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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榆林市2020年第二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6-24 16:13:07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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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下午,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政府新闻办、榆林市委文明办、榆林市信用办联合举行“榆林市2020年第二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邀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郝生华,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医药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薛兵胜,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军,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白和平,榆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张碧波,榆林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韩海军,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陈楚,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乔峰向社会各界依法公开发布本单位本行业诚信“红黑榜”名单,并就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

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谢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诚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日常社交必需的荣誉名片,更是一座城市宝贵的金字招牌。为扎实推动“诚信榆林”建设,按照2020年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2020年第二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郝生华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医药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薛兵胜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军同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白和平同志,榆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张碧波同志,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韩海军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陈楚同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乔峰同志。同时,还有38家诚信榆林建设合作单位的负责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省级媒体驻榆林报道组、省级网络媒体榆林频道以及其他中省在榆有关媒体和市级新闻媒体十多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八项议程:

首先,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郝生华同志发布第二十二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关情况。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郝生华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今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的双重压力,榆林法院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事项委托系统、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系统等智慧执行建设成果,有效应对了疫情对执行工作带来的各种挑战。今天,借助新闻媒体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执行、理解执行、配合执行、协助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天,我再次代表全市法院600多名执行干警对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2020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础上,稳步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迈进,狠抓执行强制性、规范化和信息化,强化整改落实,健全执行机制,执行质效实现了新的提升。截止2020年6月22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795件,执结11443件,执结标的32.59亿元,结案率55.03%。一是有效推进涉黑涉恶刑事财产执行,强化“打财断血”效果。全市涉黑涉恶财产部分案件12件,执结3件,结案率25%,涉财产执行金额3812.1416万元。执行局提前介入,对被执行人进行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排,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手段,在“断血”上下足功夫。二是有效强化涉金融案件的专项执行,建立涉金融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及时查控财产,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处置财产进度。三是突出有效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市法院协调在各高速卡口同时开通检查站,尤其是省际卡口优先协调做好查控,共计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52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11案11人。高速公路出口查控失信被执行人750人。全市执行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318人次,采取限消措施15998人次。四是有效加强财产保全,充分发挥立审执协调机制,应保尽保,以保全促履行,目前保全率已达29.07%。五是有效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等8类14项信息在线查控。努力协调实现对被执行人公积金、保险理财的“点对点”查控。截止2020年6月22日,全市法院累计实施网拍605件次,成交116件,成交额1.418亿元。六是有效突出执行规范化管理,优先健全“三统一”管理机制,市中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部署、执行力量调度、执行案件调配以及执行装备使用等进行“三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执行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

二、坚决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今天,我们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71个案件、155个自然人、13个法人组织,涉案金额共计2.44亿元。同时,本院将限制上述被执行人出境。这一批名单主要通过“榆林诚信网”、“榆林法院网”、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以及各行业部门网站、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媒介等向社会公布。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我们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后人民法院也将按照规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针对未主动履行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也将及时利用“总对总”查控平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特别是微信红包转账记录,涉嫌拒不履行犯罪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财产及线索举报电话是0912-3232805。

三、下一阶段全市法院执行部署

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多项执行质效指标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值,有财产可供案件法定期间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长期未结案件清积率等明显提升,执行工作整体向好。同时,受疫情影响,执行案件仍高位运行,执行完毕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依然不高,执行平均用时过长等问题仍急需解决。就下一阶段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认真抓好强制执行工作。执行工作的性质和特征就是强制性,要广泛、精准、有效运用临控、拘留、罚款、移送、拒执、扣车、查房、查询、悬赏、搜查、限高、纳失、限制出境等一切强制措施,稳准硬的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切实提高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率。

二要认真抓好执行质效提升。按照市中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强化执行措施、完善考核体系,加强督导督办、提升执行质效,形成中院带基层、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确保“3+1+2”核心指标和重点质效指标高位运行。

三要认真抓好执行联动机制。要全面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不断深化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要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有效发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及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把执行联动各项工作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推进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化。

四要认真抓好执行规范化管理。要认真开展好“作风大改进、服务大提升”、“学制度、守制度”活动,切实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全面落实“一案双查”规定,有效监督执行行为、执行作风。要扎实开展“满意度提升工程”,严格精准透明管理每一个案件、每一笔案款、每一宗案物,让当事人的可预期性、可遵循性更加稳定。

五要认真抓好善意文明执行。在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推进的关键时期,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社会各界共克时艰,更具重要现实意义。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按照善意文明执行的要求,在依法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基础上,规范、适度运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行。

