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 (第五场)

时间:2021-07-05 15:42:00 来源:陕新发布

7月2日上午,榆林市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级调研员冯涛,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波,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翔,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乔峰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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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五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级调研员冯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波,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翔,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乔峰,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本部门实践活动的具体情况。

首先,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级调研员冯涛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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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级调研员  冯涛

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级调研员  冯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持续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是事项应进必进,实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办事不求人”。全面提升政务大厅集约化便利化水平,将67个部门单位的1652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高效集中办理,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已移交的414项事项,设立30个“小综窗”,由审批局各领域科室进行并联审批;对暂未移交的事项,由审批局前台统一受理和出件,推送各部门后台限时办理;对未划转的公共服务便民事项,由各驻厅单位逐步推行一窗“无差别”受理。目前,日均有3000名群众进厅办理事项近5000项。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以小切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从“压环节、简材料、缩时限、优流程”入手,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对于一般性审批事项,不上局务会,不须局长签字。针对环评等时限较长事项,采取远程评审等方式,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在此基础上,又专门梳理出3大类22条“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其中多为与广大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实现了群众办事减材料30%、减时限52%、减环节57%、减人员70%、减跑动次数64%的“五减”目标。

三是开展“适老化”服务,在“快时代”不忘给予老年人“慢关怀”。我市政务大厅日益便民,但不少老年人因跟不上信息化变革而办事不便。为此,我局实行了系列“适老化”服务举措。如:老年人入厅时,无需扫码,凭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由专人登记、确认体温正常后,佩戴口罩即可进入大厅;办事时,叫号系统会优先呼叫办理,减少排队时间。同时,完善大厅设施设备,配备老花镜、轮椅、医药箱、口罩、雨伞等用品,在等待区设置“敬老专座”;设立老年人服务专区,将医疗保险、生活缴费、不动产和养老统筹等涉及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的窗口整合至专区;设立专用通道,选配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业务咨询、优先办理、帮办代办、打印复印等暖心服务。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审批和服务提供支持和引领。我市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集中体现。通过推进市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程,建成市政务服务网和“榆快办”APP,接入省网厅和“秦务员”,将我市办件信息、“好差评”等数据推送省上;推进市级平台在区县的部署应用;全力打通16个部门25条市级专网;加快实现省市县通、市级各部门通。

五是倾听百姓心声,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上线“我为群众办实事”模块,依托12345便民服务热线开通“我为群众办实事”专线,在市政务大厅开设“办不成事窗口”。通过网站、热线、窗口3种渠道,建立“线上+线下”受理模式,针对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复杂诉求和重大疑难问题,建立受理交办、办理反馈、审核回访和监督考评的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起来,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凝心聚力推改革、优服务、办实事,千方百计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决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谢谢大家!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下面,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黄波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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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黄波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黄波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从细微处入手,突出“小切口、大变化”,围绕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围绕城市环境更宜居,大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保障国卫复审和迎接“双运会”,开展了中心城区渣土运输和商砼车管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迎国卫复审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保障十四运测试赛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取缔流动商贩5350处6480人次;取缔出店经营3436户3805人次;取缔马路市场991处1252人次;拆除清理各类店招店牌1426块;清理布幔广告条幅、野广告3075处;规范共享单车4942辆,暂扣3810辆,整治违规运输渣土55起,市容环境持续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拟定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城乡环境卫生任务目标及考核办法》,开展了全市环境卫生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建设了村庄垃圾收集设施5万余个,乡镇转运设施39个,垃圾处理场87座,配置了收集运输车辆1000余辆,保洁员8400余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编制完成了《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建成开放了榆林市科技馆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

二是围绕市民生活更舒适,认真推动“民生实事”办理。按照“科学设置、能建则建,应划尽划”的原则,将闲置用地、废旧厂区改建成临时停车场,不断提高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启动了停车场建设项目、小型停车场(点)设置施划项目,计划建设停车场两处,增加停车位250个,施划新增车位3000个。截至目前已完成26处场点设置,新增停车位1300个。全面启动《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刚性推进停车点位配置,切实解决困扰城市发展的停车难问题。积极推进《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出台,确保共享单车规范运行、有序发展,着力为市民群众创造绿色便捷的出行条件。科学建设和管理便民服务市场,启动了文化北路临时便民疏导点建设项目,计划新建50个摊位,对南川便民疏导点、保宁西路便民疏导点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对世纪广场沿街面地段进行有序开放,计划设置流动摊点300余个,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计和生活问题。

三是围绕管理服务更高效,积极推进榆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充分利用智慧化手段,围绕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城、一端惠全城”的目标,建设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起集“四大体系”“七大板块”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目前《榆林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专项会议研究确定,纳入榆林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大力推进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成立工作小组,先后到山东淄博、菏泽等地实地调研,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力争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资源和投资资本,全面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四是围绕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开展“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大调研活动。组织全局300多名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企业、家庭,通过向群众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交流等方式,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解难事;依托“百姓问政”、“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了解群众的诉求,为群众解决发生在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局上下先后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255件,收到市民群众送来的锦旗25面。

