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2024年第一次“诚信榆林”建设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4-24 14:43:37 来源:陕新发布

3月28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2024年第一次“诚信榆林”建设新闻发布会,邀请榆林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荣,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海源,榆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周荣出席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依法公开发布本单位本行业“诚信榆林”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弘扬诚信文化,扎实推动“诚信榆林”建设制度化,今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信用办将继续组织召开“诚信榆林”建设系列新闻发布会,今天是2024年度首场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榆林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荣先生,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海源先生,榆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周荣先生。

首先,请市能源局高局长介绍本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情况。

榆林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荣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过去一年,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以《榆林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行动计划》为工作思路,围绕信息归集、信用监管、政务诚信、信用应用与宣传等重点内容,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信用普法宣传。一是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榆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二是及时跟进《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新出台新修订信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三是在党员干部群体中开展“榆林市能源局党员干部诚信建设”线下测试活动。四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通过设立展台,展板和发放宣传彩页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二、数据标准化归集共享。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归集共享“双公示数据”,2023年,在信用榆林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21条,其中:法人行政处罚信息209条,个人行政处罚信息112条,合格率、报送率均为100%。二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应报尽报,2023年,报送公示行政监督检查信息403条,行政强制信息11条。

三、深化行业信用建设。一是在总结过去几年煤矿企业信用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榆林市煤矿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修订工作。二是开展诚信企业、行业信用监管典型案例的征集和推荐,选送的曹家滩矿业、榆横煤电公司两家企业的案例被评为“榆林市2023年度信用建设优秀案例”,我局荣获“榆林市2023年度信用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三是在全市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和法人等关键群体中开展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榆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普法培训工作。四是深度融合信用体系建设和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全面推开“诚信进企业”活动。

四、夯实分级分类监管。一是依照新修订的《榆林市煤矿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对167处煤矿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二是按照不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在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活动增加对D类企业的执法频次,实现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三是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将信用D级等煤矿企业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对象名录库,与市应急局、市资源规划局展开联合抽查。

五、依法实施惩戒和激励。一是对2023年因重大隐患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的失信主体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失信主体,集中启动警示约谈,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履行法定义务。二是按照《陕西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在2024年度的《煤矿执法计划》中对A类矿井(市管煤矿除外)实施免于日常执法检查的激励措施。

六、强化主体权益保护。分别于2023年4月和12月,召开2期信用修复培训会议,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详细阐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信用修复的意义、修复路径等,助推企业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形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扎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信用建设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冯驿:下面,请市中院李局长介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及第三十七批失信被执行人有关情况。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海源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首先,衷心感谢媒体朋友们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榆林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健全“1365”执行权运行模式,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建设,深入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驼城春雨”、“上郡锐士”、“塞上雷霆”等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24年截至3月25日,全市法院共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430件,同比下降13.55%,执结5715件,结案率45.98%,执行标的到位率21.31%。依法运用执行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6897人次,纳入失信名单861人次,司法拘留989人次、拘传290人次。

今天,我们通过榆林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七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31个案件、42名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4206万元。请社会公众在与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交往中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举报。

这批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将同步通过“信用榆林”等各类平台公开共享,届时全市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金融机构等征信协助单位将在企业登记注册、购买房产、银行贷款等征信环节对其进行限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将限制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2名被执行人出入境,作废有效证件,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对于积极主动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屏蔽和信用修复。在这里,我们还要正告那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诋毁执行的老赖和犯罪分子,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题讲话和省高院韩德洋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法院有力监督指导下,统筹做好2024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向着2035年“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稳步迈进。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执源治理,在健全“六项机制”上下功夫。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深化执行“点对点”查控网络协助工作,将交警、不动产、股权、公积金查、冻、扣纳入执行网络协助,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健全“执前督促”机制,实现执行督促全覆盖。健全“立审执裁破一体化”机制,完善诉讼保全,探索“执行建议”。健全联合打击拒执犯罪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强大威慑效应。健全市域治理平台联网协助机制,将执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延伸至基层,发挥“查人找物”优势。健全执行工作宣传机制,做好初次接待,将理性认识执行难、对执行不能的宣传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

