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2021年第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3-19 16:18:47 来源:陕新发布

3月18日下午,榆林市举行2021年第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邀请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郝生华,榆林市住建局副局长温建斌,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马锐,榆林市信用办副主任杨文元,榆林市交警支队二级高级警长张庆舟,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曹士军向社会各界依法公开发布本单位本行业诚信“红黑榜”名单,并就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

pic

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谢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2015年,榆林市建立了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制度,每年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领域涉及法院判决不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医疗机构、人防工程、文化市场等,特别是在化解民间借贷信用危机、引导社会各界建立信用机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构建“大信用”格局,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在全市蔚然成风。目前,在全国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榆林市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居陕西省第一名,“诚信榆林”正在成为榆林市的“金字招牌”,榆林市的竞争力、影响力也因此提升。

2020年,市委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失信问题、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金融领域失信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等10项专项治理行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榆林市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持续强化“诚信榆林”建设。按照2021年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2021年第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郝生华同志,市住建局副局长温建斌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马锐同志,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文元同志,市交警支队二级高级警长张庆舟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曹士军同志。同时,还有38家诚信榆林建设合作单位的负责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省级媒体驻榆林报道组、省级网络媒体榆林频道以及其他中省在榆有关媒体和市级新闻媒体十多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六项议程:

首先,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郝生华同志发布第二十五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关情况。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  郝生华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作一简要介绍。

一、2020年执行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898件,执结42714件,结案率97.33%,同比上升5.19%,收结比106.04%,同比上升9.78%。共计查封不动产2808处,强制腾退1244套,查封车辆1711辆,冻结银行账户396余万个,查询了公积金、保险、婚姻登记等信息4万余条。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927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2案36人,向社会公布496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取限消措施47617人次。累计实施网络拍卖7578件次。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台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优化法治诚信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既突出了强制执行的力度,又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坚决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今天,我们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106个案件、169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3724.9783万元。

这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同步通过“信用榆林”等各类惩戒平台公开共享,届时全市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金融机构等征信协助单位将在企业登记注册、政府采购、银行贷款等征信环节对其进行限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一旦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履行了义务,相关单位仍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信用惩戒。积极主动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们也将进行信用修复。我们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也将及时利用“总对总”查控平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特别是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涉嫌拒不履行犯罪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财产及线索举报电话是0912-3232805。

三、下一阶段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安排

2021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将继续发扬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工作思路是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强力推进:

一要全力加强执行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威慑力。要用足用活各类执行强制措施,密织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的一切法律手段。特别要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全面调查核查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真实性和违反限消的严重性,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有关机关侦查,坚决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高压态势,有力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

二要全力加强执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全面完善执行管理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要求。严格规范管理执行流程节点,确保执行行为、执行措施依法、规范、精准、有效。要全面推进 “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

三要全力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执行知晓率。要认真抓好执行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公信,通过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行新机制。要全面推开当事人阳光执行小程序,随时掌握执行案件信息全过程公开。

四要全面开展“三秦飓风2021”专项行动,切实提高自动履行率。要紧盯“两终”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确保当事人权益不被遗忘,依法应续尽续、应恢尽恢。要紧盯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不放松,确保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圆满收官。全面强化对涉疫情、涉金融、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小标的、涉民企、涉刑事财产执行力度。要全面规范被控财产处置的管理,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坚决杜绝推脱放问题,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要及时全面,对财产处置中询价、议价、委托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要注重合法性、合理性、节约性,对参与分配方案要注重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对被控财产要严格精准管理。要规范拍卖程序,加强网拍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提高公众参与率、提高变现率、提高溢价率。

五要全力加强善意文明执行,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六稳六保”,服务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注意执行方法,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严格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依法腾交房屋,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法院的公信力。

六要全力加强执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活动。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执纪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特别是当事人的跟进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重大案件、敏感案件、信访案件要高度重视、依法办理、积极化解,让全体执行干警形成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七要全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行能力水平。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加强执行业务培训,全面准确系统掌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行人员业务能力和运用执行信息化水平。要加强执行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教育,将“一案双查”常态化,集中整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

八要全力加强执行综源治理,切实提高执行联动水平。要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有效发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及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银保监局、信用办、电信公司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惩戒机制。拓宽高速卡口公安检查站查控被执行人的力度,压缩被执行人活动空间,迫使主动履行。

