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1-05 15:09:29 来源:陕新发布

2020年12月28日下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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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下午14时30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饶猛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科长周洁主持。

主持词: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收官之年。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充分展示汉中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及成效,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解、支持,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本次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汉中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饶猛;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扫黑办副主任赵智慧;我是市院政治部宣教科周洁,由我担任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

今天的发布有两项议程:首先,请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饶猛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发布词全文: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扣为期三年的总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六清”“六建”工作部署,聚焦依法严惩、打伞打财、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持续发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97件978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84人;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8件1030人,经审查,依法认定黑恶犯罪提起公诉47件960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9件540人,恶势力犯罪38件420人,受理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名干警获省级表彰,17个办案组、39名干警获市级表彰,5个办案组荣立集体三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探索“一院受理、分案办理”机制,实行重大涉黑案件异地管辖、市院提级办理、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等措施,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市检察院领导包抓督办、基层院检察长亲自领办,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指导。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97件978人,依法批准逮捕884人;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8件1030人,依法认定黑恶犯罪提起公诉47件960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9件540人,恶势力犯罪38件420人,受理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顺利实现“案件清结”目标。

二、突出办案质效,依法精准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办案要求,认真落实提前介入侦查等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141件次,在审查黑恶案件中不批捕犯罪嫌疑人109人,不起诉25人,追捕36人,追诉32人,纠正遗漏罪行57起,努力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有效分化瓦解黑恶势力。今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4人,适用率达65.37%。

三、坚持除恶务尽,强化“打伞打财”坚持“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落实“签字背书”、线索移交、双向反馈等制度,翻查刑事案件9480件,摸排、移交涉黑涉恶及保护伞、违法违纪线索163条。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依法履行侦查和批捕起诉职责,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案7人,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涉黑涉恶“保护伞”15人、起诉24人。引导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加强对涉案财产有关事实证据的收集审查,向法院随案移送涉黑涉恶案件查控财产17.59亿元,并清单式移交了一批股权、债权类涉案资产,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为实现“黑财清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针对社会治安、自然资源、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4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有效促进了问题整治。

五、聚焦长效常治,健全工作机制坚持边扫边建、边治边建,紧扣“六建”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5项,为今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长效常治,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积极推进平安汉中、法治汉中建设,为服务保障汉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饶检。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介绍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

【记者】

您好。我是检察日报记者,刚才听到有介绍“一院受理 分案办理”,能再详细介绍一下么?

【回答】

“一院受理 分案办理”是指对同一涉黑组织所有成员实施的组织犯罪和非组织犯罪(包括依法由本县区直接管辖的和指定管辖的案件)由一个检察院统一受理审查起诉,并适用拆分原则将系列案件拆分成一个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和若干个非组织犯罪案件,分别提交法庭审理。

2019年以来,大量涉黑涉恶案件,尤其是余彦新、张世衡、朱历军、苟少森、李群等几个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由于这些案件普遍具有涉案人数、关联违法犯罪事实众多、证据收集固定范围较广、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关注度高等特点。众所周知,将涉黑系列案件交由同一个审判机关审理更有利于用同一尺度去评判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组织中的地位、作用,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然而在当时情况下,任何一个县区检察院都难以独立做到及时、依法、高效、彻底将案件提交法庭审判。我们在市扫黑办的指导下,探索了这个“一院受理 分案办理”机制。首先,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公诉力量,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诉精英优先集中到涉黑案件办理中,保证了案件办理所需力量。其次,及时在案件办理系统当中解决了案件拆、并难题,对移送的系列涉黑案件按照组织犯罪案件合并办理、非组织犯罪案件拆分办理的原则及时进行案件拆分、合并,确保组织犯罪案件精办,非组织犯罪案件及单案依法快办。最后,加强对侦查取证工作的引导,确保组织犯罪证据收集不放松的前提下,加大对非组织犯罪证据的固定完善,查清一批、移送一批、起诉一批,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不积压。从实践看,该机制的探索运行,对于及时办结案件、减小审判压力、客观评判被告人罪行、统一执法尺度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记者】

您好。我是西部法制报记者,能简要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黑恶案件办理中的适用情况?

【回答】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该制度是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下来的一项法律制度,是针对所有案件都适用的制度。2019年在黑恶案件办理中推行认罪认罚制度之初,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障碍,一个是对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不了解,心理预期太高,导致最终难以适用;另一个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对“黑社会”“恶势力”这个“标签”太敏感,不愿去承认,导致无法适用。由于认罪认罚可以减少对抗、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对于减缓黑恶案件办理压力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黑恶案件办理中得以适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一是发挥诉前引导功能,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打好基础。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退回补充侦查等形式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保证案件办理质效。

二是加大在公安办案场所、看守所的认罪认罚宣传。采取编发典型案例、播放宣传片、法制宣讲等形式,广泛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广大嫌疑人了解认罪认罚相关规定和认罪认罚可能获得的量刑减让红利。

三是充分保障律师行使权利,搭建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绿色通道。各县区院分别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畅通了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渠道,确保律师参与诉讼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嫌疑人正确对待和选择是否认罪认罚。

四是科学拆分涉黑恶案件,分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拆分后,对于非组织成员,身份上区别对待,拿掉了贴在他们身上的“黑社会成员”标签,使他们更容易接受司法机关提出的认罪认罚从宽建议。

五是加强案件释法说理,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检察官通过制作精准化量刑建议表,全面反映出明确的量刑起点、基准刑、认定量刑情节及从轻从重的幅度、认罪认罚从宽幅度,使量刑建议更加规范、准确,让嫌疑人对所涉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后果、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清楚的认识。

通过不懈的努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黑恶案件办理中得到普遍适用,比如,苟少森等人系列案件中,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了93.2%、李群等人系列案件中也达到了71.7%。

 

【记者】

您好。我是汉中日报记者,请问,汉中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具体是怎么做的?

【回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特别是围绕“六清”工作部署,市县两级检察院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促进“行业清源”,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汉中建设。

一是建立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行业清源”。市检察院精心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扎实推进“行业清源”。按照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治本作用,针对社会治安、自然资源、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落实,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持续推进行业治理,努力营造“黑不生、恶不出、乱不起”的社会环境。截止目前,累计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45件(其中,社会治安领域20件,占44.44%;自然资源领域10件,占22.22%;工程建设领域3件,占6.67%;市场流通领域2件,占4.44%;金融、文化旅游、信息网络行业各1件,其他行业领域7件),回复反馈100%。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增强检察建议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跟踪问效,采取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如勉县检察院在办理何某某涉恶案件过程中,针对自然资源领域的管理漏洞,向勉县水利局提出加强河道采砂监管的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二是依托公益诉讼,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拓展专项斗争广度和深度。结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摸排、移交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条,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有效促进问题整治。

三是延伸检察职能,促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否合格进行大起底,对村、社区“两委”委员等人员9000余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翻查,排查出有前科人员33人,促进有关部门及时清理、调整不合格人员,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行业治理、社会治理,持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的提问环节就到底为止了。

各位记者朋友们,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在座各位和广大媒体朋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检察工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平安汉中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