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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时间:2021-11-17 08:58:16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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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女士、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田平利先生、水生态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刘任杰先生,介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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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处处长  葛晗梅

    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

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要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水源涵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今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

我省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肩负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女士、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田平利先生和水生态环境处刘任杰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先请王若燕副处长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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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王若燕

王若燕: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我省“十三五”以来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国家在我省设置了50个考核断面,要求到“十三五”末,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2%,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2020年,全省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2%,优于国家考核目标2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水质总体评价提升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6个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达到长制久清。汉江、丹江、嘉陵江、黄河干流、无定河水质优,渭河干支流、延河水质总体良好。水环境质量达到近20年来历史最好水平。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将考核断面增加到111个。1-9月,全省河流总体水质良好。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5个,占比85.6%,与去年持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4个,占比3.6%,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纳入国家考核的3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汉江、丹江、嘉陵江、黄河干流和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支流、无定河水质总体良好,延河水质轻度污染。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构建制度体系,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将碧水保卫战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与各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按月调度重点工作进展,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建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任总河长的省级河长制工作体系,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相继修订出台了《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制定实施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开展了渭河、汉丹江流域污染补偿。为打好“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今年以来,深化流域污染补偿机制,制定了《陕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市(区)意见。突出黄河、长江分区保护,按照“三水统筹”的思路,编制完成《陕西省“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印发了《陕西省2021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

(二)聚焦重点河流,黄河流域水质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对渭河、延河、无定河实施“一河一策”治理,特别是在渭河流域开展了两轮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十三五”末,渭河入黄潼关吊桥断面水质从过去的劣Ⅴ类提升至Ⅱ类,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在黄河支流清涧河、渭河支流石川河开展专项治理。2020年印发实施《清涧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当年年底清涧河王家河断面实现了“消劣达Ⅲ”的目标。针对石川河水质反弹问题,今年深入开展石川河综合治理抓点示范工作,印发了《石川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抓点示范工作方案(2021-2022年)》,以基流保障、点源治理、面源防控为抓手,推动石川河水质全面向好,积极探索全省“三水统筹”治理样板,今年1-9月石川河岔口断面由2020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化情况在全国排名第2。

(三)推动规范管理,水源地水质有效保障。全省共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66个,其中市级46个、县级131个、乡镇及以下589个。累计对市级、县级和“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内910个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治。同时,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20年底,27个纳入国家考核的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均完成规范化建设,水源达标率、保护区整治率、应急管理能力等较2015年分别提升7.1%、9.3%、19.1%,确保了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今年修订颁布了《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了《关于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四)部门联合发力,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省住建厅联合我厅协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长效排查机制。排查城市黑臭水体26条,其中:西安21条,铜川1条,渭南1条,榆林3条。2019年印发了《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实行挂牌督办和交叉监测,截至2020年底,全省26条黑臭水体全部实现“长制久清”。今年5月,两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反弹或新增城市黑臭水体。

(五)坚持减排扩容,工业治水能力显著提升。在积极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小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减排。通过对宝鸡市蟠龙工业园区、商洛市商丹工业园区进行环评限批等手段,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42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并与环境执法监管平台联网。大力推进工业节水,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7.27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73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2%;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六)加快设施建设,生活污染治理提质增效。积极实施《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截止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128座,日处理能力达到516万吨,是2015年6倍左右。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5%和93.5%,新建污水管网长度2067.1公里,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49平方公里。目前黄河流域共计80座污水处理厂按照准Ⅳ类排放标准实施了提标改造,改造率74.1%。

(七)防治面源污染,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提速。落实《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成立了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整治建制村4200个,实际完成整治6359个,完成率151%,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6960个,配套率98.77%,超过95%的目标要求。

(八)提前组织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逐步完善。为了摸清底数、规范管理,2019年开展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同时,对城市建成区直排口提出封堵要求,2019年封堵直排口653个。2020年5月,参照国家试点标准,主动开展黄河流域(陕西段)专项排查,排查出黄河干流及一级支流3026个排污口,对黄河干流中105个存在问题的排污口实施整治,截至10月底,已整治完成94个。经过两年持续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建立了全省排污口管理台账,建成“全省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目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启动新一轮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渭河干流及一级支流石川河。

