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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3-14 20:24:17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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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10:00时,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延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奇海,延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炳赟,延安市金融办副主任王志荣,延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杜  峰,延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邵王林,请他们为大家介绍财政、金融、税务系统疫情防控、落实中省相关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少婷: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延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奇海先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炳赟先生,延安市金融办副主任王志荣先生,延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峰先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邵王林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财政、金融、税务系统疫情防控、落实中省相关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冯奇海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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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奇海: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界朋友们:

大家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响应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及时跟进政策和资金保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具体工作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组织领导方面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好财政保障职责,1月26日,我局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内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及时转发中省财政部门出台的政策,制定市级财政落实措施,确保政策有效贯彻。强化资金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建立应急支付通道,通过财政直接拨款、预拨及银行先行垫付等方式,确保了在短暂时间快速将资金拨付需求单位。同时,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做到了春节等节假日资金拨付兑现工作不受影响,确保了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财政系统及时落地落实。

二、资金保障方面

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市县财政部门围绕做好资金安排,通过统筹预算资金、调整支出结构、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救治、设备和物资采购、人员补助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等资金给予优先保障。尤其是为落实资金,市本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市级部门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统一压缩15%,对专项业务经费以及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平均压缩达20%,清理过度民生政策资金1.4亿元,取消超过五年、无政策支持专项资金1.7亿元。压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支出。

一是在保障疫情防控方面。截至3月11日,全市共下达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3267.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5.78万元,省级资金1000.89万元,市级资金4195.83万元,县级资金5475.11万元,及时有效地保障了新冠肺炎救治、疫情防控和医护人员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是在支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方面。市级下达中省专项扶贫资金5.11亿元,及时分配拨付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2亿元,保障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的及时实施,并优先将资金安排到受疫情影响或者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扶贫项目。

三是在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市级下达中省农业产业资金2.93亿元,并对受疫情影响的蔬菜幼苗移栽进行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按照移栽秧苗1000株60元标准,根据移栽数目,采取“先验收后兑付”方式,这些措施的落实保障了春耕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在支持稳岗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下达中省就业专项资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专项补助资金18697万元,保障了相关政策及时落实。

五是在保障县级资金调度方面。市财政在2019年超调县级29.5亿元基础上,今年,坚持密切关注县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做好对县级资金调度支持,截至目前,已累计专项调度县区资金15.9亿元,保障了县级财政有充足资金统筹用于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政策支持方面

 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跟进措施,全面落实财税扶持政策。

一是建立绿色采购通道。对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实施便利化采购方式,允许不执行现行政府采购政策,不进行政府采购备案,由采购人直接组织采购,采购进口设备无需财政审批。截至3月11日,市、县通过便利化方式采购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物资9770.73万元。

二是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适应疫情防控需求,及时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允许县级按照精准施策要求,在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前提下,优先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特色经济、庭院经济;对产业扶贫项目涉及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给予补贴;对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且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社区工厂、企业、合作社等带贫主体给予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及生活补贴。

三是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为落实好对承租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确保做到对承租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在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2020年上半年不裁员或裁员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中小企业,从2月份开始免收3个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从2月份开始减半收取3个月房租。我局组织力量,对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的中小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情况,印发了《关于减免中小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申报程序,细化了减免方式,规定对尚未支付租金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直接减免房租;对已支付租金且出租单位将租金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由出租单位报财政部门同意后直接返回;出租单位已将租金上缴国库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可在下年度租金中予以扣免或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退库手续。从目前摸底情况看,预计全市可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858.75万元,其中:市本级448.85万元,县级409.9万元。

就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政策落实情况看,省级免收2月份房租,对3-4月份房租减半收取,我市政策明显优惠于省级政策。

四是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实施融资担保支持。为全面落实对因疫情直接造成的担保贷款逾期给予免除违约金和适当延长追偿时间;疫情防控类一线企业,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免收担保费,500万至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由1.5%分别降至0.5%和0.8%,并视实际情况免除或降低反担保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其他企业担保费率由1.5%降至1%政策,制定了《关于做好融资担保服务助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简易担保评审手续,实施快速审批机制。目前,已向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药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延安恒丰制粉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炬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050万元,减免担保费19.15万元,确保企业有足够资金投入生产、开展业务。

就落实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减免担保费用政策情况看,省级要求对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对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的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我市担保费减免政策力度明显大于省级要求。

五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坚持扩面提标增品,牵头在全市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品种在继续覆盖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棉花、能繁母猪、育肥猪、苹果、设施蔬菜、奶山羊、仔猪、种公猪的基础上,新增核桃、大枣和奶牛险种。在保费不增加的同时,提升了苹果、设施蔬菜、仔猪险种保额。通过保险机构承保和理赔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农业主体抗风险和灾害能力,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避灾增收。同时,支持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创新,将苹果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农业险种列入县级当年补贴计划。目前,已落实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亿多元。

