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3-11 15:26:26 来源:陕新发布

2月27日上午10点,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来显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晓强、市气象局副局长胡相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群山出席,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袁庆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来参加《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新闻发布会。我市首部自然灾害防御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票表决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来显耀先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晓强先生、市气象局副局长胡相林先生、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群山先生共同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规定》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驻安各主要媒体,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市人大、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相关科室同志也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下面,首先请市人大法工委来显耀主任介绍《规定》的制定情况。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来显耀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向一直以来关注、支持安康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近期在安康人大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我介绍一下这部法规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立法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康地处秦巴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近30年来,给我市造成较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超过95%为暴雨。2023年汛期,有17轮大范围区域性降水过程和多轮分散性降水天气,全市所有县(市、区)不同程度出现洪涝灾害损失,约52万人受灾,提前转移撤离群众31367户7224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87亿元。多年以来,全市上下科学有效应对暴雨灾害,形成了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和情况掌握到户、责任落实到户、信息预警到户的“三到户”做法,以及“早、盯、撤”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好经验,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在2023年初就将暴雨灾害防御作为自然灾害防御的立法切入口,力求解决本地实际问题,提高自然灾害防御的法治化水平。

二、立法过程

《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立法启动后,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起草工作,会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法工委,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立法协作工作专班。

2023年8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初审后,工作专班及时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将草案文本函送市气象局、水利局、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文旅广电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共收到各方面反馈的修改意见建议30余条。在此基础上,立法工作专班和有关专家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多轮逐条研究、集中讨论和全面修改,为《规定》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和科学基础。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十三条。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第四条明确了市、县、镇、村四级政府职能职责。第五条至第六条明确了市、县、镇三级防汛指挥机构及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部门职能职责。第七条至第十条对预警信息管理、预警信号等级和预警信息传播提出要求。第十一条至十七条明确了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信号后的具体响应措施。第十八条至二十二条明确了应急队伍、应急资金、应急队伍保障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为附则,明确了《规定》的施行时间。

《规定》紧密结合安康山区特点和防灾实际,致力法治保障,亮点特色突出:一是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对政府及基层组织职责、部门职责等一般性条款作出了具体表述,对气象主管机构、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进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联动,压实责任。二是按照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参考广东省河源市等地立法经验,对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单位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信号和响应内容作出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停工、停业、停课、停运。三是要求有关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应当主动关注本地暴雨天气动态和灾害预警信息,积极采取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措施,服从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四是对救援队伍保障、应急资金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作了特别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承担责任,保障暴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密切关注《规定》的贯彻实施,同时也希望各界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

谢谢大家!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袁庆:

谢谢来主任对《规定》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的介绍,下面请各位媒体记者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各自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李生超

问题一: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李生超。请问《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颁布实施,对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晓强

答:一是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我市江河溪沟密布,地质条件复杂,气候环境多变,暴雨洪涝灾害频发。当前,全球气候正经历以全球暖湿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态势,特别是暴雨天气在我市出现频率有增无减,如2021年20轮强雨洪过程,2023年持续无间歇性华西秋雨突破历史记录等,都对我市经济社会造成巨大损失,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防御暴雨灾害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逾越、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我市迫切需要制定切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的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推动了新形势下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暴雨灾害防御工作形势严峻,尤其是暴雨灾害预警与信息发布、暴雨灾害防御责任体系、暴雨灾害风险管理、基层气象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方面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暴雨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和暴雨灾害预警最后一公里防御落实的作用。

三是完善了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法规体系的需要。气象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上位法作支撑,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发展完善的格局。我省出台了系列地方特色的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如《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等。但各地需应对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不同,使得各级各部门单位在气象灾害防御过程中肩负的安全主体责任及现实需求不同,上位法有关规定如何具体落实落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我市针对防御暴雨灾害进行地方立法,既严格遵循了以解决实际迫切问题的地方立法“小切口”要求,更符合我市市情特点和减灾工作需求。

各界导报记者胡少宾

问题二:我是各界导报记者胡少宾。请问市气象局近年来在暴雨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市气象局副局长胡相林

答:近年来,安康市气象局深入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全面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市建设,不断提升暴雨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水平。

一是构建暴雨精密监测系统。全市目前建成了10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238个区域气象观测站、23个应用气象观测站、1个探空站、4部天气雷达、1套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等组成的立体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特别是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镇坪、紫阳X波段天气雷达以及安康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有效填补了我市东部及南部存在的天气雷达监测盲区,大幅提高了大气垂直观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安康暴雨天气监测能力。

二是强化预报核心能力建设。引进应用秦智智能网格气象预报系统、陕西省暴雨相似预报系统等新技术,研发了汉江流域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强化对安康典型暴雨过程和极端暴雨的复盘总结分析,建设了安康分区域的极端暴雨个例库。构建了汉江流域(陕南段)面雨量预报模型,开展流域致洪暴雨预测。开展安康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在2023年汛期投入业务使用,为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供了科学有力支撑。

三是提高暴雨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提前量。建立了以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为启动标准的重大天气过程预报、服务联合值班、联合会商、复盘总结机制。强化暴雨预警信号精细化,县级预警信号精细到镇乃至行政村。稳妥开展了暴雨预警信号调整试点工作,2023年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较2022年提高1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67分钟。

下一步,安康市气象局将继续深入做好暴雨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升级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全力推进安康牛山S波段天气雷达项目建设,加大暴雨预报预警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完善智能网格天气预报业务,全面提升暴雨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充分发挥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在灾害防御中的先导作用,切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西北信息报记者陈涛

问题三:我是西北信息报记者陈涛。《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第十一条至十七条明确了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信号后的具体响应措施,这些措施与我们日常防汛工作中的应急响应措施有什么区别?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群山

答:2022年印发的《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详细规范了我市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和行动措施,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针对强降雨过程坚持做到汛前周密安排、临汛加密预警、汛中加强调度、全程加强值守、提前转移群众,连续2年未发生因汛亡人事件,实现了平安度汛的既定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因此,《规定》将防汛应急预案中比较成熟的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相关内容上升为法规条款形式予以确定,规范应急处置、应急响应等工作。同时,《规定》对救援队伍保障、应急资金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作了特别条例,即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责任,以保障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以说《规定》的出台,对全市防汛减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袁庆: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会后还可以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再做交流。

多年以来,我市科学有效应对暴雨灾害,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和做法,《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防汛抗灾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阶段,也将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希望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多多关注我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经验和成效,多角度、全方位做好《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的解读和宣传报道,积极贡献我们媒体人的力量和担当,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暴雨灾害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筑牢抵御暴雨灾害的防线,守护幸福安康。

同时,近年来,我市人大立法工作聚焦党委决策的重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拿出了一批有分量、有质量的法律法规,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请各位朋友多关注和宣传,助力打造安康立法特色品牌。

感谢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领导,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