(九)提升应急能力,水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经省政府同意,与上下游甘肃、河南、四川、湖北四省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突发环境事件七年连续下降。聚焦输油管道隐患整治,陕北地区已建成各类拦截坝3200多座,在延河、无定河等主要河流的关键点位,建成322座较大的应急拦污设施。2020年至今,共发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3起,占全部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的16.7%,相较输油管线泄漏事件发生最高峰的2013年,减少了31起。今年以来快速、妥善处置8起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其中1.20嘉陵江铊浓度异常事件处置和应急监测中好的做法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三五”以来,我省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但黄河流域仍存在水资源不足、水生态脆弱的问题,部分国控断面水质易反弹,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长江流域担负南水北调重任,环境风险隐患、尾矿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等方面问题不容忽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突出黄河流域污染治理和长江流域水质保护,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打通岸上和水里,开展协同治理,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夯实地方政府管理责任。印发《陕西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各市(区)编制实施“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及111个国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加快实施《陕西省2021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紧盯水质易反弹、易波动断面,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开展重点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补偿,夯实地方治污责任。

二是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印发《关于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快“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巩固县级及以上地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

三是开展污染源源头治理。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加快黄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提升工业集聚区处理设施管理水平,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湿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氨氮、总磷和总氮入河污染负荷。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现状和治理情况调研,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四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今年年底前完成黄河干流问题排口整治工作。开展渭河干流和一级支流石川河的排污口排查。在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逐步推进黄河支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

五是探索“三水”统筹管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制定重点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开展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全面掌握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提升缺水地区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实施石川河综合治理,探索“三水”统筹治理模式。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机制,培育示范典型。

六是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风险防控,加大尾矿库治理和环境修复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加强黄河流域石油开采炼制、石油输送管线、危险废弃物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范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葛晗梅:

谢谢王若燕副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

陕西日报记者:

刚才的发布中提到,我省正在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和断面达标方案,请介绍一下主要有哪些内容?“十四五”预期将实现什么样的效果?

王若燕:

首先,简单介绍下我省“十四五”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为深入打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厅于2019年底启动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联动、试点引领、地市落实、流域统筹的思路,由13个市(区)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在此基础上编制《陕西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编制突出了4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三水统筹”。首次将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进行统筹考虑,在问题分析、目标制定、流域治理各个环节体现“三水统筹”,力求从根本解决水环境问题。二是突出“分区治理”。根据我省地域差异,全面评估陕北、关中、陕南的水生态环境现状,提出分区治理思路和流域治理措施。三是突出“协同管控”。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的配合,形成协调治污能力。四是突出“问题导向”。按照“问题在哪里、成因在哪里、措施在哪里、落实在哪里”的编制思路,针对河流断面逐一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在编制内容上,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成效和经验,提出了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从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和水风险防控5大类,细化提出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防范水环境风险等具体措施。同时,针对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区域和10个重点流域(延河、无定河、北洛河、清涧河,渭河、泾河、石川河,汉江、丹江、嘉陵江)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从组织领导、法规标准、经济政策、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等6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为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在编制《陕西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为确保我省80条河流、111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我厅指导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区)针对每个断面编制水体达标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各市(区)按照《陕西省“十四五”国考断面“一断一策”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大纲》,统一编制框架,主要包括总则、区域概况、水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主要水生态环境问题识别与研判、水体达标治理措施、重点工程和投资概算及保障措施等7项内容。与《规划》相比,水体达标方案是基于每一个断面制定,精准度更高,科学性更强,并落实到具体的治理项目,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

下一步,待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全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后,我们将按照国家规划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规划》并印发实施,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精准落实111个国控断面达标方案,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要求,从传统的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转变,主要在3个方面体现治理成效。

一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黄河流域总体水质保持良好。

二是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三是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流量得到逐步恢复,长江流域生态流量进一步保障。

凤凰网记者:

请问,我省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中,排查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哪些?目前的进展如何?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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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  田平利

