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有关情况

时间:2019-12-25 16:37:25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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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女士、陕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曹天刚先生、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调研员兰兴利先生、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师中荣先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彭地军先生出席,介绍陕西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养老服务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福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近日又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女士,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曹天刚先生,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师中荣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调研员兰兴利先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彭地军先生,请他们向各位介绍我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首先请郭惠敏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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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陕西省民政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养老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暖心工程,关系千家万户,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截至目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674.7万,占人口总数的17.46%。老龄人口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90万,呈现出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的特点。下面,我重点从三个方面将我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作以介绍。

一、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保基本、抓示范、建机制”的思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十八大以来,中、省福彩公益金累计投入21.36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1508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32个、民办养老机构287个,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5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0132个,养老床位21.5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拥有率达到31.9张。2016年,我省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之一,2017年、2018年我省连续两年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工作成效提升幅度大的6个省(市)之一。一是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将全省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围绕破解城市养老“一床难求”等突出问题,密集推出建设“15分钟城市养老圈”“时间银行”助老服务“智慧养老”等多项措施。三是养老服务改革步伐加快。西安市获批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市,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获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市,西安、安康、铜川列入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四是养老院服务质量不断改进。联合卫健等部门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下茬整治养老院风险隐患。发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等5个省级地方行业标准,全省养老机构标准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持续实施“千人培训计划”,截止目前,省民政厅培训了7000多名养老护理员、900多名养老院管理人员,全省培训了约2万余名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向好。

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高度重视,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为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尽快破除养老服务的障碍,健全市场机制,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投资,持续释放养老的消费潜力,省政府办公厅于11月份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保障措施4个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任务。下面,我重点从四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是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意见》针对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要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支撑的“四社联动”养老服务机制。推广“时间银行”等做法,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在城市,支持在街道建设一院、在社区建设一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2年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要达到90%。在农村,健全完善以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等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医养结合,重点培育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0%。

二是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针对养老服务行业统筹不够、质量不高、监管薄弱等问题,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达标工作,全面整治质量隐患。实行养老服务标准化,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发展智慧养老,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动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照护服务,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老年人工作机制。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围绕破解老年人反映的“住不起”“住不上”“住不好”等突出问题,提出每个地市确定一个县(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有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利用闲置房产资源拓展养老床位供给渠道。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明确各级要将不低于55%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实施综合监管,制定养老服务责任清单,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覆盖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实施意见》在加大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进养老服务吸纳就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鼓励已经设立的各级政府投资基金以及社会资本设立的基金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在2022年底前,全省计划培训300名养老院院长、5万余名养老护理员。开展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监督检查,确保到2022年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铜川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新政,在建小区未按照“四同步”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已经交付使用未用作养老的由市住建局负责追回,移交辖区民政部门。对已经建成房屋由各级政府按照扣除土地成本后的建设成本价格回购,确保提供为老服务场地和设施。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三项工程”,提高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下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和养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安排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为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根据养老事业发展需要,及时对已有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社会参与、赡养扶养等政策做好修订完善工作。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制定支持家庭养老、扶助老年人慈善、为老服务人才激励、老年人监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养老事业加快发展提供充足、有效的政策保障。

二是健全体系。在居家养老方面,重点要大力发展帮扶型、互助型、抱团型互助养老模式,尽快建立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社区养老方面,重点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构建一院(社区小型养老院)、一站(养老服务站点)、一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网络。在机构养老方面,重点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机构养老的补充作用,做到高、中、低档养老机构按比例协调发展。

三是培育产业。落实和完善市场准入、政府补贴、税费减免、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优惠政策,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的内生动力。同时,要大力推进养老与健康、养生、旅游、健身、休闲、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高科技、高品质的适老新产品、新服务。

四是提升质量。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全面涵盖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认证工作体系,继续实施养老服务标准示范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院。另一方面,要在服务中强化监管,把好准入关、运营关、提升关,加大对“黑养老机构”的整治力度,加强规范监管,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使所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一个大的提升。

五是建强队伍。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人才资源支撑。一方面,要强化职业培训。省上计划重点打造一批培训基地,在实施“千人培训计划”的同时,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升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尽快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鼓励养老机构提升从业人员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队伍,让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作用发挥得好。

养老服务工作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各尽其责、共同推进。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谢谢大家!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感谢郭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国际在线记者:

