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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 2021年第一场

时间:2021-06-08 16:47:57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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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9:30,延安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举办“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海,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总工程师高爱云,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科长王力,介绍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们关心的提问。发布会由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贺冬梅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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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贺冬梅: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委改革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共同举办的“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

本场是2021年的第一场,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来了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海先生,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总工程师高爱云先生,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科长王力先生,请他们介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们关心的提问。

延安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同时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市。自2018年4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通过3年的艰辛努力,延安已经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程建设项目“六个一”审批管理体系,受到国务院职转办、国家住建部、省职专办的充分肯定。

下面,就请王志海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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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海: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这里举行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莅临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关心、支持延安改革发展的各级领导、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立了一张蓝图统筹项目、一个系统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升服务、一张表单整合材料、一个部门集中审批、一套机制规范运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六个一”审批管理体系,有效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共享、协同不顺畅等问题,实现了审批流程更优、手续更简、时限更短,大幅降低了成本,受到市场主体普遍欢迎,助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对延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国、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

在工程建设项目“六个一”审批管理体系的框架上,按照中省市的要求和企业的企盼,我们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先后推出了“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效果十分明显,既压缩了项目建设周期,又降低了企业成本,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充分认可和普遍欢迎。

下面,我就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从3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什么是“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指的是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审批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事项清单、办理程序,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标准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和企业信用状况等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给各行业部门推送告知承诺信息,各行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承诺人未按时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的一种审批模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目的是为了转变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优化营商环境。

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主要范围包括:

1.全市社会投资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和厂房项目除外);

2.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工程建设项目;

3.政府、企业投资的既有建筑改造等3类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服务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各审批部门和行业部门采取以下4项措施,有效保障此项改革落地落实落实细。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各行业部门依法制定了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办法,压细压实监督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批部门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做出审批决定后,行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审批部门推送相关信息,审批部门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依规追究项目单位和有关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是建立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定期对审批事项和告知承诺制事项、材料“三张清单”进行效果评估,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无法把关,或已产生严重后果的告知承诺制事项,将及时按程序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强化社会信用管理。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企业法人基本情况、承诺事项等信息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和单位,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制。建立“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和联合奖惩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四是实行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审批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做到项目单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进行项目报建,快速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场直接由市场主体检验的大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政策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锐意创新,统筹协调、强化落实,努力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创新成效、新亮点,为延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贺冬梅:

谢谢王局长。现在开始提问,在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群众新闻网记者:

请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前期试点效果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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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总工程师高爱云:

《方案》印发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以“市场主体真实感受评价改革成效”为导向,瞄准制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手续的时间和环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构建了更加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一是审批时限持续压缩。通过全面梳理可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按照不同类型项目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清单,规范审批流程。《方案》明确的3类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审批效率不断提升。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手续的环节和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三是企业成本大幅降低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施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通过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缩时限,有利于压缩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成本。如延安万达城项目从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总共用了43个工作日,与以往比较,节约了3个多月时间,项目审批快、效率高,节约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及融资成本约6000万元。诸如延安万达等一批项目等一批项目均以“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相关手续,有力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微延安编辑:

“拿地即开工”是不是也属于“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范围,目前我市“拿地即开工”改革推进情况如何?谢谢

高爱云:

“拿地即开工”也属于“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范围。2019年8月,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延安市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在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试行“容缺受理 告知承诺 拿地即开工”审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改革效果明显,既压缩了项目建设周期,又降低企业成本,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充分认可。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建设,高质量发展,巩固改革试点成果,在总结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实施办法》,将“拿地即开工”审批实施范围扩大为延安市中心城区(北至河庄坪、碾庄、青化砭一线,南至三十里铺,东至郑崖村,西至裴庄),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范围内。

阳光报记者:

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如果企业没有履行承诺,如何监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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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科长王力

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如果企业没有履行承诺,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严把审批项目关口,对不履行承诺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我们采取失信项目限时整改、撤销相关项目行政审批决定同时禁止失信企业所有项目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惩戒。

二是加强监管检查力度,进一步夯实监管部门责任,对不履行承诺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大相关失信企业所有项目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信息档案。

三是完善信用体系监管,由网信部门将失信情形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并将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降低信用等级。

贺冬梅:

再次感谢几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