田平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国家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试点工作之前,参照长江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做法,我厅在2020年5月—10月,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共发现黄河干流陕西段入河排污口1002个,21条主要一级支流入河排污口2024个,其中渭河干流排污口206个,发现问题排口105个。今年,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厅制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渭河全流域和石川河排查任务,2022年完成黄河干流陕西段和其他支流排查任务。2021年-2023年分阶段步骤完成溯源、监测和整治任务。

截至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完成了基础资料整合。依据本次专项行动技术指标要求,沿渭河和石川河的6个市(区)的基础资料均已全部收齐并上报生态环境部。二是完成了无人机航测工作。今年7月底,6市(区)完成无人机航测方案的制定及上报,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家评审。8月初,各地完成航测空域申请和第三方航测公司的确定。目前,6市(区)无人机航测工作已结束,并完成航测数据的上报和解译工作,共排查面积1810平方公里,其中卫星影像排查区域153平方公里(宝鸡市129平方公里,渭南市24平方公里);无人机影像排查区域1657平方公里,(宝鸡市346平方公里,杨陵示范区65平方公里,咸阳182平方公里,西安市412平方公里、渭南市516平方公里,铜川市136平方公里)。三是积极筹备排污口人工徒步排查工作。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目前我厅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对接入河排污口人工徒步排查工作有关事项,同时要求各涉及市(区)提前筹备,做好外省抽调人员的交通、食宿、工作路线以及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对我省主动加压、不等不靠,全面推进排查工作进行了报道,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高标准要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肯定。

此次排查范围包括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陕西段及一级支流石川河,涉及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等9个城市。具体范围以所排查河流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黄河干流陕西段以陕西省境内一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至少1公里,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延伸范围。河流(段)两侧10公里内工业园区应整个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象是按照“站在水里看岸上”原则,所有向水里排污的“口子”都纳入排查整治,包括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混排口以及存在污水排放的沟渠、排干等。

截止今年10月,去年自行开展排查发现的105个黄河干流问题排口,已有94个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已完成整治的问题主要是排污口水质超标、沿河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问题。未完成整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农业农村污染等方面。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积极开展排污口的溯源和监测,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实施入黄河排污口的综合整治工作。

各界导报记者:

我省目前仍有个别劣Ⅴ类断面和水质不稳定的断面。针对这类断面,我们主要采取了那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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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处  刘任杰

刘任杰:

今年,生态环境部下达我省劣Ⅴ类断面控制比例为4.5%,即劣Ⅴ类断面不超过5个。今年1-9月,我省劣Ⅴ类断面总数为4个,可以达到国家控制要求,其中马莲河黑城岔、皇甫川大桥2个断面为本底值超标,沮河户村、石川河渭南市出境2个断面为氨氮等污染因子超标,另外,孤山川孤山镇、云岩河秀西、无定河辛店等断面水质不稳定,出现了反弹,反弹主要原因为: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不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不善、提标改造尚未完成、企业生产事故等。为持续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个别劣Ⅴ类断面和水质易反弹、易波动的断面,我厅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确定了孤山川孤山镇、云岩河秀西等14个重点管控断面及无定河辛店、延河朱家沟等8个加严管控断面,明确断面2021年年度水质目标,并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国控断面水质管控的通知》,指导相关地市进一步做好重点国控断面水质管控。具体将从5个方面推进水质改善。

一是加强断面汇水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等排污单位的管控,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要求排污。二是组织监测力量,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关注分析水质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治污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涉水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发挥科技执法手段,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四是重点针对造成水质异常波动的固定污染源、交通运输等移动污染源、超标污染因子涉及相关行业等,制定应急管控措施。五是进一步完善“一断一策”达标方案,制定2021年度达标措施,确保目标可达。对水质同比改善明显的断面,总结经验,高度关注,确保水质不反弹。

同时,我厅实行了重点断面包抓制度。对14个重点管控断面实行包抓保障制度,责任到人负责重点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研判、预警,各包抓保障组适时开展现场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断面水质不断提升。必要时,由省生态环境厅驻市督察局进行现场督察。我厅按月向各市(区)政府通报重点管控断面水质状况,及时调度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一些管控不力的地区通报预警,必要时约谈有关单位,确保断面水质提升。

葛晗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