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 (第二场)
时间:2022-06-02 16:39:29 来源:陕新发布
6月1日上午,榆林市举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榆林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宏革,榆林市住建局副局长杨昊铭,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鑫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市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宏革,市住建局副局长杨昊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市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相关情况。
首先,请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宏革同志介绍情况。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马宏革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今天我们按照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的要求,在这里召开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在此感谢媒体朋友、各位来宾的关心和关注。
目前,我市在降低企业参与成本、消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普遍增高,投标的竞争性、公平公正性愈加突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完善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新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将采取一系列手段强化监督监管工作,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施工过程中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下面,我通报一下去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2021年以来,我们共调查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8起,立案查处招投标违法行为15起。其中:对未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3家招标人,和围标串标、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7家投标企业,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款582.58万元,同时,取消了2家企业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目前,还有1起串通投标案件和1起挂靠、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问题线索,正在调查。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是通过优化调整评标办法,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建议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特点,合理设置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进一步突出企业履约能力和社会信用的评审比重,让交易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二是加大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通过招投标清标软件和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是发改、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施工现场与交易市场的数据比对,核查招标成果落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导信箱、百姓问政、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测平台等渠道举报反映有关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陈规陋习,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充分参与,更离不开广大媒体朋友的关心和支持。请大家多宣传、多监督,帮助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昊铭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昊铭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近年来市住建局对全市264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抽查检查,对建设各方主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共查处了3起出借资质违法行为。分别对陕西宸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和记入不良行为一年;对榆林市民生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一年内资质不得升级增项;对榆林中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并计入不良行为一年的处罚。通过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大幅提高了企业违法违规成本。
为了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和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对违法施工企业进行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依法限制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资质证书。
二是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除罚款外,有违法所得的,要予以没收。
三是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进行处罚。
四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建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通过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主体形成强力震撼,有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各位媒体朋友,请大家多宣传、多监督,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鑫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张鑫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事业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工程建设领域为全市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工程项目发包的过程中,出现了形式各异的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严重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市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围标串标和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和知情者,积极揭发检举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各位媒体朋友,请大家多宣传、多监督,谢谢大家!
冯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陕西科技报记者:听请问,这次打击围标串标的重点,主要有哪些违法行为?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宏革: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以围标为目的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其中恶意竞标最为恶劣。
2.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 伪造或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5.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已刻不容缓,在围串标过程中,就会出现资质借用、挂靠、作假等违法行为,就会导致施工现场发生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界导报记者:请问,近几年榆林市破获的串通投标案件,主要有哪些形式?
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鑫:近年来破获的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主要有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的;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的;或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压低投标报价,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设计变更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实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
2. 投标人相互串通。主要有部分投标单位形成联盟,结成利益共同体,采取轮流坐庄、多家陪标的方式串通投标,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好处或利益互换。或通过租借不同资质的多家企业,同时以好几家租借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
3.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授意,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协助招标人串通投标人投标;也有一些不法招标代理机构为了非法经济利益,与投标人勾结,相互串通,出卖招标人利益,从中谋取中标。
对上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日报记者:请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一般有哪些方式?谢谢!
榆林市住建局副局长杨昊铭:建筑市场违法违法行为的认定一般通过查看施工合同,项目主要人员的合同、工资、社保关系以及工程款、材料款、劳务费的收付关系来认定该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当然,违法违规行为带有一定隐蔽性,除了查阅资料台账外,还应对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查找线索,核实情况,并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进行查处。
冯驿: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和相关单位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