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APP下载

【实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

时间:2022-07-18 15:46:25 来源:陕新发布

pic

5月10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来国伟先生、二级主任科员陈琛女士,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高研芬女士,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杨秋荣先生,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保垂直管理改革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去年6月,我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去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为贯彻落实国家《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我厅陆续印发实施了相关配套落实政策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来国伟先生、二级主任科员陈琛女士,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高研芬女士,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杨秋荣先生,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来国伟副处长作介绍。

pic

来国伟: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我们以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目标,以“当好顶梁柱、守住生命线”为根本,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支撑。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一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

一、举一个纲,搭起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四梁八柱

这个纲,就是去年6月,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基本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我厅相继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经省政府同意,近期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的管理,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同时,我们以“抓点示范、典型引领”活动为抓手,推动各市(区)落实《实施意见》。以上工作的深入推进,标志着全省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初步建立。

二、树立一个理念,不断满足老百姓的环境信息知情权

树立“监测为民、监测利民、监测亲民”理念,不断满足老百姓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并影响老百姓从出门看天气,到出门看空气的生活习惯改变。坚持每日发布陕西省空气质量状况简报及趋势预报。每月向社会公布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各市(区)、县(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和城市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排名、渭河、汉丹江流域考核断面监测结果、27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每季度向各市(区)政府通报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向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每年6.5环境日前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十四运会及残特奥会期间,每日编发空气质量、水质日报,圆满完成了会期环境质量监测保障任务。同时,各类环境监测信息和数据被广泛应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支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评估、环境风险预测预报、突发环境事件追踪溯源以及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环境质量考核等工作中。

三、强化五个方面,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规划引导。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环境监测“十四五”能力建设规划》,我厅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对全省市级和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人员、实验场所、资质能力、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持续加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了依据。

二是强化实战练兵。去年首次开展了全省执法监测联合大比武、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全员参与网络答题活动,对185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站点实现市级环境监测站间交叉运维,有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完成1106人次的持证上岗,实现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全员持证。

三是强化网络建设。去年在关中区域建成5个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8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站和3个激光雷达观测站,基本形成污染物组分及雷达组网。完成秦岭区域内10个水站的验收和92个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国-省-市联网传输工作,省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

四是强化生态质量监测。综合运用遥感监测、地面监测、模型评估及专项调查等方式开展生态质量监测,全省和秦岭地区生态质量监测评价及面源污染遥感监测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持续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2021年监测结果显示,全省43个被考核县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评价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五是全力做好碳监测试点。铜川做为全国5个碳监测评估试点基础城市之一,去年9月,启动了碳监测试点工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监测支撑。

四、守住一条线,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真准全快新”

我们要守的这条线,就是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为此,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修订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结合省控空气站交叉运维新形势,印发了《陕西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业务规范及技术要求(试行)》,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提供了保障。对省控空气站运维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运维保障情况,确保运维质量持续提升。完成国控水和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质量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强化运维保障责任,杜绝站点受到人为干扰。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确保监测工作质量。

近期,我厅印发了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明确了今年9大类48项例行监测任务。下一步,我厅将持续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葛晗梅:

谢谢来国伟副处长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群众新闻网(陕西日报)记者:

请问,在落实省政府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pic

陈琛:

谢谢你的提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我厅重点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统一管理。去年9月,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评估办法是我厅对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年度监测方案、质控方案、专项监测方案及安排的重点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的重要依据。主要从监测管理、监测能力、监测任务、质量控制、应急监测、人员培训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分半年自查和年终评估两个阶段,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今年初,我们已经完成了2021年度的评估工作。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但在基础能力方面依然存在短板。为推动补齐短板,去年9月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评估指南主要是为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提供标准和依据,旨在解决基层监测机构能力不足等问题,是全面提升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评估指南从机构人员、实验场所、资质能力、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评估结果纳入我厅对各市区(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的评估。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旨在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支撑。《规定》明确了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第三方监(检)测机构、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环境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单位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及相关的运营维护活动应当遵循的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职责及相应的违法违规处理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加强网络建设,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管理办法》,办法首次明确了站点所在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旨在解决全过程管理中各类站点出现的问题,着重突出质量管理,提出人为干扰站点数据质量情况及处置措施等方面内容。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制度体系。

葛晗梅:

请继续提问。

陕西省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刚才的发布中提到2021年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取得了非常好的结果,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陈琛: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承担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着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是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012年起,生态环境部每年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上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监测考核与评价。

目前,我省共有7个市的43个县(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范围。包括陕南3市所有28个县(区);陕北延安市的6个县,榆林市的6个县;关中西安市1个县,宝鸡市2个县。