六要认真抓好智慧执行手段。执行信息化,是人民法院提高执行效率的主要手段,要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做到事务工作办理集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要提高使用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文书制作等的能力水平。

七要认真抓好执行专项活动。要按照“三秦飓风.2020”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开展涉黑恶、涉金融、涉民生、涉民企等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经济平稳运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八要认真抓好执行公开工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以公开促公正保公信,全面推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司法拍卖信息等在同一平台集中统一公开。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纪检监委监督、检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特别是当事人的监督。

九要认真抓好执行改革。要以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为目标导向,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今年下半年,全市两级法院要全面推行执行团队化改革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要全面强化对长期未结案件、终结终本案件精准、动态、可控管理,做到应恢尽恢、应续尽续、应执尽执,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不被遗忘、不被忽略。

十要认真抓好执行队伍建设。要强化思想政治、提高执行能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执行纪律,全面提升执行队伍“四化”水平,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勇于担当、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行铁军。

各位媒体朋友们,榆林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将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敢于担当的精气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提升、再发展、再进步,为平安榆林、法治榆林、诚信榆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宏:

下面,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楚同志发布2020年上半年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基本情况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有关情况。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  陈楚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特别是根治欠薪的关注和支持!时隔半年,我再次坐在这里,向大家汇报上半年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2020年上半年根治欠薪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5月底,我局共受理举报投诉、中省转办案件38起,为30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0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下降了47%,涉及人数下降了43%,涉及金额上升了38%。目前,市上没有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定信心,共克时艰,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独特作用,结合实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联合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力量共同行动,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省要求从3月18日起至6月底前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积极开展了2020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对标细则,查漏补缺,顺利完成省市考核任务。对标《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细则》的“六十项”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回头看”,进一步落实落细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和有关台账、资料收集整改等工作,并完善了联合惩戒机制,市发改、人社等22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列入“黑名单”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各级充分自查的基础上,市上于5月中旬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对27个市级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 6月上旬省核查组来对我市 2019年度根治欠薪工作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个别建设项目展开了审计。

(三)加强宣教,强化督导,确保《条例》落实落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4号)是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规,于2020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人社部门将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确定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 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把《条例》往早里学、往深里学,学懂、弄通,切实做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确保《条例》落实落细,管常管长, 组织各类学习10余次,办培训班2 次、发放传单和宣传资料3000余份;清理规范与《条例》规定不符的相关文件规定;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指导督查5次。

(四)畅通渠道,精准办理,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人社工作点多线长、量大面广,每天要面对不同利益群体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网上信访,为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服务渠道,大力推行网上信访,对批转的各类诉求问题及信访件,做到了即时受理,认真办理,准确答复,按期上报;对上级交办各类督办件,按要求时限,认真办理,准确及时回复,确保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全天候开通。

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发布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领导的具体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尤其在“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等方面更要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就业有收入无欠薪。

(一)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陕治欠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和市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认真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全面落实,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

(二)加大行业整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狠抓源头治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业乱象和未批先建、违法建筑整改清理工作;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监管;加大对恶意欠薪、讨薪打击力度。

(三)集聚联合惩戒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力度、频次,完善并充分运用“黑名单”制度,严格惩处失信违法者,用法治、德治、自治手段一体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提升监控预警水平。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相关数据实时共享、动态跟踪,实现用人用工精准管理、劳资纠纷提前研判、工资支付监控预警。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薛兵胜同志发布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以及非法行医“黑名单”有关情况。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医药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薛兵胜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榆林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卫生健康工作关系到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建设健康榆林、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卫生健康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始终坚守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规范诊疗行为、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各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薄弱环节,降低风险指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民服务为宗旨,担负着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神圣职责。建立和完善医疗市场诚信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建立诚信卫生、和谐卫生的重要保证。为了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2019年以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查出33起非法行医案件,涉及33家机构和个人。经我委研究决定,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和患者监督,如发现非法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请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我们将坚决予以查处。

借此机会,市卫生健康委提示广大市民看病就诊时注意把握好几个重要环节:一是看该机构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中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二是患者可以向医院咨询医护人员的行医资格,远离非法行医;三是病历、处方和发票是病人重要的维权证据,患者到合法的医疗机构看病就诊应做到看病有病历,交费有发票,用药有处方,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

近年来,我市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当下医疗秩序、医疗环境及服务能力,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指导意见精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对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力度,凡举报必查处,充分发挥监督协管在基层打非工作中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和广大群众进行广泛监督,让不守法、不诚信的医疗行为没有滋生的土壤和藏身空间,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和医疗行为,净化行业风气,不断提升榆林百姓对卫生健康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宋军同志发布我市产品质量监管方面有关情况。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宋军