下一步市执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管好城市作为始终不渝的工作方向,从细微之处着力,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努力让群众在城市生活中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下面,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翔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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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翔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翔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们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调研、找准切口、注重细节、强化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们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期盼最集中、关切最紧迫的问题,聚焦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明确任务,推动落实。

二是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查摆问题、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精准对接,分别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康榆林行动3个领域,研究提出了4个项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来抓,建立了项目台账、项目清单,及时跟踪项目进展,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紧贴群众需求,大力实施市场监管服务提升行动

一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是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市共有学校食堂1352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329家,覆盖率达24.33%,其中高校学校食堂有16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11家,覆盖率68.75%,中小学566家,实施126家,覆盖率12.26%,幼儿园770家,实施126家,覆盖率24.94%。有效地满足了学校师生、家长及监管部门随时随地参与监管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各类学校明厨亮灶工作水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是实施方便群众购药服务提升行动。为解决群众夜间购药不方便、不便利的问题,我们大力推广自动售药机的使用,自动售药机作为实体药店的延伸,相当于零售药店的陈列柜台,涵盖250余种药品,每台自动售药机月销售额达3-5万元,成为医院销售处方药的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已投放自动售药机4台,分别放置在榆林市第一医院榆林院区和绥德院区、靖边县医院、靖边县中医药。该模式既丰富了医院临床药品品种、品规,满足了临床用药、购药多元化需求,又减少了患者购药时间,有效监管了处方药的销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购药。

三是实施保健食品放心消费提升行动。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更好地提升我市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开展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期间共检查经营主体238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337人次,发现问题61个,责令整改61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起,根据举报查处问题1起。举办科普宣传27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全市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是实施社区解忧助困服务提升行动。结合党员干部“双报到”工作,深入社区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到航宇路社区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帮扶并给予捐助;开展“共驻共建 党史小课堂”志愿服务活动,市局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为社区群众讲党课。

三、精准施策,各直属单位服务活动特色鲜明

为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市局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市局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开展了特色鲜明的服务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辖区内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业务路程远、耗时长等困难,经过三个月的筹划酝酿、精心设计、全力实施,于6月29日率先在全省系统内开通并运行网上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系统;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深入辖区市场,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进行精准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研究建立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台账,参与社区共建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认领共建项目,投入44000余元完成了柳营路社区地面硬化,解决了多年困扰社区群众的难题;市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深入创新主体开展专利申请指导服务工作,重点排查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损害发明人相关权益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举一反三,积极探索,谋划新思路、拿出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推动今后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下面,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乔峰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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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乔峰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乔峰

先生们、女士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今天,我们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表示欢迎!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消防救援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前身是公安消防部队。2018年,按照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集体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2019年12月,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式挂牌成立。改革转制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忠实践行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始终树牢“两个至上”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为群众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紧盯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探索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新方法新途径,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榆林消防支队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十项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关于消防工作的操心事、烦心事,促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健康向好发展。下面,我们将主要措施予以公布:

一、优化办理程序,强化简政放权

1.建筑面积300㎡以下公众聚集场所(不含公共娱乐场所)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单位(场所)申请进行,单位(场所)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或不办理,各地不得将场所建筑面积达到300㎡作为受理条件;单位选择不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在进行现场检查时,不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实施处罚。

2.单位(场所)因产权、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申请换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的,提交新营业执照(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具的未改变建筑(场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消防设施、未进行装修改造的书面承诺后予以直接换发,于1个工作日办结,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和进行现场核查。

3.积极对接协调,理顺消防救援机构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与公安、文旅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前确认单位(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关系,向教育、民政等部门解释说明“公众聚集场所”的概念和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法律依据,需要在行政审批前或定期确认单位(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21年4月29日公布实施,支队在榆林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承诺管理制度。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由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缩短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特殊情况亟需办理的,申请人可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预约排队,提前办理。

二、改进监管模式,强化隐患整改

5.对应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经现场检查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虽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但主动停止使用、营业且积极配合整改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6.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无法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单位或个人主动落实防范措施、积极配合整改、做出书面承诺并于七日内整改完毕,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主体责任

7.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双随机”检查,在对单位(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同步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执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开展检查,通过公开承诺、跟踪监督、实效评估、信用惩戒等监管手段,促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

四、拓宽服务渠道,强化为民举措

8.单位(场所)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可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提前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消防救援机构应在5日内进行上门服务,指导单位整改问题。

9.在受理窗口公示受理范围、办事流程、审批时限和监督方式,提供文书范本、纸质资料、电脑查询和现场咨询服务,对群众咨询要正面回应、耐心解答,确实无法办理的要悉心解释、提供协助,设置政务服务评价系统、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让群众在细致入微的指导帮扶中感受消防执法的“温度”。

10.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和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救援站,每月对外开放不少于两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利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网络课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视频授课资料、课件等,方便单位获取消防知识。

朋友们!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国家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消防救援队伍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大力推进消防救援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建设发展新篇章!

同时也诚恳的希望新闻媒体朋友们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消防救援工作的宣传引导,着力构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打造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共同促进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感谢各位领导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为我们介绍各部门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情况需要了解,可以在会后和相关部门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