各位媒体朋友们,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气神,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坚定敢打必胜的信心,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力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榆林、平安榆林、信用榆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谢宏:下面,请市住建局温建斌同志发布城市供水、供热规范管理有关情况。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温建斌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供热管理,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努力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公用事业环境,结合我市公用事业工作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市住建局出台了《公用事业管理诚信 “黑名单”制度》(榆政住建发[2018] 145号),本制度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以及供热方面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不按条例规定缴费,私自接入管道用水,破坏公共供水供暖管道设施等诸多违规行为,将列入“黑名单”、进行罚款、追究责任等相应的处罚。我市公用事业管理诚信“黑名单”制度施行以来,供水、供暖还没有被列入“黑名单”的用户。

一、供水、供热企业信息,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

在城市供水方面,目前,城区供水实行IC卡自行购水、智能购水和现场人工抄表购水三种方式。近年来,榆林市自来水公司大力推进智慧水务建设,按计划逐年逐片区更换智能缴费水表,用户已实现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费,用户用水缴费情况也实现了网上监测。在城市供热方面,市供热公司目前开通了多种缴费渠道,方便用户缴费,包括窗口缴费、员工上门催缴热费、银行代收费、公众号及微信生活缴费等等,热费收缴进入“智能支付时代”,用户自觉缴费积极性较高。

二、供水、供热企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在城市供水方面,市自来水公司加强水费抄收管理,居民用户1年抄收3次,非居民用户1年抄收4次,大用户每月抄收一次,无长期拖欠水费情况。在城市供热方面,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在采暖前期积极宣传用热政策,提前进行供热试运行。正式供热期间,保证供热天数,主动提高供热温度标准,多数用户室温能保持在22℃左右(国家标准为18±2℃);积极回应用户咨询与投诉,市供热公司在供热期间,经常进行“访民问暖”抽查活动,全年入户测温超过五百余次;及时解决供热故障,全年未出现停热24小时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可靠的服务保证,使得供热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供水、供热企业管理举措更加有效

在城市供水方面,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缴费的用户,通过打电话告知、送达文字催缴通知、上门收取等方式方法进行催缴后,都能够结清水费。因此,在供水方面没有“黑名单”用户。在城市供热方面,对于非恶意拖欠取暖费的用户,市供热公司与其积极协商,及时合理解决;对于少数无故欠费的用户,通过相应的办法甚至法律途径得以解决(多数于法庭判决前能够缴费)。因此,在供热方面,也没有“黑名单”用户。

自觉自发的缴费局面,体现着良好的公民素质,公用事业的诚信,要靠我们千家万户的每个人来维护。在此,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监督,继续保持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感谢各位领导、媒体朋友对公用事业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真诚期待大家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公安局马锐同志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马锐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通讯技术、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高发、多发的违法犯罪手段,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为有效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市公安机关整合资源力量,多措并举、主动出击,打掉了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出重拳下猛药,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2020年是榆林市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攻坚年,全市公安机关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公安部部署的“云剑2020”“长城2号”“断卡”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向多发高发的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2020年全市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24起,受损金额1.29亿元,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0人。止付涉案银行账户8938个共计2.45亿元;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152个共计7425万元;预警拦截24116次,拦截被骗资金1310万元。向受害人返还被骗资金205.3万元。打掉贩卖银行卡、电话卡“两卡”团伙38个,收缴“两卡”476张。

全市公安机关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平安建设和重点工作予以部署推进,制定下发了《全市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实施意见》,落实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重拳。按照侦查打击、资金拦截、技术反制、预警劝阻等同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分层分级案件侦办机制,及时封堵诈骗域名、网址和网络通讯账号、群组。对于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统一成立专案组;涉案金额30万元以上的,由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申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特别重大的案件由市局提级侦办。深入推进全国“断卡”行动,重拳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对涉诈的电话卡、银行卡开展溯源调查,依法打击整治和惩戒开办贩卖、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的单位和个人。不断加强对全市涉诈人员管控力度,凡是我市回国的电诈重点人员,全部注销出入境护照,逐人见面调查摸底建档;对未回国涉诈人员,加大规劝力度,规劝其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二是建队伍强机制,全面提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能力

强力推进市县两级反诈中心建设,配齐建强反诈专业队伍。市反诈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5名,入驻八家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具备对本市涉案电话号码进行查询、封停,对涉案目标账户进行查询、止付、冻结等功能。年发案200起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立县级反诈中心,专职民警配备不少于12人;年发案在200起以下的县区,建立专职民警不少于8人反诈队伍。反诈中心统筹整合全市侦查资源,全面强化实战能力,提高专业化应用水平。

建立全面精准的技术反制工作机制,跟踪研究犯罪规律特点,建立技术反制数据模型,主动发现犯罪线索,及时获取潜在受害人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诈骗电话、信息、网址及时进行阻断关停,进行深入侦查经营。建立高效的资金拦截工作机制,实现报案人、110指挥中心和反诈中心三方通话,迅速对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冻结。建立分级分类的预警劝阻机制,对低风险潜在受害人通过96110电话预警劝阻,对高风险潜在受害人,进行见面劝阻。建立双管双控人员管控机制,涉诈前科人员和高危人员纳入全国重点人员,实行分级预警和动态管控。

