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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2021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三)

时间:2021-08-16 17:06:35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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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10:00点,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1年度第三场主题发布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化冬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程及海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海明玉同志,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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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秦仁康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整体安排,今天召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1年度第三场主题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邀请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化冬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程及海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海明玉同志,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驻安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营商办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首先请范院长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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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范化冬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嘉宾,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我院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3项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牵头工作。现将我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利

近年来,安康法院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决策部署。安康中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对民营企业的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权益持续加大保护力度。继《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依法保护产权、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印发之后,今年3月,安康中院又出台《关于加强司法服务助力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从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提升精细化服务质量、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开等方面进一步为助推产业发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依法履行职能,妥善审理涉企纠纷。截止6月底,全市法院共新收(刑事+民事)审判案件13302件,结案11413件,结收比0.86,结案率82.45%。平均审理天数30.59天。其中审结涉企民商事纠纷3741件,占各类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8%。新收执行案件8403件,结案6181件(涉企执行案件2848件),结案率72.45%,执结标的70931.4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38.16%。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审判团队专业化,高效化解涉企案件。在审判业务庭下设专门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纠纷、破产案件审判团队,提高审判效率。今年,我院民三庭审理的70多件涉商标权纠纷,集中送达、集中开庭,程序环节耗时大大降低,通过合议庭的努力,70多案均调解,原告撤诉,所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45天,一方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尽量减少涉案个体工商户的损失,社会效果较好。

四是有效利用多媒体,强化失信惩戒。积极探索失信惩戒方式,利用官网、官微、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拓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范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信用惩戒真正落实到位。截止6月,我市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405人次,限制高消费2720人次,限高率24.31%。

五是严格审限管理,提升案件质效。制定《关于严格审限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审限审批管理办法,严格审限变更的审批程序,杜绝随意变更审限,切实解决“隐形”超审限问题,对于长期未结案件,实行院领导督办制。截止今年6月,安康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7.76%,其他因客观原因,如进行司法鉴定、当事人申请和解而依法中止、需以其他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等需要延长或扣除审限的情形外,不存在因审判法官主观原因恶意拖延办理的情况。

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措施,提升涉诉主体的司法获得感

安康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节省诉讼成本,为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的提升提供内生动力和制度支持,进一步提升涉诉主体司法体验。

一是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进一步保障“登记立案”多渠道,“跨域立案”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网上立案899件,协作跨域立案136件,立案时间大幅度降低,真正实现在“家门口立案”。依托 “陕西移动微法院”人民调解平台,汇聚线上解纷资源,达到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实现纠纷化解“零”成本。上半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收全市案件数量4615件,通过调解结案1572件。不断完善“一站式”电子送达, 6月1日起,安康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集中送达窗口“上线”,配备集中送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接送达工作,全院民事、执行案件集约送达工作正式展开,当月,全市法院通过电子送达文书数量18910件。根据省法院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安康中院诉讼服务建设综合质效评估分值为81.5分,名列全省中级法院第1位。

二是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普通案件简化审的繁简分流方案。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先行明确疑难复杂案件的类型标准,确保难案精审。对于其余案件再作进一步细分,从中筛选出案件事实相对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了的典型的简案,将此类案件直接纳入快审速裁程序,最大限度提升审判效率。除去疑难复杂和简单案件,剩余的案件则可归入相对简单的普通案件,从而形成由繁至简的案件三分格局,按照速裁庭、普通审判庭、专业审判团队等分案类型和标准分流案件。

三是推进涉商事纠纷多元调解及诉调对接机制,降低诉讼成本。安康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今年3月,我院配合市工商联组建安康市民营企业商事争议调解中心,为《安康市民营企业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细则(试行)》提供专业意见,《细则》对强化人民调解,完善诉调对接提供了具体路径,进一步推动涉民营企业多元解纷机制的建立。同时,我院进一步畅通了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拓展涉诉企业跨域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施行缓交诉讼费用等措施。

