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渭南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6-20 16:12:59 来源:陕新发布
6月13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行通报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舆情信息科科长张红红主持发布会。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舆情信息科科长 张红红: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少飞先生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李 宁先生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国际在线、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等20多家中省市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
现在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少飞先生就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布。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少飞: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多年来对公安工作,特别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工作安排,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重要指示,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出重拳、下狠手,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打防管控宣”各项工作,忠实履行守护东秦大地安宁的职责使命。实现了“发案数下降、损失数下降,破案数上升、抓获嫌疑人数上升”的“两降两升”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市打击治理工作受到省联席办通报肯定。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主动进攻,严打严惩成效显著,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突出推动破案攻坚,强化工作措施,汇聚各方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了断卡、断流、拔钉、教育劝返等系列专项(专案)行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一是主动亮剑,重拳打击。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强力开展“云剑”系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断卡·猎鼠”和“断流”系列专项行动。各地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深挖彻查重点线索,全力攻坚大要案件,全链条摧毁犯罪团伙,取得突出战果。2022年以来,全市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1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33人,其中,破获部督案件2起、省督案件3起。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断卡”。共打掉“两卡”犯罪团伙 96个,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2378人,查获涉案银行卡 1396 张、手机卡 263张,“断卡”线索持续保持动态清零,打击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三是专案攻坚,提升质效。按照部、省“断流”专案统一部署,先后开展“斩链”“清源”“利剑”专项行动,不断掀起打击破案高潮,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0余名,破案1208起,打击成效名列全省第一,特别是短时间成功破获了公安部交办的“2022·7·12”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8名,破获全国案件1176起,打击成效显著,专案组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二、凝聚合力,源头治理成效突显,合力挤压犯罪空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联席办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联合惩治更有力。2022年以来,人民银行指导各商业银行共排查整改涉案账户1513个,通报公安机关可疑开户线索300余条,通过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通讯运营商累计关停实时主叫异常号码5000余户,高危、特高危号码2万余户,限制沉默卡、中低危卡漫游功能10余万户;公安机关通过警企协作共打掉本地GOIP窝点3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98名,实现了本地窝点发现一个摧毁一个的工作目标。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部门协作更紧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建立联合通报机制,对涉“两卡”问题突出的县区及商业银行、通信运营商网点联合下发整改通知,联合督导约谈,要求限期整改提升。市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贩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账户、营业执照和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的联合通告》,规范市场运营,震慑黑灰产违法犯罪。三是狠抓措施落实,劝返工作更有力。深入开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教育劝返工作,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采取法律震慑、宣传教育等方式,动员亲友积极配合、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劝促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2022年以来,全市教育劝返滞留境外涉诈人员588名。
三、多措并举,反诈宣传氛围浓厚,全民参与共筑防线。坚持防范为先,强化预警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技术反制和广泛宣传相结合,全力构筑全民反诈新格局。一是做强精准预警劝阻,以专业能力反制职业犯罪。市县两级反诈中心依托精准预警劝阻宣传防范工作机制,通过电话预警、短信预警、高危对象上门预警,24小时开展预警劝阻工作,最大努力减少案件发生。2022年以来,共拨打预警电话90.79万个,发送预警信息90.79万条,劝阻疑似被骗群众22.47万人次,挽回群众损失2885万元,返还群众被骗资金1386.8万元。今年3月份,公安部部署开展资金预警劝阻工作以来,全市通过预警指令累计劝阻群众12631人次,成功劝阻资金710.14万元,有效减少了大额损失案件发生,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二是做实集中宣传防范,提升群众防骗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新兴媒体线上宣传和街道社区线下宣传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月”、“5.17世界电信日集中宣传”、“无诈社区创建”、反诈宣传进校园集中宣传周等1100余场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实施精准宣传,联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在行业和服务对象内部开展针对性宣传;公安机关通过持续发布警情通报、预警提示、制作反诈防骗原创文案,组织反诈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识骗意识和防骗能力。三是做细涉诈信息封堵,斩断电诈案件链条。市联席办组织网信、通信管理、运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涉诈信息动态封堵、联动处置工作,提升技术反制效能,阻断境外涉诈电话11.7万余次,封堵涉诈网址域名30余万个。
