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3-27 14:28:03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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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和2020年工作安排。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李永刚进行了通报,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许卜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会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石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野青围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祖亮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之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分为3个阶段,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自2018年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今天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就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今年工作部署安排向大家进行通报发布。

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有: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  李永刚同志

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      许卜戈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会民同志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石  列同志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野  青同志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渭南日报等20多家媒体。

首先请市委政法委李永刚副书记介绍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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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  李永刚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上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就全市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相关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向媒体朋友们作以通报。

2019年,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中央督导、省委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按照“六个围绕”和中央督导组、省委和市委要求,统筹谋划,纵深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截止2月底,全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7起,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恶势力团伙30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2492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825人,投案自首234人,起诉70案652人,一审审结41案416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27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6.9亿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和临渭区、大荔县、蒲城县、韩城市,华阴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富平县检察院扫黑办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题会、关中片区推进会、政法重点工作调研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在渭南召开,中央第12督导组和省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渭南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肯定。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高点站位抓推进,层层压紧压实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心工程来抓。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9次和全市推进会2次、领导小组会8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案件研判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深入县(市、区)、公检法等部门调研指导,分析研判形势,确保了我市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位推进。开展多层面扫黑宣传,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2019年我市专项斗争的知晓率为97.91%,较上年度增幅14.7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多措并举攻案件,持续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一是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和专家团,强化“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百日大攻坚”,加大对重点案件攻坚力度,适时适情采取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异地关押等举措,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办结全国扫黑除恶平台涉及我市线索1758条,办结率94.1%,兑付群众举报奖励25.8万元。在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中,抓获26名在逃人员。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手段运用。蒲城自主研发的“两库一平台”,有效破解了案件线索串并和新线索甄别问题,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插上了科技的“翅膀”,提升了办案质效。

依法办案见成效,始终严格做到罪刑相适、不枉不纵

在全市精心挑选了70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的骨干,组成全市扫黑除恶“攻坚队”;在政法机关、律师队伍和政法院校中,选聘了10位长期从事黑恶犯罪案件侦办和法律研究的干警、律师和教授,组建扫黑除恶“专家团”;市公安局成立5个线索复核组,严格落实“三长审核”和“三有一无”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指导、会诊和研判。由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专项研判和专项排查处置“三个机制”;建立公检法机关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和案件认定标准,提高办案精准度,确保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扫黑除恶“专家团”先后对10余起大要案件进行了专门研判和案件定性,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既不拔高凑数、又不降格处理,保证了办案质量。

源头治理促长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市扫黑办始终把行业治理作为治乱的有效抓手,建立月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治乱满意度测评,探索开展“无黑无恶行业部门和镇办(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征集推广基层及行业治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抓点带面;指导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部门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完善日常监管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韩城市制定《韩城市创建“无黑无恶城市”工作方案》,探索建立“黑不生、恶不出”的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强力推进专项斗争工作九条措施》,在驾培市场等五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开展食药品及保健品安全、汽车销售市场、农资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市卫健委针对群众反映医务人员微腐败,开展行业内“微腐败”治理;市国土资源局对43起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攻坚,化解率达到100%。

“回头看”“大起底”固根基,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面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村“两委”干部是否合格“大起底”,组织部门会同民政、纪委监委等10个部门制定《村(社区)干部资格审查清单》,逐镇逐村逐人进行核查。围绕“再追责一遍”,出台《2019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较为集中的县(市、区)下发追责通知书,及时督促落实“一案三查”责任。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共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等不合格村(社区)干部524人,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84个,全市1980个村实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打掉农村涉黑组织1个、农村涉恶犯罪集团8个、农村涉恶犯罪团伙12个。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是中央,省委、市委对今年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系列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为期三年目标任务,以“一十百千万”行动(即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和“十个深化”(即深化思想认识、深化线索核查、深化破案攻坚、深化打财断血、深化打伞破网、深化起诉审判、深化综合整治、深化舆论宣传、深化长效常治、深化考评激励)为抓手,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是强化线索清零。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健全线索研判、拆分移交和核查终结机制,落实分级负责、县级兜底要求,认真核查各类线索。同时,对大要案件和重点线索实行挂牌督办、精准督导,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提高核查质效,确保做到深挖彻查。

