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1-02 15:09:00 来源:陕新发布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为抓手,组织全省执法队伍开展了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环境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马小现局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胡世军总队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大气工作负责人封东琪同志,向大家介绍我省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马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局局长马小现: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情况。
一、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基本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9592家(次),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7627家(含执行四个配套案件1620件),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539件,处罚金额34084.66万元,较2018年增加645.69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2件,处罚金额580万元;对1144家企业违法排污设施实施了查封扣押;对229家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对183家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理;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起。全年共行政拘留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162人,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企业294家,约谈市县政府7个,约谈环境违法问题企业479家。
二、重点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先后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关中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执法等专项行动。对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汽修等7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焦化等涉气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开展了深入排查整治。2月26日-3月31日,省厅抽调直属单位和汉中、安康、商洛市环境执法骨干106人,组成8个专项执法行动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关中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关中8市(区)64个县(市、区)569家涉气企业。查阅各种资料7748份,检查发现40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全部交市级查处。省厅对33家存在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企业(单位),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
二是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检查。我省今年共启动了3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月3日—1月5日,按照厅党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交叉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企业117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9家,全部通过省级媒体曝光。11月20日16时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我局按照厅党组安排部署,立即研究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关中涉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巡查方案》。11月22日我厅派出8个执法巡查组,分赴关中8市(区),采取“两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执法巡查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8个检查组共检查涉气污染源(点位)125家,发现30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12月18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8号)下发后,我局按照《2019年秋冬季关中涉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巡查方案》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关中8市(区)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检查情况。截止29日晚12时,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及关中8市(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214人(次),检查企业5201家(次),建筑工地711家,餐饮企业75家,监测汽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机械等353台(次),散乱污企业113家,双替代工作29家,主要道路39条,汽车修理厂、4S店118家,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74家。
三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持续督查我省关中8市(区)涉气企业,共开展20轮次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下发督办问题2105个,截止目前,整改完成2036个,完成比例为96.7%。月度移交督办问题从5月份的305个下降到11月份的157个。我省共抽调466名执法人员参加山西省吕梁市定点帮扶工作,在吕梁市共检查点位8295个,发现问题700个,督办609个。按照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千里眼计划,及时调度关中地区491个大气热点网格和309个地面微站的报警情况,组织各市对生态环境部发出预警的13个热点网格和 18个月报警超过4次的微站进行了排查,实地对关中地区多次被预警的12个热点网格开展了现场监督抽查,推动网格和微站在日常监管中发挥精细化管理的作用。
(二)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联合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回头看”和县级水源地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全省22个市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对77个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督促指导各市(区)加快推进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巩固整治成效。
配合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现场组对全省77个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31个环境问题和涉及饮用水信访投诉问题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问题整治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了现场督办和重点督导帮扶,督促指导各市加快整治进度,按期完成任务。截至到今天,全省77个县级水源地249个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2月23日-26日,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开展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共核查咸阳市、汉中市3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全力打好“青山保卫战”。
省委秦岭专项巡视指出涉及秦岭生态环境行政监管执法方面的26个问题反馈后,在征求秦岭沿线6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并下发了《省委第四巡视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生态环境执法问题整改督查巡查实施方案》,并向西安、渭南、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下发了督查整改通知,召开了秦岭专项巡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省厅成立了督查整改工作专班,11月28日-12月10日下沉涉及市进行现场督查整改。
督查发现,2018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检查涉及秦岭区域的50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2014年以来未批先建的100个项目,批建不符的10个项目,已整改完成106家。涉及秦岭六市628个“乱排乱放”问题,已整改完成621个,完成率98.88%。
省厅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秦岭专项整治成果,夯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协同配合、合力共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四)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
重点对关中地区2017至2018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持证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清理整顿结果进行了核查。对2019年417家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72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限期整改,对其中6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2万元。通过检查,各市(区)、县生态环境局基本摸清了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底数,建立了电子档案,为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2020年,我厅将继续围绕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省追赶超越助力新动力。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马局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您好,我是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记者,当面经济下行压力大,请问一下,我省是如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实现双赢?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胡世军: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客观地讲,当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担子面临前所未有的责任和担当,这份责任也是沉甸甸的。如何实现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并且通过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也是我们生态环境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思索和探索的一个方面。
近年来,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特别是在积极服务全省“三个经济”,助力追赶超越,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做了有利的探索。2019年8月19日,我厅专门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一个新的里程碑,具体从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改革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统筹规范环境执法检查考核、发挥专项资金引领示范作用、加强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引导等八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
特别强调的是,省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特别提出了3条具体落实措施:
第一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层级,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这是放、管、服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尽量给企业松绑,创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