媒体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一些情况。

2019年,我市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完善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助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质量基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情况。截止2019年底,全市(不含神木、府谷)“3C”强制性认证10家43张,有机认证110家127张,678家企业获得了ISO9000、HACCP、GAP、GMP、GS等2033张管理体系认证;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200余家,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食品检验、环保监测、卫生疾控、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机动车检测等10余个行业;市市场监管局所属的6个检验检测机构,均与榆林学院达成合作协议,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同时,国家煤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榆林)顺利通过国家评审,成为我市第一家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二)标准化工作情况。截止2019年底,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个、省级示范区11个、市级示范区3个,累计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25项、市级地方标准31项、市级技术规范56项。同时,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81项,网上企业标准信息公示119家企业596项标准;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企业10家,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2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5家,省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5家。

(三)计量工作情况。2019年,以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为重点,强化计量工作。一是市级计量技术机构新申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7项,获批5项,加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投入力度。二是省级煤盐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已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复,产业计量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对12家重点能耗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导26家重点能耗企业提交能源计量管理自查报告,指导10家工业企业完成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审核,指导1家企业通过测量体系认证。四是对加油机、眼镜制配场所、安全防护类等计量器具开展了“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抽查市场主体298家,查处9家存在计量违法行为加油站,立案处理8起。

二、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榆林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榆林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将生产和流通领域22种产品列入目录。2019年,监督抽查工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建材相关产品等186批次,抽样合格率93.0%;对9家企业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13家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对5家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对10家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同时,开展了农资、特种设备、建材、能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执法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贯彻落实《榆林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互联网+监管”模式,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标准引领,狠抓质量管理,以产品质量提升带动相关行业的转型升级。

最后,我代表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媒体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能,不断优化服务,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白和平同志发布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违法案件“黑名单”有关情况。

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白和平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们对榆林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我办从2016年新的班子组建以来,贯彻“应建必建,应收尽收,以收促建”的工作方针,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原则,全面落实了前置审批制度,堵塞了违法建设的制度漏洞。目前我市已建成人防地下工程面积21.44万平方米,建成停车位3790个,开工在建人防工程面积45.2万平方米。通过“拉网式”排查、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列入诚信“黑名单”等措施,追缴历年违建项目151个,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高达3.123亿元。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我办积极调研,科学谋划,充分考虑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和服务民生的需要,不断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实施了两个单建人防工程项目,其中榆林高新区街心广场人防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周边蔬菜摊贩乱摆乱放及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另一项目一院西侧人防工程建成后,可彻底解决人大政协委员及群众呼吁多年的一院看病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本次发布会,我办严格依照信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明确了榆林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榆林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失信主体”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此三家主体均为民营房产开发企业,所开发项目纠纷众多,部分项目业主长期向有关政府部门涉诉涉访,另有企业存在“非法集资”等涉黑恶犯罪。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与有关单位进一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方案,为信用监管、精准奖惩提供支持。

诚信,既是文明城市应有的品质,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离不开每一个人。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顶层设计和支撑条件的完备程度前所未有,时代呼唤和群众需求的紧迫程度前所未有。我办将积极履职,进一步做好信用体系的管理及公示工作,服务榆林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医疗保障局韩海军同志发布我市医保制度建设和基金监管等有关情况。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  韩海军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非常荣幸与大家再次见面。医疗保障事业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攸关每一位参保对象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各新闻媒体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尤其是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和医保政策的执行、落实的关注持续加大,为我市医疗保障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舆论宣传作用。在此,我谨代表全市医保工作者对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接下来,就今年我局医保制度建设和基金监管等工作情况作一简要陈述。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推进。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医疗保障也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和时代命题。2020年1月1日,我市将原来的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分别运行的两个制度进行了整合,并相应出台了多个制度性文件,从医保缴费、就医和待遇支付等全方位实现了统一的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均衡受益。随着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整体得到提升,大大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

(二)打击欺诈骗保成效显著。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是维护基金安全的有力保证。去年以来,我局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结合大数据智能分析和“互联网+监管”手段,实现了全市医药机构的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了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我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3039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000家,定点药店1039家。截至目前,我市共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857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6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其它类677家;处理违规定点药店155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85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7家,其它类95家。以上累计共追回医保基金3833.59万元,媒体点名公开通报45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255人,约谈57人,受理并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案件60余起。打击欺诈骗保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医保局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由于中、省医保部门仍未出台行业内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目前省市医保部门暂将涉及各类严重的违法违规事项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了要情登记。待上级部门认定标准出台以后,我局将积极跟进并在新闻媒体上尽早发布。

