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2022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2023-02-23 14:52:38 来源:陕新发布

2月23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倪文、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出席,介绍2022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先生,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倪文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女士,请他们为大家介绍2022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张金东副厅长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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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东: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国之大者”,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为“优”,渭河成为造福三秦儿女的“幸福河”,黄土高原成为全国增绿幅度最大的区域。全省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79.7天,重污染天数平均5.2天。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111个国控断面中,I~Ⅲ类水质断面占96.4%,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流域同比提高9.2个百分点,长江流域首次全部达到Ⅱ类水质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同比减少2.7个百分点。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环境应急事件数量实现“九连降”,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下面,我从5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7。汉中市首次迈入达标城市行列,陕北、陕南5市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部达标。全省69个县(区)达标。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依次是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后3位依次是渭南市、咸阳市、西安市。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3位依次是旬邑县、宜君县、麟游县;陕北地区前3位依次是志丹县、甘泉县、黄龙县;陕南地区前3位依次是镇坪县、留坝县、佛坪县。

(二)优良天数。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184~349天,平均274.8天,同比减少15.7天。汉中市、商洛市、榆林市、延安市、安康市优良天数同比均有所增加。

(三)重污染天数。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5.2天,同比减少4.1天。榆林市、韩城市、延安市、汉中市、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咸阳市、西安市、商洛市同比均有所减少,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3.9天,同比持平。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大气质量监测6项污染物浓度,包括PM10、PM2.5、SO2、NO2、CO和O3。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12个市(区)PM10浓度范围为48~12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其中,榆林市、汉中市、杨凌示范区、延安市同比下降。

 2.细颗粒物(PM2.5)。全省12个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25~6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其中,汉中市、榆林市同比下降。

3.其它四项污染物。全省12个市(区)O3平均浓度为1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2%;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NO2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CO平均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NO2、CO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五)自然降尘。全省12个市(区)降尘平均值范围为3.1~10.2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5.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5.4%。降幅较大的是商洛市、汉中市和杨凌示范区,分别下降28.6%、27.9%和24.6%。

(六)降水酸度。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兴平市、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6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918个,未检出酸雨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01条河流230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6.1%,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9%,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水质明显改善。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持续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干流宝鸡段、咸阳段、西安段、渭南段水质均为优,宝鸡、咸阳段水质同比保持优,西安、渭南段水质同比提升一个等级。渭河干流共21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

(三)渭河支流水质良好。渭河33条支流56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5%,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为12.5%,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

(四)延河水质优,同比提升一个等级。延河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个,占100%,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无Ⅳ~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保持无劣Ⅴ类。

(五)无定河水质优,同比提升一个等级。无定河14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3个,占92.9%,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7.1%,同比下降7.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保持无劣Ⅴ类。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优,同比提升一个等级。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为优,监测的1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全部为Ⅰ~Ⅲ类优良水体,同比保持优良。除渭河、延河、无定河外的黄河中游陕西段支流水质优,监测的24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5.8%,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为4.2%,同比下降20.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13条直接入黄支流中,孤山川、双桥河、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清涧河、云岩河、仕望河、南洛河、徐水河等10条支流水质优,澽水河和金水沟水质良好,黄甫川中度污染。水质断面中,汉江、丹江、嘉陵江,整个流域为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和渭河干流全部为Ⅲ类以上水质,水质保持良好。

 (七)湖库水质及营养化状态。石门水库、瀛湖、王瑶水库水质优,红碱淖重度污染。其中,王瑶水库和瀛湖均由上年同期的良好转为优;红碱淖和石门水库水质同比无变化。石门水库、王瑶水库、瀛湖、红碱淖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同比无变化。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国家考核的33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同比等级不变;对508条路段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65.7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同比等级不变;对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1128点次,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γ辐射、空气、水体、土壤、电磁辐射、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等178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以上是我发布的主要内容。总体看,2022年全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所反弹,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同比无变化,辐射环境状况良好,水源地保持达标率100%,突发环境事件实现了连续下降。

虽然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能耗强度偏高、全面绿色转型任务严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尤其是关中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大气环境依然严峻。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品质更高”的目标,以关中大气治理为核心,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上取得新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展现新作为,在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是我发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李惠:谢谢张厅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开始提问。

陕西日报:净土保卫战是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攻坚战”之一,请介绍一下2022年我省在净土保卫战方面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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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峥: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2022年,我省净土保卫战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典型实践,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完成隐患问题整改2962处,完成涉镉企业排查整治6家。全面推进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支持汉中等市开展受污染耕地详细调查,在勉县、武功县等地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推动中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延长永坪炼油厂、陕西泰鑫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试点。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是严格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报批建设用地审查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启动及评审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重点建设用地环境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各地依法开展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完成1434块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有效保障了人居环境安全。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是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切实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不断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分区管控、分级防治。完成23个化工产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渭河流域10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对72个地下水监测点开展了水质及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全力支持咸阳市建设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四是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助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积极谋划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有效路径和措施,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指导黄陵县、子长县、平利县等县实施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遴选麟游县、泾阳县、富平县等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支持三原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组织编制《陕西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全年完成44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46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3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以上是我的介绍,谢谢。