各位媒体朋友们,2022年以来,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案件快速上升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目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跨国有组织特征日趋明显等特点,给侦查破案和追赃挽损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要从根本上扭转此类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既要靠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手严打整治,更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自身识诈、防诈、反诈的意识和能力,共同参与、共同抵制各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振奋精神、激昂斗志,以更强举措、更大力度、更高效率,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坚决打赢这场反诈人民战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舆情信息科科长 张红红
谢谢王局长的通报发布。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围绕刚才的发布内容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华商报记者:
李支队,你好,我是华商报记者,渭南公安机关在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上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打击电信诈骗中,“及时止付”和追赃是减少群众损失的重中之重,我想问一下,渭南公安在这两方面今后还有哪些更有效的举措?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李宁:
答:感谢记者朋友对反电诈工作的支持。在止付和挽损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做强接警止付,实现快速止损。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止付查询冻结工作规定》、《陕西省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工作规范》等文件规定,对电诈案件警情,第一时间接警,并在30分钟内完成紧急止付流程,做到应止尽止,最大努力挽回群众损失。5月底,临渭分局杜桥派出所快速反应,短时间完成紧急止付流程,群众被骗100万元全部被追回。6月9日,澄城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接警后17分钟完成紧急止付,群众被骗198万元,止付住193万,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做实破案攻坚,全力追赃挽损。充分发挥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多警种捆绑作战,迅速破案抓人。同时坚持“破案是逗号,追赃挽损是句号”办案理念,穷尽方法措施,尽全力更多的挽回群众损失。2022年,全市通过打击破案,追回群众被骗资金1386.8万元。
三是做大资金预警,减少大额损失案件发生。市反诈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见面预警流程,联合人民银行、通讯运营商建立资金预警联合处置机制,提高预警对象见面劝阻率,及时唤醒正在受骗群众,降低预后被骗率,从源头上减少大额电诈案件的发生。4月18日,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市局预警指令后,连夜上门见面劝阻,唤醒受害群众,将其准备给“投资平台”转账的14万元劝阻成功,及时止损。
群众新闻网记者:
李支队,你好,我是群众新闻网记者,近年来,电信诈骗花样不断翻新,手段层出不穷,对于市民来说,预防有哪些原则?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李宁:
答: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效果。作为普通民众,要做的就是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不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从今年全市的发案情况来看,刷单返利诈骗、网络贷款诈骗和虚假征信类诈骗占比较大。为了更好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居民个人而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要有强烈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身份信息等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提供给陌生人;第二,要做到“四个不要”,即不要向陌生帐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第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轻信各种网络交友,不能有贪小便宜、一夜暴富的思想。第四,通过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公众号,积极学习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筑牢个人防骗防火墙;第五,要敢于、善于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做斗争,发现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渭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支队,你好,我是渭南广播电视台记者,针对非法出租、出借、买卖“两卡”行为的人员,都有哪些影响?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李宁:
答:这个问题几乎涉及每个居民。今天借此机会予以详细说明。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贩卖个人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凡是利用电话、发送短信、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自然人和法人,或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或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行为的自然人和法人,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将列为“电信网络诈骗不良通信用户”,并联合通管部门对其实施惩戒。
惩戒后果:银行业务被惩戒的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非柜面业务,不得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通信业务被惩戒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其名下所有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网卡等通信业务一律先行全部关停,被关停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恢复,5年内不得办理新入网业务。
法律后果: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或企业对公账户以及被列为电信网络诈骗不良通信用户的,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
市联席办忠告:国家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个人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广大市民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得随意丢弃、买卖、出租、出借、出售。要及时到银行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舆情信息科科长 张红红:
谢谢大家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大家将感兴趣和关注的问题提供给我们,我们将及时联系市公安局,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
感谢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记者,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