三是抓源头重宣传,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为提升打击防范工作效能,与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方案》,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榆林市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活动监管合作备忘录》等打击治理方案。全市已形成各级反诈中心、刑侦、宣传、治安等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诈骗宣传工作体系,通过社会面宣传、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运用文艺小分队、制作反诈小视频、采访受害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身边的现实案例,深刻揭露诈骗手法,针对老年人、在校学生、企业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榆阳分局的反诈说唱《不要被骗》登上央视舞台,被群众广泛关注点赞转发,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高发,成为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主要犯罪类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打击犯罪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今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 强化破案攻坚、防范管控、技术反制;科学调配警力,建强反诈专业队伍;深入推进“断卡”行动,重拳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压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堵塞管理安全漏洞,积极构建全警反诈、全民反诈新格局。

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坚决打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这场硬仗,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希望广大新闻媒体持续关注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宣传犯罪危害性,提升群众识骗防骗意识。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交警支队张庆舟同志发布终生禁驾人员“黑名单”有关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级高级警长  张庆舟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2021年榆林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有关工作安排,今天,我代表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2020年被处以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和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2020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这一核心目标,集中开展源头风险防范、城市文明出行、破解农村安全难题、公路安全防控、文明意识提升、恶劣天气阻击等六大攻坚提升行动,在全市机动车增加10.4万辆、总量达92万辆,驾驶人增加9.4万人、总量达116万人的背景下,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5.3%,较大以上事故同比下降87.5%,事故预防成绩迈进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媒体朋友们的鼎力相助与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支持,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持续优化、全民守法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中,还有部分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淡薄,随意停车、不礼让斑马线、开车不系安全带、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屡见不鲜,仍有极少数机动车驾驶人漠视法律法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近年来,借助榆林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平台,支队先后多次对在各类严重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中承担主体责任的当事人进行了集中曝光,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叠加了违法成本,提高了惩戒力度,在社会上形成了强烈反响,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警示作用。今天向社会公开曝光的是全市2020年被“终生禁驾”的40名驾驶人。其中,有12人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有28人因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有逃逸情节,被“终生禁驾”。40人中,年龄最大的1966年出生,年龄最小的1996年出生。“终生禁驾”意味着上述40人从此被剥夺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若“终生禁驾”人员开车上路,一旦被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诚信榆林的建设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遵章守法出行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义务。下一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力度不放松,着力化解源头隐患风险、全力保障交通运输通道安全畅通。同时,还将借助建成的全省首个大货车管控平台,会同市信用办、交通局等部门,探索建立对大货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联合惩戒的警示震慑作用,为平安榆林、法治榆林、文明榆林建设做出更积极贡献。

在此,我们也郑重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重点运输行业从业人员:酒后驾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逃逸延误抢救伤者时机,事故责任重大,害人害己。请大家清醒认识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都应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逃逸将面临严厉的行政或刑事处罚。让我们携起手来,崇德守法、平安出行,共建共享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各位媒体朋友,交通管理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需要你们的关注和支持,真诚期待大家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帮助。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曹士军同志发布骗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逾期失信人员名单有关情况。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   曹士军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公积金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科学决策下,市住房公积金全系统齐心协力、创新进取、提质增效,归集、提取、信贷等各项任务目标再创历史新高,成绩斐然。2020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发放贷款突破35亿元,发放额达36.2亿元,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1.54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2.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5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消费贷款占比达到57.2%,对榆林市住房市场起到明显的杠杆作用。除此之外,2020年度我中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致力于服务水平的提升:

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我中心坚持一手做好业务保障,一手抓好疫情防控,结合榆林市实际情况,我中心调整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取消购建房提取5年限制,针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造成的延期缴存不超过三个月的职工,可视为正常缴存,不作逾期处理,并免收罚息,同时不作为征信逾期记录,解除了职工后顾之忧。另外,为确保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平稳运行,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公积金,2020年度共计为91家企业缓缴及降低缴存比例,共涉及缴存职工达16334人,涉及金额达5709.23万元,有效减轻了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负担。

二、优化服务,以方便快捷方式让群众少跑腿

2020年,中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开通网上业务大厅,目前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已实现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功能;二是实现公积金“通缴通取通还”,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还款和查询等业务;三是部署上线电子档案系统、桌面云系统、完成全国首家“智慧+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中心核心业务系统达到省内领先、全国一流水平;四是作为全市“一网通办”试点单位,中心积极推动与民政、人社、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互联共享,目前中心已与9个部门11组数据实现共享;五是多方位搭建好服务平台,我中心积极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积金政策调整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信息,并提供实时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为广大缴存者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防范骗提骗贷,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切身利益