三是强化破案攻坚。坚持“稳、准、狠”不动摇,紧盯大案要案不放松,优化警力部署,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始终保持强大威慑。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对久攻不克的案件,采取市扫黑办约谈,市监委纪委倒查责任等办法予以推进。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对去年11月以来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的在逃人员,同步纳入追逃范围。

四是强化起诉审判。各级法院检察院通过配强办案团队,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审查把关等机制,加快办案节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诉讼质效。落实涉黑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涉恶案件由市级检察院统一把关制度,做到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五是强化行业整治。市级有关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整治黑恶问题多发行业,开展“一案一整治”工作,深化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重点整治治安秩序混乱地区,打造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整治基层建设薄弱环节,不间断开展“回头看”,重点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四类问题,健全长效机制,筑牢扫黑除恶的基层战斗堡垒。整治网络空间滋生漏洞,开展网络信息空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预防惩治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长效常治机制,坚决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

六是强化机制建设。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健全依法严惩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固化成功经验,特别是提级管辖、异地侦办,协同办案,提前介入,多部门联动打财断血等经验做法。健全铲除土壤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完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人民满意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深入了解群众参与度、支持率、满意度。建立完善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扫黑除恶情况制度,探索推进“无黑无恶”系列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存量清零、增量为零,营造“黑不生、恶不出”的长治久安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将以敢打必胜的信心,百折不挠的意志,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再次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

谢谢李书记的通报。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陕西日报武丹:

许委员,您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刚才在通报中提到了今年将继续强高压、严震慑,聚力综合治理,您能谈一些比较具体的做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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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 许卜戈

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许卜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327件,处理 391 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77人,组织处理14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其中,保护伞40件,处理人数6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0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先后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张龙、韩城市原常务副市长张喜、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铁海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取得阶段性战果。

今年,我们将聚焦专项斗争年度工作安排,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我们重点做这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一方面,中央督导移交的线索,我们已经查结了91%,还剩8件,这是一项硬性任务,我们将集中力量,尽快清仓见底;另一方面,针对涉黑涉伞的问题线索时间跨度大,牵涉人员多、范围广,保护伞的形式多样等重点难点,坚持与政法、公安、检察机关等专项斗争主责部门通力配合,强化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项研判机制,持续凝聚工作合力。同时,继续采取提级直办、领导督办、异地办案、集中突破等方式,确保查深查透、打伞务尽。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点。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节点监督,深入县区、镇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持续坚守,把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将打伞破网工作纳入考核,逐月统计督促、季度通报讲评、半年量化考核、年终专项评定,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督促作用。针对涉黑、涉伞问题与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综合用好执纪、执法两把尺子,紧盯关键部门、岗位,重点领域、行业,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问责,坚决督办整改,为综合治理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加大建章立制力度。一方面,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件,适时通报曝光,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另一方面,全面分析两年来接到的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处置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入研究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心理特点、行为方式、违纪违法手段,摸清一般规律、查找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不断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持续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改善党风政风,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渭南日报吕佳:

市公安局野青支队长,您好,我是渭南日报记者,请问经过两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也侦破了一大批案件,那么渭南市的黑恶势力犯罪都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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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野青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野青:

答:各位记者朋友们,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扫黑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成功摧毁7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犯罪组织,打掉2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黑恶案件2492起,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2464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受到省公安厅通令嘉奖,被省“扫黑办”评为先进单位。

一、我市黑恶势力特点

从两年多的斗争实践来看,我市黑恶势力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黑恶势力侵害领域更加集中。黑恶势力由原来的喊打喊杀、树立恶名等向经济领域发展。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家族、宗族势力、“村霸”等实施强行阻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围绕各类“贷”字头衍生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引发的“地下出警队”、家族、宗族势力与社会闲散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全市打掉的65个黑恶犯罪组织,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占比约30%,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占比约22%,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占比约20%。

