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西安市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8-26 18:07:10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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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10时,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我市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工作亮点成效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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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锋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以来,我市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大气、水环境、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今天的发布人: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军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赵元伟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中省市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记者参加。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天的发布会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举行。

下面,请刘军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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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军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西安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按照安排,下面我就2021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工作亮点和下一步工作举措,向大家进行通报。

一、2021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方面:一季度,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指标任务。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20天,同比减少3天;其中优级天数13天。综合指数5.45,同比改善2%。

六项污染物“三降两升一平”:“三降”:PM2.5浓度4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5.8%;O3浓度15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4.4%,CO浓度1.6毫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1.1%。“两升”:PM10浓度10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9.6%;NO2浓度4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12.5%;“一平”:SO2浓度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持平。

——水环境方面:1-6月,我市“十四五”六个国考断面(新丰镇大桥、沙王渡、三郎村、灞河口、黑河入渭、沣河入渭)水质分别为Ⅲ类、Ⅳ类、Ⅲ类、Ⅱ类、Ⅱ类、Ⅲ类,优良率为83%(2021年考核目标暂未确定)。

二、工作亮点

(一)坚持铁腕治理,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先后围绕扬尘、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露天焚烧治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统筹谋划,科学制定方案措施。提请市人大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决定》,编制印发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全运蓝”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方案体系。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围绕夏季易发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了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规范化建设,实施了机动车及夜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整治行动,在“三夏”秸秆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禁烧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

四是严格督导,加强考核问责工作力度。上半年,累计向各区县、开发区及各市级牵头部门移送突出大气污染问题2550个,全部要求立即整改并实施“一单两罚”。每月对空气质量排名后三位的区县、开发区予以财政资金扣缴,并对连续两次排名后20位的街镇、开发区片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截止6月底,共对12个区县的21个镇街(片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开展源头整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上半年,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渭滨、黑河、沣皂、灞浐)水质达标率100%。

二是持续做好水质监测预警督办。市河长制水质监测结果显示:1-6月,全市19条河湖45个监测断面中,41个达到考核要求,达标率91%。针对潏河、皂河等部分河渠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偏高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区县、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排查整改。

三是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大力推进《西安市入河排污口分类管理规范》编制。督促浐灞河沿线区县、开发区落实入河排口“一口一人”“一口一策”制度,对排污问题较多的区域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排口加快实施排查整改。

(三)落实综合管控,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落实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节联动管理。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用地风险排查的通知》,组织对全市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设用地进行排查。二是强化土壤污染源综合防治。印发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计划》,全力推进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按照隐患排查指南和工矿用地自行监测指南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固体废物管控。

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加快应急处置建设(卫达公司新增一台10吨/日微波处理设备,新配4台医疗废物转运车),全面接管我市隔离酒店垃圾的清运处置。按照“三张清单”对医疗机构、隔离酒店、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开展日常调度,发文规范隔离酒店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管理。严厉打击随意倾倒、丢弃、倒卖、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二是持续开展固体废物环境安全整治工作。细化年度危险废物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整治。积极做好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与管理计划备案,确保1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覆盖。截至6月底,排查发现问题隐患80处,整改76处,其余4处正在抓紧整改。

三是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印发了《西安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塑料治理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先后两次对各区县、开发区禁限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全市禁限塑工作。

(五)坚持铁腕执法,持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

上半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273人次,检查企业7680家次,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050件。实施查封扣押企业17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数2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11件,拘留人员8人,约谈企业70家。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西安全运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承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为契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西安的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生活更美好。

一是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国家、我省、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聚力实施夏防期专项整治、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全力做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机动车尾气整治,统筹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二是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河湖水质监测,督促相关单位着力解决部分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继续做好市、县级地下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核实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持续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三是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建设用地环境准入,落实土壤调查评估制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源头管控,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履行环境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严格管控固体废物。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医疗废物及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垃圾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过程环境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

五是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今年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处罚金额及配套办法案件数量上取得新突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谢谢刘局长。介绍情况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请提问:我是中国日报记者,请问刘局长,西安市提出要在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实现“全运蓝”,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来实现这一目标?

刘军:今年以来我们把保障好全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作为今年生态环境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专门制定了《西安市“全运蓝”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方案》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筹备保障工作关于大气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又充分考虑到“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起步和开局。《方案》在任务设定上,以蓝天保卫战行动为支撑,着力提升区域环境治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和会期严格管控,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从而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举办期间实现西安“全运蓝”。

《方案》具体分为会前保障措施和会期强化保障措施两大块内容。

(一)会前保障分两个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阶段为1至3月,严格落实《西安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11项重点任务。

第二阶段为4至9月,严格落实《西安市2021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的“四大结构”调整优化及各项专项行动。

(二)会期强化保障措施包括:

在精准预测、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强化重点行业污染管控、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强化城市面源污染整治和加强执法监管和指挥调度等7个方面,共30条措施。

请继续提问:我是西部网记者,请问赵队长, 2021年西安市将重点开展哪些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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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赵元伟

赵元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9日正式揭牌成立,为副局级建制,内设综合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和执法三大队,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依法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执法稽查,督办上级交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负责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今年计划重点开展9项专项执法行动,分别是:①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执法行动;②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行动;③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④全市重点有机废气工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⑤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执法行动;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⑦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专项执法行动;⑧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行动;⑨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行动。

我们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全力办好第十四届全运会作出应有贡献。

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回答!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