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举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11-18 16:02:03 来源:陕新发布
11月18日10:30,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发布会,邀请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建军,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 彦出席发布会,请他们围绕发布主题,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延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利东主持。
延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利东: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媒体的朋友们出席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前,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建军先生,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 彦先生出席发布会,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梁建军局长介绍延安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进展情况。
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建军: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有关情况。首先,我代表市创建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治理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快推进延安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延安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求。2021年11月,经省级推荐,国务院食安委将我市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今年4月,延安市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市人大将其列入全市2022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条不紊、稳步推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创建合力基本形成
一是高位推动。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赵刚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严汉平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为确保创建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工作推进大会,明确了“整市推进,县区主创”的创建工作要求。二是夯实责任。抽调专人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则》《宣传方案》《督查方案》,明确了创建的任务和时限要求。市委考核办全力支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约束类减分指标”,减分上限为10分。市委巡察办结合巡察工作,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夯实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责任。三是层层推进。截至目前,我市13个县(市、区)政府已全部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宝塔等13个县(市、区)相继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聚焦补短强弱,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对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的验收评价标准,找准短板弱项,循序渐进扎实推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深化专项整治与农资打假,强化屠宰场指导服务。今年以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共办结农资行政处罚案件25起,同时对黄龙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安塞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屠宰场进行了初验审核。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局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建成投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和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现风险隐患3655个,全部整改到位,查处食品案件408件,罚没款133万余元。城市管理局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治理行动,全市累计查处未备案登记擅自占道经营726起,未规范经营351起,下发责令限期改正289份,罚款16860元,食品摊贩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完善监管标准。为保障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并积极推进《延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现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保障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我们收集整理制作了“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材和禁止供应食品品种目录”,赠送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餐饮配送企业在食堂张贴使用。同时,督促推进全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食品摊贩管理制度,提高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四是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广餐饮外卖“食安封签”和餐饮“红黑榜”制度,开发试行了“一粘得”食品追溯小程序。召开食品小作坊园区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积极推广富县“政府主导、部门扶持、商会运营、租售并举”的园区建设、管理、运营模式,强化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重点品种监管,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五是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市食检中心今年完成了6类77个参数扩项,现已具备18类193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市粮油质检站建成专业实验室,配备了高效液相色谱仪等食品安全指标专业设备和快检仪器,真菌毒素液相色谱仪检测扩项认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六是加强食品监督抽检。按照《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共9080批次。截至目前,全市抽检已完成9297批次,完成全年抽检任务总数的102%,其中不合格266批次,合格率97.14%。以“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养老食品”“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走进民俗村”“走进早餐夜市”为主题,已组织开展8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共抽检食品515批次,快检1308批次,全部合格。
三、拓宽参与渠道,食安城市全民共创格局逐步完善。
充分利用延安日报、延安市政府网站、延安发布、“我是延安”客户端等各类平台,通过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专栏、发布创建工作动态、播放宣传内容等方式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同时,不断拓宽全民参与创建的渠道,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热情。一是聚“民智”。市创建办通过延安日报、我是延安APP、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介平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审。二是融“民情”。部署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长访谈录”录制工作,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基层创建工作思路、举措。目前,子长市等7个县(市、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长访谈录”已在延安市融媒体中心《今日聚焦》栏目播出。三是集“民评”。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你我同查”视频直播活动,让执法在公众视角下评议,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成为餐饮行业规范管理的活教材,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很大反响,点赞量、转发量、粉丝量和浏览量跃居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政务抖音排名第二。四是听“民声”。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及咨询1774件,期限内办结率100%。
尽管前一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明年接受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的创建总体要求,以“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管水平,全力以赴扩大宣传影响,增强创建合力,持续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创建质效,推动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走深走实。谢谢大家。
张利东:
感谢梁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陈 彦副局长介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相关情况。
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彦: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创建工作的辨识度、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7月7日,市创建办与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积极沟通对接,通过延安日报、我是延安、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介平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截止7月25日征集活动结束,累计征集到宣传主题投稿作品1929条、宣传标识投稿作品29个。
