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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6-06 17:43:41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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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10点,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康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建军、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琪轩出席,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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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庆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金州山水,梦寐汉江。汉江流过绿色秦岭,是安康人民的“母亲河”。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要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汉江流域水质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适逢第五十个环境保护日,今天我们举办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很荣幸邀请到了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康波先生、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建军先生、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琪轩先生出席,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驻安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安康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首先,请安康中级人民法院杨康波副院长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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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康波

各位代表委员、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一直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和市直有关单位同志们对我市两级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十分关注,有效助力了我市法院工作的开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各位长期以来对安康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彰显优势共补、协同增效,为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水质保护方面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具体的服务保障措施。在《意见》文本的起草过程中,我们还召开了座谈会,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的宝贵意见。今天,我们对该《意见》正式发布。

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

南水北调,汉源涌波。汉江是安康人民的“母亲河”,是长江最大支流,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重要水源地。于国家于地方,于战略于实务,于经济于生态,汉江流域水质保护都意义非凡,是当然的“国之大者”。沉甸甸的“甘甜指数”,让安康市在“两山”理论的指引下,既要一江碧绿,又要山水永续。

2022年10月,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这部重要的地方立法。2023年5月8日,陕西省高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三个意见”的重磅亮相,为陕西省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司法遵循。为从司法层面响应“一江清水永续北送”,助力地方立法有效实施,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安康路径,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可谓是奏响了“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乐章”。 该《意见》是我市首份关于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的协作协议,关乎安康市绿色发展之路,关乎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关乎“一江清水送京津”的政治责任担当。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护航汉江流域生态安全,确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意见》分为三章共十五条,对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职能担当、机制建设等关键内容和基本环节作了细化规定。

第一章,强调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第二章,提出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要发挥职能作用,法院应在诉源治理、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审执协作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妥善处理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以及不同地区、行业、部门间利益关系,促进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要求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要提升工作效能,强化府院联动、司法引导、信息共享、舆论宣传、问题研讨、生态修复、基层实践机制。

《意见》采取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等绿色司法方案,其中蕴含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绿色发展价值观、“保护+开发”的机制,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提高人民幸福感的重要部署。

三、《意见》的突出特点

一是强化责任夯实,全力保障汉江流域环境安全。《意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的重要指示,坚持依法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保护、高效务实原则,在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各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约束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域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司法行为准则。体现了安康中院和铁路法院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担当,用最严密法治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以绿色发展理念汇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劲动力。

二是强化审判职能,持续抓好汉江流域环境治理。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是安康两级法院、安铁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意见》构建地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架构,“点”“线”“面”结合,破除条块分割弊端,对涉及汉江流域保护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系统设计,以“零容忍”态度,统筹适用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法律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将流域治理、空间管控、整体保护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为建设汉江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强化机制创新,着力体现地方治水特色。《意见》强调要紧跟生态环境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前进步伐,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不断探索新路,勇于开拓创新,在专门化建设、深化司法协作、司法基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意见》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长江保护法》《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的最新要求,以安康地方河长、湖长制度落实,涉水产业发展等先进做法经验为对照,为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当地实践基础。

保护绿水青山,事关人民福祉。让汉江水持续奔腾,哺乳安康人民,贡献伟大祖国,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所需。汉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安康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和安康人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自2016年1月15日开始由安铁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安康中院虽不再受理环资案件,但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担当并未搁置。今后,安康中院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汉江生态保护,融入环境资源保护社会治理新格局,依法、全面、系统、整体推进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恳请新闻媒体记者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汉江流域司法保护工作,结合《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的宣传,引导社会大众认识《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宣传《意见》、监督《意见》实施,增强全社会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与安康区域法院共同营造汉江流域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庆:

谢谢杨院长的介绍。下面请各位记者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各自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西部法制报记者  陈洪钧

问题我是西部法制报记者陈洪钧,请问安康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还有哪些合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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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建军

答:西西铁中院与安康中院已经建立了《秦巴汉水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今天发布的《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就是两院签订的《框架协议》其中一项具体工作。西铁中院、安康中院和安铁法院一直以来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理念,以安康辖区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重点流域为重点,统筹推进秦岭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全区域司法保护,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为切实履行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责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两院建立秦巴汉水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部分人民法庭设立秦岭、巴山和汉江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实践点,为守护秦岭生态安全和汉江安澜拓展了工作平台。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工作,两院在乡村生态保护、汉江渔业资源保护方面探索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点,将生态环境保护嵌入乡村振兴包联工作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生态效应最大化。为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两院联合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两家法院主要领导和环资法官干警走进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秦岭、巴山和汉江生态环境资源法律知识。在下一步工作中,双方将持续贯彻落实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在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区域协作工作中,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制度体系,形成合力护佑秦巴生态、守护汉江安澜。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生超

问题二:王院长您好,我是陕西电视台记者李生超,请问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特色亮点?

