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2-11 16:41:09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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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邀请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米劲,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亚斌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市依法防控有关情况。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张九平主持。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张九平: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

自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把握疫情防控正确方向,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了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我市依法防控工作情况,今天我们召开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米劲,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亚斌。

    首先,请市司法局局长米劲同志介绍依法防控有关情况。

    榆林市司法局局长米劲: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以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各项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全市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一是依法防控。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第一时间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从1月25日起,陆续发布了摸排滞留的武汉来榆和返榆人员情况、依法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场所、关闭个体诊所、实施交通管制等10个通告。这些文件都是经过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的,为依法科学有序进行疫情防控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确立了科学处置、公开透明、联防联控、安全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中承担各自应有的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于法有据、依法实施。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疫情信息,依法调配应急救援物资,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是依法治理。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法定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有效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全市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卫健和应急部门加强防控协调和监督执法,督促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控工作;市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粮油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蔬菜市场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加大市场指导和调度力度,保证卫生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稳定、可持续;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统筹指导、协调和部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市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大对现场宰杀、违法销售畜禽等行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疫情处置工伤保险待遇及认定政策,保障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市财政局依法紧急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和医保基金,确保全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市矿政管理工作制订了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开设绿色通道等系列措施;市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建、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为疫情防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力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效果,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榆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榆林”微博和“榆林司法”公众号等,及时宣传中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政策、以案释法、疫情防控知识90多篇;编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及法律实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等普法宣传资料3万多册,发送手机疫情防控知识短信300万条,制作传染病防治法宣传视频。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整现场接待服务模式,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陕西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最大限度提供全方位线上法律服务;组建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义务为群众提供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是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依规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效率,确保各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公众采用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依法处理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对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有效。

五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县区司法局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将全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严管级别,启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决防止脱管漏管;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加强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到了关键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坚决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这个要求落到实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疫情防控不只是政府、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在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每位市民都是责任人,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借此机会,我们发出三点倡议:

一是严格守法。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希望广大市民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被依法采取隔离或者医学观察措施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如果故意隐瞒行程、不报备不隔离,或者在隔离期间擅自外出、与他人接触,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查处。近期,全国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例,提醒大家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隔离不隔心”,不得歧视接受隔离或者医学观察的人员,尊重其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  

二是配合执法。希望广大市民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发现有关违法行为,积极投诉举报,针对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谣言惑众、发国难财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安定和谐。

三是依法维权。希望广大市民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发生纠纷时,注意固定和保存证据,通过公安、法院、人民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寻求权利救济,实现定纷止争。我们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欢迎大家关注“榆林司法”微信号、“法治榆林”微博和榆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相关便民信息都会在上面及时发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张九平:

下面,请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亚斌同志通报公安机关开展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亚斌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警动员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启动战时一级响应机制。从1月26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启动战时一级响应机制,市、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和各警种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岗在位。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邱祖满任总指挥的联防联控指挥部,坚持全市统一指挥调度、每日研判分析。邱祖满副市长亲自坐镇指挥,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并深入一线督导检查。

二、迅速开展人员信息核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分别成立核查专班,抽调2100余名警力,依托公安大数据,24小时不间断通过分析研判、建库比对、上门入户等方式对涉疫人员信息逐条进行核查。截至目前,接收省、市推送数据共5大类24批次71.1万余条,经比对去重后共核查9709条,涉及6058人,已全部确认身份信息,目前在榆滞留4365人。同时收到甘肃、宁夏及西安、渭南等外省市协查信息461条,涉及378人,已全部核查完毕并反馈。

三、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启动了高等级社会面巡逻防控勤务,全面加强机场、火车站、医院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密度,与交通部门配合,全力做好车辆查控和分流引导。共启动公安检查站25个、设立联合防疫查控点148个,累计出动警车5200余台次、警力4.8万余人次,向各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派驻警力2.1万余人次,检查车辆45.4万余台次、人员44.6万余人次,协助测量体温5.65万余人次。

四、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联合市委网信办发布了《关于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实行24小时网络动态巡查管控机制,共删除不实网贴47条,核查人员10389人,查处网络造谣案件20起,批评教育22人。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1343家次,查处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13起,行政拘留14人,处罚款1人。特别是依法查处了2起单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决定、命令的行政案件:

2月10日,某国有企业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的决定、命令被榆阳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警告处罚,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某某,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办公室主任李某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宋某某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2月10日,榆林某民营医药公司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的决定、命令被榆阳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该公司连锁门店办公室负责人刘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五、严格落实战时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战时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给基层一线民辅警配备了必要的防护装备,对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的5个先进集体和29名先进个人予以火线记功嘉奖。成立了5个由局党委成员带队的疫情防控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开展关注人员追踪核查。充分运用公安大数据,及时梳理推送相关人员数据信息,持续开展来榆、返榆人员筛查、追踪、核查工作,积极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和卫健等部门精准做好关注人员的跟踪管控工作。

二、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加强显性用警,严格落实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借机捣乱滋事破坏活动。加大警力投入,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的安保等级。严格网上舆情巡查管控,严厉打击造谣煽动、滋事行为,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事件。

三、加大涉疫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故意隐瞒疫区旅行生活史、故意隐瞒肺炎病情、妨碍疫情防治、拒绝隔离治疗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积极主动应对“三返”高峰。进一步加强重点路段的疏导管控,严防发生车辆滞留、人员聚集等问题,优先保障救护防疫车辆、应急运输车辆和运输民生物资车辆通行。同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返榆、来榆人员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隔离观察等工作。

最后,在这里,我代表市公安局,通过各位媒体朋友,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第一,自觉配合检查。出行途中一定要自觉服从各检疫检测点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做好个人信息采集登记、交通疏导分流等工作。

第二,积极检举揭发。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哄抬物价、趁火打劫、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病情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

第三,坚决抵制谣言。关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权威媒体和本地党委政府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动态,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第四,严防上当受骗。对本人或亲属有疑似症状的,请及时就医,对一些商家宣传的“特效药”“新药”等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收到亲属被感染的短信电话不要慌张,要进行验证确认,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汇款。

谢谢大家!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张九平: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后面我们还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各新闻媒体持续关注报道,为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