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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介绍陕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时间:2020-04-26 17:32:16 来源:陕新发布

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陕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4月26日15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先生,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先生,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赵峰先生出席,介绍陕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社会广泛关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省医保政策落实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先生,省医保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先生,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赵峰先生,请他们向各位介绍陕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雷耀堂副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陕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我省医保系统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考察调研时提出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指示,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为全力稳就业、保基本民生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让三秦百姓更好地了解、享受到医保政策所带来的实惠。我向大家介绍五个方面的情况。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方面助力疫情防控,强化医保政策支持,消除患者后顾之忧。在科学评估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我们出台多项医疗保障政策,明确三个“确保”、两个“扩大”、一个“取消”,即确保人群全覆盖、确保费用全覆盖、确保不影响医院救治,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扩大防护用具支付方式,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有针对性地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有力保护群众健康权益。截至4月20日,全省共预拔医疗机构医保基金4.5亿元,累计结算652人,医疗总费用406.2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188.75万元、大病保险1.83万元、医疗救助3.46万元。

另一方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一是明确减半征收范围,对我省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所缴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二是规定阶段性减征幅度和时限,从今年2月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最长可为5个月。三是地方分类施策,在西安、延安、榆林、商洛、杨凌、韩城等6个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实施减征;对于其他6个统筹地区未实施减征。四是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最长可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五是同步加强相关管理,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目前,6个减征统筹地区已全部出台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执行。从各统筹区上报的情况来看,减征措施的执行既能兼顾基金平衡、不影响群众待遇享受,又能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预计可为我省企业减负约28.6亿元。

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医保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基金监管和两定机构管理。

去年,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5万家,处理违规机构5694家,追回医保基金2.49亿元,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得到初步治理。今年是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省决策部署,推动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全覆盖: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坚持机构自查自纠和省市抽查复查相结合,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公开曝光。二是加快推进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加强基金监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基金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镇、进工厂、进学校、进医药机构、进机关事业单位,充分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四是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统筹制定培训计划,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对全省基金监管及经办队伍培训实现全覆盖。

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

我们将医保扶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精准施策,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助力我省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按照“制度全覆盖、政策有倾斜、报销更便捷”的工作思路:一是推动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聚焦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建立参保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一般农户中的“边缘户”、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受此次疫情影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截至3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5.42万人、“边缘户”4.28万人全部参加基本医保,为完成年度医保扶贫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二是落实倾斜政策、提升服务层级。将所有针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继续落实县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并将服务层级逐步推向市(区)范围,进一步方便贫困群众享受待遇。

四、指导做好“4+7”试点及其扩围工作

积极指导西安市做好国家“4+7”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选药品配送和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政策。试点采购周期内,25个中选品种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1.12亿(片/粒/支)、采购总金额1.62亿元,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0%以上,初步实现以市场换量、换价,有力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应,让改革成果更广泛的惠及三秦群众,我省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启动“4+7”试点扩围工作(西安市除外)。截至4月10日,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共完成中选品种采购3785万(片/粒/支),占采购年度任务量的45.29%,进度好于预期,社会反映良好,参保患者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为做好西安与扩围政策衔接,我们指导西安在试点期满后,继续实施带量采购,与全省保持同步,确保改革平稳运行。

五、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服务水平,我们指导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经办“不见面办”“及时办”,积极支持“长处方”,放宽办理时限,做好经办场地隔离、消毒等日常防护,不断加强医药市场监管,及时对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出售假冒产品的定点药店按照医保协议严肃处理。截至4月23日,省医保中心利用“不见面”服务、远程办公等方式,办理诊疗计划审核1742条、医保目录审核3144条、慢性病起付标准审核21998人。同时,我们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将门诊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并享受与线下同等的支付政策,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考察调研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把维护人民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在为赢得疫情防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助推企业“轻装”复工复产的同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做好医保精准扶贫,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与耗材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三秦百姓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下面我们愿就有关医保内容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中国网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网记者。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基金平稳运行是否带来较大的压力?是否会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向创新要活力,我们通过打击欺诈骗保、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等多项举措提高基金运行的效率,今年1-2月份,全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12.19亿元,累计结存225.21亿元,职工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因此,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在减征的同时既保障基金运行平稳,又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实施减征和缓缴不能影响参保人享受待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1-2月全省划拨个人账户基金5.49亿元。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请继续提问。

国际在线记者:

您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刚才提到了今年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请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如何开展?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

谢谢您的提问。医保局成立伊始,就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围绕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按照计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总体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4-5月份),明确专项治理自查清单,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政策培训等工作。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7月份)。各地组织两类机构对照自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自查结束后,两类机构要向所在地医保部门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本次对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相关数据起止时间明确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第三阶段,抽查复查阶段(11月底前完成)。各市医保部门对两类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省医保局通过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查。抽查复查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第四阶段是总结经验阶段(12月份)。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一些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并研究解决治理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

国家医保局将每年4月确定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省医保局及各市(区)医保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启动了集中宣传月活动,相关媒体也进行了多次报道,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对基金监管的知晓度,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主动性。集中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将进入常态化宣传阶段,我省将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工厂、进学校、进医药机构、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六进”宣传活动,要求各市(区)每月至少组织两批次“六进”宣传,通过“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宣传医保政策宣传和举报线索收集力度,增强对违法违规医药机构的震慑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请继续提问。

 西安晚报记者:

您好,我是西安晚报记者。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城乡居民2020年参保有何影响?目前参保情况如何?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赵峰:

谢谢您的提问。客观讲,疫情对城乡居民2020年度参保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2020年是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运行的第一年,制度整合、参保缴费职能划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等,都对今年的城乡居民制度建设和参保缴费造成影响。为了应对这次疫情,我们延长了缴费时间,去年10月,省医保局联合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印发文件,明确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为人均250元、参保缴费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起到2020年2月29日结束,受疫情影响,我们把参保缴费时间延长了1个月,到3月31日结束。疫情期间我们还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优化参保缴费流程等来应对疫情影响。

截至2020年3月底,全省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713.95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为3121.03万人,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约为98.7%。上述参保数据与去年底相比略有调整,主要是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后,剔除了个别重复参保人口。近期我们正按国家要求,开展税务部门参保征缴信息和医保部门参保登记信息的比对和治理工作,核准数据将适时发布。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最后一个问题。

陕西日报社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日报社记者。我省如何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省在认真总结西安市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和全省试点扩围的基础上,成立试点扩围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加大对扩围工作的领导,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在我省落地见效。同时,明确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加强对中选药品质量、配送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按照中选药品的价格和约定采购量明确采购预算,落实预付资金,确保及时支付药款,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目前,我们已做好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分解工作,将集采任务分至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明确有关药品价格调整政策;召开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座谈会,了解供应和配送准备情况,解决问题。4月27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是成立运行的第一年,今天给大家提供了去年的工作成绩单

《2019年陕西医疗保障事业统计快报》,今天借此机会向媒体进行发布,希望各位关注、支持。谢谢!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