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2022年第二次“诚信榆林”建设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6-29 16:28:52 来源:陕新发布
6月28日下午,榆林市举行2022年第二次“诚信榆林”建设新闻发布会,邀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惠海胜,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马宏革,榆林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艾利亚,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小艺,榆林市能源局副局长王怀贤,榆林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方林,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白和平,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乔峰向社会各界依法公开发布本单位本行业“诚信榆林”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
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谢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为弘扬诚信文化,扎实推动“诚信榆林”建设制度化,持续加大对当前榆林市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的批评曝光力度,按照2022年“诚信榆林”建设新闻发布工作安排,我们召开2022年第二次“诚信榆林”建设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惠海胜同志,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马宏革同志,榆林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艾利亚同志,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小艺同志,榆林市能源局副局长王怀贤同志,榆林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方林同志,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白和平同志,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乔峰同志。同时,还有诚信榆林建设合作单位的负责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省级媒体驻榆林报道组、省级网络媒体榆林频道以及其他中省在榆有关媒体和市级新闻媒体十多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八项议程:
首先,请市中院惠海胜同志发布第三十批失信被执行人有关情况。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惠海胜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首先,衷心感谢媒体朋友们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榆林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双进”工作常态化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勇于攻坚克难,奋力拼搏进取,推动执行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截至6月22日,全市法院共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4872件,同比上升8.08%,执结26570件,同比上升39.78%,结案率76.19%,执行到位标的33.74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21.78%。依法运用执行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30940人次,限高率达47.12%,纳入失信名单36267人次,司法拘留、拘传1777人次。
今年以来,榆林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四个实质性变化,分别是执行质效有了实质性提升,执行规范化有了实质性加强,执行“三统一”机制有了实质性落实,执行机制改革有了实质性推进。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重视,执行质效指标发展不平衡;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不彻底;执行监管水平有待提高;执行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执行干警素质有待提高。另外,从社会层面来看,阻却执行、干扰执行、规避执行、诋毁执行时有发生,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还有待积极创造。
今天,我们通过榆林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125个案件、163名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1.73亿元。请社会公众在与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交往中持谨慎态度,防止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前期,我们发现有被执行人利用各种办法高消费,也留下了违反限消令的痕迹,比如部分被执行人利用护照购买飞机票乘坐飞机,严重违反限消令。在这里,我们要正告那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诋毁执行的老赖和犯罪分子,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必将坚决排除一切非法干扰,确保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行稳致远。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紧扣全面构建“四位一体”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的重大任务,大力推行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全面推进“三项机制”改革,常态化开展执行“双进”专项工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提升执行质效,推动全市法院执行高质量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和省高院指导文件精神,以“审判执行质量提升年”活动为主要抓手,扎实抓好“执行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完整、准确、有效落实,重点做好“规范执行立案审查、节点管控、执行措施运用、财产处置、智慧执行建设、案款发放、结案标准、案件裁决、信访办理、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工作,从而实现“提高案件流转效率、监管质量、执行威慑力、财产变现效率、信息化应用效果、群众获得感、案件办理质量、执行制约水平、信访化解率、队伍综合素质”等十个方面效果。要全面健全完善执行领域各项管理制度,精准精细管理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盯执行顽瘴痼疾整治,把去年开展“两终”案件清理、集中约谈、涉金融案件、被控财产处置、执行案款清理等系列执行专项活动的经验全面总结、常态化开展,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要以“三秦飓风·2022”专项行动为统领,扎实开展“驼城春雨”专项执行行动,今年后半年,创新性开展“塞上雷霆·2022”执行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着力解决涉民生、涉小标的、涉农民工工资、涉贫困、涉老弱病残等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关于清理“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对限期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律依法给予司法惩戒,并走访涉案人员单位通报情况,同时对新涉公职人员案件收网执行。对于以上案件,要用足用活执行强制措施,坚持依法优先执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这六项工作措施要创造性落实。把群众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持续密织执行强制措施。要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不动摇,持续强化查人找物力度,穷尽一切执行强制措施,对被执行形成强大震慑力,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和解率。要综合运用法定强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一律查控、一律临控、一律限消、一律纳失、一律悬赏、一律曝光、一律网拍、一律移送。要下大力气破解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诋毁执行难题。
