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

时间:2019-11-22 15:02:25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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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午9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厅长郭社荣先生,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先生,陕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冯雨女士,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处长杨爱萍女士,养老服务处处长曹天刚先生,儿童福利处处长高静女士出席,介绍陕西省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严冬将至,如何保障全省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民政厅厅长郭社荣先生,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先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冯雨女士,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处长杨爱萍女士,养老服务处处长曹天刚先生,儿童福利处处长高静女士,请他们向各位介绍我省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郭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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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厅长郭社荣: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年末岁尾,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陕西省民政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按照“建机制、兜底线、织密网”的总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累计下拨中省民政事业经费94.5亿元,实施民政项目2732个,有效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聚焦脱贫攻坚,筑牢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一)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实施“渐退帮扶”“分类施保”政策。2019年以来,累计下拨中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亿元(其中安排深度贫困地区中省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5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7.15万户107.8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99万户22.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16万户85.57万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4.06万户34.65万人,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0.26万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58.8%。

(二)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推动全省1312个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实现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累计发放资金4.15亿元,实施临时救助45.7万人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安排资金1.08亿元,按照30元/人月的标准,向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3个月(4月-6月)价格临时补贴。安排资金3.91亿元,向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取暖补贴,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三)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关爱保护体系。通过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投入资金8075万元,资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和老旧设施改造。全省已建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54所,3.3万名城乡特困人员实现了集中供养。同时,落实了全省9.5万名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及监管责任。

(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动员232家省级社会组织组建12个扶贫合力团,采取“多对一”的方式,助力11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4亿元。引导8058家社会组织累计投入资金42.26亿元,帮扶困难群众53万余户。动员各级慈善组织募集慈善款物5.63亿元,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精准帮扶。全省260万名注册志愿者和1.62万名专业社工常年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救助服务。

(五)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社保兜底“百县千镇万户”大排查专项行动,走访排查全省107个县(区)、1125个乡镇(街办)、82.2万户农村贫困群众,新纳入低保范围2.55万户、6.05万人。扎实开展“三比一提升”行动和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25.1万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5098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52起、处理73人,有效净化了农村低保环境。

二、聚焦特殊群体,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强化创新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下拨中省资金2.6亿元,有效保障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在全国首家将儿童福利政策普惠到成年孤儿,帮助940名孤儿圆了大学梦。

(二)扎实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实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开展村干部和留守老年人之间“一帮一”互助关爱活动,定期探望留守老年人,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全省48.6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建立了信息台帐,并纳入关爱服务体系。同时,着眼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新建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全省累计达到10132个,覆盖60%的行政村。

(三)推动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健康发展。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标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亿元,惠及全省96.3万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实施“民康计划”和“福康工程”,免费为全省城乡困难残疾人安装假肢、矫形器等各类康复辅具。下拨中省福彩公益金930万元,资助建设11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有效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致残致贫,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精准脱贫。

(四)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截至目前,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43592人次, 其中在站救助39413人次,站外救助4179人次。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一)推进城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破解城市养老问题,突出抓好社区养老等养老服务扶持政策落实,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当前,全省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1508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32个、民办养老机构287个,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57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千名老年人床位拥有量均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大力推行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殡葬救助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财政每年列支1097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无名尸体及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给予每人1000元殡葬补助,这一惠民政策已覆盖全部困难群众。同时,对群众关心的“豪华墓”“天价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问题。

(三)扎实推进福利园区建设。对规模小、分布散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合理整合,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流浪救助等服务功能于一体,建设社会福利园区,打造民政公共服务综合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目前,全省有48个县(区)已建民政福利园区,覆盖率为44%;同时民政福利园区带动吸纳了近千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

当前已进入寒冬季节,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安排,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点将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下基层、大调研、促落实”活动,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底数,建立救助工作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密切关注、综合研判当前物价水平特别是猪肉等食品类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制定工作预案,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三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做到中、省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民政服务机构运转经费等均按10%的比例向深度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四是着力抓好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他们有棉衣穿、有饭吃、有地方住。六是充分发挥农村“三留守”等特殊人群关爱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整合工作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全省困难群众困有所济、病有所医、衣食无忧、顺利越冬。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们一起回答大家的提问。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感谢郭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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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社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日报社记者。请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面,民政部门承担了哪些任务,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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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冯雨:

感谢陕西日报对我们民政工作的支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民政厅承担了“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脱保’‘漏保’等问题和着力解决农村低保办理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工作任务。这项任务是党和政府交给民政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厅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与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联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四个逐一”的标准,重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脱保’‘漏保’问题进行排查。一是逐一走访核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对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符合分类施保政策的及时给予分类施保。二是逐一走访核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逐一走访核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将其纳入低保。四是逐一走访核对2018年以来已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保”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排查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32.9万人,通过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7913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二是加大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全省分层级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368场次,累计培训人员1.68万余人次。实行工作人员“培训上岗、挂牌上岗”,要求服务群众做到“三讲三到位”:即“讲热情、沟通到位”,热情面对困难群众,耐心了解其家庭遭遇的困难情形及具体诉求。“讲政策,说明到位”,向困难群众认真说明现行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具体条件,详细告知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讲效率,服务到位”,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提高农村低保审核审批服务效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视情开展上门服务,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民政政策的温暖。