中心坚持以逾期催收为目标,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整治公积金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积极主动向省住建厅、市公检法等部门移交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共计移交线索181条;二是针对靖边等县突出的公积金问题,成立由市政法委牵头的住房公积金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展开集中整治,截止2020年底,共计清收榆阳、靖边等县公积金违规逾期贷款共计537笔,涉及金额1.2亿元;三是利用中心系统业务大数据比对主动开展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专项问题排查工作,对疑似非法中介主动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其中由我中心移交的关于非法中介毛某某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于2020年10月被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四是对公积金领域的失信人员坚持曝光,截止2020年底,累计发布曝光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及贷款逾期失信人员共计493人,其中356人已完成信用修复,整改率达72.2%,起到明显地震慑引导作用,为了进一步引导广大缴存职工能够正确使用公积金,我中心决定借助此次新闻发布会将全市截至2021年3月1日前骗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逾期失信人员共计23人进行曝光通报,并将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平台进行联合惩戒,必要情况下将会诉诸法律途径,维护广大缴存人利益。

2021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跨越创新年”目标,持续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持续强化逾期催收,进一步协调市纪委和市委政法委工作专班,力争在2021年将靖边等县公积金问题基本解决;二是持续完善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动信息共享,同时加快中心信用体系平台及数据库的建设及应用,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审计制度,把行业乱象堵塞在制度笼子外部;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努力使住房公积金业务向智能化方向迈进,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共同开创住房公积金事业新局面。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信用办杨文元同志发布榆林市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选红榜名单有关情况。

榆林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杨文元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衷心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信用工作全面迈入深化发展的“快车道”。各级各部门重点围绕信用基础、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着力打好“组合拳”;坚持以“强基础,重数据;广承诺,全评价;推应用,保权益;多宣传,强教育;促创新,铸品牌”为核心,实施十项硬措施,全力打造信用榆林样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12月,我市城市信用综合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22位,首次进入全国30强,并稳居全省第一。

我市在加强信用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企业诚信文化建设。2020年,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市社会信用工作水平,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

按照《陕西省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陕发改财金〔2019〕1706号)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榆林市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榆宣发〔2020〕23号),面向全市开展企业诚信示范创建。在各县市区,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协同下,349户企业主动参加初步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指导,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申报对象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同时向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核实、征求意见。94户存在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欠缴税费、涉嫌违法犯罪、行政处罚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初审被否决。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组织相关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255户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了120家综合得分高的企业开展企业诚信创建。

企业诚信建设示范创建主要是从八个方面开展:一是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开展全员信用教育,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二是开展客户信用管理。三是开展员工信用管理,建立员工信用档案。四是企业加强守信自律,主动向社会作出公开信用承诺,主动公开企业经营方面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应用,六是积极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信用惠民、社会信用宣传等各项信用建设活动,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七是鼓励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八是鼓励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积极创新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机制。

在创建期间,我们也会同市信用协会同步进行了不间断的跟踪监测,到年底大多数企业具备了验收条件。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市发改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对107户自愿参与的企业进行了逐户实地考察和验收评价,最终有99户企业通过验收。2021年1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并向社会公示后,授予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99户企业“榆林市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列入企业红榜名单,有效期限为2年。下一步我们还将这项示范企业的守信典型事迹和案例编制成册,向社会各界宣传推广。

希望受表彰的99户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弘扬企业诚信文化,不断增强企业软实力,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的模范引领作用,以诚信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希望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加大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报道,营造崇尚诚信的社会氛围,打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大格局。

最后,利用这次机会再次请各位媒体朋友关注“信用榆林”、宣传支持“信用榆林”,让我们一起为建设“信用榆林”,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谢宏:刚才,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十五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涉及109个案件、169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3724.9783万元;市住建局发布了我市城市供水、供热规范管理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发布了我市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情况;市交警支队发布了2020年年40名被处以终生禁驾人员“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3名骗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逾期失信人员“黑名单”有关情况;市信用办发布了99户“榆林市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红榜名单,以及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情况。

新闻发布会后,请各发布单位按照陕西省信用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尽快将“红黑名单”信息录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并在信用中国(榆林)、榆林文明网等进行公示。请广大媒体和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意见》和市委宣传部等3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

“红黑名单”信息可登陆榆林文明网或市政府新闻办公共邮箱下载。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一直以来的不懈努力和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媒体记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