四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政策。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走出经营困境。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基础上,采取更加合理、灵活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能活封不死封,尽可能释放查封财产的经济功能,确保中小企业正常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给被执行人预留生活费的要求,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善意文明措施的落实,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彰显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风正劲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2022年即将过半,任务就在眼前,关键在于执行。下一阶段,榆林法院执行工作将以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的锐气,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的豪气,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朝气,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的士气,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奋力推动榆林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发改委马宏革同志发布招投标中介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关情况。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宏革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近年来,我市为治理中介乱象,有效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率先开展招投标中介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9月底,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配套出台了《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榆政办函〔2020〕193号)、《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和《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负面清单》等系列规章制度,从信息发布、代理选取、费用价格、信用评价等方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目前已累计入驻中介代理机构302家,全部纳入中介服务平台动态考核,实行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负面行为扣分降级管理。
一、关于《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解读
《评价规则》共分五个方面:
(一)信用评价。评价对象是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评价单位是通过平台选取中介机构的委托人。
1.评价内容。包括服务规范、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服务质量五个方面,通过加权平均得出综合服务评价。
2.评价等级。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好”为四颗星以上、“中”为三颗星以上、“差”为三颗星以下,其中初始值是四颗星。
(二)负面行为扣分。根据《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负面清单》,中介机构的负面行为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个等次,分别扣除5分、10分、 20分、30分、40分。
(三)激励措施。评价规则同时规定加分激励措施,主动举报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获得市级或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分别给予10-20分和5-10 分奖励。
(四)结果应用。
1.委托人评价结果应用。累计达到3个“差”评的,启动限制程序;累计达到5个“差”评的,启动暂停程序;累计达到2次限制或暂停的,清退出服务平台,且一年内不得入驻。“差”评跨年度累计计算,受到“暂停”或“清退”后归零。
2.负面行为扣分结果应用。累计扣分达到半颗星,启动限制程序;累计扣分达到一颗星,启动暂停程序;累计扣分达到一颗半星,清退出服务平台,且一年内不得入驻。
(五)异议申诉。中介机构对负面清单扣分有异议的可以申诉,申诉期为扣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诉事项由市发改委认定处理。
二、强化信用监管改革
通过两年来的治理,招投标代理市场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公开透明、良性竞争愈加凸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代理业务后,招标人需通过中介服务平台进行满意度评价,得出综合服务评价等级,并作为星级评价的依据。满意度评价实行“一事一评”,结果对外公示。目前,评价达到四星的有297家、三星半有5家,1家评价二星的已被清除,全部达到中级评价。
二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按照信用评价细则,全面推行负面行为扣分制,目前通过信用评价规则扣分处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共48家54条次,其中清退1家、限制5家。中介机构交易现场不规范操作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规范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为招投标市场主体提供了便利,同时规范了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三、开展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今年6月7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榆政发改函〔2022〕147 号),要求全市房建、市政类招标项目执行《榆林市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试行办法对现有评标办法做了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加大企业履约能力和社会信用评审占比,降低商务标占比,增设业绩信用标(15分)。其中:信用评审由5分提高到(8-10)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得满分,有不良记录按分类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行为被处罚但未限制投标的,单项扣2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单项扣1分。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全面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对一般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对串标、虚假投标中标等恶意行为,依法作出认定和处罚;对挂靠或借用资质、转包等行为,及时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胁迫围串标的强揽工程行为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同时,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或涉及行贿谋取中标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卫健委艾利亚同志发布建立完善医疗市场诚信体系有关情况。
榆林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艾利亚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榆林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卫生健康工作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彰显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建设健康榆林、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始终坚守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规范诊疗行为、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各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薄弱环节,降低风险指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截止目前我市共监管医疗机构1951家(不包括神木、府谷),其中医院100家(包括三级医院6家,二级医院40家,一级医院32家,未定级22家),妇幼保健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9家,卫生院174家,疗养院1家,门诊部13家,诊所501家,村卫生室1075家,急救中心1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家,其他医疗机构8家。针对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管理现状,我们按照省卫健委的安排部署,主要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治理活动。从2021年3月起,我市开展了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21件。二是开展“双随机”交叉检查。市上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监督员30余人,对各县市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双随机”交叉检查,特别是安康民营医院出现违法行为后,我们集中对全市所有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查找管理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共检查医疗机构家169家,立案查处42家,处罚25.5510万元,三是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治理。市卫健委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的专项治理,并制作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我们在行动》宣传片,发布在政务公众号和政务抖音平台,既为公众普及了医疗美容知识,也让爱美人群掌握了维权途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次专项治理共打击非法医美机构家,立案查处1家,处罚款10万余元。
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92起,其中简易程序39起,一般程序53起,组织听证1起,警告66起,罚款61起,共计罚款50.7710万元,责令停止执业活动2起;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9起,其中简易程序4起,一般程序15起,罚款19起共计38.74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9280万元,责令停止执业活动5起,没收药品器械10起。
