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 通报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2022-03-17 14:57:03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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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冀武,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出席,通报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先生,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冀武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女士,请他们通报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张厅长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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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东: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我们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首次迈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全省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7.3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95.4天,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0.3天;水环境质量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8个百分点。我们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铜川市、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城市排名第一和第二位。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下面,我从5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3,同比改善7%。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依次是商洛市、安康市、延安市。12个市(区)同比均改善,改善幅度前3位是商洛市、铜川市、榆林市。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3位的县(区)为宜君县、旬邑县、麟游县,陕北地区为甘泉县、黄龙县、宜川县,陕南地区为镇坪县、佛坪县、留坝县。

(二)优良天数。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42~343天,平均290.5天,同比增加0.7天。杨凌示范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优良天数同比均有所增加。

(三)重污染天数。由于沙尘暴的影响,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9.3天,同比增加2.5天。杨凌示范区、宝鸡市同比有所减少。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3.9天,同比减少2.8天,安康市、商洛市和韩城市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12个市(区)PM10浓度范围为43~8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2个市(区)同比均下降,下降幅度前3位的是商洛市、宝鸡市、安康市。

2.细颗粒物(PM2.5)。全省12个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24~4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12个市(区)均同比下降,下降幅度前3位的是榆林市、商洛市、西安市。

3.其它四项污染物。全省12个市(区)O3平均浓度14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CO平均浓度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

(五)自然降尘。全省12个市(区)降尘量范围为4.2~9吨/平方公里·月,平均5.6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1.1%。降幅较大的是安康市和延安市,同比分别下降35.2%和34.5%。

(六)降水酸度。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和耀州区、三原县、略阳县、华阴市共15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1157个, 未检出酸雨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01条河流上23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7%,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3%,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持续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干流宝鸡段、咸阳段水质为优,西安段、渭南段水质良好。渭河干流共21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同比上升9.5个百分点;无Ⅳ~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9.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无变化。渭河干流上9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

(三)渭河支流水质良好。渭河33条支流56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5.7%,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7%,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6%,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

(四)无定河水质良好。无定河14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85.7%,同比下降14.3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14.3%,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无变化。

(五)延河水质良好。延河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75%,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5%,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无变化。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良好。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为优。监测的1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无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同比无变化。黄河干流上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出陕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优;13条直接入黄支流中,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云岩河、金水沟、南洛河、徐水河和双桥河等8条支流水质优,孤山川、仕望河和澽水河水质良好,清涧河轻度污染,黄甫川重度污染。

(七)湖库水质及营养化状态。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除瀛湖外,其余3个湖库水质同比无变化。湖库营养状态评价:石门水库、王瑶水库、瀛湖、红碱淖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同比无变化。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9项全指标分析结果显示:国家考核的33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同比等级不变;对466条路段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66.7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同比等级不变;对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958点次,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γ辐射、空气、水体、土壤、电磁辐射、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等178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以上是我发布的主要内容,虽然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质量春季沙尘天气频发,冬季雾霾常现,黄河流域水质总体不优,还需要我们持续奋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2022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抓好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抓点示范”,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李惠:谢谢张厅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请开始提问。

各界导报提问:您好,我是各界导报记者。2021年我省空气质量首次进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请问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今年如何巩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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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武: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首次“破四进三”,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首次成为达标省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里程碑式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深入一线调研推动工作;分管副省长坚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精心指导,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各部门周密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省发改委对关中地区规上工业非电用煤消费实施控制,制定实施了《陕西省散煤和燃煤小锅炉“双清零”方案》,省工信厅印发实施了《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和“散乱污”工作企业整治方案》、《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实施方案》,省住建厅印发实施了《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省商务厅出台了《陕西省2020-2021年秋冬季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动相关领域治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重大活动的环境治理保障。“十四运”会期间,组织召开了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座谈会和联防联控座谈会。协调生态环境部和山西、河南两省,实现污染天气应对的同向发力、协同治理,10个设区市赛期优良天数比率达到100%,创近年以来最好水平,重大活动保障中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取得新突破。夏防期间(2021年6月1日-9月30日),全省10个国考城市综合指数同比改善7.8%,秋冬季攻坚期间(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关中7个市(区)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1.1%。全省10个国考城市2021年PM2.5平均浓度35μg/m3,O3平均浓度143μg/m3,首次实现双达标,PM2.5和O3协同控制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各市区真抓实干。全省完成216台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治理;完成32家涉VOCs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386家涉VOCs企业原辅材料替代,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专项检查4609座次;完成4.89万余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并查处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2297辆;关中地区散乱污企业保持动态清零,关中4家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减少。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扎实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分两批完成12个市(区)第二轮省级督察。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强化了各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扎实开展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等涉大气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涉工业炉窑企业1299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288家,立案处罚企业71家;检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企业3102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342家,立案处罚金额411.98万元,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全省上下攻坚克难、团结协作,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严峻挑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按照省政府2021—2022年度秋冬季全省铁腕治霾工作点评会议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确保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紧盯秋冬季重点区域,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对标对表,倒排工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有效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

二是紧盯夏秋季重点时段,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推进关中地区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稳定实现超低排放。

三是紧盯移动源重点领域,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大力发展公铁多式联运。

四是紧盯面源重点要素,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禁止露天焚烧,加强扬尘管控,针对疫情后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复工复产,加大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帮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李惠:请继续提问。