二、当前集中推进的几项监管工作

(一)全面启用智能审核信息系统。系统将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数据进行智能审核,一旦发现违规支付医保基金的数据,系统会自动提取。从源头上加强了对不合理医疗费用的管控。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在控制医疗不合理费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引导患者就医行为和医师诊疗行为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启动实施了药店视频监控系统。将药店管理系统与医保可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进行实时监控。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可以将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结算服务的全过程纳入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串换药品、保健品、日用品与押卡及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实现全时段、预防性的监管形态。

(三)建立意外伤害第三方外调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办医保意外伤害调查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医保监管力量,确保了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与市交警支队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可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意外伤害患者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是否有商业保险公司赔付等基本信息,从而确定其医疗费用能否或如何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时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报销服务,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后续调查成本。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组织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政策宣讲活动;同时,邀请业内专家对医疗保险各类政策、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文书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进行业务宣讲,有效提高基金监管队伍的综合能力。

(二)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联合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手打击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把已经查实的违法违规机构和个人信息,及时通报辖区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吊销执业资格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针对医保监管薄弱环节,对口腔诊所、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医保定点机构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参照国家飞行检查模式,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暗访,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面向媒体公开曝光,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较好地遏制了欺诈骗保高发频发势头。

(三)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在视频监控和智能审核系统的实施过程中,逐步拓展业务需求,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基金管控能力。同时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财务制度》,全面提高医保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全力推进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媒体曝光力度,从而促进行业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提升诚信水平。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市消防救援支队乔峰同志发布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榆林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乔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榆林消防工作情况向大家做汇报,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科学研判,精准施测一是针对重点领域火灾特点,榆林支队科学研判,周密组织,高位部署,制定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平安驼城”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等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集中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部署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自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以来,共联合执法45次,张贴《通告》3600余份,主流媒体宣传14次,曝光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存在问题31起,消防通道违法行为39起。集中清理障碍物2711处,发现火灾隐患315处,施划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2083个,有效降低了火灾风险。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将各个专项治理工作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切实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截至5月28日,共开展实地检查1355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32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4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份,罚款174650元。三是组织召开行业部门、重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集中约谈会。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降低火灾风险。四是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创新宣传形式的模式,多层次、全方位、深角度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利用LED屏、楼宇电视等设备,滚动播出宣传常识和字幕;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常识;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和利用多功能宣传车,提示广大市民注意消防安全;走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小区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创新宣传模式,在榆星广场和国贸荟购物广场打造“消防网红打卡圣地”,寓教于乐,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学消防、涨知识、全民齐动员。截至5月28日,共向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及其他社会单位发送消防告知提醒32569条,微信、短信提醒9036条,广泛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提示约5250余条。

二、密集措施,初显成效。截至5月28日,消防队伍共接警1102起,抢救被困人员93人,疏散人员877人, 抢救财产价值667万元。同比去年,接警起数下降了51.39% ,抢救被困人员数下降了38% ,疏散人员数下降了7.59% ,抢救财产价值下降了47.31% 。截至5月28日,全市共发生火灾247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211221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了56.21% ,亡人数下降了100% ,伤人数下降了100% ,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52.11% 。

三、创立目标,达到预期根据《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安排,榆林支队将结合榆林市实际情况,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从根本上解决占堵消防车通道问题。建立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体系,以及建立高效顺畅的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制度,大幅提升重点行业、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明显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使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社会消防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谢谢大家!

谢宏:

下面,请榆林银保监分局张碧波同志发布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关情况。

榆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张碧波

近年来,榆林银保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陕西银保监局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了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稳健运行和地方经济较快发展。当前,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保持稳健良好态势,金融服务有效性、普惠性持续增强,统筹疫情防控和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取得积极成效。

一、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持续稳健运行

按照“政府主导、监管推动、银企主动、良性互动、多方联动”的原则,榆林银保监分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沟通,反映存在的风险压力及意见建议,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风险化解工作的支持。

一是会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对各县市区年度不良抓降目标考核,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辖区部分银行不良贷款转让协调工作。协助起草《榆林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和《榆林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落实各方职责,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奠定了基础。五年来,督导银行业累计化解不良贷款685.71亿元,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经由最高峰时期的13.69%降至4月末的3.47%,余额从280多亿元降至74.78亿元,存量风险得到有效缓释,全辖平均不良率保持了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

二是助力改善区域信用环境,与市法院等37家单位联合签署《榆林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联合榆林市信用办印发《关于推进“信易保”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引导辖内保险公司主动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创新开展守信激励应用,使信用状况良好主体更易获得便利优惠保险服务。

