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

时间:2020-06-09 15:57:37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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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实  录

(2020年6月8日)

“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2020年6月8日下午15:00,在市生态环境局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刘鲲同志对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新闻通报。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李永主持通报会,中省市驻咸19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通报会。以下是通报会实录:

通报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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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主持人)

李永(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专门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刘鲲同志对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新闻通报。

参加今天新闻通报会的新闻媒体有: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阳光报、陕西科技报、陕西农村报、各界导报;咸阳日报、咸阳广播电视台、咸阳教育电视台;陕西网、陕西传媒网、凤凰网、新浪网、咸阳新闻网、咸阳视听网、《看咸阳》APP等省市主要媒体和部分网络媒体。

在此,我谨代表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向莅临今天新闻通报会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有关本次新闻通报会的背景材料,我们已经在会前上传到了市政府新闻办的公共邮箱(xyszfxwb@163.com ,密码是 33193021),请大家登录查询、下载使用。

下面通报会正式开始!

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刘鲲 同志通报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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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鲲(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鲲(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市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向各位媒体朋友作以通报。

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4天,自然降尘较上年有所下降,无酸雨危害;区域内渭河干流及支流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噪声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

2019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14天,优良率为58.6%。其中:优39天,占10.7%;良175天,占47.9%;轻度污染81天,占22.2%;中度污染13天,占3.6%;重度32天,占8.8%;严重8天,占2.2%。

市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10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6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值第95百分位数为1.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6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97,较2018年下降6.6%。

全市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文体功能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252天,同比增加20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23天,同比增加13天;PM10平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8%;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2%;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

(二)降尘

市区降尘均值为6.91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5.58%,低于国家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

全市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文体功能区降尘范围为4.33-8.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较大的为永寿县、乾县、武功县,分别为8.21吨/平方公里·月、7.75吨/平方公里·月、7.13吨/平方公里·月。市区均值为6.9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35.58%。

(三)酸雨

2019年度市区降水监测点位为一个,为市环境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35个,无酸雨样本。与上年比较无明显变化。

二、城市水环境质量

(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9年度市区5个集中饮用水源地(五水厂关闭),一水厂、二水厂、三水厂、四水厂监测项目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2019年,咸阳市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个,15个水源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9年咸阳市辖区渭河、泾河、漆水河、黑河、三水河、冶峪河、泔河和清河8条河流共布设19个国、省、市控水质监测断面(国控断面5个,分别为兴平、南营、铁路桥、张家桥、泾河桥断面;省控断面4个,分别为武功渭河桥、漆水河上游、太平镇临泾桥、芦村河断面;市控断面10个,分别为罗古村、玻璃钢自动站、亭口镇、香庙乡、渭河三号桥、泗沟、屈家咀、北屯桥、李家桥、枣园村断面)。

2019年度我市监测的8条河流的19个监测断面中,5个断面(漆水河上游、兴平、南营、张家桥和芦村河)达到Ⅱ类水质,9个断面(铁路桥、泾河桥、武功渭河桥、罗古村、香庙乡、亭口镇、渭河三号桥、太平镇临泾桥和玻璃钢自动站)达到Ⅲ类水质,2个断面(泗沟、北屯桥)为Ⅳ类水质,1个断面(李家桥)为Ⅴ类水质,1个断面(屈家咀)为劣Ⅴ类水质,1个断面(枣园村)数据缺失、不参与评价。

2019年,全市8条河流19个国、省、市控河流断面中(冶峪河枣园村断面不参与评价),Ⅰ―Ⅲ类水质断面14个占比为77.8%,Ⅳ―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比为16.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为5.5%。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1.2%,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1.2%。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一)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

市区居民文教区、居住商业混合区、工业区和交通区4个功能区共设8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昼间、夜间分别监测32点次,检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二)城市区域声环境状况

2019年市区228个点位网格昼间噪声范围为49.7-68.0dB,市区区域声环境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8.1dB,比去年下降0.5dB。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为三级“一般”。

(三)交通声环境状况

市区55个路段道路昼间噪声范围为62.7-70.8dB,市区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66.5dB,比去年下降1.1dB。按照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为一级“好”。谢谢大家!

李永(主持人):刚才,刘局长对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介绍。相信大家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有了整体的了解和认识。总体而言,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空气质量、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声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也将通过召开媒体通报会等形式,陆续进行发布,请各位记者朋友予以持续关注。

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或是需要采访相关负责人的各位媒体朋友,会后可以与咸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的孙亚军副主任联系、协调落实。孙亚军副主任的电话是:18182525555。

再次感谢各新闻媒体朋友的支持和参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咸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