借此机会,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示广大市民看病就医时需要注意把握好几个重要环节:一是看该机构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中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二是患者可以向医院咨询医护人员的行医资格,远离非法行医;三是病历、处方和发票是病人重要的维权证据,患者到合法的医疗机构看病就诊应做到看病有病历,交费有发票,用药有处方。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民服务为己任,担负着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神圣职责。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诚信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医疗服务的根本举措,也是建立诚信卫生、和谐卫生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治理的深入开展,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医疗秩序、医疗环境及服务能力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关于改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指导意见精神,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将结果运用与执法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坚决做到凡举报必查处。同时也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和广大群众进行广泛监督,让不守法、不诚信的医疗行为没有滋生的土壤和藏身空间,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和医疗行为,净化行业风气,不断提升榆林百姓对卫生健康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医疗保障局刘小艺同志发布我市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有关情况。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小艺
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市医疗保障局向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医疗保障事业和支持帮助医保局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是维护社会平稳运行、解决群众疾病后顾之忧的“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对基金监管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要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要依法健全医保基金的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取或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2021年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中国医保制度建立20多年来,医保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为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克服种种困难,初步形成了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覆盖”。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全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3145家,2019年到2021年连续三年完成全覆盖检查任务。2022年度截至5月,检查完成1268家,其中约谈11家、通报批评42家、限期整改37家、暂停医保协议11家。累计追回基金95.65万元。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联合公安、卫健、第三方技术团队正在展开全市范围内的打击欺诈骗保整治专项行动。
二是“营氛围”。基金监管工作需要社会的支持,为了加强舆论宣传,更好营造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每年的4月份都会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通过发放宣传品、普法问答、动漫宣教、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积极构建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强体系”。打击欺诈骗保,归根结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支撑。在开展行政监管、协议管理的基础上,我市成立了专职的基金监管机构,并引入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
四是“出规范”。我局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文书样本、执法事项清单、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进一步规范基金监管执法行为。
五是“聚合力”。随着基金监管工作不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领导小组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局会同纪检、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完善信息共享,建立了案件移送、案件联查、一案多查、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情况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的通知》,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欺诈骗保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与市纪检委监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监督效率,强化了震慑效果。
在打击欺诈骗保过程中,我们对涉嫌基金安全违法违规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做出了相应处理(如解除协议的药店,暂停医保结算的个人等),但由于医疗保障部门成立不久,行业规范尚不健全,国家和省医保局尚未出台“红黑名单”认定标准(陕西省医保局失信惩戒、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措施正在调研制定中),待上级部门认定标准及分级分类形成后,我局将积极跟进并予公开发布。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全面打响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假血透”的“四假”问题,继续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案件查处沟通和协作,深挖欺诈骗保犯罪行为,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违法犯罪。
二是公开媒体曝光。对查出的影响恶劣的“四假”问题等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同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梳理汇总欺诈骗保案例,让违法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提升社会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有力的震慑氛围。
三是严格执法执纪。《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医保基金监督执法的强有力保障,我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从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建立“逢办必查”工作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应用,继续完善行业信用体系评价标准,全力推进红黑名单制度建设,促进医药行业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提升诚信水平。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能源局王怀贤同志发布榆林市煤矿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关情况。
榆林市能源局副局长 王怀贤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信用评价是分级分类监管的基本依据,也是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加快行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建立以行业专业型信用评价结果为基本依据,动态调整优化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按照《榆林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榆林市煤矿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榆林市煤矿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2021年4月至12月,我局组织相关信用评价机构对全市正常生产、建设的159处煤矿2020年度企业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价,其中:榆阳区25处、神木市74处、府谷县49处、横山区11处。
通过对煤矿管理人员信用情况调查、信用承诺、安全培训、救护机制、安全及合规生产、纳税评级、市场监督年报情况、负面舆情、管理制度、失信行为、激励行为11个方面进行信息采集、分析,形成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经征求市级人民法院、银行、税务、信用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意见并公示,评价结果为:A级煤矿135处、B级煤矿14处、C级煤矿3处、D级煤矿7处。
