地建立受污染耕地集中推进区,开展试点试验,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技术,确保农产品达标生产。

在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方面,以污染地块为核心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管理。2017年,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准入管理。今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核准污染地块数量、严格调查评估、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全过程监管等重点工作,为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打好坚实基础。对于已确定存在污染的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66农药生产车间等8块污染地块,要求责任人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或开展治理修复,防范社会环境风险。同时,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监管,将全省12家相关企业纳入管控名单,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并采取措施防止设施、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五、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情况

今年1月《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后,我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全社会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和自觉执行力,强化职能部门的学法用法能力,保障《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同时,将宣贯要求纳入考核指标,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干部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或深入基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近年来,先后通过宣讲培训、印发宣传手册、组织研讨会、普及基本知识、新媒体宣传、执法调研、新闻通报会等多种方式,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宣传解读。大家可以重点关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和政务微博,其中内容涵盖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解读、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情况、土壤方面的科普知识等。我们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持续关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大家的辛勤努力,加大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搭建社会监督、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的平台,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是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欢迎大家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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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李强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中国环境报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环境报记者,我想问一下除了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外,我省今年还开展了哪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

按照今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今年在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方面还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清理整治。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清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巩固7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的清理整治,严防固体废物上山下乡。二是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监管,要求相关12家企业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设施、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拆除活动污染土壤。三是推进农业化肥使用减量化。在省内24县开展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在西安市高陵区等9地开展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四是加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目前已排查出的2041处堆放点,已完成整治的有1929处,占总量的94.5%。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请继续提问。

西北信息报记者:

您好,我是西北信息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作为重点污染源管控对象,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有哪些,都需要落实哪些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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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李国兆: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主要包括从事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年产危废量超过100吨的企业,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等。2019年,我省将471家企事业单位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并要求所有单位与属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请继续提问。

国际在线记者:

您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我想问一下“土十条”提出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请问我省治理与修复资金保障情况和实施情况如何?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李国兆:

我来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首先,我先说明一下,“土十条”明确提出,土壤治理与修复应该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比如刚才提到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就是由该公司负责实施治理修复。我这里主要介绍一下政府支持开展的治理修复相关情况。

我省土壤污染有典型的地域特点:陕南地区以重金属污染为主,污染来源主要为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关中地区以重金属污染和有机污染为主,污染来源主要为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化工和机械制造行业;陕北地区以有机污染为主,污染来源主要为石油开采加工、化工行业等。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有大量停产关闭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污染源亟需治理。2016年“土十条”实施以来,中省财政共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4亿元用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已实施项目41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金是有限的,客观地讲在短期内对我省大量历史遗留污染源全面治理不现实,所以要求各地在申报项目时必须高度重视前期土壤环境调查和项目实施必要性的论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对于暂时不能治理的要统筹规划,优先做好风险管控,防范社会环境风险。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请继续提问。

西安日报记者:

我是西安日报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2020年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有哪些重点工作或计划?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

明年是国家“土十条”的收官之年,最近我们正在积极谋划明年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目前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阶段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就要对重点企业入场采样和检测。通过农用地调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可以基本摸清我省土壤污染现状。

二是进一步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坚决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考核指标,全面推进涉镉行业企业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我们要完成全省420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三是有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对农用地进行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于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依法依规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四是强化建设用地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住房建设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用地,严格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居住安全。谢谢。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