六是对重点防疫企业实行贴息政策。及时向县级下达《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纳入中省发改、工信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执行中省各贴息50%的政策。对未列入中省名单但经市发改委、工信局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在金融机构取得的人民银行再贷款,市财政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贴。目前,对涉及企业的贴息工作已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企业正在有序申报。

七是支持税务部门全面落实阶段性税费减免政策。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税费减免政策变化,及时转发中省出台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文件,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政策落实落地工作。同时,通过延安电视台、财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解读、宣传税费减免政策和申请办理程序,提高政策知晓面。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资金安排,跟进政策落实,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李少婷:

谢谢冯局长。下面,请王志荣先生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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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金融办副主任王志荣:

新闻界的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在这里见面。首先,我代表市金融办对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延安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金融系统坚决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总体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履职,持续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延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市金融机构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金融系统稳定运行的同时,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目前已为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了31.11亿元的信贷支持,帮助部分企业解决了资金难题。下面,我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介绍:

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融服务稳定畅通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市金融办、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银保监分局分别下发通知,制定了方案,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柜台、服务机具和收支现金消毒,充分运用手机APP、电子银行等线上服务,“不见面”办理业务,保障企业、居民金融服务畅通,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目前,驻延银行业金融机构459个营业网点(包括邮储银行代理网点)全部正常营业,开复工率100%。全市34家保险机构228个网点193个正常营业,开复工率84.65%,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确保金融服务不停顿、更高效。

二、持续加大投放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市金融办征集了196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及时向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推荐,引导金融机构主动与企业对接沟通,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的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等多项措施,为部分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截止目前,全市银行业机构已为我市701家复工复产企业进行授信,为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企业发放贷款333笔31.11亿元。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企业和个人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32笔、展期贷款20笔、延期还本121笔,共计173笔6.02亿元,较好的支持了部分企业的复工复产,最大限度支持企业释放产能,提升效益。

三、运用金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中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进一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贷款定价中的运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实现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 年下降50个基点。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大型银行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三是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管理费、顾问费、咨询费,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四是要求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免收、降低担保费率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各金融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好中省市各项政策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变化,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谢谢大家。

李少婷:

谢谢王主任。请杜峰先生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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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峰: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延安市税务局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延安经济和税务事业发展建设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百忙之中参加和关注今天发布会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谢意!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云开雾散,“疫”去安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扶持重点企业要尽力”的“四力”工作思路,全面细化落实市委市政府的16条支持措施和陕西省税务局30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精准稳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我市战疫情、稳经济、贡献“税务力量”。具体做法是:

一、精准施策,疫情防控“不松懈”

生命重于泰山,在疫情防控中,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严阵以待,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党员干部带头冲锋在前,从紧从实抓内防内控,截至目前,全系统“零感染、零确诊、零疑似”。

一是迅速部署抢先机。各级税务机关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工作:4则专项通知、5次专题会议、7条防控措施、20余项应急预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为加强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争得了宝贵的应对时间。二是上下联动聚合力。按照“四清”要求,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控体系,市、县、区联动发力,对全系统3096位干部职工(包含离退休干部和临时工)开展“日排查工作”,并于2月1日起同时统计上报市防控办,实行“双向报告”,确保无漏洞、无死角。三是多管齐下严防控。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最新要求,统筹做好防控工作。抓住疫情期间的日常管理、安全防护、后勤保障三个重点,部署网络办公软件、统筹消毒防护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累计拨付基层防疫专款20万元,发放口罩1万余个,酒精800余瓶,全力确保“管理不漏一环、消杀不漏一处、防护不漏一人”。四是正面引导强宣传。从《新年贺词》到《倡议书》,再到《致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的一封信》,从科学防范的宣传片到正能量满满的宣传条幅,从线上党课到线下疏导,我们坚持正面引导,消除职工心理恐慌,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同时,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形成精神共鸣。期间,全系统成立党员突击队2支、志愿者服务队23支,636人次开展志愿服务60余次,收到主动缴纳的“特殊党费”50750元,累计捐款13.75万元。

二、精细研判,组织税费“不间断”

税务部门离市场主体最近,税收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我们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优势,立足延安经济税源结构比较单一,能源工业为全市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现实,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推出了“综合+专题”分析思路和“1+1+N”分析方向,即:围绕复工复产专题和石油煤炭两大支柱行业,重点选取延长石油、黄陵2号矿和子长禾草沟煤矿开展专题分析。同时,结合13个基层单位的实际调研情况,对第一手资料进行有广度、有深度、有精度的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形成了《关于疫情对延安经济税收的影响分析专题报告》《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形势分析报告》等调研报告5篇,得到了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姜峰,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占海的表扬性批示,充分发挥了税收大数据对企业纾困、政府决策的积极作用。