被评为D级的7处煤矿为:陕西榆林榆阳区三台界煤矿、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海则庙煤矿、府谷县新民镇丈八崖联办煤矿、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祥荣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汇能煤矿有限公司、榆林市横山区东方红煤矿。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督促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相关配套制度,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开展评价工作,强化市场信用约束,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榆林银保监分局杜方林同志发布银行业保险业诚信建设有关情况。
榆林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方林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榆林银保监分局积极组织推动本单位及银行业保险行业“诚信榆林”建设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建设及落实细化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榆林银保监分局2021年“诚信榆林”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加强分局及银行保险行业“诚信榆林”建设工作;二是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流保障、助企纾困,扎实做好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工作,推动榆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榆林银保监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推动辖区银行保险业持续做好疫情保障,物流保障、助企纾困工作,助推辖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配合机制,积极参加市信用办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各类会议,回复征求意见,报送“诚信榆林”建设各类台账等。
(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面
一是“双公示”情况,截至2022年5月末,分局向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传信息共23条,其中机构类行政许可信息20条,机构类行政处罚信息3条,实现“双公示”工作上报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警示约谈,我分局协同榆林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1年被处罚的14家银行保险机构进行警示约谈和信用修复培训;三是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对银行保险机构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倡导各机构诚信经营,为实现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奠定公平公正的价值基础,促进金融消费公平,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大力推广使用“桃花分”和“信用榆林”APP,使信用红利深入人心。
(三)信用监管方面
一是对辖内银行业实行大型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农村银行机构分类监管机制,对市场主体的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每年对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开展监管评级工作,推动法人银行机构合规稳健经营;三是引导相关被监管机构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工作,定期发布“红黑榜”,实施信息共享,使失信者步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四是指导榆林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保险行业市场主体承诺制度,在保险行业内部推广使用内容充实、可用性强、规范性好、方便易用的信用承诺书样式,均100%实现承诺书上报并录入榆林市社会信用服务平台。
(四)政务诚信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做好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银行机构加强公职人员清收力度,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司法清收工作,通过风险监管委员会制度,做好辖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二是根据保险行业特点,运用检查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对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市场乱象中涉及失信问题的治理工作。
(五)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方面
一是在高管人员市场准入工作中,综合应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同时借助征信报告等,强化对信用信息的应用,全面加强对拟任人任职资格及能力的审查。二是指导榆林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将个人信用作为人员招聘的一项重点审查内容,使失信高风险人员排除出行业。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建设示范活动,进一步支持榆林市发改委推进“榆林信易+”场景平台项目,指导机构做好“信易保”项目服务工作。保险机构积极争取总公司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通过线上线下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就系统开发、对接及项目建设等工作加强与榆林市发改委、海豚科技公司等单位的沟通交流,确保该项目如期落地运行,2021年,该项目承保客户637人,保费收入85.5万元,赔付案件18件,赔付金额13.37万元。
(六)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积极组织银行业务保险业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和7.8保险公众宣传以及“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应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线上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对公众的诚信文化宣传。二是在高管准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拟任人的诚信教育工作。三是指导榆林市保险行业协会强化对行业新入职人员诚信培训,加大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法定代表人诚信教育和重点岗位从业者诚信教育的检查和督导力度,要求岗前班必须有一个课时以上的诚信教育,每月早会诚信教育不得低于一次。四是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报送诚信案例,对守信激励事件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参与年度信用建设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展示保险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业风气。五是联合信用办召开对过去两年受到行政处罚的银行保险机构进行警示约谈和信用修复培训,倡导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诚信服务,形成良好行业风气。
二、下一步工作及改进计划
下一步,榆林银保监分局将紧扣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内容,主动作为,推动分局及保险行业“诚信榆林”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推动保险行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保险监管制度法规、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保险监管能力与水平。将保险行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内嵌于日常监管工作中,确保保险公司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指导榆林市保险行业协会不断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建设,规范从业行为,培育诚信经营的行业氛围。二是加大“信易保”工作宣传推广力度。要求各市级保险公司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信用等级高的投保人减费让利,并在投保、理赔时提供便利和优惠。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多渠道的对“信易保”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有效扩大和提升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做好“信易贷”相关工作。倡导各金融机构积极入驻“信易贷”平台,提供多样化融资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获贷效率,推动榆林“信易贷”规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四是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规范报送,实现机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量报送,责任到人,从源头避免错项、漏项,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人防办白和平同志发布人防专项工作整治有关情况。
