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 (第二场)

时间:2021-06-28 09:33:07 来源:陕新发布

6月25日上午,榆林市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史克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榆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法官培训中心主任艾晖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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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榆林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二场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史克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法官培训中心主任艾晖。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四项议程。

首先,请市公安局史克兢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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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史克兢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年以来,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安保维稳任务同步推进。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迅速动员部署,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六大专题学习和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指定学习材料。认真开展“学史悟思想强根铸魂 奋进新时代追赶超越”主题活动和“四史”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开展了法治宣传提素养、预防犯罪促和谐、隐患排查保平安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树情怀“四大活动”,确定四类18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成果转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

一、优化公安机关公共服务办实事。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已出台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在户籍、交通、治安和出入境管理等方面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市公安局出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六项25条便民利民措施,交警支队推进12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落实,各县市分局也结合实际,分别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55条,累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916件,推出一批“马上办、就近办、上门办”创新做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工作办实事。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一是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惯用手段和重点受害群体,印制了反诈防骗告知书和反诈防骗宣传册,在全市进门入户开展精准防范宣传,目前已发放37000余册。二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断卡”行动。截止6月底,全市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3人,打掉办卡团伙9个,收缴银行卡623张,电话卡282张。三是强化预警劝阻和止付冻结工作,及时挽回群众损失。今年以来,全市止付冻结涉案账户9200个,拦截被骗资金3.6亿元,止损7249万余元。四是用好反诈预警专号。全面宣传推广“96110”全国反诈预警专线和“国家反诈中心APP”,形成全民反诈新局面。

三、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实事。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安保维稳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出击,及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托榆林公安“互联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应用平台”,加大对因欠薪讨债、家庭婚姻、邻里不和等因素引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加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等复杂部位的治安检查和“九小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加强重点物品的社会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走访群众36.4万户,整改安全隐患237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700余起。

四、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办实事。紧盯群众诉求集中、社会广泛关注、发展迫切需要的急事难事,依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等活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先后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30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7条,组织全市公安民警辅警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排查梳理在便民利民、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260余个,围绕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排查发现的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提升公民素养办实事。充分发挥公安一线所队与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紧密的优势,围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禁毒管理、防火安全等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1662次。以《榆林公安平安建设宣传片》和《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为载体,在电视、广播和公安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多样化、分众化宣传,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宣传3270余次。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开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及时反映公安机关服务民生、解决群众现实困难的真实事例,定期发布治安防范提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榆林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期待大家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下面,请市检察院柴长涛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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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柴长涛

今年以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立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做实做细。全市两级院共推出涉及未检护航促成长、公益诉讼保民生、司法救济解民忧等多个方面195项便民利民措施,为全市人民群众办实事累计630件,形成长效机制191项,切实从检察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用心、用情的法律服务,体现了检察温度。

一、普法宣传方面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针对新时代普法需求,打好普法工作组合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院以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普及、世界环境日等为主题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5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为367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专题讲座165次,共有两万四千余人次接受法治教育。

3月26日,市检察院在榆康社区组织举办了一次别出心裁的集中宣传,以陕北说书的艺术形式对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进行宣讲。现场,检察干警还结合群众最关心的套路贷、离婚冷静期、未成年人犯罪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通过以案释法、讲述法律小故事的形式向社区群众讲解了法律规定中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新规定、新理念,并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通过普法宣传努力让群众做到知法在心、守法于行。

二、司法救助方面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履职作为,扎实开展救助工作,彰显了检察温情。今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发放司法救助6次,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4.5万元,

3月29日下午,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办案人员深入榆阳区孟家湾乡考察被害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了解到被害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第六检察部加快该案救助程序,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6月9日上午,两级检察院对万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了公开听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案件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有效缓解了申请人万某某生活艰难的困境。

三、公开听证方面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的要求,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累计举办了各类案件听证会累计66件,讨论案件87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319人参加。

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失火罪一案召开听证会,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提出了对张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处理意见。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民警、被害人根据案情,均对张某某有无羁押必要性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对检察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均无异议。会后,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考虑参会代表的意见,向侦查机关发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

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

全市检察机关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今年以来,两级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6次,邀请未成年人进院开展活动10次,共有八万两千余名师生、家长受法治教育。

5月31日,榆林市院联合神木市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学校校长、老师、学生家长代表200余人走进神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座谈。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受侵害方面所做的努力,建议检察机关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多种宣传形式相结合,实现法治资源、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为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贡献检察力量。

五、公益诉讼方面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榆林实际,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持续发力,拓展公益诉讼“等外”案件范围,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今年以来,两级院在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等方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63次,发出检察建议351份。