(二)黑恶势力敛财目的更加突出。以恶敛财,借黑生财,追逐非法经济利益成为黑恶势力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本目的。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实施“贷”字头犯罪非法牟利;二是通过对乡村经济进行非法控制,强买强卖、垄断经营非法牟利;三是通过垄断性围标、串标,或强迫交易招投标非法牟利;四是通过控制、垄断自然资源的生产、运输、销售等非法牟利。

(三)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更加明显。把持基层政权,腐蚀党员干部,追求政治光环,逃避法律打击,是当前我市黑恶的一个重要特点。一些“黑老大”、团伙“头目”在获取一定非法经济利益后,热衷于追究政治光环,把“黑手”伸向基层政权、政府部门,把“当官”作为“护身符”,以此掩盖犯罪行为,进而谋取更大非法利益。

(四)黑恶势力组织形式更加隐蔽。黑恶势力在组织形式上,有合作社、企业、公司等多种形式,实施犯罪活动由明转暗,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组织性更加隐蔽;在犯罪手法上,直接暴力行为减少,多采取静坐、封门堵路、跟随滋扰等“软暴力”手段,给侦查取证、审查深挖等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五)黑恶势力成员成分更加特定。一是前科劣迹、社会闲散人员成为中坚力量;二是受教育程度较低;三是成员普遍年轻化。全市侦办的65个黑恶犯罪组织中,前科劣迹、社会闲散人员620余名,占比达到79%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670余名,占比85%以上;青少年300余名,占比约39%。

二、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严格按照中央“为期三年”总体部署,紧盯“治根”目标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主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案件线索大翻查、大清底行动。以黑恶案件线索核查“清仓见底”百日攻坚行动为载体,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确保六月底前完成全部见底清零目标。

二是开展破案攻坚和追逃大行动。突出专案攻坚和线索核查,继续采取局长令、挂牌督办、专家指导等方式,列一批挂牌督办的重大重点案件和线索,建立强大有力的工作专班,集中发起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攻坚声势,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开展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及长效机制建设专项活动。积极推动加强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土壤,制定专门方案,明确各警种、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严格督促推进落实。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社会治理的牵引作用,围绕发现的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改进到位,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四是开展集中打击涉互联网、 涉“新业态”和“套路贷”等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瞄准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互联网延伸,制定工作方案,列出犯罪种类内容,明确警种部门任务分工要求,严格督导落实,步步深入逼进;继续保持对“套路贷”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治理和防范措施,不断扩大战果成效。

五是加大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和提升办案质效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依法追缴查扣黑恶资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把深挖“保护伞”作为重要方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全力配合纪委监委开展“打伞破网”工作。加强办案保障,加快快捕快诉力度,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

陕西传媒网洪英:

石检察长您好,我是陕西传媒网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是如何坚持“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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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石列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列: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中、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忠诚履职,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新时代渭南在新起点上推进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推动渭南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共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2件532人,起诉61件605人,其中涉黑案件7件137人。指导基层院依法办理涉黑涉恶重大疑难案件17件,提出指导意见56条,协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29次,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件次,会同市扫黑办、市中院、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和线索移送管理”等五项工作机制,市院共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9件,会同市公安局挂牌督办重大案件6件,提前介入案件32件64次;其中,按照中、省关于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把关,涉恶案件由市级检察院统一把关的规定,我们会商协调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2件;认真开展“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共翻查刑事案件11365件,向有关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5条;通过“一案三查”,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成案起诉6件8人。同时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减刑、假释等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大“打财断血”指控和监督,审查起诉涉案财物合计约13亿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结合办案,针对监管漏洞和问题隐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7份,收到回复31份。强化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23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2次,拍摄专题宣传片2部,制作宣传展板400余块,编发专刊243期,发送短信5万余条,“两微一端”推送信息583条,开展实地宣传52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在人民群众中掀起一波又一波扫黑除恶的攻势,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52条,均及时转交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受到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带领的调研组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进行了报道,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进行了大会发言。2020年3月,渭南市检察院被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单位。