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白和平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信用体系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行政监管、组织自律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办着力推进全市人防质量监管领域的企事业组织诚信监督工作,对于违规违建企业,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于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归集于我市信用平台公示,信息报送合规率为100%。
我办进一步加快与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信息共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现行政检查信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动态管理的常态化,做到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的及时更新,积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我办自2019年以来开展了人防专项工作整治,进一步彻查违法项目,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8亿余元。为排查人防工程安全隐患,确保人防工程战时作用的发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办今年以来对全市所有人防工程开展了三次检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25个,均已责令整改。当前,我办单建一院西侧人防工程已投入使用,极大地缓解了群众就医停车难问题。位于高新区桃源小区西侧“榆林高新区街心广场人防工程”现已交付验收,该工程平时为商场及停车场,助力高新区民营经济组织、个体经营者发展,激发周边经济活力。
我办今后将以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更加扎实肯干的作风,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人防服务职能,积极探索人防平战结合的新路子,服务榆林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消防救援支队乔峰同志发布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关情况。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乔峰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衷心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消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紧扣重点工作任务,以团结坚强、干事创业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打赢制胜为侧重点,以集中统一、安全稳定为落脚点,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提请政府修订《榆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榆林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系统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单位法人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社会责任“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二是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创新监管模式,组织监督执法人员成立16支技术服务队,采取“线上帮扶指导,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涉疫单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核查,市县两级共成立264个核查组,1861人参与核查,确保核查全覆盖,做到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责任没落实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消防救援支队分类别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商铺沿街门店专项治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消防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切实推进火灾隐患治理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对照27项重点任务,对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等工作,巩固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对已经破解的基层消防治理、高层建筑和老旧商住混合体治理等难题,持续推动、深入攻坚。结合实际开展督查检查,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见效。
四是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识能力。加强警示教育,针对“小火亡人”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借助“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对企业员工聚集点、定点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等场所开展培训工作;利用新媒体,提高群众知晓发生火灾正确判断逃生路径和方法、识别火场浓烟危害;发动网格员、志愿者提醒居民,落实“三清三关”和电动车进楼入户禁令等消防安全常识,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五是扎实推进灭火救援能力提升。组织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加强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学习教育,修订完善“十七运”会消防安保灭火救援预案;因地制宜开展实战实操训练,提升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综合水平,特别是针对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和建筑消防设施测试,完成了“三秦使命.2022”地震救援跨区域实战拉动和煤化工分队泡沫调集演练。
今年以来全市共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8份,罚款68.12万元,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77份,责令“三停”22家,提请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2家。通过“信用榆林”公示行政许可77家,公示行政处罚74家。
维护社会诚信,是企事业单位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将在消防安全领域始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让消防安全失信者在社会诚信体系下曝光,受到一定的社会监督与制约。
最后,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我市消防工作大力支持和监督,希望大家持续关心支持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工作,为榆林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环境。
谢谢大家!
谢宏:刚才,市中院发布了第三十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125个案件、163名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1.73亿元;市发改委发布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有关情况,302家中介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动态考核,实行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负面行为扣分降级管理;市能源局发布了2020年度榆林市159处煤矿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其中A级煤矿135处、B级煤矿14处、C级煤矿3处、D级煤矿7处;市卫健委发布了近年来建立完善医疗市场诚信体系有关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我市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规范基金监管执法行为,健全打击欺诈骗保领导小组协作机制有关情况;榆林银保监分局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诚信建设有关情况;市人防办发布了我市人防专项工作整治工作情况,以及1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具体举措,以及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后,请各发布单位按照陕西省信用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尽快将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录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并在信用中国(榆林)、榆林文明网等进行公示。请广大媒体和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市委《关于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意见》,确保各项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
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可登陆榆林文明网或市政府新闻办公共邮箱下载。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一直以来的不懈努力和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媒体记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