答:作为陕西省最早探索环资审判专门化建设的法院,安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贯彻落实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和全省环境资源审判“123456”总体要求,立足安康地区北靠秦岭、南倚巴山,汉江横贯东西的地域特点,充分发挥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先行者和主力军优势作用,以护佑秦巴生态、守护汉江安澜,全区域一体化的大保护为己任,积极践行“哪里生态薄弱,哪里被破坏就修复哪里”的动态修复司法理念,构建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格局,努力实现政治、法律、社会和生态“四个效果”有机统一,积极打造秦岭南麓生态保护“安铁样板”。我院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院”、“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3名环资干警获省部级以上表彰。

一、依托集中管辖优势,司法护佑秦巴生态、守护汉江安澜

跨区划集中管辖以来,共审结各类环资案件1519件,其中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20件328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16人,单处或并处罚金434万;审结环资民事案件195件、行政案件1104件。2022年,审理了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引入碳汇补偿方式开展生态修复案,在一起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出全国首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建议书”,相继被新华网、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等中省主流媒体聚焦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为增强环资案件办理效果,安铁法院以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相协同、司法裁判与社会治理相协同、巡回审判与法治宣教相协同的“三协同”机制为抓手,推动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司法建议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安康市依法治市办将司法建议反馈情况纳入安康市直部门和各区县法治建设考核范围,增强司法建议的刚性约束力,发挥好行政机关管理规范的直接作用,从源头上严防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跨区划集中管辖环资案件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185份,反馈落实率100%。案件审理同时,我们将法治宣教贯穿环资审判全过程。开展“法院+乡村”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基层行,打造“审判附加值+”生态文创项目。在官微和官方抖音推出《行政诉讼云漫谈》《法治放映社》《群众法苑》等专题版块,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普法原创视频、自主策划微电影《万木峥荣》,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二、践行动态修复司法理念,确保生态修复要求落实到位

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原则,注重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整体保护。一是因地制宜精准修复。以生态修复基地和示范点为平台,先后投入资金100余万元,综合运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役代偿等多元修复措施,有效恢复生态环境。二是创新环境资源审判裁判执行方式。审理陕西首例引入“碳汇”补偿方式开展生态修复的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以司法之力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三是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回头看”。对跨区划集中管辖以来审结的5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逐案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确保所有公益诉讼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生态修复要求落实到位。

三、凝聚各方力量,构建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格局

以安康辖区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重点流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保护,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一是深化院际司法协作。为切实履行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责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与安康中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设立秦岭和汉江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为守护秦岭生态安全和汉江安澜拓展了工作平台。二是建立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林长、河长+公检法三长”协作机制作用,与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加强信息联络和全方位沟通,实现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与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生态环境动态司法修复机制,设立林业资源保护点,将司法保护与环境治理有效衔接。三是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积极作用,依托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深化府院联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积极参与针对秦岭和汉江流域重大项目建设中涉及生态环境风险问题的研讨,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纠纷的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和源头化解。

安铁法院将以此次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实施意见为契机,全面落实《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切实贯彻省法院《关于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司法之剑守护绿水青山、以府院联动共筑环境保护合力、以多元修复举措优化绿色大美安康,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安铁精神”当好秦岭和长江水源地生态卫士,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庆: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后期可以和市中院相关负责同志对接。

汉江保护,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汉江流域有良好的生态本底、优美的环境资源。如何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用好资源、推动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这是全市上下需要思考研究的重大课题。安康两级法院与安铁法院此次《实施意见》的签订,着眼百年大计,践行为一泓清水、亿亩青山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使命担当。相信经过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一定能够实现汉江流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美好环境相得益彰的理想画卷。

在此,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安康中院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宣传,为保护汉江好水、安康好景、人民好生活贡献法院担当和媒体力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