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3-21 10:48:00 来源:陕新发布
3月1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情况,并围绕我省税务部门支持疫情防控、促进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袁小平,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党委委员、副特派员李亚兵,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袁小平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前期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我们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在全省税务系统启动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自2014年起,每年都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今年已经是连续第7年开展。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情况比较特殊。前一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陕西省税务局迅速落实,周密部署,针对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申报和缴纳等涉税业务需求,结合实体办税服务场所人员相对密集、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工作实际,我们采取了多元化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及纳税服务工作,实现了“网上业务及时办、自助设备随时办、窗口业务有人办”,全方位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缴费平稳有序。
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们聚焦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四方面,推出了28项87条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三个“聚焦”的特点:
一是聚焦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发展。既包括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企业,特别是数以万计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推动复工复产,又有巩固拓展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成效,特别是注重阶段性税收、社保和非税减免,支持实体经济、消费增长、创新驱动等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二是聚焦办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既包括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又推出一系列实招硬招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全省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聚焦社会关切,服务发展大局。既急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急、想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想,针对各方关切,推出优化执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等措施,又围绕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特别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的税收支持举措。
接下来,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我们还要注重成效,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提速增效,大力推进办税便利改革。比如,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又如,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的比例提升到75%。再如,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20%。
二是抓难点堵点,大力推进制度变革创新。比如,力争年底前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试点的基础上,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逐步推进解决税控发票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又如,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再如,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研究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
三是抓精准帮扶,大力推进企业创新发展。比如,认真落实新出台的三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更好发展。又如,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进一步扩大,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我们将把“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抓实抓细,与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凝心聚力、共渡难关,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与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朋友们一起,共同迎接春暖花开后的美好明天!
谢谢大家!
提问环节开始
(一)目前我省各个部门都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请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我省经济发展?
袁小平总审计师:感谢你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出台相关措施,聚焦“战疫情”“促发展”两大任务,紧抓税务总局党委提出的“四力”要求,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首先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员责任。省局党委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抓实盯牢,迅速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周密安排,科学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省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形成网格化管理模式,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全省税务系统参与志愿服务10737人,成立党员突击队335支,志愿服务队264支,领导干部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广大干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争取了时间主动、工作主动,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安全放心便捷高效办理相关业务,弘扬了税务精神,展现了良好的税务风貌。
其次是践行“四力”要求 促进经济发展。我局持续聚焦“四力”要求,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精准落地,全面落实优惠政策。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先后联合发改委、工信厅、海关、银保监、卫健等部门,针对防控疫情的物资生产、运输,应对疫情的公益捐款,参与疫情防护救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制发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针对部分企业经营资金紧张的实际困难,加强“银税互动”资金扶持,为诚信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助力疫情防控,全力推动我省复工复产。二是落实社保优惠政策。根据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政策,积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等部门制定细则、抓好实施,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落实税费征管措施。通过及时税额调整、依法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优化发票管理、容缺办理免予处罚等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全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畅通渠道,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针对办税服务场所人员相对密集、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工作实际,我们大力倡导“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见面”的办税缴费模式。一方面广泛开展“非接触式”线上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利用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和自助办税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进一步增配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力量,确保接线畅通,精准解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另一方面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确保线下办税缴费安全便捷。2月份,全省日平均开放人工办税服务场所190个,自助办税场所63个,均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同时我们主动公布了161个咨询电话,108个预约电话,157个投诉电话,专人专班负责,为纳税人提供分时、分批,错峰预约办理涉税业务,避免人群聚集,确保“放心进大厅、事情快捷办”。
(三)数据支撑,着力推动复工复产。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交易信息完整,经济要素全面,产业关联清晰,具有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的独特优势,能够客观、全面、及时反映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运行情况。我们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这一优势,及时开展企业产销对接分析,精准定位、主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短缺、生产困难等问题,充分发挥税收数据作为经济发展“晴雨表”的作用,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一方面,精准分析,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利用增值税发票系统从行业、地区、规模、所有制等不同角度,统计全省企业开票户数和金额,剖析全省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为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精确定位,及时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深入开展企业购销对比分析,畅通上下游产业链,及时帮扶上下游企业实现产销对接,有效疏通产业链的堵点难点,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四)联防联控,切实保障办税秩序。深入细致做好内防内控、联防联控工作。自 1月22日起,省局率先连续印发了6个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办税服务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办税提示,从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办公准备、错峰办税、应急预案、疫情报告等多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缴费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良好的税收工作秩序。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抓实抓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各类政策,确保取得显著成效,为坚决打赢我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税务部门更大贡献。
(二)据我了解,此次陕西省税务局和西安特派办第一次联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请问西安特派办在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将发挥哪些职能作用?
