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APP下载

【实录】榆林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

时间:2024-10-30 10:38:20 来源:陕新发布

10月25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邀请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树发,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军,榆能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姬世虎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全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10场,我们邀请到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树发先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军先生,榆能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姬世虎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文旅局杨局长介绍全市文旅产业及景区管理相关情况。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树发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抽出宝贵时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是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代表,今天我将就榆林文旅产业及景区管理情况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榆林文旅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榆林市文旅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呈现出环境优化、增长强劲的发展态势。2023年全市共接待游客3613.07万人次,同比增长17.86%;旅游花费231.03亿元,同比增长77.4%。2024年前三季度接待游客3354.93万人次,同比增长18.16%;接待国内游客总花费245.62亿元,同比增长19.27%,人均花费732.10元。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榆林文旅市场的活跃度和吸引力正在持续增强。

近年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文化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全域旅游规划》《榆林市全域旅游三年行动方案》《榆林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榆林市乡村旅游规划》《榆林市黄河文化旅游规划》《榆林市低空旅游规划》等,按照《榆林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兑现了2019至2022年奖励资金,累计7971.68万元,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有力支持。同时,我们设立了市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3000万元,通过发放文旅电子消费券、兑现节庆活动奖励资金等方式,助力文旅产业提振复苏。

在品牌创建方面,我们积极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73家,4A级景区20家、3A级景区52家、2A级景区1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创新整合旅游产品新业态,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园区4家,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8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省级旅游特色名镇11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5个。全市共有旅行社55家,旅行社分社58家,旅行社服务网点140家。星级饭店共有29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22家、二星级4家。持续推动白云山文化旅游区、石峁遗址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级5A级景区工作。我们积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创新整合旅游产品新业态,形成了一批成熟的乡村旅游目的地产品。

二、景区管理情况及服务提升

(一)营业时间调整。为了更好地服务游客,榆林市各大景区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了营业时间。具体营业时间请广大游客关注各景区官方公众号或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我们承诺,在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开放时间,确保游客充分游览。

(二)门票优惠政策。为了回馈广大游客,榆林市文旅局联合各景区推出了多项门票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等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免费或半价优惠;对参加教育研学、科普活动的团队给予一定折扣;特定节假日或纪念日推出限时优惠等。我们鼓励游客通过线上渠道提前预约购票,以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

(三)文化活动丰富。为了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榆林市文旅局联合各景区举办了一系列文化活动。以“清爽榆林”“陕北榆林过大年”为两大节庆品牌,在此期间推出全国秧歌展演、全国民歌展演等传统民俗活动;在节假日和特定日期,我们还将推出各类文艺演出、文化展览和互动体验活动,以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四)景区管理提升。在景区管理方面,我们实施了严格的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大在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张贴了200多条宣传标语。设立了多个垃圾分类回收站,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同时,我们加强了景区治安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服务提升方面,我们加强了对景区员工的培训,提升了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在景区内设置了多个咨询服务点和导览设施,为游客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和指引服务。

(五)停车问题改善。针对游客普遍关心的停车问题,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方面,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在景区周边新建和扩建了多个停车场,增加了停车泊位数量,部分停车场增设了充电桩。另一方面,我们优化了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和管理方式,提高了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景区周边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理,确保了游客的顺畅出行。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围绕“一核一剧三带二平台”的文旅发展大格局,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我们将重点打造榆林古城城市旅游核心区,推动长城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转战陕北红色旅游带建设;打造榆林常态化演出剧目,做强做大榆林旅投平台公司,建设榆林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同时,我们将丰富全域旅游供给体系,扶持培育新型融合业态,提升全域旅游品牌影响力,优化全域旅游发展环境。

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榆林文旅产业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榆林文旅产业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军介绍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宋军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及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消费维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和“激发消费活力”主题,以倡导诚信经营为抓手,不断完善机制,提升服务,依法履职,积极维权。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048件,已办结215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76万元。其中,酒店1035件、餐饮3499件、旅游2件(门票 1件)。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机制,推动消费维权便利化

一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设立全年每天24小时专人受理12315投诉电话;畅通12315全国互联网、网上信箱等网络投诉平台;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来电来函来访多种形式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受理投诉举报“线上+线下”双渠道推进,消费者投诉维权更加便捷高效。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费者投诉信息全部通过12315系统集中受理,办理、回复通过系统完成,消费投诉信息实现总局、省、市、县四级共享。

三是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积极发展ODR企业。聚焦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时间长等痛点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相关标准,先行示范建设第一批消费维权服务站32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做到“小纠纷不出商家,大纠纷不出商圈”,使消费环境更舒心、更放心。截止目前共解决消费纠纷1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56万元,对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凝聚全社会消费维权合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多措并举,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重点节日和特定时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市场、旅游景区、农村等消费场所,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二是强化四大安全领域监管。守住底线,不破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的双随机抽查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在重点行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装饰装修、家居建材、校外培训、美容美发、预付卡销售等行业投诉多而且难处理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签订合同要素不完整,双方责任不明确,计划在这些领域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三、夯实责任,厘清消费者权益保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在美容保健、装饰装修、汽车维修、校外培训、预付卡消费等领域与卫生、住建、交通、教育、商务等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处理投诉常常相互推诿。我们依据《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经济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和分工,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投诉,我们提供相关依据并说明原因,建议消费者到相关部门投诉,便于消费者及时高效维权。

四、提升效能,加强投诉举报运用分析

一是坚持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复查。对县市区处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定期复查,发现处理不恰当的,要求处理单位重新调解,或者市局组织进行再次调解,尽最大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每月撰写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根据每月的投诉举报情况,梳理投诉举报重点和热点,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和今后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以上为我市今年以来消费维权工作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细化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提升消费投诉处理质量,对每一件消费者投诉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