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在用好“五把利剑”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执转破直通机制、惩治拒执犯罪、交叉执行“五把利剑”作用。穷尽一切“查人找物”措施,针对联系不到的被执行人一律要通过公安临控和机场公安、火车站铁路公安、高速开口公安布控等措施查控被执行人。调查被执行人的互联网银行流水,金融、保险理财产品,水、电、气使用,公积金、物流信息、通话记录等重要财产线索。持续加强“执转破”工作,畅通执行案件出口,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发布交叉执行典型案例,将交叉执行情况与执行工作考核有机衔接,引导全市法院交叉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强化体制改革,在配强“四个专员”上下功夫。持续推进“1365”执行模式升级改革,升级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事务服务中心,配强案款监管、网络监管、“两终”案件监管、执行质效监管“四个专员”。持续推进“执破融合”工作走深走实,加大终本出清力度,确保“执破融合”工作取得新成效。持续推进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做实交叉执行,化解执行积案、“骨头案”。持续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强化联动配合,共同推进涉执纠纷实质性化解。

四是强化善意执行,在坚持“三个效果”上下功夫。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适度采取保全措施,坚持因案施策,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被保全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适度采取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超标的执行。适度采取惩戒措施,区分有财产却不履行的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坚持开展信用修复,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力度和温度。

五是强化执行公开,在践行“两个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执行信息公开网、“榆林执行”、“执行管家”等平台功能,方便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及时了解案件进度,及时反馈问题线索。坚持公正与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宣传执行重大活动、典型案例、先进人物等,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工作成效。自觉接受检察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现场见证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冯驿:下面,请市公安局李队长介绍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有关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周荣

大家好!为了进一步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榆林”建设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查处了一批网上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制定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常务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网安部门牵头的工作专班,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完善了重大敏感舆情应急通报处置机制,建立了信息报送、督办落实、点评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了各警种部门、各县市分局的工作积极性,有力推动了网络舆论生态综合治理。

二、及时发现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公安机关开展7×24小时网上巡查,及时关注热搜榜、敏感案事件和民生热点领域背后的网络谣言、暴力线索,动员广大网民通过网警巡查执法账号、110报警服务台等渠道,积极提供涉网违法犯罪线索。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原则,确定重点目标,查清违法事实,依法打击处理。今年以来,共发现调查网络谣言线索139条,网络暴力犯罪线索52条,侦办网络谣言案件48起,网络暴力犯罪案件51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123人,涉网络暴力犯罪人员63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280条,网络暴力信息239条,关停违法违规账号56个。

三、坚持打防结合,促进综合治理。全市公安网安部门强化对网络平台的监管,通过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对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的网络平台进行处罚。全面摸排掌握本地论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联网服务单位,分级分类建立台账,督促联网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先审后发”机制,从源头上切断谣言信息网络蔓延途径。全面深入整治自媒体乱象,强化对本地网红大V的监管,签订依法文明上网责任书,斩断违法违规流量变现的利益链条,全面维护网络环境秩序。今年以来,共排查网站漏洞198个,查处平台351个,罚款单位7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44份。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及时发布专项行动部署、涉网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打击整治成效等工作情况,通过公安自媒体、网警巡查执法账号等开展系列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呼吁群众文明用网,共举办线下宣传活动7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宣传品5000余份。

现集中公布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查处的5起涉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1月8日,米脂县公安局查处了丁某某通过短视频平台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经查,丁某某为博取网民关注、吸引流量,编造发布了“元旦米脂一男子跳河”的短视频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丁某某被米脂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1月30日,横山公安分局查处了杨某借网络直播平台对他人实施网暴的违法行为。经查,杨某为泄私愤,博取网友关注,多次在网络上发布附有景某照片的段子和侮辱性文字,并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对景某进行辱骂,严重歪曲事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杨某被横山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2月21日,定边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胡某网暴他人的违法行为。经查,胡某为泄私愤,将与其产生经济纠纷的陈某个人信息、照片、家庭住址等配以哀乐,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胡某某被定边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2月29日,榆阳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了白某、高某在短视频平台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经查,白某在拍摄视频时虚构“煤矸石爆炸”的情况发布在微信群中,高某未经核实,将该视频配上文字后发布在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榆阳公安分局对白某、高某分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3月1日,靖边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乔某某通过直播平台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经查,乔某某多次在某直播平台直播间内辱骂其儿媳和儿媳娘家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乔某某被靖边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全市公安机关将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犯罪两个专项行动为牵引,继续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请各位媒体朋友呼吁广大网民规范自我言行,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网络舆论氛围,共建风清气正的精神家园!

谢谢大家!

冯驿:今天发布会的议程进行完毕,再次感谢几位发布人和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