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 通报2020年度陕西消费环境指数

时间:2021-03-11 14:07:48 来源:陕新发布

3月11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牛子仲、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杨国靖出席,通报2020年度陕西消费环境指数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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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牛子仲先生,请他向大家通报2020年度陕西消费环境指数,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杨国靖先生。

下面,首先请牛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牛子仲: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函〔2017〕36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委托西安财经大学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编制了《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今天予以发布。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市场监管局、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向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监督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下面,我就《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作以简要介绍。

一、背景意义

开展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工作,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消费环境状况,有利于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有利于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委托西安财经大学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在总结 2017、 2018、 2019 三年测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测评方法,丰富调查手段和数据来源,优化调研方式和调查流程,以省、市(区)两级区域内消费环境的总体及分类状况为评价对象,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广泛开展调研,多方收集数据,分析形成《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通过消费环境指数编制,从不同层级、不同方面较为系统地展示了我省消费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编制情况

《报告》的指标体系包括1个总指数、5个分项指数(安全放心指数、质量放心指数、价格放心指数、服务放心指数、维权放心指数)、21个测评指标和90个测度点。

指数测评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七个方面:一是政府平台,主要是各级政府发布数据及互联网相关大数据;二是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各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数据及相关统计数据;三是各地放心消费创建机构,主要是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或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经费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数据;四是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主要是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受(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执法稽查、查处、监督、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五是消费市场调查,主要是第三方对消费者、生产经营户开展的问卷调查数据;六是行业协会调查,主要是部分行业协会统计公报、行业指数等方面的数据;七是网络舆情监测,主要是主流网站和媒体发布的陕西省各地市、行业消费环境相关报道。

本次调查对全省13个市(区)进行分层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抽样方法抽取主样本,建立包含所有调查对象的抽样框。共设计包括消费者调查问卷、员工人数十人以下单位调查评分表、员工人数十人以上单位调查评分表、监管部门发挥的监管作用评分表、访谈内容提纲(监管部门)5种问卷及调查表,共计回收有效问卷12670份,其中消费者问卷5225份,员工人数十人以上调查表563份,员工人数十人以下调查表6882份。

三、有关指数情况

《报告》的指数共设置了《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陕西省行业消费环境指数》《陕西省地市五个放心指数》《陕西省行业五个放心指数》《各市(区)消费环境指数》五个部分。这里主要介绍前两个部分。

(一)消费环境指数

2020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7.96,处于优秀水平,相比2019年,消费环境总指数提高了1.54,说明陕西省消费环境总体状况持续稳中向好。从分项指数测算结果看,价格放心指数排名最高(91.71),其余指数为:服务放心指数(89.87)、质量放心指数(89.08)、安全放心指数(85.45)、维权放心指数(83.70)。相比2019年,各分项指数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增幅最大的是价格放心指数,上升了4.93,可以看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价格放心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从消费环境总指数看,延安、汉中、西安已达到优秀等级。

(二)行业消费环境指数

全省十六个行业的消费环境指数从高到低的排名为:食品药品行业(93.04)、快递物流行业(92.30)、公共服务行业(91.11)、交通运输行业(90.62)、旅游行业(90.34)、医疗卫生行业(90.24)、金融行业(90.11)、信息消费行业(89.69)、住宿餐饮行业(89.50)、商业零售行业(88.81)、教育行业(88.70)、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行业(87.50)、文化行业(87.37)、汽车销售与维修行业(87.12)、美容美发与运动健身行业(83.13)、房地产行业(82.99)。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完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联动惩戒制度和综合维权机制。

二是构建社会共治模式,打造良性治理格局。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加强社会参与,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增强诚实守信的内生动力;鼓励群众监督,提升消费者信息辨别能力。

三是关注重点领域整治,保障民生消费安全。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风险排查,制定方案,疏通“堵点”,深入查处违法乱象。

四是强化创建工作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氛围。创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宣传方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加大放心消费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五是持续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护合法权益。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监督权,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补齐补强基层执法力量。

最后,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加强宣传和监督,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力度,精心细致地做好消费环境改善的各项工作,共同推动全省消费环境的优化提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李惠:

谢谢牛局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西部网记者:

您好,我是西部网记者。刚发布的2020年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7.96,同比2019年提高了1.54,说明陕西省消费环境持续改善。请问,2020年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牛子仲: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0年以来,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重点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创建基础不断夯实。制定工作要点,明确消费环境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印发《2020年度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公示工作方案》,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二是开展调研,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对9个市、17个县(区)的示范单位、街区和景点进行广泛调研,了解各级创建办2019年以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消费维权服务站和“五进”、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线下无理由退货倡导等工作。三是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创建工作。2020年,我们在延安召开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梳理消费创建工作的亮点,安排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四是多措并举,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完善全省统一、四级贯通、高效便捷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强化“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工作机制,畅通维权渠道。五是部门协同,形成创建合力。协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行业市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六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参创氛围。省市县三级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扩大创建工作知晓度。省局印制发放“放心笑脸花”及主题宣传画14.6万余张;通过电视台、广播播放放心消费宣传片和宣传语;各级创建办利用微信公众号、创建网等宣传窗口实时展示创建工作动态。截至2020年底,全省培育参创企业19887家,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378家,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403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528家,县级7874家)。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得到了社会、政府和各创建单位的支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谢谢!

李惠:

请继续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

您好,我是香港商报记者。从消费环境指数发布的情况来看,消费环境建设仍有提升空间,请问,2021年将从哪些方面继续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

 杨国靖:

谢谢你的提问。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大力优化消费环境,让全省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2021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全创建机制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完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人员、任务有落实;健全完善消费环境测评体系,不断提高测评的科学性。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在监督指导规范上下功夫。规范申报公示流程,提升创建工作标准化,确定培育对象,及时跟踪指导,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对已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随机抽查。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媒介,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放心消费创建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加大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市、县(区)创建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社会共治,在形成部门合力上下功夫。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提升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有效性;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氛围。五是加强平台建设,在提升维权效能上下功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及时受理投诉咨询举报,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便利的服务;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有针对性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优化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功能,力争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体现获得感、体会幸福感、体味安全感!

谢谢!

 李惠:

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华商报记者:

您好,我是华商报记者。从本次发布的消费环境指数情况看,2020年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有所提升,但维权放心指数相对较低,请问,2021年维权放心工作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

 杨国靖:

谢谢记者的提问。从发布情况看,今年的消费维权指数为83.70,相对于其它几项指数确实偏低,说明维权放心方面,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消费维权工作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行为主体,需要全社会共同来维护。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严打假冒伪劣、消费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加大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不断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树立大消保理念,综合运用反垄断、竞争执法、广告、合同、标准等监管手段,解决消费者反映的“痛点”问题。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作用,通过联创联建,积极推动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谢谢!

李惠:

再次感谢牛局长和杨处长,也感谢与会的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