针对媒体提问,去年,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重大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按照规定,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积极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体系,监督侦查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最大限度将证据问题、案件定性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为案件快诉、快判奠定基础。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拟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我们执行了事先报告制度;对案件定性有分歧的,及时启动三长联动会商机制,严防错误逮捕错误起诉发生。通过会商机制和提前介入,我们对一些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进行了有效把关,案件公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予以了确认。这些做法说明我们的案件质量把控手段是有效的。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高检院在去年发布了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指导案例,我们在办案中要学习并参照运用。

下一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要继续认真学习领会最新的政策和司法解释、认真审查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件,把准案件脉搏,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按照中、省提出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把关,涉恶案件由市级检察院统一把关”的要求,依法办、认真办、实事求是办。对定性有争议的案件,办案人员要切实全面担负起案件事实、证据侦查、收集、审查的责任,为做到“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西部法制报丁明明:

李院长您好,我是西部法制报记者,法院在案件审理方面具体如何落实依法从快从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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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会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会民:

答:2019年,全市法院紧盯深挖根治目标和“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主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快审快结,扫除并举,阶段性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件(其中涉黑9件),审结42件(其中涉黑4件),判处罪犯417人。省上挂牌督办的宋战军等14人涉黑案,牛红战等15人涉黑案,黄毅等21人涉黑案件,王晨星等3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二审均已审结。杨武学等30人涉黑案、刘金奇等52人涉黑案临渭区法院、合阳法院正在审理。去年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有五个特点:

一是突出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专项斗争责任感、使命感。三次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分析审判态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开展,确保实效。

二是突出强大攻势,提高办案质效。通过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了所有涉黑恶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精神,准确适用法律,坚持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专项斗争在法律轨道上进行,确保“三个效果”统一。

三是突出打伞破网,全面深挖彻查。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组织相关案件大起底、大翻查,深挖黑恶案件背后保护伞,确保打击效果。认真核查线索,对移送、交办的相关线索认真核查,确保每条线索有核查结果。目前,市中院共接涉黑恶线索114条,已核查完结110条。

 (四)突出打财断血,彻底铲除经济基础。彻底摸清黑恶势力财产状况,依法追缴、没收违法财产。加大财产刑、从业禁止等判罚力度。共计判处财产刑212人1411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3755余万元,扣押车辆4台、房产34套。

(五)突出重点宣传,浓厚舆论氛围。多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等旁听黑恶案件庭审、公开宣判。搞好重点宣传,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筛选典型案件,制作套路贷微电影《贪婪的黑洞》并在市广播电视台展播,反响较好。同时,省电视台对中院专项斗争制作了专题片并在省电视台播放,扩大了宣传面。

针对媒体提问,全市两级法院对涉黑恶案件做到特案快办,市中院制定了《涉黑恶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工作规定》,在两级法院立案部门设立涉黑恶案件立案、移送专门通道,对该类案件优先安排立案、卷宗移送,要求做到一二审均在3日内完成立案并移交到审判庭;落实提前介入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将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提高审判阶段工作效率。针对涉黑恶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等特点,要求法院举全院之力审理,落实院、庭长办理涉黑恶案件制度,确保案件快速审结。如蒲城县审理牛某等涉黑案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华阴法院审理的宋某等涉黑恶案件审理措施周全有力,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中院对重点案件及时督办,共同研究涉黑恶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形成合力,高效审理。对涉黑恶案件中的开庭、合议等事项,优先安排,同时,打破审委会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加开审委会专题研究涉黑涉恶案件,最大限度压缩程序性耗时,提高审判质效。重大涉黑案件均能快速审结,在结案攻坚中,合议庭法官们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各项工作,如华阴市宋某涉黑案51天审结,比法定审限提前39天结案。严格按照专项斗争要求对涉黑恶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积极参与者坚决从严判处,综合运用财产刑等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对华阴市宋某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华州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18年,对蒲城县牛某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共计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7人,重刑率达18%。在从严判处的同时我们还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对待对于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黑恶势力边缘成员,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及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关注和了解,发布会后请和我们市扫黑办联系。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希望各级各类媒体继续准确、详实、及时、客观的向社会各界报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持续关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