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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21-08-26 11:24:57 来源:陕新发布

8月24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余林先生、四级调研员赵亚军先生,介绍我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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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晗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

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要重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这是中央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以高水平保护倒逼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作出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的重大宣示。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并宣布了具体目标。这是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充分体现了中国主动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同时,这也是对国内各行各业推进碳减排、实现碳中和发出了动员令。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就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具体部署,指明前进方向。8月19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聚焦实现减污和降碳协同增效,在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碳排放权市场建设、试点示范、深化排污权交易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余林先生、四级调研员赵亚军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先请余林副处长作介绍。

余林: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今年以来我厅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

一、首先介绍一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背景及意义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都提出要协同推进减污降碳。2021年3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就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具体部署,提出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总抓手”的提出,使得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地位极大地凸显了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污降碳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各项工作作为“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最现实的检验,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行动,协同推进污染减排和降低碳排放,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强化统筹,扎实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心怀“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扎实做好碳达峰行动基础工作。组建以国家气候战略研究中心、陕西省环科院低碳研究中心为主的技术团队,对历史年度碳排放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我省碳排放减排潜力,研究低碳发展的潜在空间和着力方向。组织开展省级及各市(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摸清历史排放数据,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做好数据支撑。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紧盯督察问题整改。

三是聚焦关键重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八大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夯实数据基础,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做好数据支撑。按照企业报送、第三方集中核查、技术单位复核的原则,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严肃性。截止目前,已组织八大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完成2013-2019年碳排放数据报送及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工作,建立了企业碳排放报告及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年4月,我厅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及时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八大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开展在线数据填报工作。其中发电行业已完成线上数据填报和第三方机构的核查和技术单位的复核,7月底已按时将数据上报国家,其他行业碳排放情况核查和数据上报工作按要求将于9月底前完成。我省现有63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均已完成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开户入市,具备入市交易的条件。

四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全省“两高”项目环评台账。按照省发改委最新“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我厅立即排查涉及项目环评审批办理情况,建立了全省“两高”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严格新建“两高”项目管控要求。新建“两高”项目须同时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落实区域削减要求,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加快推动各市(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科学优化钢铁、煤炭、石化等重点产业布局,推动建设绿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五是强化示范引领,加快实施重大碳减排工程和低碳试点示范。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产业化示范工程、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项目。大力推广国华锦界电厂15万吨碳捕集项目运营示范效应,加快推动延长石油集团100万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示范项目投产运营;积极推进延安市、安康市国家低碳城市和商洛市、西咸新区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延长石油、中石油长庆油田伴生气综合利用,推进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研究。制定《控制甲烷排放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省级低碳示范单位征集工作;大力培育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做好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

六是创新投融资工具,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请省政府向生态环境部推荐西咸新区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动我省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充分发挥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财力支撑作用,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工具,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气候变化领域,通过试点带动我省低碳产业发展。

七是运用市场手段,推动企业自主减排。“十三五”期间,我省通过污染减排,累计实施重点减排工程1572个,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1.29%、11.87%、21.79%、18.8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全省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深化排污权交易工作,我省已建立起以二级市场为主、一级市场为辅的交易模式,2021年上半年共交易67笔,交易金额3337.9万元。其中二级市场交易30笔,交易金额1476.04万元,极大地促进了企业自主减排积极性。同时,为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纳入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推动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上半年全省共完成氮氧化物减排项目70个,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17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29个,氨氮减排项目117个。

三、重点突破,科学谋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时提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要求,保持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拼劲,保持钉钉子、久久为功的韧劲,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重点从政策创新、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升等方面发力,切实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美丽陕西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是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上聚力突破。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并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审查和削减替代制度,开展能源类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试点,在政策措施方面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污染物减排协同增效。细化分解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约束性指标,将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二是在发挥碳市场助推作用上聚力突破。持续做好纳入碳市场的电力等八大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监测、核算报告、核查审核工作。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加大对我省2021年首批纳入交易的63家电力企业排放数据重点核查力度,待国家核定2020年碳排放配额后核算盈缺,指导企业入市交易,完成2019—2020年首个履约期的履约工作。组织开展八大行业以外或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煤以下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数据的摸底工作,为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奠定基础。

三是在加快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产业化利用上聚力突破。积极构建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研发机制,加快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推广应用,实施应用煤基化工二氧化碳加氢技术,实现生产中固碳和碳中和。推动延长石油集团100万吨CCUS示范项目投产运营,建成中国第一个大规模、产业化CCUS示范项目。

四是在试点城市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上聚力突破。加快推进延安市、安康市国家低碳城市和商洛市、西咸新区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组织评定我省第二批低碳示范单位,持续推进省、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推动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开展碳达峰项目库建设,撬动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葛晗梅:

感谢余林副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

陕西农村报记者:

刚才发布中提到了做好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请问都有哪些活动?

