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 (第十场)

时间:2020-11-30 10:26:34 来源:陕新发布

介绍陕西省耕地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11月27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亚平、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唐亚平出席,介绍陕西省耕地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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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第十场,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亚平先生,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唐亚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张亚平副厅长介绍总体情况。

张亚平: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陕西耕地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也非常高兴通过你们向社会各界介绍和宣传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耕地保护工作对于确保耕地数量、质量,提高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原则,着力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下面,我将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一、基本工作情况

近年来,尤其是“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顺利推进。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下达我省2020年耕地保有量5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4590万亩。依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全省实有耕地面积5965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95万亩,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守住了全省耕地保护红线。另外,在省级有关部门和延安市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任务。

二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省委、省政府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2018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了耕地管控性、约束性、惩治性、补救性、建设性保护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省、市、县、乡逐级签订责任书,逐级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实现了耕地保护由“一家管”到“大家管”的转变。

三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595万亩,超出规划确定任务5万亩,全部实现勘界定标、上图入库、落地到户。逐步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纳入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制定印发了我省《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履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相应的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耕地开垦费按照当地标准两倍缴纳;建立健全“划、建、管、护、补、考”特殊保护流程规则,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激励性、约束性保护体系。同时,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初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75万亩,为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提供空间。

四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落实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新要求,积极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一是框架方面,通过出台《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构建“县域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省级统筹保障重点”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框架;二是数量方面,通过土地整治等措施,集约开发未利用地和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后备资源,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三是质量方面,通过“旱改水”“坡改梯”、土壤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整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四是布局方面,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零、散、乱、旧农房等拆除归并和复垦耕种,有机调整生产和建设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十三五”期间,全省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80多万亩,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

五是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近年来,各类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以及耕地“非农化”等现象时有发生,对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全省围绕保护耕地这个核心,大力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一是建立全民监督制度,通过“12336”热线受理滥占和破坏耕地行为举报,确保24小时举报途径畅通;二是完善五级巡查网络,织密省、市、县、乡、村五组巡查网格,确保滥占和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定位在开端、解决在萌芽;三是严格项目用地监督,开展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核查,挂牌督办典型案件,严格处置滥占和破坏耕地等各类违法行为;四是推进卫片执法检查,认真开展约谈问责和整改落实,有效发挥约谈通报的警示震慑作用,夯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五是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坚决制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行为,尤其是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确保“农地姓农”“耕地姓粮”。

二、耕地保护目前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耕地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耕地保护”的观念,只注重用、不注重管,只注重量、不注重质,只注重外延粗放、不注重内涵集约,用地理念和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少数用地单位为最大限度减少生产成本,想方设法占用土地平整、基础较好的优质耕地,导致优质耕地数量锐减;由于农民耕种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还存在耕地撂荒或闲置现象。

二是耕地利用水平还不高。从耕地数量上看,目前,实现了耕地保护目标,但其中部分耕地属于25度以上坡地、林区内耕地或河滩地等,面临退耕还林或实际利用不稳定状态,有的处于果树、林木、鱼塘、设施农业等非粮化利用状态,有的处于撂荒、损毁等非利用状态,还有的处于非法占用等非农化状态。

三是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面临多重压力。目前,全省虽然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上图入库工作,但还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错划入、漏划出的现象。还存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与生态环境保护区、矿区开采范围重叠问题。

四是耕地占补平衡面临不可持续的挑战。从前一时期自然资源部随机抽查补充耕地项目情况看,补充耕地仍存在着项目建设标准低、补充耕地质量差、缺乏工程管护和后期利用措施,甚至出现补充耕地荒芜等问题。尤其是受资源条件约束,耕地后备资源日益匮乏,一些地方补充耕地难以为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围绕耕地保护这一条主线,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乱象。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当前,首要任务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实事求是地解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中划定不实、保护政策不够明确或难操作等问题。其次是严控严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要通过从严用地审查把关,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坚定态度和严格要求清晰地传导到各级党委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项目用地单位,进一步形成共识。要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保证重大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时,能够保质保量得到补划。

二是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面,首先是强化规划计划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审批,优化用地布局,强化对占用耕地的监督管理,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其次要以土地综合整治为主渠道,多方面投入、规模化补充,量质并重,毫不动摇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重点解决好补充耕地布局分散、质量不高、产能不足等问题。通过推进占用耕地与耕作层的剥离再利用、中低产田的提质改造,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等措施,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建好”这个目标。

三是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方面,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好耕地保护目标五年考核和期中检查职责,加强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督促调动作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的经验,找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方法,将检查、考核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与抓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地抓改革改进、创新举措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水平。要围绕监督重点内容、方式方法、技术手段等,完善和改进工作,构建全面、及时、有效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监督机制。

四是要深刻吸取“大棚房”问题的教训,注重防止以设施农业为名,实际搞设施旅游业、设施休闲业、设施养老业,做到举一反三,防止以各种名目钻政策空子,侵占和破坏耕地;注重加强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的整体协同性,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在确保耕地总量目标的前提下,优化耕地布局,促进耕地合理利用。

五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省级耕地保护激励措施。鼓励各地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配套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和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有关政策,坚持“六个严禁”,坚决制止一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

女士们,先生们!