为评选出能够彰显延安形象,体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意义内涵的优秀作品,打造延安食安城市创建的“靓丽名片”,8月23日下午,市创建办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织召开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识和主题征集作品评审会,结合延安地域特色、文化标识、食品安全等实际情况,对入围作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热烈讨论,经过初选、评审、核定,最终决定采用张景明先生的作品“食安,心安,延安。”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王铁成先生的作品(附后)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识。
下面我对创建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分别作简要介绍。
一、宣传主题:食安,心安,延安
“食安”表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真正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心安”意在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食品消费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延安”突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延安,要通过创建着力打造监管能力、治理水平、示范创建、社会共治全面提升的延安食安品牌。
二、宣传标识
标识创意说明:
标识中心是一个“食”字,在“食”字内放一个“安”字。把“食”字的笔画艺术变形之后,产生如下视觉元素符号:房屋、一碗热气腾腾的小吃。背景是由长城、盾牌、延安宝塔山、印章(延)及麦穗等元素组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重点突出的“食”与“安”字,契合了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题。“食”字的笔画艺术变形:房屋内一碗热气腾腾的小吃,象征着食品安全事关家家户户的餐桌饭碗,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背景长城与盾牌象征着守护,有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之意;“食”字下方的延安宝塔山,是革命圣地延安的重要标志和象征,也是延安精神的象征,是延安独有的城市灵魂和特有的城市名片;红印章“延”字,是延安市的简称,象征着延安市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承诺与担当。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的规范使用和传播工作,发挥好宣传作用,让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氛围更加浓厚,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展示延安食安的一张靓丽名片。我就先简单介绍这些情况。
谢谢大家。
张利东:
感谢陈副局长的介绍。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在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新闻机构名称。请提问。
群众新闻网记者:
我是群众新闻网记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分为哪几个阶段?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创建工作进度?谢谢。
梁建军:
谢谢您的提问。2021年11月2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延安确定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为推动创建工作高效落实,我市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要求,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积极组织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计划安排,我市将从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一是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5月)。市委、市政府印发《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创建工作。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县(市、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要素保障,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推动创建涉及的市级食品检测检验能力建设、智慧监管等项目取得关键性成效。创建任务达标完成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并申请省级进行示范创建初评。当前,我市示范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已经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三是巩固迎评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全市创建任务全面达标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整体创建成果和水平,做好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初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评价和命名等相关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持续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创建进度。按照“整市推进、部门指导、县区主体”的创建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夯实县级、乡镇党政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紧盯创建重点任务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全力推动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序推进,确保创建任务按期达标完成。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水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创建测评指标全面梳理盘点,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聚焦创建工作中的“硬骨头”“卡喉刺”,着重解决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期盼需求,切实补齐创建工作的短板缺项。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综合保障力度,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大力落实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措施,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坚决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深化宣传影响,增强创建合力。创新创建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持续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切实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良好氛围。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进超市”。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发动线上线下平台资源,积极宣传推广县区部门创建工作中的成绩亮点、特色做法、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域共建、整体提升。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创建质效。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领导包抓、测评督导、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聚焦重点时段、关键任务,用好“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创建任务高效推进。强化压力传导,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倒逼创建措施责任全面落实。
谢谢。
张利东:
谢谢梁局长的解读,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请继续提问。
华商报记者:
我是华商报记者,请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的使用范围是什么?使用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陈 彦:
感谢您的提问。
一、使用范围。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主要用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中。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宣传活动环境布置和宣传礼品、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条幅、公益广告等的制作。
二、使用注意事项:
1.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是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官方宣传主题和标识,知识产权归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原则上只能用于非营利目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
2.宣传标识是包括文字、图案、色彩以及组合方式等一整套形象标识系统,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3.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识的使用要结合实际合理使用,注重整体效果,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对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和标识进行恶意诋毁、损害的,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谢谢!
张利东:
感谢两位局长的精彩解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媒体的各位老师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