余林:

谢谢你的提问。经国务院批准,8月25日为我国第九个全国低碳日,今年的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为做好2021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在三秦大地营造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浓厚氛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安排,我厅结合我省实际将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举办陕西省2021年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将于低碳日当天,即明天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举行。介绍陕西低碳十年成果,发布《2021全国低碳日陕西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养成低碳行为习惯,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助力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做有识、有责、行动的低碳达人和绿色低碳企业。

二是召开减污降碳、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三是举办 2021 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学校、社会公众等,开展低碳环保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宣传普及低碳理念。通过展板介绍、印发低碳知识手册等形式,全面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科普知识。

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宣传绿色低碳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全省发送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科普短信提示。

五是开展低碳试点省十年成果宣传短片展播 。在公众场所通过视频展播的方式,宣传陕西低碳试点省十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能源结构调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国家级低碳试点市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六是指导全省各市区开展丰富多样的低碳日宣传活动。按照我厅统一安排,各市区将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其中西安西咸新区、商洛市、安康市、延安市等地将结合各自特色,积极宣传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及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好的做法。

陕西日报记者:

今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一个月时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702万吨,累计成交额3.55亿元。请介绍一下,我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情况?

赵亚军:

谢谢你的提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之一。今年7月14日,生态环境部赵英民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全国碳市场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只纳入了八大行业(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八大行业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企业)中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入市交易。

我省高度重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将全省八大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协作在省环科院设立了低碳经济研究中心,在经费和技术上提供了保障。同时,作为碳市场省级职责部门,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八大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八大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夯实数据基础,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做好数据支撑。

二是加强能力培训。我厅多次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发展中心、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专家对我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开展关于政策解读、核算方法讲解及数据填报培训。对省内发电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和管理的系列培训,为发电企业答疑解惑,指导企业按时保质完成在线填报工作、碳配额发放、账户注册登记,交易账户开设等工作。目前我省纳入全国碳市场的63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具备交易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碳排放核查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继续对我省纳入全国碳市场的63家发电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指导企业根据各自碳排放配额情况入市交易,完成首个履约期的履约工作。

中国城市报记者:

在刚才介绍到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请问我省在相关技术应用方面的进展如何?

赵亚军:

谢谢你的提问。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以下简称CCUS)是国际公认的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大规模快速减排、迈向“碳中和”的关键技术路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是指通过碳捕捉技术,将工业和有关能源产业所生产的二氧化碳分离出来,将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将捕集的二氧化碳注入深部地质储层,实现二氧化碳与大气长期隔绝的技术。采用二氧化碳驱油和传统的用水驱油相比,能够降低原油黏度,改善流度比,增加流动性,继而提高原油采出率,同时CCUS技术可将二氧化碳封存在地下,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积极意义。

我省拥有全国唯一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延长石油集团和中石油长庆油田两大油田公司,同时我省也是全国最大的化石能源产地,在地质构造、产业链、创新链方面具备最好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实施条件。我省碳排放源高度集中在陕北地区,鄂尔多斯盆地地质构造稳定且二氧化碳封存潜力以千亿吨计,这一区域的源汇匹配度高,可以最大化降低封存成本,具备最好的CCUS实施条件,也是中国CCUS示范项目最多、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地区。同时我省具有国内最完整的CCUS产业链、供应链,80%以上的材料、装备可以实现自主制造。

我省CCUS技术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我省已建成长庆油田定边黄3区块5万吨CO2驱油与封存示范项目;延长石油靖边油田CO2驱油与封存示范项目供气的榆林煤化工5万吨/年项目;兴化集团的宇气体有限公司8万吨/年食品级CO2捕集装置(煤制合成氨过程),陕煤化集团所属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3万吨/年食品级CO2捕集设施(煤制合成氨过程)和陕西宝鸡凤翔工业园陕西裕隆气体10万吨/年CO2捕集设施(煤化工)。今年6月25日,榆林神木市的国能锦界燃煤电厂低浓度15万吨/年燃烧后碳捕集设施建成投产,是目前已建成的国内规模最大的碳捕集项目,标志着陕西的CCUS从高浓度煤化工尾气捕集CO2,逐步转向排放高、捕集难度大、排放CO2浓度低的燃煤电厂捕集。

目前,我省已形成省级主管部门规划引导,科研机构技术服务,高排放企业率先捕集,油田公司注入封存试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的陕西CCUS发展模式,构建起了“1+1+N”有序发展格局。

 

西部网记者:

刚才介绍到我省正在开展碳排放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请问,我省开展试点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余林:

谢谢你的提问。实施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是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实现固定污染源减污降碳源头管控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我省作为生态环境部确定的碳排放评价试点省份,向生态环境部报送了试点工作方案,同时根据碳排放源构成特点,在煤化工行业试点的基础上同步开展煤电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发布试点相关文件,明确煤化工、煤电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在试点的两个行业新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要增加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明确建设项目二氧化碳的产生节点,开展碳减排及二氧化碳与污染物系统控制措施可行性论证,核算二氧化碳产生和排放量,分析建设项目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出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二是全面调查我省已投产煤化工、煤电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情况,基本摸清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建立行业碳排放量测算方法以及行业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和方法。

三是完善项目环评管理要求。建立煤化工、煤电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碳评价管理体系,明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等要求。

我省计划用1年的时间完成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通过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力争形成碳排放评价可复制推广经验,为建立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奠定工作基础,推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