三是以促合规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2016年以来,合计检查机构287个,对辖区10多家机构的24宗违规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累计实施行政处罚金额合计770万元。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邀请专家授课培训等活动,持续提升银行机构合规经营意识。

四是积极参与金融违法行为防范治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防范非法集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相结合,督导各银行机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主动防范堵截,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案件侦查和追赃等工作。

五是着力做好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银行机构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进校园”等专项公益宣传活动。近三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0余次,各银行机构自行组织宣传活动1000余次,做到参与网点全覆盖,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扩大宣传影响面。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

一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督导银行业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发展主线,积极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有16家银行业机构为45个重点项目提供或准备提供资金支持,余额合计145.51亿元。今年以来,累计发放资金20.95亿元。

二是着力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督导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要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20年4月末,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7.36亿元,较年初增加16.64亿元,增长20.61%;贷款户数20796户,较年初增加2834户。2020年1-4月,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36.65亿元,平均利率5.1%,较去年全年平均利率下降1.04个百分点。联合市财政局、地方金融工作局等6部门申报榆林市入选2019年度全国首批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从2019-2021年,榆林将每年获得3000万元由中央财政提供的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改善榆林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与市人民银行、地方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榆林市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持续深化“银税合作”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推出信贷服务产品,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截至2020年4月末,全辖“银税合作”余额6.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7.15%,贷款笔数1217笔,较去年同期增长116.55%。扎实推动“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努力探索服务小微企业的新路径。截至目前,已经对接名单内客户5873户,愿意开展融资对接企业935户,已授信额度44.32亿元。

三是推动“三农、扶贫领域金融服务更加深入。全辖自2017年已经实现银行业乡镇营业网点全覆盖、各涉农银行累计布设自助存取款机935台,建立助农服务点1959个,布放各类助农服务设备1964台,实现了自助机具全覆盖。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联合市扶贫办印发《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的监管提示频度。截至2020年4月末,榆林辖区扶贫小额贷款余额7.35亿元、18643户,逾期金额为238.84万元,逾期率为0.33%,低于不超0.5%的考核要求。2020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6527万元、1407户,投放产业扶贫贷款2.25亿元。

三、不断强化监管引领,推动疫情防控和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取得成效

疫情发生以来,榆林分局统筹部署自身和辖区银行保险业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监管引领,多种措施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及时下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积极推动各银行保险机构从严从实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督导辖内银行机构制定针对性措施,通过实地走访、无接触联络等途径全面掌握客户情况,落实“一户一策”措施,积极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优惠金融信贷支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调整还款期限等措施,对企业到期贷款予以展期续贷。疫情期间,对349户企业办理展期、续期,涉及金额8.17亿元;对775户企业办理转贷,涉及金额10.72亿元;对33户防控企业给予专项贷款2.06亿元。向全市174户中小企业贷款3.78亿元,各银行降息涉及贷款企业853户,降息金额1727.99万元。

二是指导银行业机构积极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要求,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自1月25日至4月30日,累计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贷款288笔272户,贷款金额5.16亿元,占同期全部到期需还本贷款的9.8%;实施临时性延期付息贷款69笔68户,延期付息金额0.78亿元,对应贷款余额64.79亿元。

三是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积极推动复工系列保险产品落地,拓展保险责任范围,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保障,目前已办理1806份,保障金额1.36亿元。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的货运车辆及物流企业,给予减征免车船税。引导保险机构为因疫情停驶的客运货运企业办理车险停驶业务,灵活调整保险期限,惠及榆林市各县运输公司共计约350辆。疫情期间,榆林辖区8家银行和13家保险公司累计向18133名医护人员、公安干警、街道社区工作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保额为47.87亿元的保险保障。

下一阶段,榆林银保监分局继续将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作为工作根本遵循,做好自身和银行业保险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为保市场主体提供有力支持,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谢谢大家!

谢宏:

刚才,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十二批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涉及71个案件、155个自然人、13个法人组织,涉案金额共计2.44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半年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基本情况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和33家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黑名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我市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了我市人防工程建设情况和3家人防违法案件企业“黑名单”,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我市医保制度建设和基金监管等工作情况,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了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榆林银保监分局发布了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后,请各发布单位按照陕西省信用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尽快将“红黑名单”信息录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并在信用中国(榆林)、榆林文明网等进行公示。请广大媒体和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意见》和市委宣传部等3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

“红黑名单”信息可登陆榆林文明网或市政府新闻办公共邮箱下载。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一直以来的不懈努力和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媒体记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