为切实守护弱势群众利益,进一步保障广大残障人士的出行便利和出行安全,今年4月起,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探索检察机关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5月26日,市检察院与榆阳区检察院联合市残联、区残联,以公园、图书馆、银行、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人流量大且通行量高的道路为重点,深入细致地进行实地走访,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今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服务,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下面,请市司法局王小健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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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健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是树立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惠及榆林百姓、教育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凝聚奋进力量”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推出十项便民措施。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达到84%,做实做优群众“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让最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惠民生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89次。组织“送法下乡”系列普法宣传活动91次。为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69次。电话申请预约服务24件,办理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特殊人群电话预约上门援助服务16件,全市13家法律援助机构实行了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助制”。实行受援助群众在“援助律师库”选择律师制度。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社区+物业+调解员”新模式,形成人民调解+市域治理新经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排查矛盾纠纷1992件,调解成功1914件,基本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围绕建党100周年、承办十四运、常态化疫情防控、三大保卫战等全局性工作部署开展专题普法行动,让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普法宣传103次,代写法律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2234次,为群众办实事78件。

五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坚决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六是公证事项推行《单身证明》《未婚证明》承诺制。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公证、涉外未婚公证中,当事人无须提供《单身证明》《未婚证明》,只须作出承诺,声明其现处于单身或未婚状态,保证其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在该声明书上签字(捺指印)。

七是建立群众对“红头文件”违法、违规问题投诉举报制度。全面公开举报渠道,群众对县市区(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和信件举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

八是落实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人员窗口接待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公证机构对出生、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执照)、文本相符等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行“最多跑一次”服务,当日就能拿到公证书。

九是公证机构实行延时服务缩短办证时间。对所有正在办理、尚未办理完毕的公证事项实行延时服务,缩短公证办理时间,将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公证事项的办理时间从十五个工作日缩短至十个工作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十是公证机构推出上门服务 “常态化”。坚持为乡村振兴、金融机构、老弱病残孕和在监收押人员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为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金、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服务事项实行减免费用。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当事人在受理、办证、送达等环节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鲜活经验,坚决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在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上继续推进,以扎实工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下面,请市中院艾晖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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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法官培训中心主任艾  晖

各位记者、媒体朋友们: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榆林中院高位统筹、稳步推进,在市委和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对标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心、出实招、发实力、见实效,努力实现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和效果导向的统一。

筑牢为民初心。全面、系统、深入研学“四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围绕群众所想、企业所需、基层所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察民情访民意,面向社会发放电子调查问卷,邀请各界代表先后召开5场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51条,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解决问题的“履职清单”。在切实摸清群众诉求的基础上,结合法院职能,全市法院共出台诉讼服务、审判和执行三大类249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累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140件,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

优化诉讼服务。全面推广“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诉前保全、诉前鉴定、立案、送达等服务功能整合于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事物全办清”。创新“网上办、指尖办”做法,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诉讼服务网,切实解决查询案件难的问题,让群众感受指尖上的便利。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繁简分流”,全市法院共网上立案2261件,跨域立案226件,以速裁方式结案8613件,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积极与市妇联、交通、金融等行业对接,同时聘请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全市法院共计调解案件5823件,做到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严格审限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时间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的实施意见》,加强审限变更的实质性审批管理,紧盯审理时限,全面严格审限管理,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4.43天,比去年同期缩短27.14天,下降37.92%。积极清理全市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夯实基层法院一把手责任,市中院每月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专项通报,督促按时完成,下降幅度明显,切实解决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低、办案周期长的问题。探索对送达、扫描上传等辅助性事务实行集约化管理或引入外包模式,将交通肇事、建设施工等案件鉴定工作置于诉前,腾出“审限”,缩短办案用时。

强化执行措施。为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榆林中院一次性出台《关于开展“三秦飓风·2021”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7个专项活动文件和金融案件办理规则等6个指导性文件,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清理“两终”案件、集中治理执行案件暂存款、“涉民生、涉小标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推进执行繁简分流和团队化办案模式,快速受理、快速查控、快速划拨、快速兑付有财产、标的小的案件。神木法院自主研发“执行集约管理服务平台”,唤醒大批沉睡“僵尸”执行案,实现“两终”案件动态化监管。全市法院共计办理执行案件15713件,执行标的额15.8亿元,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引擎。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法院开展“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 汲取红色司法力量”活动,通过“百场庭审进基层”“百案调解”“百项便民小举措”“百场庭审直播”等,子洲法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裴家湾法庭开设“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司法公开机制,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结合审执工作和“双报到”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举行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营造全民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尽管我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个别法官干警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为群众办实事措施还需进一步创新、完善,办实事的效果、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仍需持续提升。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关心最集中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研究解决。二是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加强干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做到学思践悟,在干中学、学中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内生动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梳理“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原地打转”的老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紧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法院良好形象的同时,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纵深推进,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感谢各位领导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为我们介绍各部门开展实践活动有关情况,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