耕地保护事关千年大计,一厘一寸关系中国饭碗。让我们共同努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毫不动摇地牢牢守住全省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谢谢大家!

李惠:

谢谢张厅长的介绍。

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介绍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

请提问。

国际在线记者:

您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刚才听了张亚平副厅长介绍,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件事历来高度关心。请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跟“耕地红线”面积是一回事儿吗?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政策有什么具体规定?

唐亚平: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我省耕地资源禀性,我省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595万亩,比国家下达任务多了5万亩。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耕地红线面积,二者既有共同点又有严格区分。共同点就是二者都是耕地。耕地红线是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它是一个具有低限含义数字,有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而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把最优质、最精华、生产能力最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实行特殊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即使符合占用条件,也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必须进行补划,数量要相等,质量要相当,另外国家还规定,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还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合理引导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不得对耕作层造成破坏。

谢谢!

李惠:

请继续提问。

陕西日报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耕地保护需要有奖励和补偿机制,不知道现行的政策中,有这方面的规定吗?采取哪些措施有效落实奖励和补偿机制?

唐亚平:

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对于调动社会各界保护耕地积极性,实现藏粮于地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中央有要求,群众也有意愿。通过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奖补,让真正保护耕地的地方或者是耕地增加的地方“不吃亏”,同时让保护耕地的集体和农民能够“得实惠”。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明确要求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主要措施是: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涉农资金整合,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统筹安排资金,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鼓励地方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发放要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挂钩,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

我省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建立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落实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各项措施。省政府对全省耕地保护、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研究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给予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一定的补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建立,除行政、法律手段外,核心是经济补偿。从全国各地的探索建立情况来看,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浙江、江苏、广东等省相继建立了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通过财政直补等方式给与当地政府和耕地保护者一定的经济补助,调动了当地政府和群众保护耕地积极性,促进了耕地保护目标实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督促各地尽快研究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落实补偿激励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谢谢!

李惠:

请继续提问。

西北信息报记者:

您好,我是西北信息报记者。为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我省出台了什么配套政策文件?并请介绍一下主要的政策特征是什么?谢谢。

张亚平:

谢谢您的提问。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通过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模式,实行占补新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充分调动地方补充耕地的积极性,有效增加补充耕地面积,落实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今年初,我们按照中省要求并借鉴兄弟省份做法,起草了我省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4月份印发了《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通知》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拓宽耕地补充途径。重点是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生态建设,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将原来以开发未利用地单一耕地后备资源途径拓展到未列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退化草地和废弃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等多种资源途径。

二是实行指标分类管理。重点是以县为单位建立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和新增粮食产能3类指标储备库,分类管理、分别使用。改进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逐一挂钩做法,实行耕地数量、粮食产能和水田面积3类指标核销制,落实占补平衡。

三是完善指标统筹调剂机制。重点是实行“县域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省级统筹保重点”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通过省厅下达、市县落实全省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申请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具体的程序和要求。

四是明确统筹调剂指标价格。重点是为提高各地补充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原耕地开垦费关中地区水浇地和水田耕地开垦费标准作为调剂指导价基价,拟定省、市、县等各区域补充耕地数量指导价。

谢谢!

李惠:

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中国报道杂志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报道杂志记者。刚才张厅长简要介绍了一下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请具体介绍一下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情况,谢谢。

张亚平:

感谢您的提问。

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土地整治模式的创新,对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这项工作,我省先期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和试点。2012年6月,省政府对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立项,同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复列入全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予以支持。工程涉及延安市13个县区,197个子项目,建设规模50.67万亩,新增耕地4.63万亩,总投资48.32亿元,其中土地整治资金40.96亿元。

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密切配合下,延安市通过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政策管理、组织技术培训、创新工作模式等措施,构建了组织完善、部门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2018年底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2019年9-10月,省级进行了整体验收,2020年10月,省政府批复了省级整体验收意见。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共完成建设规模55.48万亩,超额完成4.81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1.77万亩,超额完成7.14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2.42万亩。延安市治沟造地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粮食产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转型发展;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了脱贫攻坚,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增加了地方经济收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治沟保生态、造地惠民生的成效初步显现。

下一步,我们将向国家报送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工作成果,申请国家开展综合评估。

谢谢!

李惠:

再次感谢张厅长和唐处长的发布,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