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着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介绍

时间:2023-09-15 13:00:00 来源:陕新发布

9月15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医保局副局长史文君,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待遇保障处处长余岚出席,介绍陕西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医保局副局长史文君先生,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先生、待遇保障处处长余岚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史文君副局长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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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君: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医保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医保事业、宣传介绍医保惠民便民政策的广大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医保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完善基本医保制度,不断深化医保改革,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效能,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三秦百姓的获得感。

一是巩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分层分类做好参保动员,不断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截至8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3718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左右。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截至8月底,全省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636.7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余438.07亿元。持续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统一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管理,将高血压、克山病等51种慢性病、地方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在全国率先建立特药管理机制,211种特药涵盖恶性肿瘤、罕见病、长期慢性病治疗用药。

二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关于确定我省医疗救助定额资助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全省资助参保175.93万人。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100%参保。落实全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提高精准保障效能,结合救助资金筹集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度限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下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全省累计筛查监测预警20.8万人,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将符合条件的10万余人纳入医疗救助保障和后续帮扶,帮助2.02万人消除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三是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累计落地执行集采药品497个、医用耗材17大类,中选品种均价降幅超过50%,累计节约采购资金约52.85亿元。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单颗常规种植牙费用平均降幅达52.14%。落实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2967种医保支付药品基本覆盖所有临床治疗组别。统筹抓好改革落实,推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平稳落地惠民,截至8月底,全省开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1.41万家,累计结算1558.96万人次,累计结算总金额31.05亿元。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省12个统筹区全面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铜川、榆林、杨凌和韩城等市比国家要求提前3年完成四个全覆盖目标任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覆盖受益,指导汉中市扎实开展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以来汉中市长护险制度覆盖参保人群37.42万人,累计受理失能申请2703人,享受待遇1821人,基金累计支出1962.18万元。

四是有效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异地就医服务,截至8月底,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达到1.78万家,开通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1539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419.18万人次,基金支付196.49亿元。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委托第三方对全省经办机构开展体验式评价,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局对我省医保信息平台验收,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3111.61万人、激活率83.44%。

下一步,全省医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医改惠民,不断加快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步伐,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三秦百姓。

李惠:谢谢史局长。下面欢迎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我们都知道,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解决群众疾病之忧、维护社会平稳运行的“压舱石”。今年以来,陕西省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守住基金安全底线上作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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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海涛: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将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部门的首要任务,不断推动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扎实落实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制度,打击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省检查两定医药机构2.5万家,发现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500家、参保人员29人,追回医保基金1.1亿元。

二是积极推进智能监管。重点加强新医保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完善审核规则,对医保结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实现医保基金支出审核的全覆盖。积极推进大数据筛查和场景监控建设,提升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水平。从去年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通过智能审核拒付和追缴的违规基金累计1.38亿元。

三是不断强化社会监督。每年4月份组织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向社会宣传基金监管政策。今年3月,我们联合财政部门修订印发《陕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奖励标准,最低奖励金额从200元提高到500元,最高奖励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鼓励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四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出台我省《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实施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一系列文件,不断推进监管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目前全省已有9个市71个区县建立基金监管专职机构。与卫健、公安、财政、检察等部门强化协作,建立健全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机制,推动一案多查、一案多处,不断强化监管合力。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凤凰网:我们注意到,近期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通知相较往年政策,主要变化有哪些?

余岚: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谢谢您的关注,变化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参保缴费标准提高。根据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与去年相比均上涨30元。

二是提高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标准。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各级财政补助之和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50%,巩固提升定额资助标准,进一步兜牢民生健康底线。

三是延长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以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确保自然年度内动态新增人员应资尽资,应保尽保。

四是持续完善大学生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未参保大学生足额参保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省级文件印发后,各统筹区可同步实施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教育部门及各高校共同参与做好大学生参保缴费宣传等工作,确保我省大学生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全力提升大学生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五是设置参保缴费补缴期。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发布时间为准),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全年。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待遇期为缴费后次月起,支持全民参保,进一步提升共济保障能力。

谢谢。

陕西广播电视台:近两年我省医保部门在推进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进展如何?

樊海涛: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陕西中医药资源非常丰富,很多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院都有自己独有的、临床验证有效的院内制剂品种,在保证临床需要、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部分使用广泛、疗效确切、临床必需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能够推动医保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促进我省医疗机构发展,鼓励新药创新,加快向中医药强省发展,是医保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医疗保障领域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

去年底,我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医保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按照省级统一安排、统筹地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形式,以统筹地区为单位开展院内制剂医保准入工作。今年以来,结合主题教育要求,我局加强对各统筹地区院内制剂医保准入工作指导,各地相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医疗机构申报,开展相关审查、评审,将拟纳入医保支付的院内制剂名单及支付标准上报我局。我局对各统筹区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比对后报国家医保局备案,经国家最终核定,确定将533种院内制剂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工作的调度指导,建立健全院内制剂使用和报销情况的监测机制,并组织开展动态调整,及时调入新研发的符合条件的品种、调出不宜继续纳入医保支付的品种,持续提高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陕西日报:随着人口流动的日趋频繁,群众对异地就医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我省医保部门在方便群众异地就医方面取得了哪些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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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岚:谢谢你的关注,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自今年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定点医药机构覆盖更加广泛,异地就医业务更加拓展,参保群众备案、报销更加方便快捷。

一是备案流程更加优化。在原有现场备案和电话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托多个平台多种渠道,推动实现“便捷办”。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实现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使用个人账户免备案手续,并将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了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外省急诊抢救就医,无需备案即可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服务更加暖心贴心。

二是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区县全覆盖。去年11月,我省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省内直接结算区县全覆盖。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异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3986家,异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1472家,基本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三是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我局推动各市(区)按照合理布局、规范纳入、动态调整的原则,遵循“自愿申请+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申请办理环节和评估程序,加大对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扩围力度,不断满足参保群众需求。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4120家、异地定点零售药店12973家,较去年底分别增长68.85%和8.84%。

四是惠及人次屡破新高。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省内异地就医919.57万人次,总费用110.55亿元,医保基金支付76.0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65%、75%、82%,有力减轻了参保群众垫资负担,为促进省内人员流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医保支撑。

谢谢。

李惠:感谢三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