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部2021年通报结果,我省评价结果整体较好,达到有评价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其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域较上年明显增多,“基本稳定”以上县域比例达到97.7%,高于全国3.3个百分点。延安市安塞区为“明显变好”,延安市子长市、安康市石泉县为“一般变好”,宝鸡市凤县,延安市志丹县、吴起县、黄龙县,汉中市洋县、西乡县、留坝县为“轻微变好”。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国家做好我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在每年印发的全省监测工作方案中,从监测范围、内容、频次、工作方式、数据报送、点位调整、质量控制等方面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二是开展技术培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或技术培训会议,持续加强对自查报告的审核,提高省级评价报告编制质量,真实反映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状况。三是加强现场核查。对提取筛选出的疑似生态破坏图斑进行现场核查。为提高全省此项工作的整体水平,对工作相对薄弱的县(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核查和技术帮扶,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扎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我省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与评价的县域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葛晗梅:

请继续提问。

西北信息报记者:

辐射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请问,在深化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改革创新、系统提升辐射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pic

杨秋荣:

谢谢你的提问!刚才发布中提到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辐射环境监测方面,我厅以《意见》为指导,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全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今年我厅以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和提升监测能力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全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首次将市级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纳入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并将年度监测任务下达到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充分调动各市(区)的现有技术力量,实现“以业务带队伍,以队伍促业务”的良性循环。同时,为了加强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能力,今年4月份,我们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省、市、县三级从事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20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这种大规模、大范围的辐射专题培训在我省尚属首次。通过将辐射环境监测纳入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推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从辐射监测管理、资质能力、监测任务、质量控制、应急监测、人员培训等六个方面提升辐射监测能力。

二是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今年我省将新增312个省控点监测点位,包括电离辐射环境、电磁辐射环境2大监测内容,涉及空气、土壤、水体等多个监测介质。建成后,我省省控点监测点位将达到438个,每个市(区)点位数量平均增加了26个。建立起了大范围、高密度的监测网络,从而更全面客观地反映我省辐射环境质量水平,确保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三是提升辐射环境监测自动化水平。今年我省在已有的12座国家电离辐射空气自动监测站基础上,增设10座省级电离辐射空气自动站,站点建成后,将监测数据实时接入现有陕西省电离辐射自动站数据平台,将有效提升我省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效率,通过连续定点监测的方式来进行信息捕捉,加强核与辐射事故预警能力,有效提升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与发展水平。

葛晗梅:

请继续提问。

三秦都市报记者:

去年我省执法监测首次开展了联合大练兵,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今年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pic

高研芬:

谢谢你的提问。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监测人员业务水平,我厅在去年开展的全省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创新探索监测执法联动机制,首次开展执法监测联合练兵,采取联合答题、联合培训及联合比武等方式,练强练硬生态环境保护“左右手”,进一步推动双手同步发力、同步提升。

2021年6月,我厅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联合网络答题及知识竞赛活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和持有上岗证的监测人员共2667人参加网络答题,学习内容涵盖政治理论、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监测、执法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等,网络答题活动设立集体和个人奖项。7月,我省首期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联合培训班在西安举行,各市(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技术骨干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10月,我省首届生态环境分区域、分行业执法监测联合实战比武在咸阳、渭南等地成功举办,全省72名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人员参加了比武,涌现出了一批执法监测尖兵,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荣获优胜奖。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执法监测联合实战比武为契机,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执法监测联合大练兵活动,通过四个联合,即联合培训、联合网络答题、联合现场竞答、联合交叉检查,深化执法监测联动机制,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和主力军。

葛晗梅:

最后一个问题,请继续提问。

环境保护杂志社记者:

我省在生态遥感监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有什么创新?

高研芬:

这个问题我来介绍。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省实际,2019年以来,我厅综合运用遥感监测、地面监测、模型评估及专项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全省和秦岭地区生态质量监测评价、面源污染遥感监测和自然生态详查等工作。

2021年以来,重点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全省及秦岭区域、黄河流域陕西段全部县区的生态质量评价工作。针对我省秦岭区域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开展了专项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完成了2021年全省和秦岭区域全部县区的生态质量评价。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全省、渭河流域和黄河流域陕西段及秦岭地区面源污染遥感监测评估,建设了适用于我省的面源污染评估模型,并提出针对性的面源污染防治建议。完成了2021年877个点位的省级自然生态详查,包括全省生态遥感核查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自然生态变化详查。监测成果表明:2016-2021年,全省生态质量达到“优”的县区面积增加了18个百分点。秦岭区域作为我省生态质量最佳的区域,2016-2021年,生态质量达到“优”的县区面积增加9.65%。

在创新方面,归纳起来就是实现了生态遥感监测四大创新:一是拓展监测模式,初步构建了“天空地一体化”的秦岭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体系。二是打破数据壁垒,首次实现了生态环境与水利部门地面监测站网的共享。三是突破技术瓶颈,首次构建了适用于我省的面源污染遥感监测模型。四是提升工作效率,信息化工作模式为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与解决提供了更为高效的手段。

葛晗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