第二全面梳理、精简和规范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第三强化服务意识,要求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要主动帮助、指导企业查找、整改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帮助企业落实环保责任,支持达标企业合法生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初犯且问题轻微的企业,可视情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避免“一律先处罚后整改”或者“以罚代改”等简单做法,给了企业一定的缓冲期间;对于一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2015年新的环保法执行以后,四个配套办法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咱们一直贯彻的很好,但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咱们要慎用这项措施,严格禁止“一律高限处罚”等做法,最终达到企业自觉守法目的,不断促使企业自觉守法,以良好诚信搞好经营活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请继续提问。
中国环境报记者:
我是中国环境报记者,请问我省是如何防范和解决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行为?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大气工作负责人封东琪: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严格的生态环境执法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四大保卫战”的有力保障。精准高效执法,既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力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陕西的实现。
近年来,我厅坚持全面依法依规,厘清执法边界,这是杜绝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行为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一、建规立制,细化操作规范。我厅先后出台了《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今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坚决防范“一刀切”的通知》。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简单采取关停等“一刀切”行为。实施分类施策,分级分类管理、有效指导帮扶,杜绝防范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精准度、确定性和公信力。
二、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指导全面梳理、精简和规范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系统,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现场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最大限度加强执法规范化。
三、运用新技术,实施信息化管理。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快建设完善了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和网格化监管制度,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切实减轻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坚决防止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继续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梳理现有制度机制,坚持追责纠偏和建章立制同时进行,形成落实监管责任的闭环系统。同时认真总结防止“一刀切”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陕西进程的同时,为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请继续提问。
各界导报记者:
我是各界导报的记者,请问我省是怎样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大气工作负责人封东琪: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省今年共启动3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是在1月3日—1月5日。应急响应期间,我厅组织开展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交叉执法检查,重点对关中8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涉气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情况、“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情况、燃煤锅炉拆改、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尾气治理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10个检查组现场检查企业共计117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9家,全部通过媒体曝光。
第二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是11月20日16时-25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我厅立即响应。按照《2019年关中涉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巡查方案》部署,11月22日,我厅派出8个执法巡查组,分赴关中8市(区),采取“两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执法巡查工作。8个检查组共检查重点涉气污染源125家(点位),发现30家(点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已经全部移交市级查处。
第三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是从12月18日起。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下发后,关中8市(区)积极响应,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秋冬季关中涉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巡查方案》的通知要求,适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截止29日晚12时,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及关中8市(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214人(次),检查工业企业5201家(次),建筑工地711家,餐饮企业75家,监测汽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机械等353台(次),散乱污企业113家,双替代工作29家,主要道路39条,汽车修理厂、4S店118家,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74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巡查实行省级重点执法巡查、市(区)专项执法检查的执法响应联动机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开展重污染天气执法巡查,对发现问题根据违法情节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主要针对关中8市(区)和涉气污染源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展开。围绕涉气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是否安装有效收集设施,建筑等施工工地和物料堆场是否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渣土、物料运输车辆防尘管控措施等进行。
省厅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务必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一刀切”行为。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行政处罚、移送司法等措施进行从严查处,同时通过主流媒体予以曝光。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请继续提问。
西安晚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西安晚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生态环境部连续四年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请简单介绍一下我省在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是如何提升执法效能,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的?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胡世军: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开始,至2020年连续四年在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省厅积极响应,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四大保卫战为主战场,坚持把大练兵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来抓,创新执法方式,严格环境执法,把解决规范执法、会执法作为重点,真正把练兵成果转化为执法成效,增强了大练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总的看,全省执法大练兵活动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在层层动员基础上,业务培训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练兵热潮。全省环保系统,特别是执法领域,系统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练兵内容、练兵标准上统一规范。省厅着重利用督导调研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传授、帮扶和指导,全省先后组织3900余人次参加了省市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和案卷提升业务培训班,掀起了练兵热潮。
二是在调度通报稽查帮扶中查漏补缺,补齐弱项短板。省厅主要采取每月调度、季度通报以及召开工作推进会、案卷评查及展评等方式,先后分阶段组织召开了3次工作推进会、2次案卷评查、1次案卷展评和1次案卷评审,并组织开展1次督导调研和稽查帮扶。对443份存在问题案卷,逐一交流反馈,以点带面,完善整改,不断规范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处罚程序,提高办案水平。
三是在竞赛比武知识竞赛中树立典型,培养执法尖兵。全省1280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27期竞赛比武活动,遴选出13支队伍的78人次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两期竞赛比武,涌现出了20名先进个人和4个优秀组织单位,成为了激励和带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的示范榜样。
四是在良好舆论氛围中追赶超越,激发练兵热情。我省在生态环境厅网站设立了六大模块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练兵专栏,在陕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设置执法大练兵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各市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执法大练兵期间,省厅“大练兵专栏”发布信息470条,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执法大练兵活动信息441期次。
这方面工作也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大力支持,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这个军功章里也有您们的一份功劳。
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执法与新闻媒体之间建立了良好的互动交流。一方面,新闻媒体很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不仅监督我们的执法,同时又能及时能发现环境问题线索,为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震慑。另一方面,环境执法领域一些好的做法、先进典型也要依靠媒体朋友的大力宣传,这无疑对执法队伍也是一种激励。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今后继续给予支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
今天是2019年的最后一天了,感谢大家一年来对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可以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有大家的努力和付出。明天就是2020年的元旦佳节了,在这里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