三是加强诉转案办理力度,对投诉中涉及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不以调代罚;

四是建立重大消费纠纷隐患报告制,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加大消费投诉数据的应用,定期发布消费提醒、投诉分析报告;

五是推动“放心消费在三秦”工作,推进实体店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及各位媒体朋友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榆能集团姬书记介绍2024-2025年采暖季工作情况。

榆能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    姬世虎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

非常荣幸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榆能集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榆能集团发展的新闻界各位朋友表示感谢!下面,我就2024-2025年采暖季工作情况做简要介绍。

一、关于今年供热情况

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连着千家万户,是冬季里最重要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为全力保障2024—2025年采暖季供热,解决供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在2024年春季停暖后,榆林市供热公司就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冬病夏治”设备检修技改工作,共计完成70项检修技改、50项常规维护、20项反措技改维护项目。目前,供热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随着城市的发展,2024—2025年采暖季,榆林城区集中供热面积约为3532万平方米,较上年新增供热面积335万平方米。本采暖季,我们将主要依托多热源联网供热系统,其中包括榆能榆神热电、汇通热电和银河电厂的热电联产项目,以及2×70MW、2×58MW的燃气热水锅炉,同时在建的临时3×91MW燃气锅炉也将作为应急调峰之用,从而显著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和供热质量。

受降温天气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榆林城区于10月19日陆续启动供暖,较规定的11月1日起供暖时间提前了11天。

为确保供热安全稳定,市供热公司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监测调整调控运行参数,巡线人员加大供热设施设备巡查力度,客服人员通过远程控制系统、电话、视频以及入户等方式,指导协助小区物业和用户及时处理小区内部供热问题。

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供暖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市供热公司客服电话0912-3700888寻求帮助。

二、关于供热收费情况

目前榆林城区的供热收费标准是按照榆政价发〔2018〕103号《榆林市物价局关于榆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面积终端热价:居民类15元/平米(即每月3元/平米);非居民类 31.5元/平米(即每月6.3元/平米)。

广大居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缴费:线上缴费可以通过“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缴纳热费”功能中缴费,在“发票下载”功能中下载电子发票。线下缴费可以通过供热公司在市区设有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便民服务中心、汇通供热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红山供热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南郊供热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榆阳区政务中心便民服务点、文化南路便民服务大厅等6个便民服务大厅便于用户线下缴费。

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及各位媒体朋友对榆林城区供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大家!

冯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1、华商报记者:对于未来创建5A级旅游景区,榆林市文旅局有哪些举措?

杨树发:榆林市文旅局将5A级旅游景区创建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们邀请多位国家级专家、学者来榆林,围绕榆林文旅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举办多场高峰论坛,逐步摸清了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为推动榆林5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多业融合,增加产品供给,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培育文旅消费新热点和文旅消费新模式,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为打造5A级旅游景区的地夯实基础。二是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包括打造快进慢游旅游交通、构建三级咨询服务体系等。三是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实施以无线局域网、基础数据库、景区官网、新媒体平台为主的数字化基础建设。四是不断优化各大A级景区购物场所的容量与布局,提升景区内餐饮环境与管理水平,强化景区内住宿管理,提升运营能力。五是成立5A级旅游景区创建专班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神木石峁遗址文化旅游区、佳县白云山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定期研究创建5A级旅游景区单位进行资源评价和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检查文旅产业的提升。六是围绕“清爽榆林”文化旅游季和“陕北榆林过大年”两大旅游节庆品牌活动,指导各景区积极举办旅游文化节庆活动和对外推介活动,提升榆林文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5A级景区的创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希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尽快填补我市无5A级旅游景区的现状,谢谢大家!

2、西部法制报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如何进行维权?

宋军: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自行和解、消协调解、行政投诉、仲裁、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

为保障消费投诉顺利解决,请大家在消费中保留以下凭证:

1、购物小票凭证、保修单、发票。

2、录音、录像、网购交易记录、客服聊天记录。

3、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

4、网购的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一系列单据。

5、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保存好病历及医药费发票。

3、农业科技报记者:请问关于城区集中供热空置房停热有哪些程序?收费标准是什么?

姬世虎:按照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心城区市政集中供热空置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榆政住建发〔2022〕329号)文件精神。

(一)办理空置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办理供热空置房停热应当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不影响公共设施安全运行,且该用户已安装分户控制装置或入户供热管道有条件单独可靠切断。2.热用户在办理空置房手续前,确保无历年欠费行为。3.按面积计费的集中供热用户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了空置手续的空置房(有物业或小区管理主体证明及空置缴费票据,且供暖期该房为无人居住状态)可申请空置房停止供热。4.不具备分户控制供热条件的串联式单管供热系统的用户不予办理空置房停热手续。5.新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的小区(单位、热用户)的建筑要进行热态调试,前两个供热季不能停热,不予办理空置房停热手续,第三个采暖期起开始可按程序办理空置停热。6.同一楼宇内报停用户数不得超过该楼宇总户数的30%,达到30%不再办理空置房停热。

(二)收费标准:按照面积热价的50%缴纳供热费用。

(三)办理时限:每年9月15日前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四)办理程序:(1)首先由热用户向供热公司提出申请,经供热公司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办理空置房停热条件的,由热用户需与供热公司签订停热协议,明确停热的具体责权和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后停止供热。(2)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由供热公司一次性告知情况补齐相关手续或条件成熟后方可办理。

冯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