您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我们知道,目前全国正在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工作,我想了解的是,我省如何打算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合理布局落实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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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调研员兰兴利: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全社会对养老需求不断增长。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是国家级、省级、市、县、乡镇,三类有总体的专项空间规划、专项空间规划、详细空间规划。在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工作中,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对于加快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很有必要。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省已全面启动了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印发《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对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进行部署。我们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指导约束作用,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省、市、县、乡镇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从不同类别落实对养老设施布局用地规模,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首先,在编制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侧重协调性,重点是多规合一,专项规划由不同的行业部门编制,比如说养老设施发展专项规划落实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来,这是我国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多规合一注重协调性。另外,重点落实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战略部署,按照国家和我省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要求,国家自然资源部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设施意见,我们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落实好国家和省政府发布的政策和要求,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顶层空间布局总体要求,指导市县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其次,在编制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侧重规划的实施性,重点是根据本地区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细化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要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

第三,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包括城市小区规划,村庄也属于详细规划范畴,在详细规划编制时,要落实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合理规划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城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结合城市功能优化和有机更新统筹规划,盘活现有的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最关键的是新建住宅小区,新建住宅小区严格落实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用地标准,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落实情况作为规划设施包括方案审批、验收的重要环节。

中国报道杂志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报道杂志记者。刚才发布辞中提到我省将要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请对这三项工程进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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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曹天刚:

根据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我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从2020年起,将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三项工程。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到2022年底,对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基础设施和安全消防设备配置,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照护能力,强化对农村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工作。目前我们正在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有三项任务。一是实施安全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针对我省敬老院存在的消防隐患,督促并支持敬老院配置消防喷淋、烟感报警、微型消防站等设施设备,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提升县级中心敬老院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拟资助89个县(区)的敬老院进行护理型床位改造,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护理型敬老院,其护理型床位占比在50%以上,满足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三是实施敬老院改扩建和适老化改造,在特困供养人员数量多、供养需求高的地区,通过改扩建提高集中供养服务床位供给;同时实施室内外适老化改造及配置医用电梯等措施,提升特困老人生活条件。

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的《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2020年起,在两年内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引导和帮助其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律与规范,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服务要求,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根据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及省政府近期出台的36号文件精神,2020年底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领、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出台政策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

 陕西传媒网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传媒网记者。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的重要保障,请问我省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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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师中荣: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提问中所讲的医养结合是健康养老的重大举措,主要是指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我们省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84万,占到12.46%。患有老年慢性病占到80%以上,失能半失能占比是19.3%,需要大力发展医养结合。近几年我省医养结合发展比较快,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尤其是高龄失能老年人从中普遍受益。一是出台完善医养结合政策。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并将医养结合作为推进健康陕西建设的重要举措,己经纳入《健康陕西建设2030规划纲要》,纳入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我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意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慢病防治等政策都强调和突出医养结合。二是抓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确定了西安、铜川、安康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先后分三批建设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39个。省卫健委将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转型为省老年病医院,打造省级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各市也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做了大胆探索,建立了一批市(县)级试点示范单位。在西安、宝鸡、渭南的20个城市社区和6个行政村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试点;在宝鸡、咸阳、铜川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工作;确定咸阳礼泉县、铜川王益区、安康汉阴县作为国家第一批试点县区,开展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与健康服务。今年我省有5个成功模式入选国家“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典型经验名单。三是加快推进医养服务主体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举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医养结合机构。全省146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了老年病科,276个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了康复保健科,1497个医疗机构开设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全省共有283家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达到1千多对。同时,持续培训医养结合各类人员1100多人,支持医养结合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健康陕西行动方案,把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作为重要行动之一,结合“八大细胞”建设,让健康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以“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为主题,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大力开展“老年健康我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一是坚持以老年人健康养老的需求为导向,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发力,让好的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加大医养结合试点,把有效的试点模式推广出去,给老年人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三是重点向居家社区服务方面努力,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使社区和居家老年人获得更加便捷的服务。四是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就业,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目前正在开展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对适老化设施是如何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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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彭地军:

我简要介绍一下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关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部署,又在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月份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我们经前期走访调查摸底,及时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将全省2000年以前的9351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119.59万户居民)纳入改造范围。10月份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政策,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2019年我省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3.71亿元。12月初,联合省财政厅又下达了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1.68亿元,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顺应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加大适老化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及建设力度。重点考虑将加装电梯、养老应急呼叫器、无障碍的盲道(坡道)设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适老化设施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各市、县(区)也可结合自身财政实际情况,按照打造样板、“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的原则,把适老化设施考虑到改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社区的养老等设施,保证各层面的老年人享受到新时代的新生活,真正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为广大老年人生活增添幸福感、获得感。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采访需求,会后可与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