目前,从全市2020年春节收假后连续四周增值税发票开具的信息分析,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基本明晰:从开票户数看,延安全市开票户数和份数均呈日上升趋势,开票户数达到6868户,开票份数达到近20万份,反映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加快。从开票收入额看,全市企业开票收入(不含税)141.7亿元,接近上年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大企业开票收入不减反增,以及新成立的浩吉铁路分公司等拉动导致。从国标大行业分析看,全市按国标18个大行业分析,全市“五上”企业已复产复工870户,复工率达到60.7%;全市24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178户,复工率71.5%;57户煤炭企业复工8户,复工率14%,其他行业陆续复工复产,但明显比往年减少。开票收入以黄陵矿业、黄陵二号矿、吴起采油厂、志丹采油厂为代表的采矿业和以中铁延安车务段、浩吉铁路分公司为代表的交通运输业等5个行业出现增收,其他以延长石油集团为代表的制造业、以陕煤运销黄陵公司、延长石油铁路运销公司为代表的批发零售业等13个行业不同程度萎缩。通过对增值税发票的深度分析,由于各级政府强力推动,延安大企业复工进度快,对经济税收的贡献度高,但部分小商户复工复产进程较为缓慢,后期尚需努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截至2月底,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入库各项税费收入97.17 亿元,同比减收30.47 亿元,下降23.9 %。其中:市县两级地方收入19.9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收8.66亿元,下降30.3%。经初步测算,一季度预计入库收入114.83亿元,占年收入计划的27.5%,已达到年收入进度要求。随着全国疫情得到控制,全市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加快,预计二季度入库收入将会向好发展,逐步回升。

三、精确落实,优惠政策“不打折”

我们根据省税务局的30条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16条支持举措,建立了与发改、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针对重点企业和复工复产企业开展详细摸底,在巩固和拓展已有减税降费成果的基础上,“减、免、退、缓”齐发力,放大新老优惠政策叠加效应,让企业开工有信心、复产有底气。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做好双定户停复业登记业务。对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或受疫情影响未正常经营的双定户,辅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办税厅提交停复业登记申请,确保4月征期按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扣税。二是做好延期申报业务。2月份全市综合纳税申报率达到98.27%,网上申报率为98.13%,截至目前,全市分税费种统计共受理纳税人延期申报申请业务54户次。三是做好延期缴纳税款相关工作。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市税务局汇总后报送省税务局。截至3月3日,全市累计111户纳税人提交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累计办理缓缴税费10.98亿元。四是做好定期定额调整业务。对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告知纳税人提出定额调整申请,由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定额。五是落实好生活服务业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据统计,我市公共交通减免税款26.71万元,生活服务业减免124.37万元,为2辆疫情防控专用车辆办理了车船税减免。目前各项优惠政策都在逐步推进、有序落实,确保各项政策红包应发尽发。

四、精心服务,疏难解困“保畅通”

自元月22日起,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累计下发文件和公告13份,以税务总局《“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和陕西省税务局《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相关工作指引》为依据,部署节后办税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和纳税服务工作,积极拓展“五个办理、三个到位、三个专项”,实现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等372项“全程网上办”;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确保29项“线上受理、线下办结”的“融合办”和16项“预约办”业务秩序井然,运转畅通。

一是落实“五个办理”,拓展办税渠道。引导网上办理。充分运用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等网上办理平台,针对申报、缴税、发票代开和电子发票领用等185项常见业务的发布办理指南,实现足不出户办税。推广自助办理。24小时自助办税厅定时消杀,票证增补和设备运维工作有条不紊,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自助、安全办税。提供咨询办理。通过税务网站、税企交流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布咨询电话,抽调服务好、业务优的骨干精准答复纳税人、缴费人疑点、难点问题。拓展预约办理。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根据人员流量和业务紧急程度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实现错峰办理,千方百计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应急办理。严格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区域)的体温检测、清洁通风、防疫保护工作,建立应急办税场所,一旦原有办税场所出现疫情,能第一时间启用应急场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落实“三个到位”,抓实优惠政策。利用新媒体平台滚动发布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况税收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内容,不断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面,确保宣传到位。加大梳理力度,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解读到位。对受疫情影响返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确保支持到位。

三是落实“三个专项”,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对接:为全市重点企业配备专职联络员,开展“点对点”服务。专窗办理:强化办税服务厅值班值守,积极开辟VIP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效。专项服务:推行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约制”,送“票”上门”。

总之,目前全市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较为顺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工作平稳有序,税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支持疫情防控,精准宣传辅导,落实税费优惠,助力企业发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贯彻落实好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做好宣传辅导、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以实际行动为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谢谢大家!

