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渭南市2020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7-24 17:16:14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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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棣通报了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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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祖亮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

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王建炜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李军同志。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等省、市20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上半年,我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动蓝天、碧水、净土和青山“四大保卫战”,有序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现在请樊局长就2020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通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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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棣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主要从6个方面通报2020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2020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环保工作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着力解决人民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改善。

上半年,全市11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126天,同比增加30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5天,同比减少12天。中心城区优良天数116天,同比增加2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14天。全市河流水质总体良好,渭河干流入境沙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出境吊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渭河支流沋河张家庄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洛河出境王谦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徐水河小曹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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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1个县(市、区)降尘平均值为6.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9.7%。中心城区降尘平均值为5.4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8%。

全市降水pH值范围为5.8~6.4,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上半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渭河沙王渡、潼关吊桥断面,沋河张家庄断面,北洛河王谦村断面均达标,并同比提升一个类别,徐水河小曹河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持平。渭河干流入境沙王渡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出境潼关吊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沋河张家庄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北洛河王谦村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徐水河小曹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四、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上半年,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五、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上半年,污水处理厂等2个陆地监测点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属于正常环境水平,1个土壤监测点渭南师范学院样品中放射性活度浓度属于正常环境水平,1个河水断面、1个饮用水水源地及2个自来水厂水体样品中的放射性活度浓度属于正常环境水平,朝阳大街西段电磁自动站的电磁环境综合电场强度监测结果正常,毕家变电站自动站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正常,中心广场等5个电磁环境监测点位电磁环境综合电场强度监测结果正常。

六、声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达标

上半年,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8.8%,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0.7%。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3.3%。

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我就介绍到这儿,谢谢大家!

(以上全文,不含韩城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

谢谢樊局长的通报。

下面请媒体朋友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内容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国际在线记者刘嘉宸:

我是国际在线记者,请问上半年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与咱们各级政府重视、职能部门配合努力分不开,咱们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李军 :

答:近年来,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2019年,我市重要河流设置的5个国考断面,连续两年均达到或优于中省“水十条”的考核目标。今年上半年(1-6月),5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其中渭河入境沙王渡断面水质为Ⅲ类,渭河出境潼关吊桥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于考核目标(Ⅳ类)两个级别;北洛河王谦村断面水质为Ⅳ类;沋河张家庄断面水质为Ⅳ类;徐水河小曹河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于考核目标(Ⅲ类)一个级别。

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对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和溯源分析,完成了城市、县城建成区的所有入河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依据新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督办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预计2020年底,全市1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

三是督办实施水治理重点项目。积极申请中省专项资金,有力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快工程进度,加强项目管理,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四是有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依照《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我市工作方案,优化调整我市地下水监测点位,加强污染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我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

五是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污染防治水平,有效防止黑臭水体的形成;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我市黑臭水体情况。

六是积极谋划“十四五”水污染防治。按照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中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安排部署,完成了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的编制工作,为解决我市“十四五”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三水”问题绘制了工作蓝图。

华商报记者唐保虎:

我是华商报记者,据我们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但进入六月份以后,改善形势有所减缓,请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对此,我市有哪些应对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王建炜:

答:今年上半年我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7天,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2.3%,多项污染指标浓度均持续下降,大家能明显感觉到蓝天白云天增加了,空气质量变好了。但进入六月份,空气质量改善形势普遍减缓,这与复工复产带来的综合性污染有关,但主要受臭氧污染影响。

臭氧污染是影响夏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是影响臭氧浓度的关键。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在全国部署了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中、省先后印发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全面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对此,我们渭南市积极应对,一是细化部署,强化落实。多次邀请中省专家,召开云会议,对我市臭氧防治情况进行问诊把脉,根据专家建议及我市实际,印发《渭南市2020年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从推进源头替代、开展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监管、加大面源污染和移动源管控等4个方面,落实17条常态化管控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和时限要求。同时建立每日臭氧研判机制,在预测臭氧单日为“良-轻度污染”及以上等级时,在常态化管控措施基础上落实6条精准管控措施,最大程度上减少臭氧污染对公众的影响。二是科学防控,精准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通过在线VOCs实时监测,对中心城区VOCs的污染状况分布和浓度水平进行快速评估,发现并标记问题区域、企业和点位。对臭氧生成贡献物种和关键行业进行分析,初步摸清了重点区县及企业的VOCs的排放状况,同时对VOCs排放强度和特征进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染控制对策。三是依法治污,积极帮扶。严格依法监管、依法治理,不涉及关停、错峰生产、应急管控等强制性措施,严格落实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不搞“全覆盖”“一刀切”,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渭南日报白冰涛:

我是渭南日报记者,饮水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如何?生态环境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李军 :

答:我市现有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市级水源地4个,县级水源地11个。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和指标要求,每月对4个市级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每季度对11个县级地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定期公布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我市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能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要求。

近年来,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统一安排部署,我们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生活面源、农业面源、交通穿越、围网建设等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目前存在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万人千吨”(指供水人口达万人以上或日供水量达千吨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

谢谢大家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大家将感兴趣和关注的问题提供给我们,我们将及时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

今天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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