 李惠:请继续提问。

中国报道杂志:2022年我省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请问,在推动我省黄河流域水质改善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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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燕: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2022年我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黄河流域水质达到了历史最优,这得益于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各级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从5个方面汇报一下工作情况。

一是上下联合,共同发力。我们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级各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在城乡生活污染、工业排污管控、农业面源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全省黄河流域水质改善。同时,牢牢把好考核“指挥棒”,压实各市(区)水质目标考核任务,督促地方政府紧盯目标,多管齐下,多点发力,区域水质明显改善,其中,渭南市、延安市、铜川市、榆林市在2022年水质改善幅度位列全国339个城市中的第33、37、39、58位。

二是一断一策,全面覆盖。“十四五”期间,国家在我省共布设111个国控断面,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我们按照每个断面对应的汇水范围,将黄河流域整体划分为65个流域治理区块。按照“四个在哪里”(问题在哪里,原因在哪里,措施在哪里,落实在哪里)的思路,充分体现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各市(区)2022年编制完成并印发实施了国控断面“一断一策”实施方案,实现精准把脉,分段治污。黄河流域各市(区)“一断一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78个,在建87个,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三是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我们不断推动水污染防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转变,会同省水利厅将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计划纳入年度碧水保卫战方案,持续实施黄河流域生态补水,2022年39处口门共补水24331万立方米,国家考核我省黄河流域的8个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指标全部达标。同时,我们开展了黄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工作,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再生利用。我省延安市、榆林市入选第一批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将为全省乃至全国打造典型示范。

四是突出重点,精准施治。以黄河一级、二级支流主要为重点,聚焦水质不达标断面,开展清涧河、石川河等跨区域河流协同治理。我们会同省水利厅,联合铜川市、渭南市、西安市开展石川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抓点示范工作。2022年石川河干流3个国控、省控断面首次全部达到Ⅲ类,国控断面优于“十四五”考核目标两个类别。会同延安市、榆林市开展清涧河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2022年清涧河入黄及县界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解决了清涧河入黄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五是减少存量,管好增量。我们通过在线监测、欢迎执法、环保督察等手段,督促各市(区)实施《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黄河流域105座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比2021年新增25座,改造完成率97.2%,通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入河污染物显著减少。我们还印发实施了《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在黄河干流105个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流域内其他问题排污口整治。对黄河流域排查出的5021个入河排污口建立矢量化信息图库,进行“一张图”数字化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机制,有效管控新增入河排污口。

在以上措施的推动下,我省黄河流域水质全面改善,作为黄河中游地区,水质状况位列黄河中游4省区第1位,优良水体断面好于黄河流域9省区平均水平6.3个百分点,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生态保障。

谢谢。

李惠:再提一个问题。

国际在线:近年来,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该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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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文: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2年与2016年比较,全省PM2.5浓度下降23.5%,优良天数增加9.2天,重污染天数减少10.1天。关中地区2021-2022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数、PM2.5浓度分别较2016-2017年秋冬季下降81.5%和35.4%。全省共有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69个县(市、区)达标,达标城市和县(市、区)数量实现重大跨越,陕北、陕南地区全域达标并不断向好。

总体来看,虽然全省空气质量呈现总体改善的态势,但仍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空气质量易反复反弹,持续稳步改善难度较大。尤其是关中地区所处的汾渭平原人口密度大,重化产业聚集,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的问题突出,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难下,地形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能否扭转当前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实现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关键在于政策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下一步,我们将下硬茬推进关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锚定影响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短板和关键问题,制定实施专项行动方案,力争用3-5年时间扭转当前被动局面,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优化城市供热结构,大力提升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率。调整优化产业发展结构,严控两高产能。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提升清洁运输比例。

二是实施治理工程。针对秋冬季影响大气环境的突出问题,实施散煤治理工程,严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实施产业升级工程,引导企业聚集发展,严防污染反弹。实施车辆优化工程,全力提升移动源新能源使用率。实施扬尘治理工程,严格扬尘监管考核。实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持续降低污染排放。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提升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水平。开展夏季臭氧应对专项行动,严查简易低效治理设施。开展面源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餐饮油烟治理,推动农业面源治理。

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达标管理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创新资金激励机制,优化科技支撑机制,完善政策调控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完善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从严执法监管、严格考核问责、实施全民行动等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以上是我的介绍,谢谢。

李惠: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