李少婷:

谢谢杜局长。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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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延安记者: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也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请问,财政部门将如何对这些政策的落实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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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炳赟:

加强资金监管、监督政策落实,是财政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确保政策落地、资金发挥应有效益的重要举措。目前,中省财政部门对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已安排部署,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在领会吃透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费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前提下,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确保患者、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及相关人员、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享尽享”救助补助或经费保障政策,确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个人尽享财税支持政策,及时获得资金支持。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我们将重点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采购等有关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有效。在监管过程中,我们将对发现的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分配、资金补助不合理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也会主动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舆论和群众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将按规定予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三是有效开展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围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时效性、公平性、有效性开展评价,重点关注政策和资金是否及时、精准到位,资金补助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防控政策和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评价结果将作为调整完善财税政策、加强资金管理的依据。四是强化对审计问题的督查整改。目前市、县审计系统正在对疫情期间的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审计结果,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将政策和资金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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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记者:

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我市春节期间酒店,餐馆、运输和多数个体户都基本处于停业状态,请税务部门介绍一下增值税对这些行业有没有支持和优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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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邵王林:

疫情发生后,对生活服务业的正常营运影响较大,延安的餐饮、酒店、交通运输业基本上处于停工、停业状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给大家简要介绍。

一是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部分:(一)2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的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3月至5月,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率由3%降至1%。

二是落实措施。一是公告发布后,市局党委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传达,安排全市13个征收单位认真学习,迅速落实。通过“两微一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及时把税收优惠政策原原本本宣传到符合政策条件的每户纳税人。二是要通过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按日进行申报数据查询提醒,及时更正申报信息,避免纳税人因理解偏差未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各征收单位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向纳税人宣传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新方式,足不出户办税,防止交叉感染。四是在宝塔区罗家坪建成智慧办税大厅,24小时全天候开放,市民凭身份证刷脸进厅办理领票、开票、缴税、缴费业务。

三是税收减免成效。据统计,优惠政策执行后,一月份我市公共交通运输业减免税款26.71万元,生活服务业减免124.37万元、合计151.08万元。目前,税务部门正在通过风险监控查找符合减免条件但是没有申报减免的企业名单,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能得到实惠。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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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会面临困难,贷款会成为企业更加关切的问题。请问财政在支持企业贷款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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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炳赟:

近年来,一些企业因自身及相关原因,确实存在贷款难问题。对此,财政一直采取措施,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去年,市级设立的应急还贷资金向企业周转资金2.1亿元。市级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市鼎源投资(集团)公司为企业担保融资18.6亿元,较2018年增加15.5亿元。今年,在支持企业融资方面,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大力发挥市、县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规模。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推行“政银担”风险共担的担保融资模式,切实做大担保业务。要求市鼎源投资(集团)公司要主动出击,对接企业需求和银行信贷支持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方位为企业融资增信。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重视和加强担保业务,合规设立担保机构,提升机构担保能力,规范机构运行。

二是全面落实担保门槛降低政策。对因疫情直接造成的担保贷款逾期给予免除逾期违约金或适当延长追偿时间。对经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类一线企业,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给予免收担保费;担保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担保费率由1.5%降为0.5%;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由1.5%降为0.8%。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物流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担保费率由1.5%降为1%。

三是发挥市级设立的应急还贷资金作用,主动对接企业,支持企业应急还贷。

四是全面落实贷款贴息政策。主要是:对纳入中省发改、工信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执行中省各贴息50%的政策。对未列入中省名单但经市发改委、工信局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在金融机构取得的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市财政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贴。对参与苹果产业后整理的企业、合作社、大户,购置智能选果线和建设冷气库新增的一年以上银行贷款,市县财政按基准利率分别贴息60%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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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发生疫情以来,税务部门在支持疫情防控方面的税费征管措施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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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王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延安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税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等要求,采取三个方面的有力措施,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符合条件的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办理停复业登记。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经营的双定户,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停业。截至3月4日,全市共有97户双定户纳税人办理了停业登记,没有出现因未及时办理停业登记导致系统自动扣税的情况。对发现受疫情影响未开展实际经营、但因未及时办理停业登记导致系统自动扣税的情况,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已扣税款。

二是办理延期申报申请,延长申报纳税款期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我们将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先延长至2月24日后又延长至2月28日。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当月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其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截止日期再延长至3月23日。截至3月4日,全市分税费种统计共受理纳税人延期申报申请业务54户次。

三是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报请省税务局批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截至3月3日,全市累计有111户纳税人提交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共办理申请缓缴税费10.98亿元。

总之,全市税务系统通过宣传、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举措,受理、办理停业登记,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举措,及时、准确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送给广大纳税人,进一步增强大家克服困难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尽快支持纳税人复工复产,为支持延安经济社会发展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李少婷: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几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