四是依托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上半年,安康中院先后印发《司法规范化人民法庭创建标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司法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措施》,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加强、审判团队优化、法庭功能完善、装备设施齐全、诉讼服务便捷、案件质效优良、参与治理深入、司法保障有力的创建目标。夯实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桥头堡作用,以《民法典》普法教育为主要内容,针对不同受众开展“菜单式送法”。平利法院推出“1+5”团队模式,延伸审判职能;岚皋法院执行工作落实让申请执行人“只跑一次”制度;旬阳法院“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承诺,让群众意见建议见效在行动中。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提供高效司法服务。上半年,全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3962件,司法确认193件。

三、强化工作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裁判文书应上尽上。上半年,全市法院文书公开率达90%以上。向省院推选的四篇优秀裁判文书均为涉企案件,其中一篇是中院民三庭审理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在陕西地区提起的第一批诉讼案件,也是涉疫情纠纷,具有典型意义。上半年,全市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1189件,观看总点击量245677次。安康法院的庭审工作已经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

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好法律宣传。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十条诉讼服务便民措施》,落实“五进”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举办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普法讲座69场次,召开意见建议座谈会20场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350余件次。

三是利用媒体平台,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给企业家营造安全、诚信、和谐、放心的营商环境。截止6月底,通过各级各大平面及网络媒体,先后发表涉民企典型案例、新闻宣传稿件130余篇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安康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案件的专业审判能力。结合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需求,加快打造涉知识产权、破产、金融、等领域的专业审判团队,补齐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实践短板。

二是深化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梳理和分析涉民营企业纠纷案件呈现的特点、成因,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帮助。比如,今年中院民二庭在对全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研的基础上,协助我市制定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三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降低诉讼成本。充分利用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多元解纷机制运行,将公司纠纷、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设很好融入到两个一站式建设中来,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质效,切实让科技的成果惠及每一位当事人。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安康法院将与社会各界一道,全力打造最安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借此机会,恳请社会各界多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同时也监督我们履职践诺,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人民群众。

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秦仁康:

谢谢范院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西北信息报记者  陈涛

提问1:你好!我是西北信息报记者。刚才范院长发布辞中说咱们安康中院制定出台依法保护产权、服务企业发展等相关文件,请问具体的产权保护及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体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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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程及海

答:首先是体现在平等保护上。给企业、企业家提供一个平等、公平的竞争环境非常重要。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国企还是民企,都要坚持法律面前企业同样平等的原则。二是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领域,都要秉持客观、审慎的办案理念。比如在刑事审判领域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的界限,防范刑事执法权介入经济纠纷;在执行领域中院也出台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维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西部法制报记者  陈洪钧

提问2. 你好!我是西北信息报记者。办理破产是法院牵头的一项重要指标,破产案件如何启动,也就是说破产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有权提起破产重整、和解的当事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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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海明玉

答:《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安康广播电台记者  寇杨

提问3:你好!我是安康广播电台记者。从营商环境角度出发,结合法院办案实际,目前安康的经济市场运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中小企业应当如何防范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海明玉:

答:存在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太合理,创新型、技术型企业稀缺,中小企业普遍产能较低,抗压能力弱,较大规模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实体经济失衡。特别是房地产领域,一旦出现工程建设受阻,涉及群体纠纷通常是一系列的而且是比较复杂的,不论是对安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都比较大。二是受融资环境及经济下行影响,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这也是近年来民间借贷、小额借款及融资担保案件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另外,近几年网络借款合同也在增多,在给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同时,也存在很多法律问题,比如合同无效的风险、非法集资类犯罪的风险、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等等。总之,作为市场主体,面对市场环境的客观影响,一定要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改变“事后救济”的传统观念,在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要强化社会责任感,这样才能让企业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秦仁康:

谢谢各位的介绍和回答,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关注和了解,可会后和相关部门对接。后面我们还有四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新闻专题发布会,请大家继续关注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