李亚兵副特派员:我办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陕西、新疆、甘肃、宁夏、青海西北五省区中央决策部署及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督察督办、执法督察和财务内审、税收高风险应对及重大税务案件查处工作。
在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协同辖区税务机关,紧紧围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监督,深入调查研究,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帮扶,督导检查、跟踪问效税费优惠、便民办税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在基层、在企业落地生根,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期,我办与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开展了“下沉一线防疫情 服务发展守初心”活动,下沉社区继续帮扶疫情防控,下沉基层税务机关督促税费优惠及便民办税政策落实,下沉企业纾解复工复产堵点难点,支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注入新举措、新活力,进一步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感、获得感。
(三)为了防疫情、助复工、促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请介绍一下这些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和落实的基本情况。
杨张凡副处长:这方面的税收政策措施概括为“减免退缓”四个字:
在“减”的方面:一是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三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四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五是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在“免”的方面:一是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四是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五是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退”的方面:一是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二是对于政策实施前已经缴纳的税费,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尽快办理纳税人的退税(费)或抵缴申请。
在“缓”的方面:一是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准予延期申报。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纳税人,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与此同时,我们还持续深入地抓好其他“减税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
因此不难看出,这方面的税收政策措施还是很全面的。为了推动这些政策措施的精准落地,我们紧紧聚焦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快享受”,迅速制定了“30条措施”,实施“六项快速反应机制”,“一竿子插到底”推进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同步抓落实。比如,对省发改委、工信厅提供的224户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第一时间推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一对一宣传辅导,帮助企业享受优惠;同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以最快的速度让纳税人享受到优惠政策,比如在陕西泾河好邦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增量留抵退税申请后,我们在两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办结,为企业节约了近10天的时间,快速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四)随着我省企业陆续复工,税务机关的业务量将逐渐增多,税务部门推出的“非接触式”办税,对缓解防疫压力意义重大。请问我省在“非接触式”办税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樊迎革处长:谢谢提问。疫情发生以来,为便利纳税人缴费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税务部门按照“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的要求,积极推行“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的“非接触式”办税方式,确保办税缴费既安全又便捷。
“网上办”,即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积极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
“自助办”,即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税务人员主动引导纳税人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业务。
“邮寄送”,即对于实物类的单证,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邮寄送”的方式获取。
“线上答”,即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给予耐心及时准确的解答。
为确保各类“非接触式”办理途径平稳顺畅,我局还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一是配足配强电子税务局后台业务处理、咨询电话接听、发票邮寄业务处理和自助终端设备日常运维等业务支撑保障人员。二是加强后台监控,配置专人随时巡查监控各类“非接触式”办税业务的工作进度,确保纳税人提交的各类业务即核即办。三是全面开放税务机关 24 小时自助办税区,并按照规定要求的消毒频次,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2月份,全省共办理业务 196.5万笔。其中: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 150.7万笔,缴款 17.4万笔,网上申报率达到了99.38%。领用代开发票 4.9万份,申请办结文书近4万笔,占总业务量 90.11%;通过自助设备办理业务3.8万笔。全省“非接触式”办税达到92.05%。
需要说明的是,“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仅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近年来,税务部门在电子化办税程度、无纸化办公程度以及手机办税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目前,我省税务局“全程网上办”事项达372项,实现了支付宝、微信和银联卡的税(费)缴纳无缝对接。
今后,税务机关仍将大力提倡“网上办、自助办”,推出更多积极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二是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三是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非接触式”办理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到75%以上,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五)2月18日国务院决定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我省也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请问税务部门如何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这些政策利好,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卢磊副处长:2月20日,税务总局负责人在参加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时表示,税务部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及时按照程序制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文件,明确操作办法,并将做到宣传辅导到位、操作准备到位、核算分析到位、监督考核到位,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实打实地享受到政策好处。2月28日,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税务总局社保费司负责人指出,税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落地”等重要指示,陆续制发了相关办法、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及时响应企业诉求等一系列措施。3月初,我省经省政府同意,也先后发布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相关文件,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抓紧制发相关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经国务院批准,3月初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以及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为陕西的企业提供了社保费减、免、缓、延全方位四大类政策优惠,最大限度的支持我省企业度过疫情防控的难关大关。目前,这两个文件的政策解读、操作办法也已经明确。
二是抓实部署全省税务系统贯彻落实。陕西省税务局制定了《社会保险费减免缓延政策要点汇编——“一本通”》,将优惠政策的落实要点第一时间传达各级税务机关。省局分管领导在全省税务系统视频会上强调,全系统务必高度认识此项政策的重要意义,要准确、全面、及时、不折不扣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我们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时间表、责任人,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三是抓细开展各项宣传培训辅导。陕西省税务局在网站上开设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咨询热点问答,方便大家了解情况。3月12日省税务局组织召开了全省“一竿子插到底”视频会议,对省、市、县三级税务部门负责同志、相关科处人员以及12366及一线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将政策要求、操作办法、服务要求等工作直接部署到一线征管单位。各级税务部门也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四是抓好企业应减免费款的退抵工作。针对企业关心的2月份多缴纳费款的处理问题,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提出:对于适用免征政策的费款,优先采用退费方式,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企业再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材料,目前已完成第一期8万多户企业拟退费款的资料整理,近期传递给社保部门审核办理退费;对适用减半征收政策的费款,优先办理退费,如果企业愿意抵缴后期的应缴费款,也通过优化流程便捷实现。随后,我们会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按照退抵流程及时将企业应退费款退还给企业。同时,我们正在利用12366服务热线、网站信箱等多种渠道收集和答复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据我了解到,受疫情影响,我省有不少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因人员无法到岗等原因不能按期进行申报,还有些企业因为资金压力无法正常缴纳税款,请问税务部门针对这些企业提供哪些帮助。
樊迎革处长:针对您刚才提到的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报和按期缴纳的问题,省税务局推出了“延期办”和“容缺办”两项措施,切实解决了纳税人办税的后顾之忧。
——“延期办”。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依法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行政许可,税务机关将予以及时办理。其中,受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税务部门将即时予以办结。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可申请三个月的时间。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均可通过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申请,无需上门办理。
——“容缺办”。纳税人在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无法提供完整申请资料的,在网上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时,在“申请理由”一栏注明“因疫情原因,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巨大影响”,税务部门即可以“容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只需要在网上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即可办理。
截止3月9日,全省累计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1798户,累计延期税款34.65亿元;累计办理延期申报纳税8636户。下一步,税务部门还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征管措施的落实,为加快复工复产、确保企业正常经营保驾护航。
总之,我们将按照既定部署,刻不容缓抓落实、非常措施抓落实、尽责肃纪抓落实,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