三是坚持开门搞整治。在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同步设置专项整治监督举报专栏。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员信息报送制度。公开三级线索举报热线和邮箱,确保基层反映的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厅共受理群众信访咨询案件21件,其中20件已核实(2件涉及人员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市县两级共受理信访咨询案件145件,已核实143件,2件正在核办之中。

四是加大线索查办力度。密切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做到“有疑必查”。今年以来,全省已累计查处低保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20起、处理24人,有力震慑了低保经办领域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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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您好,为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今年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将如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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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处长杨爱萍:

第一,救助资金保障及时到位。计划提前预拨2020年中央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4832万元,为各地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提供有力的保障。11月15日下发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知。

第二,扎实开展街面巡查。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主动配合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工作,综合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网格化及数字化管理平台、门前三包制度等成熟经验,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广泛动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工作力量,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的救助网络。各地将结合实际,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在极端天气下,将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第三,加强机构管理。各地民政部门在春节前,将对所有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一次防范风险隐患检查工作。各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工作要求,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地将加大对长期滞留人员的寻亲力度和落户安置工作。

第四,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充分利用媒体和平台,积极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广大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政策内容和求助渠道。引导广大群众、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及时报告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各地将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与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互通,向社会公布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求助电话、救助地址、乘车线路等信息。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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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记者:

您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我省今年在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方面有什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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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处处长曹天刚: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我省在2018年已经全面实施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截止目前,全省48.6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建立了信息台帐,并纳入了关爱服务体系之中。今年9月,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督查月和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近日,民政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一是完善更新信息台账。2019年底前,县、镇两级完成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完善更新工作,要把赡养人持续6个月以上离开县域范围从事务工、经商或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事实无人在身边赡养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关爱服务范围。二是开展探访走访活动。2019年底前,以县为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由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对每名建档立卡的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一次探访走访,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三是开展“一帮一”活动。开展党员、村干部、驻村干部、民政专员、专业社工和留守老年人之间“一帮一”结对关爱活动,实施精准关爱服务。

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我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逐步建立,关爱服务体系目前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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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央广网记者:

您好,我是中央广播电台记者。今明两年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两年,请问民政部门在精准实施兜底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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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兜底保障防线:

一是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和“单人保”政策,确保扶贫开发政策和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实行“按户保”“按人保”相结合的方式,扩大低保对象覆盖面,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打破了以往低保以家庭为单位保障的限制,扩大了低保覆盖面和精准度。修订《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在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时,科学合理核算家庭收入,明确“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及必要的就业成本等扣减政策”,低保对象认定更加切合实际。同时,我们还实施低保“渐退期”政策,对取得收入但不稳定的对象实施“渐退帮扶”,巩固帮扶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返贫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在兜底保障中积极作用的发挥。我们在全面建立乡镇(街办)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的具体措施,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积极防止其返贫,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线、救急难、防返贫作用。

三是完善信息系统核对机制建设,确保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核查。今年以来,我们推动建立了“一纵四横”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大数据核对管理系统,部省市县四级核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省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与省级12个部门实现35项信息数据共享;全省实现社会救助系统与核对系统的互联互通,救助、核对实现一键提交,兜底保障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大幅提升。针对救助对象个人收入财产信息核实难的问题,今年经过积极协调对接,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与工商银行签署信息共享协议,近期还将陆续与省内31家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签署协议,准确核实救助对象家庭资产,避免错保问题发生。

四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规范使用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文件下发一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列支购买服务经费预算8562.85万元,实施购买服务项目369个,通过购买服务增加工作人员4470人,有效增强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为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提供了基础支撑。

西部网记者:

您好,我是西部网记者。我们注意到,机构改革后,儿童福利处为民政部门新设处室,请介绍一下,所做工作和下一步思路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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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处处长高静: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提高保障水平,儿童福利体系不断完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制度,提供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供给。我厅与省教育厅等10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与省检察院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关爱服务机制,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争取财政厅支持,提出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二是着力推动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经过努力,实现了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三是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鼓励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临时照料、特殊教育、定期探访等工作。随着社会福利体系不断丰富,儿童福利工作势必面临新任务新挑战,下一步,我们要全力推进全省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作用,统筹做好指导、协调、督导等工作。加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政策文件,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争取将儿童福利工作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职责。综合运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等手段,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积极争取支持,不断提升孤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指导各地抓紧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措施,拓展保障范围,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力争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切实执行“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逐步扩大助医助学范围,织密扎牢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网。三是进一步健全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各类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儿童福利设施是开展儿童工作的重要载体,市级至少要建设1-2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县级要确保有一个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的实体机构,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摸排、探访、帮扶、照料服务等工作。五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敢于尝试、勇于创新,探索和研究儿童福利领域行之有效的新做法、新措施,在着力扩大儿童福利工作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努力为各类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全省儿童福利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采访需求,会后可与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