陕西网提问:您好,我是陕西网记者。刚才的发布中提到,2021年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近年来最好水平,请问,围绕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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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燕:2021年,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近年来最好水平,这个成绩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面,我从六个方面介绍相关情况。

一是构建制度体系,筑牢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去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加强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编制了《陕西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建立“2大流域-3个版块-25个重点河流控制单元-111个国控断面”的管理体系。组织各市(区)编制实施111个国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实施精准治污。制定了《陕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加严水质严重反弹断面扣缴标准,进一步夯实属地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统筹城市和乡村,加强工业企业和生活源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26条黑臭水体全部达到“长制久清”。同时,开展黄河流域县级市黑臭水体摸排工作,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积极实施《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面对突发疫情,对西安市、延安市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及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隔离点及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日调度,对医疗废水处置精准指导,确保医疗废水处置到位。

三是聚焦重点断面,提升重点流域环境质量。逐月分析国考断面水质,督促、帮扶相关市(区)整治未达标断面水体。针对1季度水质防控难点,指导各市实施特殊时段水质管控,有效防止季节性水质反弹。针对个别劣Ⅴ类断面和水质易波动的断面,我们组织专家分析研判、专人包抓,市县具体落实,确保了水质持续改善,并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对涉赛事城市饮用水水源进行分级管控,涉水项目水体水质全部为优,汉江(汉中段)提名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四是开展抓点示范,典型引领碧水保卫战新局面。探索“三水统筹”、“协同治理”的治理模式,开展石川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抓点示范工作,通过实施治理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补充生态基流等措施,石川河水质显著改善。2021年铜川市岔口国控断面水质由上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较国家“十四五”考核目标提升了2个类别,铜川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339个城市第1名;石川河渭南出境断面由2021年年初的劣Ⅴ类提升至Ⅴ类,达到国家“十四五”考核目标,石川河入渭河省控断面水质保持为Ⅲ类。另外,在推进省级抓点示范工作的同时,培育市级抓点示范,在流域综合治理、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业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确定了22项市级抓点示范项目。截至2021年年底已完成14个,在全省形成“点上有示范、面上有成效”的良好态势。

五是提前组织推进,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参照国家试点标准,我们主动开展了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共排查排污口5521个,其中长江流域858个,黄河流域4663个,建立了全省排污口管理台账,建成“全省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黄河干流105个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目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正在对渭河干流及一级支流石川河开展新一轮排查。

六是推动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配合省人大修订《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了《关于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全省市、县级水源地及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已全部划定保护区,共764个。目前我们正在加快推进其他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在以上措施推动下,我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李惠: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陕西日报提问:您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请问在这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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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峥:2021年是“十四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开局之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分区分类、科学合理、建管并重,开展试点示范、强化督导帮扶、推动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新增完成了731个行政村(集中安置点)、累计完成5541个行政村(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到32%,较“十三五”末提升4.1个百分点。完成了45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其中纳入国家监管的30处),以上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十四五”实现了“开门红”。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介绍一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调查摸底、完善规划。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完善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实施改造和提升。建成了村级基础信息录入系统,并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和录入,建立“一村一档”,夯实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工作思路和治理目标。

二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统筹推进城镇和乡村协同治理,农村污水治理与改厕、黑臭水体整治相衔接。坚持“因地制宜”,依据村庄实际情况来确定治理思路和模式,避免简单的用“城市模式”来套用农村地区。坚持“科学合理”,优选低成本、低耗能、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和工艺设备,防止片面追求“高大上”,造成资源浪费和后期运行困难。坚持“分区分类”,根据陕北、陕南、关中不同气候地域条件和农民生活习惯,采取不同模式来解决农村污水问题。坚持“建管并重”,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推动以县域为单元建立并落实“建设、运行、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三是示范引领、督导帮扶。积极推进泾阳县、汉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试点,试点县的9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工程全部高质量完成。深入开展“抓点示范、典型引领”活动,围绕石川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总目标,安排2300万元资金支持耀州区、富平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富平县、三原县、泾阳县、麟游县、杨凌示范区确定为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区),落实治理补助资金1.57亿元。指导白河县、石泉县、略阳县、泾阳县等地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监管长效机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先后对高陵区、岐山县、大荔县、宝塔区等十多个县(区)的农村生活污水现状进行研判指导和技术帮扶,通过视频会、培训班、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指导各地推进治理工作,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突出主体、强化保障。农村污水治理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农民主体,积极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工作格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联合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部门建立统筹调度、信息共享、协调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中、省资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积极拓展资金渠道,我厅会同国开行陕西分行出台了《支持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作方案》,推动解决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短缺问题。注重宣传引导,在中国环境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美丽三秦”栏目宣传报道各地的治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四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治理任务是,到“十四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累计完成6941个行政村(集中安置点)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纳入国家监管的125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快补齐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规划引领、系统治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建设、流域治理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科学谋划、系统治理。二是突出重点、梯次推进。以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分区分类、梯次推进。三是因地制宜、资源利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因地制宜、简便实用,科学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治理技术。四是示范引领、建管并重。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县建设为引领,提升治理成效,明确各方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五是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省级统筹、市级推进、县级落实,夯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

 李惠: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